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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侨外方案】市外侨办侨联联合党组关于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实施方案【优秀范文】

时间:2023-06-07 18:00:06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市外侨办侨联联合党组关于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的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绍兴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绍兴市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绍市组通[2015]8号)精神,进一步从严管理干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侨外方案】市外侨办侨联联合党组关于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实施方案【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侨外方案】市外侨办侨联联合党组关于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实施方案【优秀范文】



市外侨办侨联联合党组关于开展干部人事

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绍兴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绍兴市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绍市组通[2015]8号)精神,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人事档案,根据统一部署,在全办集中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为保证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从严管理干部精神,集中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坚决整治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确保干部人事档案真实、准确、完整、规范,维护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严肃性和公信力,充分发挥干部人事档案在干部工作中的重要基础作用。

二、审核范围和重点内容

(一)审核范围

此次专项审核的范围是:公务员和参照管理人员的档案。其中,外侨办市管干部档案由市委组织部负责,科级及以下干部档案由办综合处牵头负责。

(二)审核内容

对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全面审核,重点审核干部的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干部身份、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等重要信息,尤其要注意审核档案材料是否涂改造假,干部信息是否真实准确,重要原始依据材料是否完整规范等。

三、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 制定方案。做好相应准备工作,细化审核范围、时间安排、方法步骤、保障措施等。(315日前)

(二)成立小组。召开专题会议,成立专项审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开展审核工作。以工作组形式开展审核工作,设立2组,每组2人,分别负责初审和复审。(331日前)

(三)审核登记。按照审核内容和要求,逐卷逐页进行审核,审核情况在《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情况登记表》中如实登记,初审人和复审人要签字确认。(4月至7月)

(四)汇总分析。专项审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审核登记的问题及时汇总、认真分析,准确掌握各类问题的具体情况,研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4月至7月)

(五)调查核实。对干部重要信息真实性存疑的,干部本人要作出书面说明,由综合处和纪检组负责进行调查核实。(4月至7月)

(六)组织认定。根据审核情况,初审人、复审人提出初步意见,交办专项审核工作领导小组汇总情况并负责核准后提出认定意见,由党组会议审定。组织对干部信息已有认定且符合政策规定的,以组织已有认定结果为准。(7月至8月)

根据认定结果,由专项审核工作领导小组填写《干部任免审批表》(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一式二份,档案存在涂改或材料涉嫌造假的,要同时填写《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交干部本人核对并签字确认。本人意见与组织认定意见不一致、拒不签字的,要以组织认定意见为准。

(七)问题处理。对审核发现的问题,要区分不同情况妥善处理。(7月至8月)

1.档案材料不齐全、不规范的,要根据材料内容和性质的不同,分别采取补充收集、原件复制、完善手续等方式进行补充和规范。所有补充和规范的材料,要注明经办人、办理时间并加盖公章。

2.干部重要信息记载不一致的,要根据有关政策审核确认。对经过调查没有原始依据材料、按照现有政策难以认定的,本着从严掌握的原则,结合档案记载情况综合研判确认。

3.档案造假的,要责令干部本人及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并予以纠正;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要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

4.档案涉嫌造假、经组织调查一时难以查清的,要记录在案,未查清前不得提拔或重用。

(八)材料归档。对审核过程中的补充收集材料、个人说明材料、组织认定和处理材料等,要认真鉴别、及时归档。(7月至8月)

(九)总结报告。专项审核工作完成后,要全面汇总有关数据,深入总结经验做法,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加强和改进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意见措施,形成书面总结报告,连同《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情况统计表》,报市委组织部干部综合处。(915前)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外侨办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外侨办侨联联合党组书记邓大庆任组长,党组副书记、侨联主席、外侨办副主任张小华同志,外侨办副主任、侨联副主席周英同志,纪检组长宋南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宋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余一飞、沈秀德、蔡红、屠国芳等四位同志为办公室成员,负责具体审核工作。其中,余一飞、蔡红两位同志组成第一工作组,分别为复审人、初审人。沈秀德、屠国芳两位同志组成第二工作组,分别为复审人、初审人。领导小组要落实保障措施,统筹安排好专项审核工作,重要情况及时向办党组和市委组织部请示报告。

(二)强化督导检查。办纪检组通过现场指导、随机抽查、与选人用人工作检查相结合等方式,全程跟踪督查专项审核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限期整改。对干部人事档案造假的典型案例,要认真剖析、严肃处理。

(三)严肃工作纪律。市外侨办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领导小组要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和程序办事,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从严把关,切实维护专项审核工作的严肃性。强化保密意识,对审核工作情况和数据严格保密,未经批准严禁对外公布。对在审核工作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或弄虚作假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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