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路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办法为加强我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订本办法。一、公开原则市公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交通办法】罗定市公路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办法,供大家参考。
市公路局政府信息
主动公开办法
为加强我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公开原则
市公路局政府信息公开遵循“以公开为常规、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一般分为主动公开、不公开、依申请公开三种。
(一)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
1.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
2.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
3.反映本单位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
4.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
(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得公开。
(三)介于以上两类信息之间,即不含涉密内容,但又不需社会公众广泛知晓,适用范围较窄,仅与部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相关的政府信息,可列为依申请公开。
二、公开内容
我局主动公开的内容为公路局制发的非涉密政府信息。包括:
(一)党政领导分工、公路局及下属单位全称、职能设置及内设机构信息。
(二)本单位审核路政许可等事项。
(三)法律法规宣传,查处公路违章建筑,处理矛盾纠纷、信访案件等情况。
(四)公路局领导同志出席的主要活动信息(以领导审核为准)。
(五)其他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形式
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载体为罗定市政府公众网,以及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主流媒体公开。
四、公开程序
(一)局办公室按照本规定确定的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和分工,或按照上级领导的指示和决定提出需要公开的具体意见。
(二)在需要公开的具体信息报本单位负责人审核前,由局办公室对照有关国家秘密及密级具体范围规定进行保密审查。
(三)对社会公开的信息,经信息单位负责人审核后公开并报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备案。
(四)信息拟稿股室对审核后的信息予以公开,通过政务内网公开的信息可以交由局办公室发布。
(五)信息员通过一定渠道了解对所公开信息的反馈意见,并对所公开的信息进行存档。
五、其他事项
(一)为确保主动公开的信息准确、及时,各股室提供的信息如发生变更,经办股室应立即告知局办公室并提供最新信息,以便及时做好信息更新工作。
(二)经办股室难以确定公开方式的,可由局办公室提出意见,报分管领导审定。
(三)对于不正确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岗位职责而导致泄密、应该公开而未公开或未及时公开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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