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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意见】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全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意见【优秀范文】

时间:2023-06-16 17:33:01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关于推进全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对口有关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策部署,决胜“十三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发改意见】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全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意见【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发改意见】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全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意见【优秀范文】



关于推进全市供给侧结

构性改革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对口有关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策部署,决胜“十三五”、打好翻身仗,着力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增强经济持续增长动力,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河北发展重要指示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按照中央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战略决策,以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以创新驱动发展为引领,以优化资源配置为途径,通过市场倒逼、企业自主和政府引导,着力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努力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加快培育新的发展动能,加快邯郸转型升级、绿色崛起步伐。

(二)把握原则

——坚持重点突破,稳妥有序推进。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工作部署,研究提出“1+5+X”的总体政策框架,切实把握好稳增长、调结构的平衡点,统筹推进改革力度和企业社会的承受程度,把化解过剩产能和处置“僵尸企业”作为重中之重,由点到面、逐步推开,稳步推进。

——坚持市场导向,激发增长活力。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综合运用财政、金融、产业、环保、法治等多种手段,加大政策引导力度,减少无效和低端供给,为市场出清探索路子、优化环境、创造条件;抓住当前市场约束趋紧的时机,利用市场倒逼效应,促进企业在竞争中优化壮大、在产能退出中转型升级。

——坚持供需平衡,提升发展水平。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适度扩大总需求有机结合起来,既做好减法调存量,又做好加法优增量,加大有效投资力度,促进供给与需求有效对接、投资与消费更好结合,使供给体系更好适应、影响和引领需求结构变化,实现有质量、有效益、可持续的增长。

——坚持创新驱动,加快动能转换。把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作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关键支撑,大力发展创新型产业,显著提升科技创新、金融创新水平。加强制度供给创新改革,推动政策引导和协调服务,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

(三)主要目标

1. 去产能。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完成省下达的化解过剩产能任务。钢铁产能方面:2016年,压减炼铁产能356万吨、炼钢产能409万吨;到2017年,圆满完成压减炼铁产能1614万吨、炼钢产能1204万吨的总目标;2018年至2020年,按照省要求完成下达的压减任务。煤炭产能方面:2016年至2018年底,压减产能566万吨;2019年至2020年底,压减产能437万吨。焦化产能方面:2016年,压减产能430万吨;2017年至2020年,按照省要求完成下达的压减任务。水泥产能方面:2016年至2020年,按照省要求完成下达的压减任务。“僵尸企业”处置工作:2016年,摸清底数并开展处置试点;到2017年,处置工作全面展开并取得阶段性进展;到2020年,处置任务全面完成,企业发展质量和效益显著提高。

2. 去库存。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去库存政策措施,创新工作举措,努力扩大房地产消费需求,稳定房地产市场,力争2016年全市房地产市场保持回暖向好、健康发展态势,2017年底库存消化周期回落到更加合理的区间,2020年供给结构优化、品质改善,居民住房需求顺利完成由“有房住”向“住好房”转变。

3. 去杠杆。加强政府债务管控,及时发现处置重大金融风险事件,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的底线。2016年,在保持全市信贷投放稳定增长的同时,有效防止不良贷款率上升,整体风险抵补能力继续提高;到2017年,财政运转风险基本释放,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进一步降低;到2020年,银行业金融机构管控信用风险能力得到较大提升。

4. 降成本。深入开展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行动,力争2016年电力、天然气等企业能源成本继续降低;到2017年,实体经济税费负担、融资成本、制度性交易成本、能源成本、物流成本、生产经营成本明显降低;到2020年,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大幅降低。

5. 补短板。持续加大民生投入,加快产业转型升级,致力打造生态宜居美丽家园。2016年,深化燃煤污染、工业污染、扬尘污染和机动车尾气治理,全市16.85万人稳定脱贫,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长10%以上;到2017年,争取补短板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到2020年,大气环境明显好转,基础设施建设取得重大突破,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20%,“十三五”确定的补短板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或超额完成。

二、重点任务

(一)坚定不移化解过剩产能。一是依法依规倒逼。严格执行环保、能耗、水耗、质量、技术、安全等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对达不到强制性要求的钢铁企业,依法整顿和关停退出。抢抓国家政策支持“窗口期”,对已确定退出的煤矿,积极争列国家和省关停计划,实现有序退出、压缩产能;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调整发展战略、主动退出过剩产能,开展“二次创业”。积极发挥价格政策的倒逼作用,对超限额标准用能的焦化、水泥企业实行惩罚性电价,对超定额、超计划用水实行累进加价;

利用大气、水污染防治等专项资金,实行梯级奖补、早退多奖,引导水泥、焦化产能尽早退出。二是加快转型升级。围绕钢铁产业3+3”产业布局,加快太行钢铁、冀南钢铁、永洋特钢、宝信钢铁、燕赵钢铁等整合重组减量置换项目建设。永洋特钢要确保2016年底前一期建成投产,太行钢铁、冀南钢铁要加快项目推进,宝信钢铁2016年底前完成项目前期手续。支持煤炭优势企业对产业链上下游进行整合,在做精做细主业的同时,不断壮大非煤产业,实现多元化经营。三是优化企业布局。加快纵横钢铁、崇利制钢产能出清,尽早尽快退出城区,实现聚集发展。科学规划水泥产业发展的区域,水泥熟料生产和粉磨企业重点在西部山区发展,不再扩大范围。四是推进国际合作转移。鼓励钢铁等行业优势企业参与“一带一路”沿线地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文安钢铁与中冶集团合作转移部分产能。支持兴华钢铁、新兴铸管、冀达制铁等钢铁企业在境外设立企业。支持邯钢、金隅水泥对外劳务合作,将我市钢铁产能和水泥生产等优势向外推介。(此项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负责)

(二)积极稳妥处置“僵尸企业”。一是建立工作台账。在已开展初步调查的基础上,按照国家对“僵尸企业”界定的四条原则,抓紧明确具体认定标准,核实“僵尸企业”清单,建立专门处置台账,提出总体目标和年度计划,处置一家销号一家。二是科学分类实施。按照宜扶则扶、宜转则转、宜合则合、宜破则破的原则,对同业竞争突出,但债务负担沉重、技术水平偏低的“僵尸企业”,加大兼并重组力度,推动内部改革,大力推动改造转产,恢复市场竞争力;对管理粗放、冗员过多、运行成本偏高、劳动生产率过低的“僵尸企业”,大力实施减员增效,通过强化管理增强发展活力;对分布不合理、扭亏无望、资不抵债和部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僵尸企业”,重点采取依法破产重整或清算,推动部分企业产权转让,实现市场化退出。三是积极稳妥推进。研究出台处置“僵尸企业”的指导意见,明确财政、金融、社保等方面配套方案,支持采取内部退养、转岗安置等措施,确保大部分职工得到妥善安置。同时,对国有企业实施更科学、更有力的绩效管理办法,提高生产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避免出现新的“僵尸企业”。(此项工作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三)着力降低实体经济成本。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降低企业成本保障要素供给的实施意见》(邯字〔201613号)及市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企业帮扶降低企业成本工作方案》(邯办文〔201613号),进一步强化协调联动、提高行政效能。一是降低交易成本。实行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核心的“多证合一”,探索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单合一”,加快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全面清理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进一步优化缩短行政审批流程和时限,确保“流程省内最优、环节省内最简、时限省内最短”。二是降低税费负担。全面实施“营改增”,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房地产、金融、生活服务业,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全面落实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优惠等政策。积极推动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建设,凡目录清单之外的涉企收费,一律不得执行。凡收费有上下限的,实行收费标准下限制。三是降低融资成本。完善政府对银行机构考评激励机制,鼓励银行机构实行续贷审核制,扩大中长期贷款规模。搭建政银企合作平台,支持各类金融机构与骨干企业、重点项目建立常态化对接机制,每季度组织一次银企对接活动,并引导银行机构按政策对钢铁、煤炭、焦化、建材等产能过剩行业中的优质企业进行信贷支持;落实小微企业贷款借新还旧政策,坚决取消与贷款挂钩、没有实质服务内容的收费项目。四是降低生产要素价格。强化水、热、气等要素保障,对优势企业制定优惠差别使用价格;落实电价有关政策,下调一般工商业电价,鼓励有条件的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自主协商确定电价。实行有保有控的产业用地政策,研究处置产能退出后腾让土地使用办法,重点保障六大千亿元产业重点项目、优势企业的用地;鼓励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出让等方式供应工业用地。五是降低人工成本。把握好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幅度,研究出台精简归并“五险一金”政策,降低失业、工伤保险缴费费率,研究企业住房公积金缴付比例动态调整机制。(此项工作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政务服务中心管委会、市编委办、市工商局、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金融办、人行邯郸市中心支行、邯郸银监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民政局负责)

(四)大力化解房地产库存。在认真落实《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邯政字〔201532号)、《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房地产业化解商品房库存的实施意见》(邯政字〔201641号)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完善全市化解商品房库存的精准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一是挖掘内在消费潜力。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和居住证制度双落地,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步伐,加大对农民进城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信贷支持力度,首付款比例、贷款利率执行最低标准;农业银行加快推进落实“农民安家贷”信贷产品;积极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新启动的城镇棚户区改造及其他房屋征收货币化安置比例不低于80%;全面开展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二是强化产业带动作用。大力发展城市经济,允许既有和存量公共服务设施、商业服务设施在建设用地大类中跨类别功能转移,支持存量住宅向家居酒店转型,发展楼宇经济、总部经济等有助于扩大住房需求的新业态、新模式;推进县城产城教融合,推广“产业园区+标准厂房+职业教育”发展模式,促进工业向园区集中、人口向县城集中,带动消化房地产库存。三是创新化解库存举措。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鼓励以商品房租赁为主营业务的专业化企业发展,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兼营住房租赁业务,鼓励房地产企业在新建商品房项目中长期持有部分房源对外出租。推行商品房共有产权模式。四是加强市场管理稳控。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鼓励房地产企业采取降价等促销措施,调节房地产用地供应规模、结构、布局和节奏,防止出现大幅波动。同时,加大争跑资金力度,争取商业银行贷款支持,推动房地产业转型升级,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兼并重组,促进停工项目和“半拉子工程”尽快竣工,实现销售。(此项工作由市住房保障房产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城镇化办、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工商局、市金融办、人行邯郸市中心支行、邯郸银监分局负责)

(五)加强财政金融风险防控。财政方面,完善制度体系,研究实施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进一步完善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风险预警和监督考核办法;强化财政监督,有针对性地开展地方政府债务专项检查,加大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力度;创新融资体制,争取更多的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置换规模,推动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和融资。金融方面,要查清底数,对当前我市非法集资等金融风险多发易发领域进行摸底排查,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防控;要制定预案,对企业资金链断裂、银行不良贷款等潜在风险,严格资金流向监控,提前制定处置方案;要管控风险,对已经暴露的金融风险事件,研究设立“防火墙”“隔离带”,防止放大蔓延。培育增多金融市场主体,发展股权基金、金融租赁、普惠金融等新业态和新服务,鼓励更多企业到境内外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发展。(此项工作由市处非办、市金融办、市财政局、人行邯郸市中心支行负责)

(六)大力培育发展新动能。一是制定传统产业改造提升计划。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工程,扩大绿色环保标准覆盖面,推进新一轮技术改造和“两化深度融合”;围绕“中国制造2025”重点领域,支持企业通过技术改造实现技术升级、设备更新和产品创新。二是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全面落实国家、省“中国制造2025”和“互联网+”行动计划,编制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按照省要求,积极推进双创支撑平台、百项产业化项目示范、百家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新兴产业聚集发展和创新能力提升“五大工程”。围绕产业集群发展的关键薄弱环节,补齐短板、延伸链条,促进产业的协作配套,全面打造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等千亿元产业。加快发展新业态,以大数据、机器人、车联网、可穿戴设备、物联网等为方向,逐步培育新型智能装备和产品。三是力促服务业扩量提质。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化和高品质转变。开展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示范,实施8个现代服务业重点行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和项目建设“345”工程,提升商贸物流业态层次、做大做强文化旅游业、繁荣活跃金融业,推动服务业优质高效发展,到2020年底,全市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45%以上。四是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在稳定粮食产量的基础上,实施农业结构调整的三年行动计划,大力推动 “1515”工程,做精做强畜牧、蔬菜、果品三大优势产业,培育特色产业,调减玉米种植面积;实施农产品加工业倍增计划,开展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试点。(此项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牧局负责)

(七)坚决打赢大气环境治理攻坚战。一是创新约束机制。实施能耗排污总量和强度“双控制”,提高减煤降碳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消减在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考核中的权重。将企业环保不良记录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探索在信贷、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建立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二是提高准入门槛。实行更加严格的能评、环评制度,原则上禁止新上高耗能、高污染项目,确需建设的必须控制在能耗排污总量指标以内或实行等(减)量替代,杜绝新的污染增量。三是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环境质量和重点污染源排放的动态监测,完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深入开展环保执法专项行动,对环境违法企业加大惩处力度,经整改仍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依法予以关停,促进不达标的产能和企业退出市场。同时,推动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着眼环境治理和节能改造市场需求,促进节能环保装备、仪器设备制造以及节能环保科技转化等产业发展。(此项工作由市环境保护局、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八)增加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一是强力推进扶贫攻坚。按照“六个精准”和“五个一批”要求,加大贫困人口易地扶贫搬迁力度,2016年启动总计14132人的易地扶贫搬迁工作,2018年全部完成总计47307人的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确保搬得出、稳得住、有事做、能致富;大力实施科技、旅游、光伏、电子商务等扶贫开发工程,扶持“一村一品”特色产业,着力提高贫困人口创业就业能力,确保完成稳定脱贫目标任务。二是着力完善城乡基础设施。通过增加政府投入、探索市场化投入和运营机制等办法,提高投资有效性和精准性,加快“最后一公里”水电气路、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城市地下管网、城际交通设施互联互通、生态保持和环境治理以及绿色城市、海绵城市、智慧城市、美丽乡村等建设。(此项工作由市扶贫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城镇化办、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城管执法局、市美丽乡村办负责)

三、强化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做好重大问题研究、重大政策制定、重大事项协调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成员单位协调联络制度,及时收集整理重点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做好重大决策的督导落实。各成员单位及时掌握最新动向,着眼构筑1+5+X”的总体政策框架,抓紧研究、稳步推进,在贯彻落实去产能、去库存、降成本等已出台政策措施的同时,做好处置“僵尸企业”、补短板、去杠杆等方案的研究起草工作。各相关部门要根据自身职能,研究提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配套措施。(此项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住房保障房产管理局、市建设局、市国资委等部门负责)

(二)加大有效投入。抓住当前投资品价格较低的有利时机,围绕补齐产业发展、基础设施保障、民生领域等短板,扩大有效投资,创造新供给,满足和引领新需求。一是发挥重大项目的引领作用。每年滚动实施一批省市重点项目,形成良好的梯次建设格局。对谋划的“十三五”工程项目,分解落实责任,尽快启动加快实施,确保投资有回报、产品有市场、企业有利润、员工有收入、政府有税收、环境有改善。二是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积极争取中央、省预算内投资和基础设施、棚改等专项资金。根据需要发行地方债,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成立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引导基金,以股权投资形式投资于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三是加大项目谋划储备力度。依托重大项目库,按照“分级储备、逐级审核、逐步推进”的原则,加快编制三年滚动投资计划,做实做细补短板领域三年滚动投资计划,形成接续不断、滚动实施的储备机制和良性循环。(此项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负责)

(三)推进科技创新。一是开展创新示范。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启动实施一批“互联网+”重大示范项目,滚动实施一批重点产业化项目,实施高新技术产业三年倍增计划,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提质增量。深化军民融合发展专项行动,支持军转民、民参军。二是加强科技创新。利用市场化模式,支持骨干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共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搭建共性技术研发平台,在现代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和电子信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三是强化协同创新。以各县(市、区)为建设主体,主动融入京津冀三地创新型产业集群协同工作机制,促进科技资源共享、产业错位发展、异地产业转移。抓好科技创新政策落地。严格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企业购置设备、进口关键设备及零部件的税收减免政策。(此项工作由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

(四)强化供需对接。鼓励推广新产品,建立信息平台,发布全市名优特产品。一是促进中高端消费回流。加强对进口产品结构及海淘、代购等海外购物热点分析研究,有针对性地组织我市企业加大研发生产力度,推动供给创新。大力实施名企、名品、名牌战略,完善产需衔接机制,扩大有效供给。二是满足新兴消费需求。加强与国内知名电商的数据共享,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手段分析跟踪消费热点,顺应线上线下互动互促的生产和消费模式,加快生产流程重塑、产业跨界融合,带动传统产业产品升级和新兴产业快速发展。三是加强对接平台建设。建立完善进口商品信息公开平台和产需对接平台,及时发布进口商品种类和引领消费升级产品等信息,引导企业开发新产品、创造新供给。(此项工作由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

(五)完善兜底机制。一是大力实施援企稳岗政策。引导企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采取灵活工时、培训转岗等措施挖掘内部安置潜力。企业确需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应依法支付经济补偿,偿还拖欠工资,补缴社会保障费,并做好社保关系接续等工作。二是坚持分类施策帮扶。对失业人员按规定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对就业困难人员通过政府提供公益岗位等给予再就业帮扶,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及时纳入社会救助范围,争取的中央资金和省级资金优先安置化解过剩产能、处置“僵尸企业”的职工分流。三是注重以创业带动就业。加强下岗职工职业教育和转岗培训,全面落实“双创”支持政策,完善自主创业、返乡创业和就地就近创业政策,不断拓展就业渠道。(此项工作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教育局、市建设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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