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秋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按照《石家庄市2015年秋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石政办函〔2015〕105号)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我县生态文明建设,改善全县大气质量,让“阅兵蓝”成为我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环保方案】行唐县2015年秋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2015年秋季农作物秸秆
禁烧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石家庄市2015年秋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石政办函〔2015〕105号)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我县生态文明建设,改善全县大气质量,让“阅兵蓝”成为我县大气环境新常态,确保秋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落到实处,高标准完成县委、县政府制定的年度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孙瑞彬书记“做深做细做实、真刀真枪实干,坚决兑现省会大气质量明显改善的承诺,让老百姓享受更多蓝天白云”的指示要求,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下定决心、坚定信心,以疏促堵、科学禁烧,积极控制、齐抓共管,严格落实秸秆禁烧领导负责制,切实加强群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施铁腕、出重拳,保持高压态势,全力做好秋季秸秆禁烧工作,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全面提高。
二、工作目标
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各乡镇(开发区)、县政府有关部门要把秸秆禁烧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主动作为、密切配合、协调联动、下大力气抓好各自所承担禁烧任务。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疏堵并举、标本兼治”原则,全面清理积存在路边、地边、村边、渠边、坑边的农作物秸秆。切实加强工作调度,狠抓秸秆禁烧工作考核,确保全县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三、工作步骤
今年秋季秸秆禁烧工作自9月25日起到11月10日止,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发动阶段(时间为9月25日至9月30日)。各乡镇(开发区)、县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县政府的安排部署,结合各自职能、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可行的秸秆禁烧工作方案、秸秆禁烧宣传方案、秸秆禁烧巡查方案和各项工作制度,落实办公地点、人员、车辆、经费,为全面做好秸杆禁烧工作奠定良好基础。同时,要全力组织好秸秆禁烧宣传“四个一”活动,即:召开一次秸秆禁烧工作动员会议,悬挂张贴一批宣传条幅、标语,组建一批秸秆禁烧志愿者队伍,组建一支秸秆禁烧宣传、巡逻小分队,全面细致做好秸秆禁烧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增强环保意识,提高秸秆禁烧的自觉性。
(二)全面禁烧阶段(时间为9月30日至10月31日)。各乡镇(开发区)秸秆禁烧巡查人员要各负其责,坚守岗位,严格落实死看死守制度,实行全天候巡回检查,切实防止发生秸秆焚烧现象。秸秆禁烧领导小组办公室要24小时专人值班,及时处理、上报有关秸秆禁烧信息。县秸秆禁烧办公室要定期向县政府汇报全县秸秆禁烧工作进展情况、督导组的督导检查情况,并在行唐周报设立“曝光台”,及时向社会公布农作物秸秆焚烧信息。
(三)考核验收阶段(时间为11月1日至11月10日)。县秸秆禁烧办公室将组织有关部门组成验收组,对各乡镇(开发区)秸秆禁烧工作进行全面考核验收,考核验收结果将作为评选先进的主要条件。验收将采取查资料、看现场、走访群众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四、工作重点
(一)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为切实改善我县大气环境质量,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实现秸秆的资源化、商品化,促进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和农民增收,各乡镇(开发区)要积极探索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有效渠道,除开展秸秆还田、秸秆青贮、堆沤还田、生产颗粒饲料外,还可以推广生物质燃料压块等。特别是玉米皮的综合利用问题,鼓励引导本地有实力的企业探索零散秸秆(玉米皮)收集、储存、加工的有效方法和途径,努力通过经济手段解决玉米皮乱堆乱放、随意焚烧问题。县秸秆禁烧办公室、农工委、农林畜牧局免费提供信息咨询。
(二)广泛宣传发动。各乡镇(开发区)和有关部门要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秸秆禁烧有关法律法规和县政府对秸秆禁烧工作的要求。县电视台要充分发挥宣传舆论主渠道作用,制定宣传方案,设立宣传专栏,在黄金时段以电视讲话、滚动字幕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秸秆禁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报道先进经验,公开曝光反面典型。各乡镇(开发区)要通过出动宣传车,发放秸秆禁烧宣传单,在村庄入口、田块连片的重点部位悬挂宣传条幅,在村主要交通干道两侧书写墙体标语,组织村高音喇叭早、中、晚三开机广播等有效形式,大力宣传秸秆禁烧的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在全县营造禁烧秸秆的强大声势和高压态势。
(三)加大防控力度。秋收期间,所有乡镇(开发区)要按照“空间覆盖无空白,职责落实无盲点,监督管理无缝隙”的要求,建立以乡镇为单位、村为基础、村民组为单元的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切实将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做好我县今年秋季秸秆禁烧工作,县政府成立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袁永福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大气办主任赵为民和县农工委常务副书记刘文泰、县环保局局长赵宝林、县农林畜牧局局长王荣林任副组长,县环保局、农工委、监察局、财政局、农机总公司、农林畜牧局、公安局、城管局、交通局、电视台等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及各乡镇(开发区)乡镇长(主任)为成员的行唐县秋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指导协调秸杆禁烧工作。各乡镇(开发区)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亲自调度,抽调精兵强将,集中全部精力,迅速展开工作。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乡镇(开发区)是秸杆禁烧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具体责任人。各乡镇(开发区)要在本辖区内逐级签订秸秆禁烧责任状,明确禁烧责任和禁烧目标,要统一安排部署,制定工作方案,落实禁烧责任,抓好工作落实。环保局、农工委、农林畜牧局要会同监察、财政、公安、消防、交通、城管等部门,强化“一盘棋”的思想,各负其责,齐抓共管。
环保局要全面履行执法监督职责,组织实施好秸秆禁烧的现场检查和执法等工作。财政局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农林畜牧局要加强对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推广工作,拓宽秸秆综合利用渠道。城管局要加大管理力度,采取有力措施,负责抓好城区垃圾、树叶的清运工作,要教育园林、环卫工人严禁露天焚烧。交通局要做好县城周边道路两侧的管理,严禁焚烧路边、路肩杂草和垃圾。公安局要针对故意焚烧行为,要抓典型、要严惩,要曝光,确实起到震慑犯罪教育群众的作用。监察局要对秸秆禁烧工作不作为或工作不力的相关人员实施责任追究。各乡镇(开发区)、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全面落实“定专人、定职责、定区域、定岗位、定时间、定要求”的工作措施,严防死守,实现禁烧工作全面覆盖、全程监管。
(三)推行网格化管理。今年秋季秸秆禁烧期间继续推行“县督导、乡为主、村落实、组管片、户联防”和“县直部门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包片,专职人员包地块”的网格化管理责任制。做到人盯人,人盯地,坚决做到白天不见烟,晚间不见火,确保不发生露天焚烧秸秆现象。所有乡镇(开发区)要在辖区内主要路口、重点区域搭建窝棚,抽调人员24小时全天候值守,发现着火点,迅速行动,及时制止和扑灭,彻底清除残留的黑斑。各行政村要组成5-8人的巡查队,深入田间地头,实行24小时不间断监控。高速公路两侧每两公里要安排1-2人全天候巡逻。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抓好秸秆禁烧工作是有效防治大气环境污染的重要途径,各乡镇(开发区)、县政府有关部门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认清形势,提高认识,认真贯彻省委赵克志书记在调研我市大气环境质量时的讲话精神,充分认识秸秆禁烧工作的重要性,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抓好秸秆禁烧工作,防止造成大气环境污染,确保全县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二)严格问责制度。县委、县政府将秸秆禁烧工作列入年度考核内容,从监察局、政府督查室、农工委、环保局抽调专人组成四个督导组,对全县秸秆禁烧工作进行全面督导检查。凡出现点火、冒烟、焚烧秸秆现象的发现一起,通报一起。继续坚持乡镇(开发区)与分包部门捆绑责任制,出现问题一并追究责任。被上级政府通报批评或秸秆焚烧屡禁不止的,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诫勉谈话;造成严重影响的,取消年终评优评先资格,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加大查处力度。对于焚烧秸秆的行为,要按照“谁烧罚谁、烧谁罚谁”的原则,依照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露天焚烧的决定》有关条款进行经济或行政处罚。对故意焚烧的违法行为,坚决打击,绝不姑息。各公安派出所要把秸秆禁烧工作当作一个时期的中心任务,备足警力随时待命,接到乡村干部报警后要迅速出警,坚决做到有烟必查、有火必罚、有烧必抓。
(四)落实奖励措施。根据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露天焚烧的决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建立健全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和工作奖惩制度,对于在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工作中成绩显著的,要给与表彰或者奖励。
(五)做好信息反馈。县秸秆禁烧工作办公室要坚持执行日报制度,准确掌握工作进度,及时向县政府反馈情况。要组织力量,不定期对各乡镇(开发区)和督导组进行监督检查。各督导组要切实履行职责,深入田间地头,查实情,督问题,每天定时向县秸秆禁烧工作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情况,遇到紧急情况随时通报,确保工作有序进行。各乡镇(开发区)、各有关县直部门秋季秸秆禁烧组织机构务必于9月25日16:00前组成完毕,同时将本单位秸秆秸秆禁烧实施方案、禁烧领导小组名单、敏感地段领导小组名单、乡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包片、专职人员包地块名单、各行政村组成5-8人巡查队名单、信息员、联络员名单及联系方式(办公电话、手机)、秸秆禁烧办邮箱,种植面积上报至县秸秆禁烧办公室。城管局城区秸秆禁烧责任名单、交通局分管道路两侧秸秆禁烧责任名单联系方式上报至县秸秆禁烧办公室。
各乡镇(开发区)要及时向县秸秆禁烧办公室报送工作信息,反映工作进展情况。2015年9月25日开始每天下午3:00前,各乡镇(开发区)秸秆禁烧办公室将当天的禁烧情况向市秸秆禁烧办公室报告,尤其是对反面典型的查处和曝光情况。县禁烧办每天对全县禁烧情况进行汇总,定期向县委、县政府报告。
县秸秆禁烧办公室电话:82989790 (传真)、87359936
邮箱:xtxhbj12369@126.com
联系人:王春生13833151492 宋志英13731132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