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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方案】重庆市巴南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实施方案

时间:2023-06-09 09:44:03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实施方案为切实加快我区应急保障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城市综合防灾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重庆市巴南人民政府印发重庆市巴南区突发公共事件综合应急预案的通知》(巴南府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应急方案】重庆市巴南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应急方案】重庆市巴南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实施方案

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快我区应急保障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城市综合防灾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重庆市巴南人民政府印发重庆市巴南区突发公共事件综合应急预案的通知》(巴南府发〔200766号)和《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区应急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巴南府发〔200967号)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我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救结合,不断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制,加快应急避难场所建设,以利于最大限度地降低损害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构建平安巴南提供安全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统一规划。将应急避难场所作为城市必需的公共设施列入规划,与城市建设同步推进。未来城市在进行公园、绿地、广场等规划建设时,必须充分考虑应急避难的需要,并在规划中明确应急避难场所建设项目,做到统筹考虑,综合利用。

(二)安全可靠。选择地势平坦,无地质灾害隐患的开敞空间,尽可能远离高大建(构)筑物、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存放处;避开地震活动断裂带;选择室内公共场馆作应急避难场所或作为应急避难场所配套设施的用房,应达到抗震设防要求。

(三)因地制宜。根据人口分布、人口和建筑密度等实际情况,结合公园、绿地等空旷场地的分布与人群疏散需求,赋予公园、绿地等公共场地避难、避险功能。

(四)快速通畅。应急避难场所应设置2条以上与之连接的疏散通道,其宽度、纵坡及转弯半径应符合城市道路次干道的要求,以保障避灾群众快速、无阻到达避难场所。

(五)平灾结合。确定为应急避难场所的公园、绿地、休闲广场、学校操场、体育场(馆)等场地,平时完全服务于自身原有的功能,在遇突发公共事件时,发挥应急避难场所功能。

三、建设目标

(一)远期目标: 2020 年,全区建设完成区级应急避难场所10个(含南泉街道办事处、界石镇、一品街道办事处、南彭街道办事处、惠民街道办事处、鱼洞街道办事处、李家沱街道办事处、花溪街道办事处、龙洲湾街道办事处),镇街级应急避难场所13个(含双河口镇、麻柳嘴镇、木洞镇、石滩镇、天星寺镇、石龙镇、姜家镇、安澜镇、丰盛镇、接龙镇、二圣镇、东泉镇、跳石镇),完成80%的社区级避难场所改造建设任务。

(二)中期目标: 2012 年,全区建设完成区级应急避难场所5个;完成镇街级应急避难场所7个,完成50%的社区避难场所建设任务。

(三)近期目标:2009年底前,全区建设完成区级应急避难场所示范项目1个(巴南区体育场);区规划分局牵头编制《重庆市巴南区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并指导镇街完成应急避难场所规划编制工作

四、有关要求

(一)选址要求。选址要充分考虑城镇已有或拟建的场址,并与城镇环境相协调,重点选择公园、绿地、休闲广场、学校操场、体育场(馆)等区域。选址应处于建(构)筑物倒塌范围之外,保持疏散道路畅通;避让地质、洪涝灾害易发地区、高压线走廊区域,远离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仓库等区域;以居住区、学校、大型公共建筑等人口相对密集区域,半小时内步行到达为宜。

(二)功能设置。充分利用现有场地条件,综合考虑临时性和永久性的需要,以满足应急避难场所基本运行功能为原则,合理进行功能设置。临时性应急避难场所应满足通水、通电、通信等基本功能定位,具备流动厕所、医疗卫生防疫点、垃圾收集及存放点、应急消防装备等基础设施;永久性避难场所应具备应急供水系统(水井或蓄水池、水管、净化水设备等)、应急供电系统(发电设备或应急照明设备等)、应急通信系统(含监控及广播)及应急棚宿区、固定厕所、应急物资储备用房、垃圾收集及存放点、应急指挥中心用房、直升机停机坪等。各功能区应设置醒目标志牌,各类设施应考虑无障碍设计。

(三)实施主体。区级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由区政府统筹协调,区政府应急办牵头,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实施。区规划分局、区建委、区市政委、区教委、区体育局等部门按各自职责做好建设和管理工作。镇街级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由镇街牵头负责实施,区政府有关部门加强指导。

(四)经费渠道。利用现有条件改造的区级应急避难场所所需费用,由区财政统筹安排;镇街级应急避难场所的改造费用由各镇街财政统筹安排。

(五)物资储备。结合应急避难场所周边的情况,合理储备应急物资。短期性物资,如食品、药品及生活用品依托临近的商场、超市和普通商店代领储;长期性物资,如帐篷、医疗器械、灭火器材、应急救援装备等应有一定的储备。

(六)标志设置。区政府应急办牵头组织区市政委、区交通局、区教委、区体育局等有关部门统一应急避难场所图形符号、指示标示、逃生通道指示牌等。公园、绿地等避难场所要设立避难场所标示和功能标志,学校操场、体育场(馆)等临时性避难场所在进出口位置要设置场内功能分布图、疏散图。

(七)疏散体系。根据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情况,制订相应的应急避难场所应急预案(内容包括疏散路线、安置区域、指挥人员责任范围划分等),编制《居民应急宣传手册》、《应急须知和场内功能设置手册》(图),定期组织避难场所应急演练,保证疏散工作有条不紊。

(八)日常管理。应急避难场所建成后,按照属地和归属的原则,其上级主管部门或业主单位负责建立健全应急避难场所有关管理办法,保证应急避难场所平时功能运转与应急使用,加强应急避难场所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在已确定的应急避难场所周围进行改扩建时(如空中架线),必须经规划、市政等部门审批。

五、推进示范项目建设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区体育局牵头,区政府应急办统筹协调,区发改委、区规划分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市政委、区体育局、区安监局、区地震局和供水、供电、通信等单位全力配合,将巴南区体育场作为首个区级示范工程项目。20098月底前,区规划分局配合区体育局完成详细工程设计加快建设;2009 9月上旬正式启动建设,力争在 2009年年底前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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