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为切实做好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国家和广大群众财产生命安全,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住建方案】涉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完整),供大家参考。
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设施安全
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国家和广大群众财产生命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加强对在建施工工地、市政公用设施和危旧房屋的监督管理,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规程》等法律法规规定,深入排查各类事故隐患,减少违章作业,提升全县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有效遏制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不发生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整治任务
(一)整治重点
1.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设施施工工地方面:检查施工现场排水情况,是否按规定坡度挖好排水沟,设置连续、通畅的排水设施;检查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高支模及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情况;检查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及消防安全情况,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及消防安全是否符合标准及规范要求;检查宿舍、办公室等临时设施地基和主体结构情况,检查昼夜值班情况;检查位于学校、集贸市场、城区人行道等人口密集地段的施工现场临时围墙是否稳固;检查施工现场防汛预案、物质准备情况。
2.城市市政公用设施方面:检查桥梁主要构件是否完好,泵站排水系统运行是否良好;检查城区道路排水管网、检查井、收水口等设施是否通畅,是否有淤堵问题,检查抽升泵站设施、物资的准备情况及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检查公园内游乐设施设备的运营、检验和维护保养情况;检查户外广告是否牢固。
危旧房屋方面:对既有房屋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使用年限较长和人员密集场所的房屋。
(二)责任分工
1.住建局负责主城区在建施工工地和已建成未移交道路桥梁的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工作,负责对县农村危旧房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的督导检查工作;负责对主城区既有城市房屋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治工作;负责对主城区市政公用设施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治工作。
2.城管局负责主城区户外广告牌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治工作。
3.涉县经济开发区、冀津园区、龙西工业园区和各乡镇政府负责各自辖区内的在建施工工地、市政公用设施和危旧房屋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
三、整治步骤
(一)部署排查阶段(6月24日至6月25日)
各责任单位要成立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按照责任分工和整治要求展开全面排查,摸清整治底数。6月25日前,各责任单位要将工作机构成员名单报县房屋和市政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3897819;联系人:李艳如)
(二)整治阶段(6月26日至7月8日)
各责任单位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筹备必要经费,抽调专业人员,限期全面整改到位,不留死角,达到安全生产条件。7月8日前,各责任单位要将各自隐患排查和整治情况汇总表报县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检查验收阶段(7月9日至7月10日)
县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对全县各单位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情况进行抽查,检查情况向县委、县政府专题报告。
四、保障措施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成立县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调度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乡镇政府、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关领导机构,协调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各乡镇政府,各部门要根据责任分工,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制定内容具体、重点突出、可操作性强的整治工作方案,要明确工作目标和整治重点,并责任到人,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三)定期调度,加强督导。建立定期调度制度,由县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每周进行一次工作调度,并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各责任单位要加强层级监督检查,对每个环节、每个过程认真把关,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有关单位对存在问题和隐患进行整改,确保整治工作不走过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