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实施意见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体育意见】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实施意见,供大家参考。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
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
全面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27号)精神,进一步推动我省学校体育改革发展,促进学生身心健康、体魄强健,经省政府同意,现结合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我省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提高质量为战略主题,以“天天锻炼、健康成长、终身受益”为目标,坚持课堂教学与课外活动相衔接、培养兴趣与提高技能相促进、群体活动与运动竞赛相协调、全面推进与分类指导相结合,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全面提升体育教育质量,健全学生人格品质,切实发挥体育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素质教育中的综合作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工作目标。到2020年,学校体育办学条件总体达到国家标准,开足开好体育课,重点普及校园足球和冰雪运动项目,切实保证体育课时和每天一小时锻炼时间,教学、训练与竞赛体系基本完备,体育教学质量明显提高。学生体育锻炼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基本养成,熟练掌握一至两项运动技能,运动技能和体质健康水平明显提升,规则意识、合作精神和意志品质显著增强。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学校体育推进机制进一步完善,基本形成体系健全、制度完善、充满活力、注重实效的学校体育发展格局。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体育教学。
1.开足开齐体育课程。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足开好体育课程,保证小学一至二年级每周4课时体育课,小学三至六年级和初中阶段每周3课时体育课;普通高中三年198学时11学分(其中:一二年级162学时9学分、三年级36学时2学分),中等职业学校三年144学时12学分;普通高等学校必须为一、二年级本科学生开设不少于144学时(专科生不少于108学时)的体育必修课(每周安排体育课不少于2学时),为其他年级学生和研究生开设体育选修课,选修课成绩计入学生学分。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削减、挤占体育课时间。
2.科学安排课程内容。根据国家规定和我省地域特点,积极开展运动项目教学,提高学生专项运动能力,尤其是冰雪运动能力。以校园足球和冰雪项目为重点,全面推进足球、冰雪以及篮球、排球、田径、乒乓球、羽毛球、体操、武术等运动项目的普及发展。实施校园冰雪计划,乡镇以上学校冬季开设滑冰必修课,并根据条件开设滑雪选修课,普及雪地足球、雪地手球、撑雪橇、冰上游戏等冰雪运动项目。同时,各地各校应根据实际,深入挖掘整理推广摔跤、射箭、打布鲁、珍珠球、太极柔力球等我省民族民间传统体育项目,充实和丰富体育课程内容。
3.提高教学水平。加强健康知识教育,注重运动技能学习,科学安排运动负荷,重视实践练习。加强运动项目教学,让学生熟练掌握一至两项运动技能,逐步形成“一校一品”“一校多品”教学模式,努力提高体育教学质量。关注学生体育能力和体质水平差异,区别对待、因材施教。推广适合不同类型残疾学生的体育教学资源,提高特殊教育学校和对残疾学生的体育教学质量,保证每个学生接受体育教育的权利。支持高等学校牵头组建运动项目全省教学联盟,为中小学开展教育体制改革试点提供专业支撑,促进中小学提升体育教学水平。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探索开发体育教学资源尤其是冰雪教学资源,不断增强教学吸引力。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创建全省学校体育研究基地,开展理论和实践研究,提高学校体育科学化水平。
(二)强化课外锻炼。
1.保证学生课外体育锻炼时间。健全学生体育锻炼制度,将学生在校内开展的课外体育活动纳入教学计划,列入作息时间安排,与体育课教学内容相衔接,切实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落到实处。幼儿园要开展符合幼儿年龄特点、有益身心发展的体育活动。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每天上午统一安排25-30分钟大课间体育活动;没有体育课的当天,必须在下午课后组织学生进行一小时集体体育锻炼;寄宿制学校要坚持每天出早操。高等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学生每周至少参加3次课外体育锻炼。职业院校在学生顶岗实习期间,要合理安排学生的体育锻炼时间。
2.丰富课外锻炼内容。鼓励学校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课外体育锻炼活动,积极探索体育课后服务工作模式,不断丰富活动内容,吸引学生参加“走下网络、走出宿舍、走向操场”活动,坚持课外体育锻炼。中小学校冬季要组织开展大课间冰雪活动,夏季结合实际组织开展仿冰、仿雪特色大课间活动。强化体育社团、代表队、兴趣小组建设,发挥学生体育骨干带动作用,吸引广大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实现“人人有运动技术、班班有运动项目、校校有体育特色”。
3.积极参加全民健身运动。中小学校要制定家庭“体育作业”管理办法,鼓励学生积极参加校外全民健身运动,逐步形成家庭、学校、社区联动,共同指导学生体育锻炼的长效机制。定期开展阳光体育系列活动,持续开展百万青少年上冰雪活动,坚持每年开展学生冬、春、秋季长跑等群体性活动,形成覆盖课内外、校内外的学生课外体育锻炼体系。
(三)开展课余训练。
1.积极培养体育后备人才。各级各类学校要根据传统特色和学生需求,通过组建运动队、俱乐部和体育兴趣小组等形式,积极组织学生开展课余体育训练,指导有体育特长的学生科学训练。
2.加强体育基点校建设。进一步办好体育基点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构建小学、中学、大学相互衔接的课余体育训练体系,建立对口升学、合理流动机制,鼓励学生参加学习、训练和竞赛活动。到2020年,建设不少于300所体育基点校。
3.创建体育工作示范特色学校。各级各类学校要积极创建“全国学校体育工作示范校”和“一校一品”“一校多品”体育特色学校。2020年底前,建成750所足球特色学校、500所冰雪特色学校。
4.探索“体教结合”人才培养模式。鼓励各地建设一条龙特色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体育竞赛,多渠道进行人才培养,支持有条件的高等学校招收足球和冰雪项目的高水平学生运动员。
(四)完善竞赛体系。
1.建立校内体育竞赛机制。各级各类学校每年至少举办一次综合性运动会或体育节,通过学生喜闻乐见的校园体育竞赛活动,吸引广大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
2.积极开展各类体育比赛。科学规划学生体育赛事,定期组织综合性学生运动会或专项性的学生竞赛活动,增加趣味性强、学生参与面广的运动项目,扩大参赛人数比例。实行校园足球县、市、省、国家四级联赛制度。全省学生运动会每三年举办一届,各市级学生运动会每年举办一届。全省及各市地每年要举办一次涵盖主要冰雪项目的冬季运动会。
3.完善竞赛选拔机制。通过各类体育比赛,为学生搭建展示平台,选拔优秀运动员,畅通学生运动员进入各级专业运动队、代表队的渠道。支持学校间联合成立校园冰雪运动竞赛联盟,建立和完善学生冰雪运动竞赛体系。
(五)强化体育师资队伍建设。
1.配齐体育教师。各市地要在编制总量内,利用现有政策和渠道,按照标准配齐体育教师和体育教研人员,保证在编体育教师专职专用。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冰雪项目特色学校和民族传统项目学校要在配齐体育教师的基础上,根据项目建设需要,配备专项体育教师。
2.拓宽体育教师补充渠道。办好高等学校体育教育专业,根据需求动态调整体育教育(师范类)专业招生规模,培养合格体育教师。充分利用“特岗计划”“顶岗实习”、支教和农村教育硕士计划,补充农村学校体育教师。开展送教进校园活动,继续鼓励优秀教练员、退役运动员、社会体育指导员、有体育特长的志愿人员兼任体育教师。
3.加强体育教师培训。实施体育教师全员培训,着力培养一大批体育骨干教师和体育名师等领军人才。切实落实“国培计划”体育教师专项培训项目的实施,加大省级体育教师培训工作力度。各市地要组织开展本地体育教师培训,重点加强农村体育教师培训。
4.保障体育教师合法权益。科学合理确定体育教师工作量,把组织开展课外活动、学生体质健康测试、课余训练、比赛等纳入教学工作量。保障体育教师在职称(职务)评聘、福利待遇、评优表彰、晋级晋升等方面与其他学科教师同等待遇。高等学校要完善符合体育学科特点的体育教师工作考核和职称(职务)评聘办法。
(六)加快体育设施建设。
1.加快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建设。各级政府要按照学校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充分利用多种资金渠道,加快对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建设。在基层公共体育设施建设中统筹规划学校体育设施,加大对学校体育场地的建设和改造力度。加大冬季项目场馆建设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学校采用多种方式设立滑冰、滑雪等冰雪场地,积极利用广场、操场等人工浇筑滑冰场地,满足学校开展冰雪运动的需求,力争“校校有基地,人人会滑冰”。
2.配齐学校体育器材。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国家和我省学校办学条件的基本要求和相关配备标准,配齐配全体育器材,并按标准为体育教师配备必要的教学装备,确保体育教育教学、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和学校特色体育活动正常开展。
3.加快公共体育资源开放。积极推动公共体育场馆、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户外营地体育设施为学校体育提供服务,向学生免费或优惠开放。具备基本条件的学校体育场馆设施要在课余和节假日向学生有序开放。积极推动具备开放条件的高校体育场馆设施向社会开放。
(七)完善投入保障机制。
1.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大学校体育经费投入力度,大力支持创建校园足球、冰雪特色学校及开展赛事活动。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将学校体育工作经费纳入年度经费预算,保证学校体育工作日常教育教学的经费需求。
2.拓宽学校体育经费渠道。多渠道筹措学校体育经费,落实税收减免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支持学校体育发展,多渠道增加学校体育投入。
3.整合资源支持学校体育发展。完善政策措施,采取政府购买体育服务等方式,逐步建立社会力量支持学校体育发展的长效机制,引导技术、人才等资源服务学校体育教学、训练和竞赛等活动。鼓励专业运动队、职业体育俱乐部定期组织教练员、运动员深入学校指导开展相关体育活动。支持学校与科研院所、社会团体、企业等开展广泛合作,提升学校体育工作水平。加强同港澳台地区学校之间体育交流与合作,以对俄交流为重点积极开展学校体育国际交流。
(八)加强体育活动风险管理。
1.加强体育活动安全教育。各级各类学校要将体育活动安全教育纳入日常管理和教学活动之中,培养学生体育活动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学生的伤害应急处置和救护能力。加强校领导、教师及有关管理人员培训,提高学校体育从业人员运动风险管理意识和能力。
2.强化体育活动安全管理。各级各类学校要建立健全学校体育和校外体育活动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体育活动安全管理责任人,落实安全责任制。加强对体育设施及场地的检查、维护和使用管理,切实保证体育场地器材符合国家安全质量标准,使用安全。举办大型体育活动和体育比赛时,要做好应急预案,预防和避免发生群体性安全事故。
3.完善风险处置机制。各级政府和各级各类学校要进一步完善校方责任险,采取措施为学生购买学校体育活动意外伤害保险,探索建立涵盖体育意外伤害的学生综合保险机制。研究制定学生体育安全事故第三方调解办法,保障学校体育工作安全有序开展。
(九)完善体育工作评价机制。
1.完善考试评价办法。构建课内外相结合、各学段相衔接的学校体育考核评价体系,完善和规范体育运动项目考核和学业水平考试。体育课程考核要突出过程管理,从学生出勤、课堂表现、健康知识、运动技能、体质健康、课外锻炼、参与活动情况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价。学校体育测试要充分考虑残疾学生的特殊情况,体现人文关怀。
2.充分发挥体育考试的导向作用。中小学要把学生参加体育活动情况、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和运动技能等级纳入初中考试、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各市地要根据实际,科学确定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分值或等第要求。已经通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验收的市地,将体育考试纳入中考,按与数学、语文同等分值计入中考总成绩,并将冰雪项目同步纳入体育考试内容,到2020年实现体育考试全部纳入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科目。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后,在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时,将学生体育情况作为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内容。严格执行教育部体育教育本科专业学生普通高考体育测试办法和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实施意见,提高体育技能考核要求,规范高水平运动员招生。
3.加强体育教学质量监测。推进落实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健全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学校体育工作评估和年度报告制度。落实国家体育课程质量标准要求,稳步提升学校体育教学质量。严格执行中小学体育课程实施情况监测制度,定期开展体育课程国家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建立健全学生体质健康档案,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及时进行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数据上报和评价。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地要将学校体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强统筹协调,落实管理责任,并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具体措施,落实好深化学校体育改革的各项任务。教育部门要将学校体育工作纳入教育发展规划,加强监督管理和指导;财政部门要完善学校体育投入政策;人社部门要会同教育部门做好学校体育教师的补充工作;体育部门要将学校体育作为全民健身计划的重点,在技术、人才、场地和体育组织建设等方面加大对学校体育工作的支持;共青团要组织配合教育部门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青少年阳光体育运动,共同做好创建青少年俱乐部和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工作。
(二)强化考核激励机制。各级政府要将学校体育工作列入政府政绩考核指标、教育行政部门与学校负责人业绩考核评价指标。对成绩突出的单位、部门、学校和个人进行表彰。加强学校体育督导检查,建立科学的专项督查、抽查、公告制度和行政问责机制,定期或不定期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对存在问题的给予通报批评、约谈有关主管负责人,直至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持续3年下降的地区和学校,在教育工作评估和评优评先中实行“一票否决”。
(三)营造良好环境。通过多种途径,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及网络、微信微博等媒体,加大学校体育工作新闻宣传力度,总结交流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传播科学的教育观、人才观和健康观,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和支持学校体育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