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关于推进精准扶贫的实施意见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皖办发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民政意见】凤台县关于推进精准扶贫实施意见【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凤台县关于推进精准扶贫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皖办发〔2014〕19号)、《安徽省扶贫办关于深入实施精准扶贫的指导意见》(皖扶办〔2015〕32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我县精准扶贫工作机制,真正瞄准扶贫对象,实现扶贫工作到村到户,做到扶真贫、真扶贫,确保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基本思路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要求。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新时期科学扶贫、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扶贫开发战略思想,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精准识别、精准管理、精准帮扶、精准脱贫”的原则,瞄准建档立卡贫困村和贫困户(以下分别简称贫困村、贫困户),改“大水漫灌”为“精确滴灌”,找准致贫原因,区分贫困类型,逐村逐户制定帮扶措施,集中力量进行扶持,切实改变贫困村面貌,增加贫困户家庭收入,提高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确保扶贫对象同步实现小康。
(二)基本思路。紧紧瞄准贫困村和贫困户,抓住“一条主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突出“两个重点”(围绕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围绕增加贫困群众收入,发展产业和促进就业),实施“三个结合”(扶贫开发与区域发展相结合、精准扶贫与社会保障相结合、扶贫措施与建档立卡精准识别结果相结合),坚持“四个精准”(精准识别、精准管理、精准帮扶、精准脱贫),打造“五个载体”(整村推进、产业扶贫、智力扶贫、金融扶贫、易地搬迁),落实“六项机制”(扶贫开发考核机制,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和驻村扶贫工作队帮扶机制,扶贫项目、资金管理机制,新型金融扶贫机制,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机制)。
(三)主要目标。到2020年,通过大力实施开发式扶贫和提高五保户、低保户保障标准,使全县农村贫困人口人均年可支配收入达到省扶贫标准以上,实现贫困村、贫困户全部脱贫;贫困村年集体经济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实施移民搬迁和农村贫困户D类危房改造,确保贫困户有基本住房;贫困人口生产能力、职业技能、创业水平及综合素质大幅提升,脱贫致富内生动力不断增强;贫困村道路、水利、饮水、电力、教育、卫生、科技、文化、通信等基本公共服务基本完善,各项主要指标接近或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二、完善建档立卡,确保精准识别
(一)完善建档立卡数据,实行动态管理。全面核实贫困村和贫困户基本资料信息,贫困村和贫困户基本情况、致贫原因、帮扶措施、到村到户扶贫项目、帮扶责任人等相关信息均要全部录入扶贫开发建档立卡信息系统,做到每个贫困村、贫困户都有一本台账、一个脱贫计划、一套帮扶措施,并定期进行核实和更新,实行动态管理。加强对建档立卡数据信息的分析和利用,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当年返贫的贫困户要严格按照“两公告、一公示”的程序由村民评定,切实做到贫困户进出有序合规。
(二)以建档立卡数据为基础,分类识别贫困村和贫困户。贫困村按照生产生活条件恶劣、基础设施薄弱、无主导产业、资源缺乏、村基层组织弱等致贫原因分类。贫困户按五保户、低保户、低保贫困户、一般贫困户分为四类,前两类为救济保障对象,后两类为扶贫开发对象。
三、瞄准扶贫对象,实施精准帮扶
(一)实行分类指导。各乡镇要加大指导力度,帮助贫困村制定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规划,确保做到一村一策、一户一法,村有发展目标、户有致富项目,全面落实帮扶措施。对基础设施落后的贫困村,大力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切实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实施基础设施扶贫。对有发展产业意愿和能力的贫困村和贫困户,支持发展特色增收产业,实施产业扶贫。对边远地区、塌陷区生存发展条件差、脱贫难度大的贫困户,优先进行搬迁安置,实施搬迁扶贫。对缺乏技术和就业技能的贫困户,开展“雨露计划”培训,提高创业就业能力,实施智力扶贫。对缺乏资源、发展空间和就业渠道不足的,加强技能培训,鼓励和引导外出务工,实施劳务扶贫。对无资源、无劳动力和无稳定收入来源的贫困户优先实施救济。
(二)加大贫困村扶持力度。坚持因地制宜、补缺补差的原则,重点解决生产生活条件、产业发展、基本公共服务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增加对贫困村的资金投入,确保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要全部用于38个贫困村;以整村推进为平台,把贫困村发展与美好乡村建设、农业综合开发、村庄治理、移民搬迁、危房改造等有机结合,整合各类资源,集中力量予以支持。贫困村要利用当地资源和市场需求,着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确保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稳定增长。加强基层组织建设,配好建强村级班子,使村两委真正成为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坚强战斗堡垒。
(三)对贫困户实行因户施策帮扶。针对不同类型的致贫原因,分别制定贫困户脱贫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和帮扶措施,做到户户有发展目标和增收项目,形成一户一策的精准扶贫工作方案。对五保户和低保户(属于无劳动力户)要逐年加大对五保户的救助力度、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实施政策兜底脱贫。对低保贫困户和一般贫困户要重点帮助他们提高劳动技能和就业能力,支持发展种植、养殖、劳务、加工、乡村旅游等产业,通过实施扶贫项目增加收入。要确保贫困户有基本住房,对D类危房优先安排改造。
四、明确脱贫目标,确保精准脱贫
(一)落实年度减贫任务。按照到2020年实现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的总体目标,并依据我县扶贫对象数量、贫困深度、经济实力、扶贫开发现状,初步确定我县年度减贫任务为3000人。县里将制定年度脱贫计划,将年度减贫任务分解到各乡镇。各乡镇要充分利用建档立卡成果,把年度减贫任务分解到村,落实到贫困户。制定切实可行的帮扶措施,落实帮扶责任,确保全县年度减贫任务顺利完成。年度减贫任务完成情况将作为县对乡镇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并与下年度资金安排挂钩。贫困村要通过集中帮扶,争取率先实现脱贫。
(二)重点帮扶脱贫对象。各乡镇要在当年3月底之前,按照年度脱贫任务,拟定当年的脱贫对象,村内公示无异议后,在建档立卡信息系统中予以标注。集中各类资源对脱贫对象给予重点扶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小额贴息贷款、民生工程和社会帮扶项目予以倾斜,确保帮扶措施精准到位、帮扶对象尽快脱贫。
五、采取有力措施,确保精准扶贫落到实处
(一)认真制定脱贫规划。要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总体目标,结合我县实际,科学制定“十三五”扶贫开发规划,并与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相关行业(专项)规划相衔接。38个贫困村要因地制宜制定整村推进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认真填写整村推进扶贫项目计划表(见附件1-3)。结合减贫任务,针对各村当年拟脱贫户,要因户施策制定贫困户脱贫帮扶措施、实施扶贫项目,并逐户填表(见附件4)。
(二)实施整村推进,促进贫困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以贫困村为基本单元,实行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支持三结合,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坚持科学规划、资源整合、集中投入、重点建设的原则,从2015年起,在全县38个贫困村全面实施整村推进,时间上连推3年、资金上连投3年、包村单位连帮3年。按照《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的实施意见》(皖发〔2012〕3号)的总体要求,坚持因地制宜、补缺补差,通过实施开发特色产业、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社会公共事业、提高劳动力素质和能力等方面的扶贫开发项目,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增加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促进贫困村经济社会发展,加快贫困人口脱贫致富步伐。
(三)创新扶贫小额信贷机制,为贫困户发展生产提供资金支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保监会关于创新发展扶贫小额信贷的指导意见》(国开办发〔2014〕78号)精神,县里将根据省里制定的创新发展扶贫小额信贷的实施意见,出台相应实施办法。通过建立风险补偿金、完善扶贫小额贷款贴息、实施扶贫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和扶贫项目农业保险等措施,对贫困户全面开展评级授信,为贫困户提供3年期内、5万元以下的免担保、免抵押的扶贫小额贴息贷款,有效解决贫困户发展生产资金短缺的难题。
(四)加大产业扶贫力度,稳步增加贫困户收入。充分发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带动作用,进一步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创新扶贫资金引导机制,鼓励和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贫困村建立生产基地、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带动贫困户稳定增收。采取项目实施、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贫困户参与“一村一品”特色产业开发,发展家庭式的种养业和乡村旅游业,使贫困户都有稳定增收产业。完善扶贫资金配股参股等投入机制,支持缺乏劳动力和发展能力的贫困户入股参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按股分红。各类产业扶贫到户的补助标准,县里将根据省里要求出台相关文件。
(五)大力开展智力扶贫,阻断贫困现象代际传递。在确保贫困户子女完成9年义务教育的基础上,按照“雨露计划”实施方式改革的要求,对贫困户子女在中、高职业技术学院就读的实施资金补助全覆盖(补助标准每学年1500元);对贫困户子女在大中专院校就读的,原则上每年补助2000元。进一步营造社会各界和爱心人士帮助贫困户子女完成学业的良好氛围,打开贫困户子女在学习成长后实行多渠道就业改变命运的社会通道,阻断贫困现象代际传递。
(六)扎实开展技能培训,提高就业创业能力。鼓励支持贫困户的劳动力参加各类劳动技能培训,至少掌握一门生产技术或劳动技能,保证就业岗位,提高就业薪酬。根据贫困户发展产业的实际需求,开展各类实用技术的免费培训,并提供产、供、销一条龙的配套服务,增强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
(七)实施危房改造,确保贫困户有基本住房。加大贫困村危房改造推进力度,制定贫困村危房改造计划,继续向贫困村和贫困人口倾斜。到2020年,完成全县农村所有存量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确保贫困群众有基本住房。对实施危房改造的贫困户可以在享受普惠制的基础上,再利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按基本住房面积进行适当补助。
(八)建立贫困人口大病救助、保险机制,减少和防止因病致贫返贫。在确保贫困人口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基础上,通过建立大病救助基金和实行大病医疗保险,保障贫困人口有钱看病治病。加大贫困村重大疾病和地方病防控力度,加强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工作,提高农民抗御大病风险能力,防止因病致贫返贫。建立贫困户缴纳保费补助机制。
(九)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参与扶贫的积极性,提高社会扶贫成效。认真搞好谋划,建立机制,搭建平台,储备项目,使积极参与扶贫的组织和个人有针对性地参与社会扶贫。鼓励和引导各类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自愿选择贫困村、贫困户结对帮扶。落实财税、金融等优惠政策,吸引各类市场主体到贫困村投资兴业,推动产业梯度转移和资源优化配置。
六、落实各级责任,强化精准管理
(一)全面落实党委、政府扶贫主体责任。扶贫开发工作当前省里实行的是“省负总责、市促推进、县抓落实、工作到村、帮扶到户”的工作机制。省、市两级主要负责扶贫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扶贫资金、项目的监管。扶贫项目审批管理权限原则上下放到县,实行扶贫任务、资金、审批和责任“四到县”制度。建立县级扶贫资源整合机制,贫困村根据需求编制扶贫项目,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协调各相关部门在安排项目和资金时优先安排到贫困村。扶贫开发的主战场在农村,坚持以乡镇为主体的考核机制,实行党政一把手负总责。把扶贫对象脱贫增收作为乡镇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落实党委、政府对精准扶贫工作的领导责任。
(二)加大资金投入,整合扶贫资源。县政府建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增长机制,逐步增加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安排,逐步提高产业发展项目资金和到户资金的比例,使贫困户直接受益。乡镇要以扶贫规划和重大扶贫项目为平台,以整村推进为抓手,整合各类扶贫资源,集中力量支持贫困村和贫困户。建立社会扶贫平台,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个人认领扶贫项目或捐资,积极开展帮扶济困活动。
(三)强化包村单位责任,提高“双包”成效。按照《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皖办发〔2014〕19号)要求,结合各自分工,相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好村级道路畅通、饮水安全、农村电力保障、危房改造、特色产业增收、乡村旅游扶贫、教育、卫生和计划生育、文化建设、贫困村信息化等十项重点工作。包村单位要发挥自身优势,统筹各类资源支持贫困村和贫困户,解决贫困村和贫困户在发展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建立包村单位年初“建账”、年中“对账”、年底“查账”制度,确保各项帮扶措施落到实处。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把部门扶贫成效纳入年度考评内容,进一步强化考核,促使包村单位真正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投入到位、措施到位。
(四)强化驻村扶贫工作队职责,充分发挥帮扶作用。建立驻村扶贫工作队制度是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要举措。各驻村扶贫工作队队长要按照《安徽省驻村扶贫工作队管理办法》(皖扶办〔2014〕103号)的要求,认真履行各项职责。要坚持长期驻村,坚决杜绝“走读现象”。要帮助贫困村制定整村推进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帮助贫困户找准发展项目,落实好帮扶措施。从2015年开始,凡贫困村实施的项目,驻村扶贫工作队要参与立项、管理、监督和检查验收,扶贫项目申报须经驻村扶贫工作队队长签字。县扶贫办要切实加强驻村扶贫工作队管理,每月召开调度会,听取工作汇报、加强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
(五)强化资金项目管理,提高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完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制度,建立完善扶贫项目、扶贫资金、扶贫对象等信息公告公示制度,确保阳光操作。坚持做到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专款专用,确保财政发展资金、以工代赈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等各类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都要向贫困村倾斜。筑牢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的“高压线”,治理资金“跑冒滴漏”问题。引入第三方监督,严格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确保扶贫资金用好用准。完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年度绩效考评工作,强化扶贫项目前期评估和后期跟踪问效,切实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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