关于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实施意见各乡镇人民政府、市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2015年全市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制意见】武安市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实施意见【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关于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2015年全市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精神,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以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为基础,以规范行政决策和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监督、强化行政复议和调解工作为重点,以加强法制机构建设、强化依法行政考核为保障,解放思想,开拓进取,真抓实干,进一步提高全市依法行政水平,为保障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社会和谐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围绕此总体要求,就2015年全市依法行政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
(一)加大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贯彻落实力度。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要根据《决定》和《省政府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武安市政府系统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并加大贯彻落实力度,科学制定年度学法计划,认真组织好常务会议学法、专家法律讲座等领导干部集体学法活动。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也要落实好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确保学法内容、人员、时间以及效果全部落实。要继续做好拟任乡科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知识测试工作,不断增强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
(二)加大依法行政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采取各种形式,深入宣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决定》,大力宣传全市推进依法行政的创新措施和典型经验,对依法行政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引以为戒。要落实“六五”普法规划,采取有效方式方法增强全民法治观念。要加强政府法制系统信息报送工作,扩大政府公报发行范围,充分发挥市政府门户网站、法制办网站及《政府法制信息》作用,加强政府法制信息交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依法行政环境。
(三)认真组织好依法行政考核工作。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进一步完善年度依法行政评价体系,加大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力度,要根据《决定》、《河北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和邯郸市政府的统一要求,科学制定依法行政考核方案,组织对乡镇政府和市政府部门的依法行政工作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领导班子年度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之一。各部门也要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加强对内设执法机构和工作人员的考核。要认真落实依法行政报告制度,各乡镇政府年底前要向同级人大和市政府报告本地区依法行政情况,市政府各部门年底前要向市政府报告推进依法行政情况。
(四)加强法制机构建设。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法制机构建设,为法制机构正常履行职能提供必需的人财物保障。各级法制机构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加强对国家、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和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要针对依法行政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多渠道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本级政府和本部门领导提出意见建议,切实当好政府及其部门领导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
二、完善行政决策程序,提高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水平
(五)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程序。根据国务院、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立法情况,适时做好《武安市政府重大决策程序规定》的修改完善工作,并强化贯彻落实,切实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
(六)认真贯彻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根据市政府的要求,于6月30日前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并以书面形式报送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年底前全市基本建成政府法律顾问网络,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七)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对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该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行政首长、负有责任的其他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八)加大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力度。认真执行省、邯郸市及我市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凡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规范性文件,未经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的,不得发布施行。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要认真做好政府文件合法性审查、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前置性审查和乡镇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定期对部门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执行情况、乡镇政府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市政府部门未经“三统一”而发布规范性文件或者乡镇政府规范性文件未按规定报送备案的,要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提请市政府撤销该规范性文件,对相关责任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三、强化行政监督,优化社会经济发展环境
(九)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国务院、省和邯郸市政府公布取消、下放、调整的行政许可、审批服务项目,结合我市实际,及时做好衔接和贯彻落实工作,全面公开依法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优化审批流程,开展行政审批制度专项检查,提高行政服务效能。
(十)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外,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5〕22号)以及省和邯郸市要求,继续做好安全生产、就业、财政审计、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价格和收费、信用、行政执法等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同时,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推进行政权力清单、行政监管清单、投资负面清单、责任清单以及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公共服务、国有企业、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十一)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要进一步完善执法程序,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明确具体操作流程,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面落实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行政处罚案卷中必须体现适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情况,在行政处罚事先告知、调查终结报告、案件集体讨论和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进行表述。要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二是要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对照法律、法规、规章的变化情况和“三定”方案规定,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严格确定不同部门及机构、岗位执法人员执法责任和责任追究机制。三是要完善“两法衔接”机制。严格执行《河北省打击侵权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运行管理办法》(冀打侵办〔2014〕9号),进一步做好“两法衔接”平台运行管理,加大涉及民生特别是食品药品安全、农产品质量、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劳动保障、社会治安、城乡规划、建筑质量和安全、土地及资源管理、生态保护以及其他关系国计民生和群众切身利益领域的执法力度和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力度。
(十二)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一是严格罚没资格管理。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市财政局要认真做好罚没许可证年检工作,规范行政处罚主体,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禁收费罚没收入同部门利益直接或者变相挂钩。要组织开展专项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活动,重点查处超出法律规定罚款、以罚代管等乱罚款、乱处罚问题。二是强化行政执法队伍管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电子档案和电子数据库,准确掌握执法人员数量和每个执法人员的执法动态。继续做好行政执法队伍培训工作,根据邯郸市安排完成对全市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知识轮训任务。三是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处罚行为备案制度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年内组织两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针对具体问题提出改进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对典型案例进行剖析和通报,促进行政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四是拓宽监督渠道。通过行政处罚案件统计、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统计、联合检查、不定期抽查、受理举报投诉等形式,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进一步将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常态化。
四、加强行政争议化解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十三)认真抓好行政复议工作。一是加大行政复议宣传力度,将符合行政复议受理条件的信访案件引入到行政复议程序中解决。二是加强制度建设。重点是进一步健全与司法机关的协调沟通制度,完善行政复议答复和应诉制度,细化和完善行政复议机构内部工作制度。三是完善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综合运用书面审查、实地调查、听证、质证等手段,依法裁决,坚决纠正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提高行政复议的办案水平和公信力。
(十四)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要加强对新行政诉讼法的宣传培训,加强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的督导力度,并将该工作纳入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指标体系。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新《行政诉讼法》和《武安市人民政府行政应诉程序实施办法》的规定,对需应诉的行政案件,要积极应诉,按规定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证据和其他相关材料。
(十五)认真做好行政调解工作。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要加强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行政调解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各乡镇、各部门也要建立健全行政调解机构,积极开展行政调解工作。要完善行政调解制度,明确行政调解的范围、程序和效力。注重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人民调解的衔接,有效整合调解资源,实现优势互补,提高调处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