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立山区2016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规划为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根据国家和省、市污染减排工作总体要求制定立山区2016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环保规划】立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立山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规划,供大家参考。
关于立山区2016年主要
污染物总量减排规划
为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根据国家和省、市污染减排工作总体要求制定立山区2016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建设生态文明为统领,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加快实施环境优化发展战略,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继续实施辽河治理、蓝天工程和农村环保工程,大力削减主要污染物排放。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突出重点污染减排工程,确保实现“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二、减排目标
2016年全区具体目标是:
化学需氧量控制在6910.96吨,比2015年下降2%;氨氮排放量控制在1297.52吨,比2015年下降2%;
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6943.265吨,比2015年下降1.5%;氮氧化物排放量控制在3406.13吨,比2015年下降1.5%。
三、主要措施
2016年是 “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新一轮老工业基地振兴发展的重要一年,区政府及各部门要按照国家和省、市污染减排工作要求,做好重点工作。
严格落实新《大气污染防治法》。一是加快实施高效一体化供热工程。2016年,以1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为重点,淘汰建成区内全部老旧低效锅炉,严控新建燃煤锅炉,依法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禁燃区面积不低于城市建成区面积的60%。大力推广煤炭清洁燃烧技术,实施气化鞍山工程,2016年全面推进气源、天然气管网建设,逐步加大天然气利用量。实施清洁能源推广工程,积极推广太阳能利用等清洁能源技术,推进供热计量改革,新增工业余热等清洁能源供暖。实施燃煤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工程,实施新增燃煤总量控制制度,加强煤炭销售使用环节监督检查,限制销售使用灰分高于16%、发热量小于4000卡/克、硫分高于1%的散煤。实施工业提标改造工程,以燃煤设施、钢铁、火电、水泥为重点,全面实施提标改造,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大型石化企业建立年度泄漏检测与修复制度,全面完成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油气治理任务。
强化网格化环境监管,建立“互联网+”监管体系,将环境监管网格化做实做细做到位。完成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监督性监测。按照《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文件要求,组织、指导和督促各国控污染源实施自行监测,按国家规定的内容和时限公布监测结果,确保公布率达到80%以上。做好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考核基数的确认工作,及时更新维护国家重点污染源监控基础数据库系统,确保各国控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达到95%以上。按《辽宁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要求,加强各企业自动监控设备监督管理和日常运行维护,开展现场监督检查,提高在线监测数据准确率。对已通过验收的国控企业自动监测设备做好在线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加强环境监测子站周边1千米范围内大气固定源的环境监管,确保稳定达标排放;杜绝人为因素影响(如小燃煤站炉、垃圾焚烧等)。
四、可达性分析
(一)水污染物减排可达性分析
2016年,立山区安排水减排重点项目1个。若全部完成,预计可实现化学需氧量减排量919.8吨,氨氮减排91.25吨,分别减排13.04%和6.89%,可超额完成减排2%的年度目标。
(二)大气污染物减排可达性分析
1、二氧化硫
2016年,全区共安排二氧化硫减排重点项目23个,其中工程减排1个,结构减排22个。若全部按期完成,预计可实现二氧化硫减排量490.117吨,减排二氧化硫6.95%,在不考虑新增量的前提下,可完成减排1.5%的年度目标。
2、氮氧化物
2016年,全区共安排氮氧化物减排重点项目22个,全部为结构减排。若全部按期完成,预计可实现氮氧化物减排量27.954吨,在不考虑新增量的前提下,力争完成减排1.5%的年度目标。
五、责任分工
污染减排工作的责任主体是区人民政府,区长是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辖区内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要按照市政府分解的减排比例,认真抓好落实。政府各相关部门要通力配合,协同推进污染减排。区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责任分工全力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年度减排任务全面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