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实施方案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监察方案】行唐县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实施方案(仅供参考),供大家参考。
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
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实施方案
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国办发〔2015〕86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冀政办字〔2016〕70号)和《石家庄市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实施方案》(石政办函〔2016〕91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
县乡(镇)两级人民政府承担公共服务职能的工作部门(综合机构)、直属事业机构(事业单位)、县经济开发区及所属相关事业单位。
提供公共服务的相关中介服务机构等由其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督促指导按照本方案要求改进工作,优化服务。
二、主要任务
(一)编制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服务指南。各乡镇(开发区)、各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以及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等相关工作的开展,对本乡镇(开发区)、本部门及相关事业单位正在行使的政策支持、法律和信息查询、知识产权保护、就业技能培训、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保障、文化体育、扶贫脱贫等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编制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并对所有公共服务事项逐项编制办事指南,列明事项名称、申请材料、受理单位、办理依据、办理时限、收费依据标准、咨询方式等内容。在此基础上,形成县乡(镇)两级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并依法通过政府网站、部门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公示栏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实行动态调整。
牵头单位:县编委办、县政府办(政务公开办);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乡镇政府(开发区)。
完成时间:2016年9月。
(二)简化优化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流程。依据法律法规,最大限度地精减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压减申报材料、压缩办理时限,坚决砍掉各类无谓的证明和繁琐的手续。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原则上一律取消;对于功能相似相近的证明,原则上要优化整合;对于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基层管理更为方便有效的证明,原则上要下放到乡镇管理;确需申请人提供的证明,要严格论证,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必要时履行公开听证程序,并作出明确规定;办事部门可通过与其他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的,不得要求申请人再提供证明材料。探索建立由公共服务申请人作出书面承诺,办事部门先予办理,完善事后核查与监管机制。
牵头单位:县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乡镇政府(开发区)。
完成时间:2016年12月。
(三)扎实推进网上办理。加快推进县乡(镇)两级实体政务服务中心和网上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推动实体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由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凡具备网上办理条件的事项,都要推广实行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实现办理进度和办理结果网上实时查询,暂不具备网上办理条件的事项,要通过多种方式提供全程在线咨询服务,及时解答申请人疑问。按照“两集中?两到位”的要求,推动公共服务事项全部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分中心、服务大厅)窗口办理。各级窗口服务单位全面实行“四零”承诺服务(服务受理零推诿、服务方式零距离、服务质量零差错、服务结果零投诉),建立健全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并联办理和限时办结等制度,并积极探索推行一站式办理?上门办理?预约办理?自助办理?委托代办等服务,为群众提供项目齐全、标准统一、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
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乡镇政府(开发区)。
完成时间:2016年12月。
(四)加快推进信息共享。大力推行“互联网+公共服务”新模式,构建综合化政务服务与信息平台。各乡镇(开发区)、各部门要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微博和热线电话等多种方式,依托移动终端及自助设备等多种渠道,提供全程服务,协助办理相关事项,逐步构建网上办事大厅、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相统一的公共服务平台,为办事企业和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多样化服务。要积极主动与上级相关部门沟通对接,加快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重点围绕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推进法人库共享应用平台建设;围绕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公共服务管理,构建统一、规范、高效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公共管理服务平台。加快推动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涉及公共服务事项的信息互通共享。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乡镇政府(开发区)。
完成时间:法人库共享应用平台,2016年12月;人事档案公共管理服务平台,2017年12月。
(五)提升为民服务能力。各乡镇(开发区)、各部门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充分运用基层和群众“点菜”机制,创新服务方式,提升运用新技术新方法为民服务的能力。要建立公开透明的公共服务监督系统,探索运用网上监督系统,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实现公共服务全过程可监督、可考核、可追责。县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要定期进行督导检查,对存在问题的部门和单位及时督促整改,对群众反映强烈懒政怠政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加大问责追责力度。
牵头单位:县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乡镇政府(开发区)。
完成时间:长期任务
三、方法步骤
(一)全面梳理公共服务事项。各单位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对现有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认真填写《行唐县公共服务事项目录表》、《行唐县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2016年7月31日前报送县编委办。县编委办会同县政务公开办组织审核(报送方式:纸质版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电子版发xtxsgb82985833@163.com) <mailto:纸质版加盖公章传真至86688242,电子版发bw816818@163.com);>。
(二)公布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牵头部门将审核确认结果报县政府审定后,2016年9月30日前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和各部门门户网站统一向社会公布。
(三)全面清理各类无谓证明。各清理单位要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全面清理不合法不合理的各种证明,尽量压缩需要提供各类证明材料的弹性和空间,简化优化办事流程。要按照国务院、省市政府业务对口部门清理规范要求,及时做好衔接落实,清理一批、规范一批、公布一批。清理结果,2016年11月底前报县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备案。
(四)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和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各乡镇(开发区)、各部门充分依托“互联网+”,促进办事部门公共服务相互衔接,实现纵向横向间信息共享。在政府网站、部门网站、实体政务服务中心基础上逐步构建网上办事大厅和综合化政务服务与信息平台。2016年12月底前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县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开发区)、各部门要加强对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本乡镇(开发区)、本部门实际落实责任,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要求和工作步骤,协调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推进。各清理单位要抽调业务骨干组建工作班子,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搞好协同配合。县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各乡镇(开发区)、各部门要加强与上级业务对口部门沟通,争取支持和帮助,同级相关部门要强化协调联动,打破信息孤岛,从源头上避免各类“奇葩证明”、“循环证明”等现象,为群众提供更加务实方便的服务。
(三)强化监督检查。县政府督查室会同各牵头单位按任务分工责任要求时间节点,对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工作情况,定期进行督导检查,并将进展情况及时报县政府主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结合进展情况召开调度会调度。
(四)做好宣传解读。各乡镇(开发区)、各部门要通过多种途径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宣传简化优化公共服务的新举措、新办法,让群众充分了解政策,熟悉办事程序和规定,努力提高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促进公共服务水平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