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为全面落实《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阜政办发〔2016〕22号)精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结合我区实际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制方案】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
2016年全区法治政府
建设工作方案
为全面落实《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阜政办发〔2016〕22号)精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结合我区实际,现就2016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作出如下部署。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三严三实”要求推动依法行政工作,分解目标,落实责任,坚持激励和约束并举,实现法治政府建设新突破,努力在“十三五”开局之年有新作为,推动政府法制工作与国家法治政府建设进程和要求相适应,与我区“一体两翼,多点支撑”发展战略需求相适应,加快实现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为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奠定坚实基础。
二、重点工作
1. 制定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按照市政府要求,并结合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际,制定《新邱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并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做出年度安排和职责分工。
2. 完善考核评价制度。根据市政府对区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的考评指标,严格执行考评标准和考评要求。把法治政府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
3. 健全法治政府建设领导机制。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区镇两级政府要建立由主要领导负责,各部门分工落实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协调机制,履行好统筹协调、推进落实、督促考核等职责,统一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
4. 建立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进展情况报告制度。区政府每年第一季度要向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镇政府每年第一季度要向镇党委、镇人大主席团和区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区政府各部门每年第一季度要向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要通过报刊、政府网站等途径向社会公开。
5. 全面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区政府将建立以政府法制机构工作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政府法律顾问队伍,并于2016年年末前,制定《新邱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和《新邱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
6. 完善公众参与和专家论证机制。加强公众参与平台建设,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建立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组织相关领域的专家或者专业机构就必要性、可行性、可控性等进行论证。
7. 开展法治培训。加强对各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行政机关负责人的法治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解决“依法行政意识弱”问题。
8. 加强政府法制队伍建设。健全区镇两级政府法制机构,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考核评价的作用。区政府各职能部门应结合自身实际与需要,配备专兼职法制工作人员,强化政府法制队伍的培训力度,不断提升法制工作人员的能力与水平,保障政府法制工作运行高效且效果良好。
9. 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落实《辽宁省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规定》,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合法性和必要性审查机制,同时健全规范性文件清理常态化机制,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10. 推行行政机关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落实《阜新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主要围绕决策主体是否超越法定职权、决策事项是否于法有据、决策程序是否依法履行、决策内容是否合法合规进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在法律框架内有效实现决策意图。
11. 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推进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方式改革,灵活运用书面审查、实地调查、公开听证等方式审查行政复议案件,加大行政复议纠错和监督力度。建立健全行政复议意见书制度,加强行政复议决定的说理性,切实提高行政复议工作的公信力。加强行政复议机构和队伍能力建设,加大学习培训力度,提高行政复议能力与水平。建立行政复议工作情况通报制度,加大行政复议调解、和解工作力度。
12. 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切实贯彻执行《行政诉讼法》,落实省、市有关工作要求,研究制定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办法,推进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工作,实现应诉率100%。
13. 坚持职权法定。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不得法外设定权力。无法律法规依据,不得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决定。
14. 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全面推进行政权力运行制度系统、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行政绩效管理系统、行政权力电子监察系统、民意诉求反馈系统的建设,全面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确保行政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利。
15. 减少对微观事务的干预。取消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资质资格准入许可,对增加企业和公民负担的证照进行清理规范。做好上级政府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工作,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探索目录化、编码化管理,全面推行一个窗口办理、并联办理、限时办理、规范办理、透明办理、网上办理。加快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实施在线监测并向社会公开。
16. 推行综合执法,减少执法层次。根据省政府工作安排,在公共卫生、安全生产、文化旅游、环境资源、农林水利、交通运输、城市建设等领域推行综合执法或跨部门综合执法试点工作。
17.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行政执法监督队伍建设,推进行政执法监督常态化机制建设。
18. 创新政务信息公开方式,加大公开力度。利用政府网站、新邱时讯和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载体,及时准确传递政务信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探索建立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完善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行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案件信用信息公开制度。
19. 强化市场监督。进一步改革工商登记制度,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实行“一址多照”和“一照多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市场监督方式,完善市场监管体系,推广随机抽查,探索“智能”监管。
20. 加强公共服务。强化政府统筹教育、卫生、医疗、文化、体育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职责,探索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和提供主体多元化,扩大基本公共服务向社会资本开放的领域。
21. 创新社会治理。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全方位强化安全生产,全过程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健全完善应急管理体制和应急处置、应急保障、恢复重建及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机制,提高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和水平。
22.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工作考核、社会评议、投诉举报等制度。
23. 完善普法教育机制。加强司法行政机关积极履行普法职责的责任意识,不断创新司法行政机关普法教育方式方法。同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行政府法制工作人员、司法行政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和律师等以案释法工作。
24. 建立系统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完善法律援助制度,落实省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建设的要求。统筹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制定完善法律服务发展规划。
25. 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政府重大事项及时向党委报告,依法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主动向政协通报。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和政协提案。严格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及时回应司法建议。配合检察机关对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过程中存在的行政违法行为的法律监督。
26. 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机制。落实对行政机关执法情况的检查制度,定期检查镇政府及本级政府部门执行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的情况,并将检查结果纳入绩效考核,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落实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投诉举报、行政执法督办等制度,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不当干预。强化政府备案审查职能,依法撤销和纠正不合法、不合理的规范性文件。
27. 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强化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审计监督,保障审计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
28. 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建立完善对行政机关违法行为的实名投诉举报登记制度和对实名举报人的保护制度,畅通举报箱、热线电话、网上举报等社会监督渠道,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监督作用,重视运用和规范网络监督,建立健全网络舆情监测、收集、研制、处理机制,推动网络监督法制化、规范化。
除上述所列的28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外,区政府将根据上级部署,就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及时作出相应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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