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实施方案为切实改善县城住宅小区环境面貌,提高群众居住质量,结合国家老旧住宅区综合整治工作,县政府决定对县城老旧住宅小区实施全面综合改造,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住建方案】本溪满族自治县县城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实施方案(仅供参考),供大家参考。
县城老旧住宅小区综合
整治实施方案
为切实改善县城住宅小区环境面貌,提高群众居住质量,结合国家老旧住宅区综合整治工作,县政府决定对县城老旧住宅小区实施全面综合改造,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物业小区环境面貌、提高群众居住质量、构建和谐社会为宗旨,以建立老旧住宅小区长效管理机制为根本,着力解决老旧小区无物业管理、卫生脏乱差、基础设施老化破损等问题,提升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工作成效与管理水平,实现小区长效管理。
二、目标任务
按照“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分步实施”的思路,计划用4年(2015至2018年)时间,综合改造县城老旧住宅区109.3万平方米,并对其中无物业管理的15个小区(32个单体楼、78.6万平方米)的基础设施实施全面改造。改造工作将依据房屋年限、小区环境、住户积极性等综合因素条件,按照评估分类,分步实施原则,2015年,首批试点改造文化小区、永安小区、三角地小区,预计投资2314.3万元,其中:县财政承担资金1261.23万元。整治后的小区达到“美化、硬化、绿化、净化”标准,实现市场化运作目标,提升整治后的管护水平,促进县城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实现新发展。其他旧小区改造按计划逐年实施,其它整治小区根据综合因素考虑待定。
三、实施步骤
(一)组织实施阶段(4月1日至9月15日)
在调查摸底、规划设计的基础上,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对工程项目进行招标。被列入改造计划的小区实施改造前,由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小区业主召开业主大会,依法成立业主委员会,并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及时进驻小区进行收费和物业管理。同时,房产管理处、市政管理处、供热公司对各自包保小区派专人入场协调、监管。综合执法部门对改造小区内的“三堆五乱”、广告牌匾、侵占绿地等行为进行清理,拆除违建。整体改造的小区由社区组织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选聘物业企业,物业企业全程参与小区改造工程;如未能选聘到物业服务企业,由各自所在的社区实行代管。完成3个整治小区建筑面积21.5万平方米的暖房子工程,并对该整治小区修建道路2万平方米,实施绿化补植,安装楼道灯,拆除违章建筑等,达到推行物业管理的基本条件。
(二)竣工验收阶段(9月16日至9月30日)
改造工程竣工后,由县政府组织城建局、财政局、街道办事处、社区、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代表、物业服务企业联合竣工验收。
(三)权责移交阶段(10月1日至11月1日)
为做好整治成果的后续管理,根据《本溪满族自治县加强物业管理实施方案》(本县政办字[2014]8号),将改造后的小区明确职责后进行分类移交。按物业管理有关规定,将已选聘到物业企业的小区移交物业服务企业,按市场化运作管理;建立物业服务质量保证金制度,物业服务质量不达标的,可依法进行行政处罚。未选聘到物业企业的小区,由县物业办指导街道(社区)成立物业服务站,负责实施小区保障性基本物业服务,实行兜底管理,县财政依法每年列支专项资金作为物业服务站管理维护应急资金。对整治后达标的小区物业,从达标之日起计算居民应缴物业费金额。对不缴纳物业服务费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加强物业监管。对改造后的三个小区实行包保责任制,由房产管理处包保永安小区、市政管理处包保文化小区、供热公司包保三角地小区,包保单位负责监督物业管理、协调解决物业相关问题。
四、加强领导及职责分工
(一)组织机构
为保证此项工作顺利开展,成立以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信访局、发改局、财政局、公安局、城建局、审计局、水务局、环保局、体育局、人社局、经信局、广播电视台、报社、国土局、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观音阁街道办事处、供电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联通公司、铁通公司为成员的县城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城建局,办公室主任孟庆伟(兼),副主任陈希清(兼)。
(二)职责分工
1. 信访局:负责改造过程中信访接待及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
2.发改局:负责工程项目的立项。
3.财政局:负责改造项目的工程预算审核和决算,筹集县本级或专项资金,并列入年度预算等工作。
4.公安局:负责改造工作中的治安保障和交通管理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实施违法建设的行政拆除等工作。消防大队负责消除整治过程中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工作。
5.城建局:负责改造计划的拟定,改造项目的工程预算、设计及施工监管、日常工作协调及汇总上报工作。房产管理处:负责住宅小区整治、物业行业管理。城市综合执法局:负责违章建筑的拆除,乱堆乱放、侵占绿地和乱贴乱画的清理及规范广告牌匾等工作。市政管理处:负责化粪池、窨井及下水管网的维修、改造;负责路灯的安装小区绿化、道路的铺设等工作。环卫管理处:负责小区环卫设施的维修、维护管理。供热公司:负责对供暖管网及窨井、阀门的维修改造工作。
6.审计局:负责整治改造实施过程中的资金审计工作,对资金使用进行全程监督,确保专款专用。
7.水务局:负责供水管线改造的协调、指导工作。自来水公司:负责对自来水管网及窨井、阀门的维修改造。
8.环保局:负责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周围固定噪声源扰民的查处,餐饮企业油烟扰民的查处。
9.体育局:负责小区内体育设施的维修、管护。
10.人社局:负责选拔使用公益性岗位人员充实物业管理工作。
11.经信局:负责解决整治过程中电力设施占用、挪用等纠纷工作。
12.电视台、报社:负责综合整治改造工程的宣传及引导业主建立自觉守法守约的公德文明意识和自觉缴费意识。
13.国土局:负责整治过程中土地规划调整工作。
14.公管办:对工程项目招投标开标过程进行综合监督管理。
15.街道办事处:负责改造方案的公示和讲解;负责配合综合执法部门的拆违工作;负责业主大会的召开、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及物业企业的选聘工作;负责改造施工过程中各种矛盾纠纷的调解,并实施兜底管理等工作。
16.供电公司:按照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和规范、规程,协调并组织实施物业管理住宅小区供电管线的改造工作。
17.移动公司、联通公司、铁通公司、电信公司、电视台:负责负责协调并组织实施对物业管理住宅小区通讯、网络电视线路的清理和改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