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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方案】潼南区无证照经营转有证照经营实施方案【精选推荐】

时间:2023-06-11 11:33:01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无证(照)经营转有证(照)经营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秩序,促进公平竞争,加快培育市场主体,根据国家、市有关政策和《关于加快推进市场主体“三转四升”的意见》(潼南委发〔2016〕13号)文件精神,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商方案】潼南区无证照经营转有证照经营实施方案【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工商方案】潼南区无证照经营转有证照经营实施方案【精选推荐】



无证(照)经营转有证

(照)经营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秩序,促进公平竞争,加快培育市场主体,根据国家、市有关政策和《关于加快推进市场主体“三转四升”的意见》(潼南委发〔201613号)文件精神,现就规范全区无证(照)经营转有证(照)经营工作(以下简称“无证转有证”)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基本现状

截止2015年底,全区已注册登记的市场主体总数为36467户,每万人拥有市场主体354户,低于全市平均水平(每万人547户),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明显不符。无证(照)经营行为扰乱市场秩序、破坏公平竞争环境、偷逃国家税费、规避执法监管,高危行业中的无证(照)经营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影响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推进“无证转有证”工作,是维护市场公平公正竞争的客观需要,对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工作目标

2018年,全区“无证转有证”完成3300户。其中:2016年完成1100户,2017年完成1100户,2018年完成1100户。

三、工作措施

(一)明确范围。按照国务院《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办法》等行政法规规定,在潼南行政区域内,凡以营利为目的、未办理营业执照或相关许可证的经营者均属此次“无证转有证”范围。重点为食品生产经营、餐饮服务、夜市烧烤小吃、车辆船舶客货运输,建筑领域的挂靠、设备租赁、装饰装修、上门维修服务,大型卖场、超市的租赁柜台和校园周边、公路边、铁路边、山边、河边、景区边、居民小区、城乡结合部等行业和区域。

(二)职责分工。按属地管理原则,各镇街负责统筹推进本行政区域“无证转有证”工作。各职能部门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意见责任分工的通知》(渝府办发﹝2015199号)要求,按照“权责对等”和“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监管原则,依法履行查处规范职责。供电、供水、通信等公用服务单位在办理相关服务手续时,应当查验营业执照及相关许可文件,不得为无证无照经营主体提供相应服务。同时,要根据有关部门的执法抄告要求,配合做好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查处规范工作。

(三)依法规范。各许可审批和注册登记机关要开通绿色通道,高效快捷办理“无证转有证”涉及的各类许可和登记。执法监管部门要按照渝府办发﹝2015199号文件的职责分工,发挥好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联席会议机制和信息抄告制度,抓住“发现、引导、规范、查处”四个环节,对发现的无证无照经营,要做到“发现一起、处置一起、规范一起”。

“无证转有证”过程中,对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严重破坏环境资源、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以及屡教不改、社会反响强烈的无证(照)经营,相关执法部门要采取强制措施,及时查扣用于违法经营的原辅材料、生产工具,消除继续从事违法经营的生产经营条件,严厉打击为无照经营提供生产经营场所、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的行为。对典型案例要公开曝光,对构成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组织保障

(一)组织领导。成立全区“无证转有证”工作小组,由副区长朱福荣任组长,潼南工商分局局长黄春辉任副组长,区财政局、区公安局、区农委、区交委、区人力社保局、区国土房管局、区城乡建委、区商务局、区环保局、区市政园林局、区文化委、区卫生计生委、区信访办、潼南消防支队、潼南国税局、潼南地税局、潼南质监局、潼南食药监分局、邮政银行潼南支行、烟草公司潼南分公司、各镇街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潼南工商分局。

(二)建立机制。各镇街要落实好属地管理责任,以将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为契机,积极与职能部门协同配合,形成集预防、疏导、查处、规范、服务为一体的无照经营监管长效机制。

(三)搞好宣传。要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方式大张旗鼓地开展宣教活动,向广大经营者和群众宣传无证无照经营的危害性,提高广大群众抵制、监督无证无照经营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形成社会合力,共同规范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为“无证转有证”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四)加强督查。各镇街和有关职能部门每月25号前、每季度末向 “无证转有证”工作小组办公室报送目标任务进展情况(联系人:奚建国,联系电话:44576627,报送邮箱:109613702@qq.com);区政府督查室、潼南工商分局要加大督查力度,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和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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