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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意见】关于贯彻落实市政府万户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实施意见

时间:2023-06-09 12:55:06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关于贯彻落实市政府万户中小企业成长工程的实施意见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各工业园区管委会,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快我区中小企业发展,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推动中小企业创业创新和转型升级,认真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信意见】关于贯彻落实市政府万户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实施意见,供大家参考。

【工信意见】关于贯彻落实市政府万户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实施意见



关于贯彻落实市政府万户中

小企业成长工程的实施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各工业园区管委会,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我区中小企业发展,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推动中小企业创业创新和转型升级,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万户中小企业成长工程的意见》(渝办发〔2012167号)文件精神,经区政府同意,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的意见》(渝府发〔201262号)文件精神和江津区发展民营经济暨2011年度企业综合评价表彰大会精神,不断完善政策法规体系,优化企业成长环境,构建中小企业成长支撑体系,重点支持培育一批竞争优势明显、社会贡献突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高成长性中小企业,全面提升我区中小企业整体竞争力。

(二)基本原则

1.政策引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重庆及我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逐步完善健全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保障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2.重点扶持。重点扶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自主创新能力强、产品竞争优势明显、发展潜力大的成长型中小企业。

3.政府服务。坚持区、各镇(街)联动,整合全区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行政资源,为实施“万户成长工程”营造良好环境。

(三)目标任务

通过资源整合、政策扶持,重点助推我区纳入“万户成长工程”的500户中小企业快速发展,推进其做大、做优、做强,形成结构合理、管理先进、创新力强、竞争优势明显的企业群体。到2012年底纳入成长工程的企业不低于300户;2013年底纳入成长工程的企业不低于400户;2014年底全面完成500户的工程目标。到“十二五”末,全区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总数达到1000户(其中:年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数量达到600户,年营业收入1亿元以上的企业数量达到250户),产业集聚度达到80%以上,年营业收入总计达到1500亿元左右,新增就业人5万人,成为全区经济平稳快速增长的重要保障,带动中小微型企业全面发展。

二、主要措施

入选“万户成长工程”的企业必须是在本辖区内进行工商登记注册的一、二、三产业的独立法人企业,所属行业和主要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有开拓精神和较强的竞争力、发展力及示范带动力。

基本条件:入选企业年营业收入在500万元以下的,上年或未来三年年增速不低于20%;年营业收入在500万元至2000万元的企业,上年或未来三年年增速15%;年营业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的企业,上年或未来三年年增速10%,入选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占70%以上。

(一)财政支持。不断加大对中小企业发展的财政资金投入,重点支持纳入“万户成长工程”企业的结构调整、技改研发、节能减排、扩大就业等,提高面向中小企业的公共服务水平。民营经济发展区县切块专项资金、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商贸流通发展资金等各类涉及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要向纳入“万户成长工程”企业倾斜,给予重点支持。区政府有关部门要重点推荐纳入“万户成长工程”的企业申报国家及市里有关专项资金。

(二)金融支持。对纳入“万户成长工程”的企业,区相关金融扶持政策优先给予支持。优先向金融机构和担保公司推荐成长型中小企业,为成长型中小企业拓宽融资渠道。

(三)技术支持。加快推进纳入“万户成长工程”的企业实施技术改造,鼓励企业技术改造升级和自主创新,支持企业建立健全技术研发机构,加快技术成果转化和新产品开发,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鼓励支持企业积极申请和实施专利,做好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工作。建立信息资源库,为纳入“万户成长工程”企业提供所需的采购、销售、融资、人才、技术、项目等各种信息服务。建立健全统计监测体系,将纳入“万户成长工程”的企业分类统计纳入日常工作。

(四)市场支持。鼓励纳入“万户成长工程”的企业借助中国中小企业博览会、渝洽会等平台开拓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优先安排其参加国内外的国际性、区域性具有影响力的展览展销会、贸易洽谈会等经贸活动,提高企业及产品知名度。有计划地组织专家对企业开展进出口业务和国际贸易实务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能力。支持企业争创中国驰名商标、重庆市著名商标以及相关名牌产品,提高产品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

(五)人才支持。充分发挥企业人力资源发展以及中小企业发展相关市级和区级专项扶持资金的引导作用,根据市里纳入“万户成长工程”的培训计划,每年组织30名以上企业高层管理者参加国内外培训、进修,300名以上企业中层管理人员参加各项知识更新、提高能力的专业技术培训。通过市与区联动的形式,组织3000名以上企业技术工人参加提高操作水平和技术等级的岗位技能培训。优先向纳入“万户成长工程”的企业提供订单培训,切实提高中小企业职工队伍素质。

(六)用地支持。4个工业园区内各划块500亩建设小企业创业基地,园区负责统一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高效配置各类资源,为纳入“万户成长工程”的企业提供发展空间。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协调机制

建立完善江津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由区经信委(区中小企业发展指导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科委、区农委、区城乡建委、区商务局、区国土房管局、江津工商分局、区统计局、区旅游局、区金融办、区政府督查室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结合实际情况,积极研究制定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优化投资和创业环境的政策措施,及时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发展和“万户成长工程”实施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各镇街要切实加强对“万户成长工程”的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按照“万户成长工程”目标任务分解表明确的工作目标,建立干部联系企业制度和企业联络员制度,及时掌握和分析企业生产经营动态,为促进其健康成长提供有力保障。

(二)广泛征求意见,认真遴选企业

区经信委(区中小企业发展指导局)与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科委、区农委、区城乡建委、区商务局、区国土房管局、江津工商分局、区统计局、区旅游局、区金融办、区政府督查室、工业园区、小企业创业基地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共同       研究,建立成长工程项目后备库,从中遴选出符合条件的企业作为拟推荐的成长型中小企业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将无异议的企业名单上报市中小企业局。

(三)发挥平台作用,强化指导服务

充分发挥区镇两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作用,将成长工程企业作为重点服务对象与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逐级对接,明确各级平台、服务站对应服务的重点企业,做到分级负责、全面覆盖。针对企业实际需求,提供包括信息咨询、融资担保、电子商务、创业指导、人力资源、法律援助、工业设计等内容的服务。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类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国家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和措施,开展“送政策进万企”活动,对国家、市和区里已出台的鼓励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进行全面梳理汇总、汇集成册,及时发送企业,并在政府网站上进行发布。对经营业绩突出,为社会贡献较大的企业进行专题报道宣传。

(五)考核督查

将纳入“万户成长工程”企业的培育与扶持工作作为全区中小企业发展目标综合考核内容。区政府督查室对“万户成长工程”实施情况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对有目标任务的部门进行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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