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实施办法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6号)及《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吉政发〔2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体育办法】辽源市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实施办法【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辽源市加快发展体育产业
促进体育消费实施办法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6号)及《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吉政发〔2015〕50号)精神,落实全民健身上升为国家战略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快我市体育产业发展,促进体育消费,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思路
以促进体育消费和丰富人民生活为目标,以创新服务、开放融合、广泛吸引社会资本投入为动力,以冰雪体育、山地运动、健身娱乐、竞赛表演、特色体育和中介服务为重点,推动体育产业发展与满足人民群众不同体育需求相结合,积极培育多元市场主体,丰富市场供给,推动体育产业又好又快发展,为我市转型升级和促进全市服务业的振兴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
目标规划期为:2016年至2025年。
(一)体育产业基础基本形成。
基本建立布局合理、功能完善、产品丰富、具有辽源特色的体育产业体系。
(二)体育产品和服务更加丰富。
重点扶持2—3家以体育产品研发生产和体育培训服务为主要经营项目的本市龙头企业,力争逐步做大做强,从而形成产业规模和品牌。
(三)全民体育健身需求得到满足。
全民健身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随国民经济增长而增长;全市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46.8万人(36%),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8平方米以上。
(四)全市体育产业形成规模。
全市体育产业每年增加值要力争占GDP的0.1%,到2025年全市体育产业总规模达到20亿左右,成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
三、主要任务
(一)改革创新,全面理顺体育产业发展体制机制。
1. 实施体育行政审批改革创新。转变政府职能,全面清理不利于体育产业发展的有关规定,取消不合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入的领域,都要向社会开放。体育行政部门取消商业性和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审批,强化政府在基本公共服务、行业标准、市场监管等方面的职责。
2. 实施体育机构、协会改革创新。加快体育行业协会与政府部门职能脱钩,将适合由体育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体育服务和解决的事项,交由体育社会组织承担。拓宽职业体育发展渠道,鼓励足球、篮球、网球、羽毛球、乒乓球等项目走职业化道路,支持教练员、运动员职业化发展。健全足球职业俱乐部法人治理结构与运营模式,制定中长期足球发展规划和足球场地设施建设规划,大力推广校园足球和社会足球。按照 “以体为本、多元经营 ”的要求,将体育场馆的赛事功能需要与赛后综合利用有机结合,鼓励发展体育会展、体育商贸、康体休闲、文化演艺等多元业态。
(二)着眼特色,积极构建全市体育产业发展体系。
我市体育产业发展起步晚、速度慢、规模小,截至目前还没有形成特色和优势明显的产业形态,但综合分析比较来看,未来在体育健身、户外运动、冰雪体育、体育培训、体育产品制造、特色体育发展等方面极具潜力。
1. 发展体育健身休闲产业。大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积极引导发展武术、体育舞蹈、毽球、垂钓、健身、健美等体育健身休闲运动项目。倡导开展适合老年人特点的休闲运动项目。通过扶持引导市全民健身中心、东丰县全民健身中心、东辽县文体活动中心、龙山区文体活动中心、西安区文体活动中心、赛奥健身会馆、半岛荟健身中心、辽源凯旋王国水上乐园等体育健身娱乐场所,打造室内健身品牌,丰富体育健身市场供给,引导全民健身休闲消费。
2. 发展户外山地运动产业。利用我市自发形成的大型户外徒步群,筹划建设东辽县国家级登山健身步道(辽河源镇至金州乡)、特色徒步线路、自行车骑行线路、户外运动补给驿站、户外运动目标小镇、户外运动山间营地、旅游度假村等集运动、旅游、度假、养生于一体的山地运动产业。
3. 发展冰雪体育产业。以2022年冬奥会为契机,加快冰雪体育强市建设,重点加强鴜鹭湖滑雪场建设,通过引入先进的管理理念与管理团队,力争建成省级冰雪运动产业基地,进而带动全市冰雪运动普及与发展。力争到2018年我市建成滑冰馆,到2022年全市各级、各类滑冰场总数达到20个以上、滑雪场达到3座以上。
4. 发展体育培训产业。目前,我市轮滑、游泳、球类、棋类、花式跳绳、舞蹈、瑜珈等体育培训项目初具规模,逐步成为城乡人民群众,尤其是青少年群体体育消费的重要内容。通过支持退役运动员发挥业务精通优势,开展体育培训业务,造就一支高素质体育名师队伍,加强对明星运动员、优秀教练员等无形资产的开发,打造我市体育培训品牌。
5. 发展体育产品研发制造产业。扶持一批能够生产一般体育器材的中小企业,重点培育一批生产冰雪体育运动器材、体育健身器材和运动服装制造的企业,打造有辽源特色的体育制造业,提供适应群众需求、丰富多样的体育运动产品。利用我市袜业生产技术优势,指导帮助东北纺织袜业园研发生产能够满足不同体育健身需求的运动袜类品牌。
6. 扶持发展特色体育及其衍生产业。我市特色体育项目目前在全国范围内具有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共有四项,一是“6.18”全民健走日活动;二是西安区乒乓球培训;三是东丰县民间武术;四是承办大型越野车比赛赛事。通过主办或承办国家或全省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品牌赛事,积极开发冠名权、特许商品经营权、运动员肖像权、广告经营权、赛事转播权以及衍生产品,延伸体育赛事产业链。
(三)拓展业态,大力推动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
1. 促进体育与健康服务业融合发展。鼓励社会资本开办康体、体质测定和运动康复等各类机构,提倡开展健身咨询和调理等服务,探索将运动健身与医疗、康复、养生相结合的新模式。
2. 促进体育与旅游业融合发展。促进我市旅游景观区与发展体育旅游相结合,深入开发冰雪赛事旅游、户外运动旅游、健身休闲旅游、民俗体育旅游等体育旅游系列产品。
3. 促进体育与信息技术服务业融合发展。大力推行智能化体育场馆项目建设与推广,扶持企业开发运用大数据平台指导专业训练与全民健身的数据分析系统。
4. 促进体育产业与其他业态交互融通。推动体育产业与养老服务、中介服务、文化教育、新闻出版、金融地产等多种产业融合,促进体育文化创意、体育培训、体育咨询、体育传媒、体育会展、体育销售等业态竞相发展。
(四)优化服务,努力营造全民体育健身消费环境。
1. 加强体育基础设施建设。一是2016年建成龙山区东艺郦园笼式足球场,龙山区北寿社区户外多功能运动场;二是2016年建成辽河半岛多功能健身广场(包括羽毛球、毽球场地、健身路径等);三是2017年之前在南部新城建成多功能健身中心(包括:滑冰馆、篮球馆、足球场、轮滑场、篮(排)球场、健身步道等);四是2017年之前在全民健身游泳馆前建设多功能全民运动广场(包括篮球场、网球场、门球场、羽毛球场等);五是在2025年前在城市社区建成15分钟健身圈,新建社区的体育设施覆盖率达到100%,国民体质监测站点在市、县区实现全覆盖,全民健身路径在街道、社区、行政村实现全覆盖,乡镇农民健身工程实现全覆盖。
2. 推动场馆设施开放利用。各级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开放。市、县区政府建设的大型体育馆,要积极创造条件开展场地开放,提高综合利用水平,满足人民群众体育健身需求。其他专业性较强的体育场馆及训练场馆,也要创造条件向社会开放。利用市场机制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加快企事业单位和符合开放条件的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向学生开放。到2020年,要力争公共体育设施和符合开放条件的学校体育设施开放率达到80%以上。
3. 营造全民体育健身氛围。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学校等实行工间、课间健身制度,倡导每天健身1小时。鼓励单位为职工健身创造条件。组织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将滑冰、滑雪、足球、田径、篮球、武术、游泳等纳入学校体育重点教学内容,每名学生至少掌握2项以上运动技能。切实保障中小学生体育课课时,支持学生课外体育活动计划,确保中小学生每天不少于1小时校园体育活动。
4. 拓宽体育健身消费渠道。探索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健与健康体育衔接融合。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支持群众健身消费。加快推进体育消费数字化、网络化进程,拓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体育消费新热点。推动互联网金融为体育消费服务。利用全省统一电子政务网络和公共云平台,建立远程体质监测、场馆查询与约定、健身指导、健身培训、健康管理、健康咨询、运动处方等信息服务系统,提高全民健身服务和消费水平。
5. 加强体育健身文化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采取开办专栏、举办讲座、播发公益广告、出版科普图书和音像制品等形式,引导大众树立科学健身理念、培养健康生活方式、养成体育消费习惯。支持形式多样的体育题材文艺创作,积极推广体育文化。
四、政策措施
(一)积极引入社会资本。
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多种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体育产业发展并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引导小微体育企业通过风险投资、私募股权、众筹融资等新型方式融资发展。鼓励各类金融机构积极开发新产品,开拓新业务,增加适合中小微体育企业的信贷品种。支持保险公司推出多样化保险产品。进一步加大财政扶持力度,不断完善体育基本公共服务设施。
(二)完善健身消费政策。
各县区政府要将全民健身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保持与国民经济增长相适应。要安排一定比例体育彩票公益金等财政资金,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发放消费券等方式,增强群众的体育消费意愿。引导企事业单位、学校、个人购买体育运动意外伤害保险。
(三)落实税费价格政策。
对经市政府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体育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提供体育服务的社会组织,经市政府认定取得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优惠资格的,依法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体育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支出,符合税法规定的可在税前扣除。落实符合条件的体育企业创意和设计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鼓励企业捐赠体育服装、器材装备,支持贫困和农村地区体育事业发展,对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条件向体育事业的捐赠,按照相关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体育场馆等健身场所的水、电、气、热价格按不高于一般工业标准执行。体育商贸企业符合税法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自2015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含30万元)的,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落实企业从事文化体育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符合条件的体育场馆自用的房产和土地,可依法享受有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对社会力量投资新办体育、健身康复类社会服务机构,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符合条件的,其自用房产和土地,可按有关税收政策规定办理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事宜。
(四)落实用地政策。
将体育设施用地纳入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合理安排用地需求。新建居住区和社区要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标准,配套建设群众健身相关设施,并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施工、投入使用。凡老城区及已建成居住区无群众健身设施的,或现有设施没有达到规划建设标准的,要通过改造等多种方式予以完善。充分利用城市公园、郊野公园、广场、绿地及城市空置场所等建设群众体育设施。在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中支持企业、单位利用原划拨方式取得的存量房产和建设用地兴办体育设施,对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非营利性体育设施项目可继续以划拨方式使用土地;对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经营性体育设施项目,采取出让方式办理用地手续。
(五)完善体育人才培养和就业政策。
依托市内各高等院校,探索建立产、学、研、用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通过体育产业相关专业、实习实训基地等方式,重点培养体育创意设计、赛事策划、经营管理、中介服务等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专业人才。支持社会力量创办体育运动人才培养机构。加强再就业教育,为退役运动员转岗创造条件。鼓励街道、社区聘用体育专业人才从事体育健身指导。完善政府、用人单位和社会互为补充的多层次人才奖励体系,对创意设计、自主研发、经营管理等人才进行奖励和资助。建立人才引进绿色通道,积极引进和培育高端复合型体育产业管理人才。
五、组织实施
(一)健全工作机制。
要将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体育、发改、教育、财政、国土资源、住建、税务、统计等部门参加的体育产业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强化统筹协调,解决产业发展突出问题,推进重大产业项目实施。
(二)强化行业管理。
制定体育产业相关规章和制度,建立和完善体育及相关产业分类标准和统计制度,建立评价与统计机制,定期发布体育产业及体育消费统计数据。加强体育标准化建设,不断提高体育产业标准化水平。引导体育行业组织发展,建立行业自律体系。
(三)加强考核评估。
将体育产业发展列入各县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年度考核内容,强化工作责任落实。市文广新局、市发改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对落实本实施意见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跟踪分析,不断总结经验,解决存在问题,重大事项及时向市政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