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对口各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66号)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卫生意见】磁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实施意见【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
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对口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66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冀政发﹝2015﹞17号)和《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邯政字﹝2015﹞49号),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扎实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卫生创建、农村改厕、健康教育等工作,有效治理影响健康的主要环境因素,逐步提升人民群众文明卫生素质,广泛普及健康生活方式,广大居民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显著提升。
二、重点工作
(一)加强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号),加强县城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改造老旧基础设施,完善公用设施功能,保障县城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1、加快县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和资源回收利用,逐步实现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2、改进县城环境卫生保洁方式,扩大机械化清扫保洁作业范围,推广降尘、低尘清扫作业方式,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
3、推行县域城乡生活垃圾和污水统筹治理,积极推进城镇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提高对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的行政村比例。
(二)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
按照《全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方案(2015—2020年)》统一部署,全面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
1、彻底清理城中村、小街巷、旧居民小区、集贸市场、拆迁工地、废品收购站、城乡结合部等重点部位的积存垃圾和污水、污物;擦洗城区大街小巷、线杆围栏等处的乱写乱画和张贴广告;取缔店外经营、店外作业和马路市场。
2、整治机关单位、医院、学校、托幼机构、厂矿企业的室内外环境卫生,消除死角死面,落实周末卫生日制度,使机关单位环境卫生管理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3、加强旅游景区卫生管理,重点解决垃圾清理不及时、厕所不清洁、随意倾倒污水、焚烧垃圾、餐具不消毒、就餐环境不卫生、操作间卫生不达标等问题。
4、彻底清理国道、省道和铁路沿线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污水污物和白色污染。
5、针对部分环境卫生脏乱的村镇,继续开展村镇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消除柴草乱放、粪土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流、畜禽乱跑“五乱”现象。建立农村垃圾清运长效管理机制,落实清扫保洁人员和机具,保障经费来源,逐步实现垃圾定点收集、密闭运输、集中处理。
(三)进一步保障城乡饮水安全
1、按照统筹规划、城乡一体、适度规模、联村集中供水的原则,全面实施农村改水、扩大集中供水范围,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
2、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落实城镇供水设施标准化建设,建立饮用水水源地检验监测系统。
3、建立覆盖城乡的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确保农村居民饮水安全。
(四)大力推进农村改厕工作
1、加大农村改厕工作宣传,提高农村居民改厕积极性。坚持因地制宜、集中连片、整村推进,加快推进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逐步提高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的普及率。
2、加快推进中小学校、乡镇卫生院、旅游景区等重点公共场所的厕所改造工作。
3、加强改厕后续服务和管理工作,教育和引导群众正确使用卫生厕所,建立卫生厕所建、管、用并重的长效管理机制。
(五)加强卫生城镇创建工作
按照国家和省、市创建标准,组织开展卫生城(镇)、村(社区)及卫生单位创建活动,实现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卫生创建良好氛围。加强对卫生城镇创建的技术指导和监督管理,改进评价标准和办法,完善退出机制,对卫生城镇实行动态管理,确保卫生创建工作质量。
(六)扎实开展“除四害”活动
1、开展以环境治理为主、药物消杀为辅的科学除“四害”活动,清除各种病媒生物孳生地,降低“四害”密度,防止各种病媒生物传播疾病的发生和流行。
2、建立健全病媒生物监测网络,定期开展监测调查,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除四害”活动。
3、加强全县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PCO)行业管理,开展病媒生物防制技术培训,积极推广国家病媒生物防制的先进技术、方法和工作经验,规范操作规程,提高群众和专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和服务质量。
(七)开展全民健康促进行动
1、充分发挥爱国卫生运动的优势,全面开展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将健康知识、健康理念送进学校、社区、企业、机关、农村、家庭,培养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提高群众的文明卫生意识。
2、医疗卫生机构要扎实推进“健康小屋”建设,逐步扩大“健康小屋”覆盖面,宣传卫生防病知识和正确良好的生活习惯。
3、全面落实公共场所禁烟规定,扎实推进控烟工作,开展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学校、无烟单位创建活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爱国卫生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民生工程,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保障爱国卫生工作的正常开展。县爱卫会要研究制定爱国卫生工作规划,每年召开会议,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研究部署重要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磁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分工》,要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职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二)完善组织机构。各乡(镇)、有关单位要加强爱国卫生干部队伍建设,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人员力量。进一步完善基层爱国卫生网络,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乡(镇)、行政村(社区)要建立爱国卫生组织,积极开展爱国卫生工作。县爱卫办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推动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调做好各项爱国卫生工作。
(三)强化宣传发动。县爱卫会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期刊以及网络等传媒手段,广泛宣传开展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重要意义,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激发全社会投身、支持和参与爱国卫生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四)加强督导考核。县政府将加强对爱国卫生工作的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相关责任部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县爱卫办要定期对我县爱国卫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