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省卫生应急工作规范区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全面提升我区卫生应急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根据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卫生应急工作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卫生方案】海州区创建省卫生应急工作规范区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创建省卫生应急工作
规范区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全面提升我区卫生应急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根据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卫生应急工作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和〈卫生应急工作规范区(市、区)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苏卫办应急〔2015〕4号)文件要求,扎实做好省卫生应急工作规范区创建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通过建立突发事件卫生应急体系,不断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应急管理,增强防范和处置突发事件卫生的核心能力,最大限度降低突发事件对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的危害,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奠定坚实基础。
二、总体目标
通过创建活动,优化、整合各类资源,进一步加强卫生应急管理机构和卫生应急队伍建设,建立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不断健全卫生应急预案体系,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系统,提高卫生应急快速有效应对能力,逐步形成政府领导、部门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卫生应急工作格局,力争年底前达到省卫生应急工作规范区建设标准。
三、工作任务
(一)建立健全卫生应急工作组织体系。进一步健全组织保障体系建设,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按照《卫生应急工作规范区(市、区)建设标准(试行)》要求,成立海州区创建省卫生应急工作规范区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1),制定符合我区实际的海州区创建省卫生应急工作规范区建设标准(详见附件2),建立责任明确、分工负责的区、镇(街道)二级卫生应急网络。加快指挥决策系统建设,按照平战结合的原则,整合全区卫生资源,建立功能完善、运行高效的应急决策指挥系统。强化部门协调,建立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解决卫生应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各类突发事件公共卫生依法、科学、及时、有效地得到处置,相关信息规范报告及时率、有效处置及时率均达到100%。
(二)建立健全卫生应急预案体系。结合我区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重点急性传染病、食物中毒、职业中毒、自然灾害和不明原因群体性疾病等专项预案;各镇街、开发区根据辖区突发事件公共卫生发生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卫生应急预案;学校、建筑工地、矿产以及危险物品经营企业等重点企事业单位负责制定符合本单位、本行业的卫生应急预案。形成以政府专项预案、部门单项预案、企事业单位预案为架构的突发事件公共卫生应急预案体系。
(三)建立健全卫生应急工作保障体系。将卫生应急工作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配有专项科研经费。根据区、镇(街道)二级卫生应急物资储备标准落实储备,确保各类卫生应急处置队伍装备齐全。区卫计局要加大人力储备,组建区突发事件公共卫生应急专家咨询委员会和各类专业处置队伍,强化业务培训和实战演练。
(四)完善卫生应急监测预警体系。一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开展传染病疫情、突发事件公共卫生和相关信息的报告与发布;二是做好重点场所、重点环节、重点人群、重点症状的主动监测工作,尤其是学校的卫生应急工作;三是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卫生监督所设立专门的卫生应急办公室,具体落实突发事件公共卫生处置、处理等各项具体工作;四是区内一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要规范开展预检分诊工作及开设发热门诊、肠道门诊,并有效开展监测工作。
(五)积极落实社会动员与健康教育工作。一是正面报道卫生应急工作,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二是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卫生应急工作,动员社区、学校及企事业单位积极开展卫生应急科普教育;三是对群众进行卫生应急知识健康教育,使城乡社区居民了解突发事件公共卫生的相关知识,并具备一定的自防、自救和互救能力。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6年6月—2016年7月)
制订创建工作方案,成立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组织召开全区创建省卫生应急工作规范区工作会议。结合规范区考评标准,组织举办卫生应急工作培训班。
(二)实施阶段(2016年8月—2016年9月)
1.各镇街和有关部门按照实施方案及各自承担的任务,制定工作方案,配备人员,明确职责,落实措施,扎实有序开展创建工作。
2.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对创建工作进行督查指导,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推动创建活动进一步深入开展。
3.对创建工作进行自查评估,并将结果上报市卫生计生委。
4.邀请省、市卫生应急工作专家对全区创建工作进行调研指导。
(三)验收阶段(2016年10月—2016年12月)
1.做好省卫生应急工作规范区创建验收申报工作和迎检准备。
2.迎接省卫生应急工作规范区考评组的检查验收。
3.根据省考评组的考核反馈情况,做好整改落实工作,组织相关单位对创建工作进行总结,巩固创建成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与领导。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切实将创建工作列入议事日程,认真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落实各项工作;要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具体任务,形成点面俱到、层层落实的工作局面,确保在规定时间内达到省卫生应急工作规范区的创建标准。
(二)加强协调与配合。各单位、各部门要密切协作、相互配合,共同落实好各项创建任务。各镇街、开发区负责建立和完善本辖区卫生应急预案体系,参与应急演练和宣传教育工作;区卫计局负责卫生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监测预警、信息报告、队伍建设、培训演练、应急处置和健康教育等具体事宜;区委宣传部负责宣传动员工作,对突发事件公共卫生应急进行正面报道,正确引导舆论,传播卫生应急科普知识;区教育局负责建立学校、托幼机构卫生应急制度和报告制度,有效应对学校突发事件公共卫生应急工作;区财政局负责保障省卫生应急工作规范区创建工作专项经费;其他部门各司其职,积极配合全区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工作。
(三)加强督导与检查。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收集整理各类台账资料,认真总结、评估创建工作。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单位、各部门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不定期督导检查。
(四)加强宣传与报道。要采取多种形式,动员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积极开展卫生应急科普教育工作,积极参与卫生应急规范区的建设工作;要加大对突发事件公共卫生正面宣传和报道,正确引导社会舆论,降低疾病流行和突发事件所带来的负面社会影响,确保正常的生活和生产秩序,确保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