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为切实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维护全区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按照省、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的工作部署,经区政府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2017年全国“两会”结束,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冬春火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消防方案】立山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维护全区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按照省、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的工作部署,经区政府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2017年全国“两会”结束,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总要求,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发挥职能部门主管监管作用,动员社会各方力量,采取夯实消防安全基础与加强火灾防控现实斗争相结合的方式,全面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较大亡人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维护全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确保2017年全国、省、市“两会”及重大节日期间,全区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
二、组织领导
区消防安全委员会成立由副区长王鹏林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主任费哲、区公安分局副局长高兴余、区消防大队教导员孟庆仲任副组长,区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消防大队,具体负责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组织调度、协调沟通、情况汇总、督导检查等工作。
三、阶段划分
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自即日起至2017年3月31日,分3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16年10月31日前)。区政府或消防安全委员会要召开专门会议,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广泛宣传发动,逐级动员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全国“两会”闭幕前)。按照区消防安全委员制定的工作内容、措施以及《全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任务清单》,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全力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将定期进行研判、调度,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推动工作落实。
(三)总结考评阶段(2017年3月20日前)。对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自查自评,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提升火灾防控能力的长效机制。
四、主要内容及措施
(一)加强火灾防控现实斗争。
1、加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和火灾规律特点,开展居民楼、“九小场所”专项行动,针对这两类场所人员密集、火灾防范意识差的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排查整治。通过一些举措的实施,基本消除一般性火灾隐患,限期消除重大隐患。通过专项整治,严格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强化消防安全“六加一”措施,深化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提高火灾自防自救能力。
各行业部门要针对本行业部门开展火灾隐患排查,综治办要结合社会治安管理创新工作,积极推进网格化消防管理;教育局要结合各学校的基础建设情况,积极推动学校消防设施升级改造;民政局要继续推进福利机构消防专项治理,会同消防部门积极研究养老机构设立许可与消防审批的前置关系;卫计委要定期开展医疗卫生单位消防安全督查和培训工作,对直属医院进行重点检查;安监局将狠抓企业安全责任落实,建立健全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联合相关部门推进电气火灾防治工作;质监局、工商局要加大生产、流通领域消防产品的监督检查,依法吊销生产、经营假冒伪劣消防产品企业的营业执照,并将消防产品列为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工业产品,纳入年度监督抽查范围;交通局要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运输的安全监管,加强对危化品运输车辆的管理和对驾驶员、押运员的消防安全培训教育,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农委对农机行业、动监屠宰、饲料加工企业、粮食集团所属仓储企业等开展消防安全检查;人防办要对大中型平战结合工程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2、加强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消防安保。紧盯全国、省、市“两会”等重大活动以及圣诞、元旦、春节、元宵等重要节日,加强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全国、省、市“两会”前,重点加强对供电、供油、供气、供水以及交通、通讯枢纽等要害部位的消防安全检查。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区政府要组织相关部门联合开展一次防火检查,组织有关警种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联合夜查。重大节日和重要活动期间,督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利用led显示屏、内部广播等设施加大本单位消防安全常识的宣传频次,提高单位员工的消防安全防范意识。春节期间,要督促基层组织、社区和单位在烟花爆竹燃放区域以及“不放心”的重点区域实行“实名制”巡防看守。
3、加强电气火灾防范工作。区政府要组织对老旧小区电气线路进行改造,并结合实际,将电气线路改造纳入城中村、棚户区、老旧小区和传统村落改造工程内容,整治乱拉乱接电气线路问题,更换老化损坏的电气线路,鼓励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要组织电力、住建、公安、工商、质监、安监、人社等部门开展电气安全联合检查及电工持证上岗检查,检查单位、物业服务单位是否制定并落实安全用电管理制度,是否按规定聘请持证电工上岗,是否定期组织对电器产品、电气线路及其线路、管路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是否及时整改电气隐患问题。依法查处违章违规行为,广泛普及电气火灾防范知识,提高群众安全意识,有效降低电气火灾风险和事故。
4、加强重大火灾隐患整治。区政府要对前期已确立尚未销案的立山区鹤松养老院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要依法督促限期整改消除。在今冬明春火灾防控期间排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由区政府予以挂牌督办,明确整改隐患的单位主体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督促落实整改方案、时限、资金和防范措施。对严重影响公众安全,而停产停业对当地经济生活影响较大的,要严格履行报告程序,区政府无力解决的报市政府或有关行业部门督办解决。对久拖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分批次在主流媒体予以公布曝光,强力推动整改。
5、加强社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依托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力量,逐级定岗位、定职能、定责任。在设有管理部门、物业服务的居民住宅区建立微型消防站,结合值班安排,明确每班次不少于3名专(兼)职消防队员在岗在位,保证24小时值班,加强夜间防火巡查。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对专兼职队员开展必要的集中训练,达到会处置初起火灾、熟练使用消防器材、引导人员安全疏散,一旦发生火灾,做到“1分钟响应、3分钟到场处置”。每个社区要树立一名消防宣传大使,并充分发挥社区消防宣传大使作用,组织居民开展灭火疏散逃生等消防演练及消防安全入户宣传活动,利用宣传栏、宣传橱窗以及楼宇视频定期宣传消防安全常识。
6、加强社会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全面推进社会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其中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全部建立微型消防站。单位微型消防站平时开展防火巡查、消防宣传工作,发生火灾快速响应、高效处置,最大限度发挥作用和效能。区政府要结合2016年总结表彰工作,对优秀队员和骨干力量发放特别津贴,及时表彰奖励作出突出贡献的微型消防站、队员。并在下一年度工作中制定专项预算,对达到标准、具备战斗力的微型消防站给予一定补助,为培训合格、登记在册的微型消防站队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险。
7、强化灭火和应急救援工作。针对冬春大风、雨雪、冰冻等气候特点,以及火灾易发、高发的规律,立足在严寒、冰雪、缺水、夜间等复杂环境下,大力开展冬季执勤岗位全员练兵活动,强化官兵的体能、技能训练,强化车辆装备性能熟悉和操作应用训练,强化梯次掩护、内攻灭火、强攻救人、破拆排烟等攻防技战术训练,强化整建制中队和全勤指挥部作战编成、指挥决策、协同作战等训练,并充分利用消防基地模拟设施和重点单位相关设施开展实战化训练。组织官兵深入辖区内人员密集场所、标志性高层建筑、最复杂地下工程、最大城市综合体开展熟悉演练工作,2016年底前熟悉演练率要达到100%,制定完善“六熟悉”“演练”卡,及时修订灭火救援数字化预案,修订率要达到100%。组织开展冬季水源普查活动,对辖区市政消防水源和居民楼消火栓进行1次全面摸底排查,督促协调有关部门及时进行维护保养,落实防冻保暖措施,确保完整好用。2017年2月底前,水源普查率达到100%。2016年底前,召开1次灭火救援专家组联席会,对执勤训练和灭火救援工作进行研讨,修订完善应急联动机制。同时,要进一步做好防冻、保暖、物资供给等各项作战保障措施,扎实做好“灭大火、打大仗”的准备。
(二)夯实消防安全基础工作。
8、加强消防规划编制修订。对未编制消防规划或消防规划未经政府批准实施的,立即启动编制工作,或依法履行报批程序。对规划到期或与当地社会经济发展不协调的及时提请政府组织修订。对未能按计划实施的,及时提请政府协调解决。2016年底前,城市、县域、全国重点镇以及60%的其他建制镇完成城乡消防规划(消防专篇)制修订。
9、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
2016年底前,不少于30%的街道和社区建成微型消防站。认真贯彻落实省公安厅、省编办、发改委、民政厅、财政厅、住建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城镇公共消防设施和基层消防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根据《辽宁省公共消防设施管理办法》,制定实施细则,落实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责任。春节前,要组织供水、城管、住建、公安消防等部门对本地区消防水源设施和消防车道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保灭火供水需要和消防车道畅通。
10、强化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2016年底前,加强社会消防从业人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85%。
11、加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推动街道乡镇建立完善消防安全组织,逐级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和专职消防管理人员,将消防安全纳入基层公共服务或综合治理平台。深入贯彻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十项基本标准,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综治部门基础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充分借助现有基层工作平台或移动终端,推广安装网格消防管理手机APP应用软件,加强网格消防信息采集、情况反馈、问题督办。2017年3月底前,60%的街道乡镇消防安全网格实现规范化管理。
12、加强消防安全区域联防工作。按照“位置相邻”或“行业相近”的原则,组织社会单位划定范围组成一个消防联防区域,依托微型消防站,建立区域联防制度和通讯联络、应急响应机制,组织开展互查互检、会议会商、业务交流、培训演练等活动,定期开展应急调度、联合作战、战斗支援等方面演练,逐步实现联防区域内“一点着火,多点出动,邻里互助,协同作战”,提高区域联防协作能力。2017年3月底前, 40%的商业区、开发区等重点单位集中区域建立消防安全联防协作组织。
13、加强消防安全技防物防措施。积极推动我区消防管理技术措施,将消防管理纳入首批“智慧城市”建设计划。进一步推进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应用工作,在前期完成本年度指标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地区实际,扩大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应用范围,增加安装数量,提高技防水平。
14、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全面落实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八进”工作,重点开展“消防宣传进社区”、“社区消防大使行动”等专项活动,着力抓好“119”消防日系列宣传教育活动。结合季节及节庆火灾特点,加强消防宣传提示、公益广告和案例宣传,大力宣传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技能,提高目标人群关注度和社会影响力。继续深入开展各级党政机关、政府部门、国有企业、社会单位以及街道、社区负责人、管理人消防安全培训工作,培养一批消防安全管理“明白人”。继续深化消防安全“三提示”和员工“一懂三会”教育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把消防安全工作作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充分认识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要将此项工作其作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重要举措,主要领导是负责人的,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对本地区、本行业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负责,专门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强化措施和责任的落实,扎实推进各项工作顺利有序进行。
(二)优化理念,规范执法。要严格各类审批、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不断完善消防软环境建设。要科学合理使用执法器材,充分发挥网络信息手段,打造过硬的执法工作平台。要按照服务经济建设理念,简化审批流程,缩减执法范围,建立便捷高效的执法氛围。要依法依规督促整改火灾隐患,惩治消防违法行为,为地方经济建设发展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要依法加大对失火案和消防责任事故案的侦办力度,发生亡人火灾的,达到“两案”立案标准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广泛宣传,营造声势。各单位要结合“119”消防宣传日,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消防宣传活动,将消防宣传深入街道,居(村)民委员会等基层单位,掀起强大的消防宣传舆论声势。
(四)严格督导,严肃追责。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建立督导考评机制,按照“四不两直”的要求,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冬春火灾防控期间,区政府也要组织对本级有关职能部门至少开展一次专项督导检查,及时督改问题,堵塞工作漏洞,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对在工作中取得显著效果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要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领导;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各单位接此方案后,将本单位制定的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报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区消防大队);11月起每月24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2017年3月18日上报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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