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权力清单制度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着力推进“法治国土”建设,进一步规范部门行政权力,明确部门责任,厘清相互关系,完善决策科学、执行坚决、流程优化、监督有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国土方案】桂林市国土资源局完善权力清单制度工作实施方案(全文),供大家参考。
完善权力清单制度
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着力推进“法治国土”建设,进一步规范部门行政权力,明确部门责任,厘清相互关系,完善决策科学、执行坚决、流程优化、监督有力的行政权力运行机制。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行各级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意见》(桂政发〔2014〕78号)、《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推行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2015〕33号)和《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人民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市政办〔2016〕20号)文件精神,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和“权责一致,动态管理”的总体要求,拟对我局各项职能职权及工作规范和流程进行清理细化,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清理范围
(一)以市人民政府公布的《桂林市国土资源局行政权力清单》为重点,对我局目前保留的行政权力事项及内部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清理。清理内容分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检查、行政奖励、行政确认、行政裁决和其他行政权力9个类别,其中行政许可16项、行政处罚62项、行政强制1项,行政征收6项、行政检查1项、行政奖励2项、行政裁决2项、行政确认3项、其他行政权力3项、内部审批事项2项。
(二)各科室根据《桂林市国土资源局责任清单》的内容,按照各自的法定职责分工,梳理出由各自科室负责的行政管理和内部审查事项清单。
(三)没有纳入《桂林市国土资源局行政权力清单》和《桂林市国土资源局责任清单》,各科室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以市人民政府或上级行政机关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作为设定、实施依据,目前仍然实施的行政权力事项和其他行政管理事项,要按照市政办〔2016〕20号文的要求,提出调整建议。
二、工作内容
(一)清理现有职权
各科室根据《桂林市国土资源局行政权力事项清理责任划分表》(见附件)划定内容及科室的法定职责,先行自查清理,按照简政放权和依法行政的要求,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修订、废止及部门职能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完善我局行政权力清单,并对不合法、不合理的权力事项提出清理意见。清理意见按增加(承接)、取消、下放、转移、整合、暂不执行、保留等7种情形划分,进一步优化行政职能架构。
(二)细化运行流程,编制工作规范和流程
各科室根据部门职能,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权力清单制度工作指南》格式,编制保留行政权力事项的工作规范和流程,优化运行程序,简化办事环节,提高行政效能。工作规范包括对各项保留权力的名称性质、设定依据、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实施对象范围、审批条件、申请材料、办结时限、审批数量、收费标准及其依据、咨询投诉电话、申请材料格式范本等,相关细节要一一予以说明;工作流程要明确各行政事项的审查环节、审查内容及审查要求,落实审查岗位工作人员职责和审查时限,编制全过程流程图。
(三)集中审核
由市局政策法规科牵头,对各科室报送的职能职权清理情况进行汇总,对各行政权力事项和其他行政管理事项的工作规范和流程进行合法性审核,并将审核结果报桂林市国土资源局法律专家委员会进行复核。
三、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进一步清理职能职权(2016年7月6日至8月15日)
各科室根据《桂林市国土资源局保留的行政权力事项清理责任划分表》,进一步清理本部门(单位)权力事项,提出调整意见,并按照细化运行流程要求,严格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权力清单制度工作指南》格式,对属本部门职能职权项目工作规范和流程进行完善和细化。
各科室编制的工作规范和流程材料,呈分管领导审查后,由本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将纸质版和电子版送局政策法规科。(邮箱glzcfgk@163.com;联系人:罗宇韬;联系电话:2835625)
(二)第二阶段:集中审核阶段(2016年8月16日至8月31日)
由政策法规科牵头对行政权力事项和其他行政管理事项进行审核,组织法律专家论证,并征求相关方面意见,提出行政事项调整、工作规范和流程合法性审查等意见反馈各科室核实,并将最终结果报局长办公会议审议。
(三)第三阶段:公布运行阶段(2016年9月)
由政策法规科根据局长办公会议审定结果,将行政事项工作规范和流程汇总成册,编制《桂林市国土资源局权力清单制度工作指南》,并逐步将清单内权力纳入行政权力运行平台管理。
四、工作要求
(一)各科室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来认识本次行政事项清理和工作规范和流程编制工作。各科室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落实专人负责清理和编制工作,确保工作质量,按时完成任务。
(二)各业务科室要树立大局意识。对局审批办成立前由相关科室主办的业务,相关科室负责清理和编制工作,审批办要积极协助配合。
(三)经审定公布的权力清单和工作规范具有刚性约束力,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权力清单行使职权。今后,凡是没有纳入《桂林市国土资源局行政权力清单》和《桂林市国土资源局责任清单》的行政事项,或者没有编制工作规范和流程的行政事项,不得擅自行使或变相行使,切实维护权力清单和工作规范的严肃性、规范性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