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5〕120号)和《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大政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医院方案】瓦房店市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实施方案(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
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5〕120号)和《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大政办发〔2015〕131号)精神,推进我市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为切入点,加强政策支持,完善运行机制,强化保障措施,将优秀人才、适宜技术、优质服务下沉到基层,引导人民群众分级诊疗,逐步建立符合我市实际的分级诊疗机制,切实促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可及,努力提高民生质量。
(二)工作目标。以病人利益为导向,综合运用医疗、医保、价格等手段,优化医疗资源结构和布局,探索“三纵三横”的医疗资源整合模式,确定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包括公立医疗机构和非公立医疗机构,下同)之间的分工协作机制,体现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性。健全上下联动、衔接互补的医疗服务体系,完善基层医疗服务模式。方便群众看病就医,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
2016年,探索实施“三纵”分级诊疗模式,即在市中心医院和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之间实施分级诊疗制度,探索实施市、乡、村一体化管理模式;民营医疗机构发挥各自优势资源,相互帮扶,探索组建医疗合作联合体或集团;在中医医院和各卫生院中医科及中医诊所之间实施分级诊疗。探索实施分级诊疗病种,逐步扩大病种数量,完善常见病种分级诊疗。重点做好高血压、糖尿病、心脑血管疾病等慢性病分级诊疗。探索结核病等慢性传染病和精神疾病的分级诊疗。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医保支付制度和价格体系进一步完善。
到2017年,探索实施“三横”分级诊疗模式,分级诊疗体系逐步完善,即市、乡、村同级医疗卫生机构间形成医疗资源优势互补,检查结果互认,方便群众就医的联动协作机制。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医疗资源利用效率和整体效益进一步提高,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市。
到2020年,完善网格化、信息化“三纵三横”的分级诊疗模式,分级诊疗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保障机制逐步健全,布局合理、规模适当、层级优化、职责明晰、功能完善、富有效率的精准医疗服务体系基本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基本形成,建立起符合我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分级诊疗制度。
(三)工作原则
1.科学引导。以为病人提供合理、有效、便捷的医疗服务为导向,运用疾病诊疗全程分段、医保差别化支付、分段支付等手段,强化医疗机构间转诊服务,引导病人合理有序就医。
2.分级管理。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病人在基层医疗机构诊疗为主,急危重症、疑难疾病病人在二、三级医院诊疗,康复期的病人回基层医疗机构诊疗。
3.专病专治。充分利用医院专科、专病、专治特色,提高转诊患者疾病诊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4.资源共享。建立有效、畅通的转诊程序,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资源共享和无缝衔接,逐步实现检查结果通用。
二、主要任务
改革完善城乡医疗服务体系,进一步优化医疗服务体系布局和结构。确定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功能定位,发挥区域医疗中心在本辖区内的龙头作用,纵向整合城乡医疗卫生资源,探索市、乡、村一体化管理模式,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网格化布局,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可及性。
(一)明确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诊疗服务功能定位。发挥市中心医院在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诊治方面的区域辐射和带动作用。二级以上医院主要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的诊疗服务和向上转诊服务,逐步减少常见病、多发病复诊和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等普通门诊,分流慢性病患者,缩短平均住院日,提高运行效率;鼓励二级以下医院转型成为慢性病医疗机构、专科医院,为康复期患者、老年病患者、晚期肿瘤患者等提供接续性医疗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老年病患者、晚期肿瘤患者等提供治疗、康复、护理服务。
(二)提升市中心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根据服务人口、疾病谱、诊疗需求等因素,合理确定市中心医院的规模,继续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加强市中心医院临床专科建设,重点加强传染病、精神病及急诊急救、重症医学、肾脏内科(血液透析)、妇产科、儿科、中医、康复等临床专科建设,提升综合服务能力。中医医院同时重点加强内科、外科、妇科、儿科、针灸、推拿、骨伤、肿瘤等中医特色专科和临床薄弱专科、医技科室建设,提高中医优势病种诊疗能力和综合服务能力。通过上述措施,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市。
(三)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基层在岗医师转岗培训、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进修培训等方式,多渠道培养全科医生。到2017年,全市每万名居民拥有2名合格全科医生,其中每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置至少1-2名全科医生;到2020年,在全市初步建立起完善的全科医生制度,基本实现全市每万名居民拥有3名合格全科医生,其中每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置至少2-3名全科医生,每个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配置至少1名全科医生,基本形成统一规范的全科医生培养模式。通过实施免费定向医学生培养、学历提升、业务骨干培训、继续医学教育等专项工程,全面提升城乡基层卫生队伍的服务能力与水平。建立全科医生激励机制,在绩效工资分配、岗位设置等方面向全科医生倾斜,创造条件、鼓励引导退休的学科带头人、业务骨干和经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生到基层服务。
(四)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通过政府举办或购买服务等方式,科学布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合理划分服务区域,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标准化建设。通过城乡对口支援、医师多点执业等方式,鼓励二级以上医院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多点执业,或者定期出诊、巡诊,提高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合理确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药品品种和数量,加强二级以上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药衔接,满足患者需求。大力提高乡镇卫生院基本医疗服务功能,强化急诊抢救、二级以下常规手术、正常分娩、高危孕产妇筛查、儿科等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和医疗康复服务能力,加强中医药特色诊疗区建设,推广中医药综合服务模式,充分发挥中医适宜技术、中医药在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防治中的作用。
(五)建立医疗机构联合协同机制。一体化管理模式和医疗联合体或集团是分级诊疗模式建立的有效载体,按照就近方便、双方自愿的原则,探索推进一体化管理和组建医疗联合体或集团,建立医疗机构联合协同机制。一体化管理和医疗联合体或集团可横向联合,在某专业领域或区域形成多机构联合,共同发展;也可纵向联合,通过在基层医疗机构设立延伸病房、延伸门诊,积极将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向社区延伸,构建市、乡、村“三纵三横”模式的医疗网络体系。
一体化管理和医疗联合体或集团内医疗机构可实行医疗资源和信息共享,执业医师多点执业无需办理多点执业注册。可通过签定双向转诊协议制度等形式,形成相对稳定、紧密衔接的双向转诊渠道。可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预约诊疗、上下转诊、医疗协作、远程医疗、检查结果查询和费用结算等集约化服务,最大限度地整合医疗资源,为患者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
积极鼓励引导辖区内居民在一体化管理和医疗联合体或集团框架的基础上,自愿签约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1-2个二级医院和1-2个三级医院,作为日常看病就医的首诊和转诊医疗机构,享受一体化管理和医疗联合体或集团内的优惠政策和医保、新农合的相关优惠政策。
(六)推进全市医疗资源共享。在市中心医院组建全市临床医学检验中心、临床远程病理诊断中心、临床医学远程影像中心、临床远程心电诊断中心、临床远程监护中心、临床远程会诊视频中心、健康管理中心、临床技能培训中心、临床远程教育中心和消毒供应中心等十大中心建设,整合全市现有的医学检验、病理诊断、医学影像检查等资源,向区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慢性病医疗机构等提供检查检验服务。加强医疗质量控制,全市同级医疗机构间检查结果互认共享。
(七)加快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建立全市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实现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信息实时更新以及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确保转诊信息畅通;建立卫生计生部门与人社部门的医疗信息共享机制,实现与医保、新农合结算政策联动。提升远程医疗服务能力,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医疗资源纵向流动,提高优质医疗资源可及性和医疗服务整体效率。鼓励二、三级医院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远程会诊、远程病理诊断、远程影像诊断、远程心电图诊断、远程培训等服务。建立“基层检查、上级诊断”的模式,促进跨地域、跨机构诊疗信息共享。整合现有医疗卫生信息系统,完善分级诊疗信息管理功能,实现预约诊疗、双向转诊、全科医生签约服务等网络预约和管理。
三、服务模式
(一)基层首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承担常见病、多发病一般诊疗;高血压、糖尿病、心脑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肿瘤、慢性肾病等,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治疗、康复、护理、复查和随访;传染病发现及转诊等服务。探索建立家庭医生制度,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执业的全科医生与居民(村民)家庭进行签约服务,引导居民与家庭医生签约首诊,为经家庭医生转诊的患者提供优先预约、优先检查、优先住院等便利,实现合理有序的分诊。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努力引导群众常见病、多发病首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病情疑难、复杂、危重患者,经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向二级以上医院转诊,急危重症患者可直接到二级以上医院就诊。建立网站、手机、电话等多种形式的预约挂号平台,努力提升预约挂号量占全部挂号总量的比例,提高病人复诊预约率(特别是口腔科、产前检查、术后病人复查等复诊预约率)和医技检查分时段预约率。选择高血压、糖尿病、慢性心力衰竭、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等按分级诊疗病种管理。
(二)双向转诊。按照科学就医、方便群众、提高效率的原则,建立双向转诊机制,制定双向转诊标准,规范双向转诊程序,实现不同级别类别医疗机构之间的有序转诊,双向转诊患者可以优先就诊。一般患者按照疾病轻重程度原则上逐级转诊,超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和服务能力的疾病,优先转诊至市内二级以上医院。重点畅通常见病、多发病患者和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向下转诊,鼓励上级医院出具药物治疗方案,在下级医院或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治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二、三级医院应根据自身情况和地理位置与其他机构签订双向转诊协议,或在一体化管理和医疗联合体或集团内双向转诊。双向转诊应符合转诊标准,征得患者同意并充分尊重自主选择权,按照就近转诊的原则,落实双向转诊制度,履行转诊手续。
(三)急慢分治。市内二级以上医院逐步减少常见病、多发病复诊和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等普通门诊,分流慢性病患者,缩短平均住院日,提高运行效率。主要提供疾病急性期、危重症的诊断与治疗,疑难复杂疾病的明确诊断和确定治疗方案等诊疗服务,强化基层医疗机构在为急性病恢复期患者和术后恢复期患者提供治疗和护理服务方面的作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以与二级以上医院、慢性病长期照护机构等开展协作,为慢性病、老年病等患者提供老年护理、家庭护理、社区护理、互助护理、家庭病床等服务。
(四)上下联动。加大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力度,通过市中心医院为龙头的公立医疗集团和民营医院联合体或集团、对口支援、委托经营管理等模式,逐步形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院之间稳定发展的分工协作机制,推动医疗资源纵向流动。全面落实城乡对口支援工作,鼓励引导二、三级医院在职医务人员全职或兼职到基层医院工作。
四、建立分级诊疗保障机制
(一)强化医疗资源规划与配置。合理控制各级各类医院规模,严控不符合功能定位的医院床位规模不合理扩张。按照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标准,通过行政管理、财政投入、绩效考核、医保支付等激励约束措施,引导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落实功能定位。
(二)推进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制度改革。发挥各种医疗保障制度对医疗服务供需双方的引导作用和控费功能。推进基本医保和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强化各类医疗保险基金收支预算,确保基金收支平衡、稳定运行。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总额控制下的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按服务单元付费等复合型付费方式,探索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慢性病患者按人头打包付费。适应分级诊疗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门诊统筹相关政策。将符合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慢性病医疗机构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管理范围。
(三)科学核定医疗服务价格。按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功能定位确定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对医疗机构落实功能定位、患者合理选择就医机构形成有效的激励引导。在完善补偿机制的基础上,对医疗服务价格进行结构性调整,建立差别化价格政策,进一步拉大不同等级机构间的价格梯度,引导患者合理就医,就近就地选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首诊。
(四)完善利益分配机制。建立与分级诊疗制度相适应配套政策,完善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医保差异化支付政策,拉大不同级别医疗卫生机构医保支付比例和住院起付标准差距,对符合规定的转诊住院患者可以连续计算起付线,促进患者有序流动。
鼓励双向转诊,完善各类参保(合)人员统筹区域外转诊备案制度,除急诊外未履行转诊手续的统筹区域外医疗费用个人负担比例适当提高。在统筹区域内,纳入分级诊疗管理范围的疾病,各级医疗机构个人负担比例适当拉大差距。未按分级诊疗规定进行转诊的患者,在同等级医疗机构的个人负担比例适当提高。统筹区域内参保(合)人员由低等级转往高等级医疗机构,个人自负住院起付标准差额部分;由高等级转往低等级医疗机构,不再自负住院起付标准。
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分配机制,向提供签约服务的基层医务人员倾斜。积极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全科医生与辖区内城乡居民签约服务。
(五)加强医疗服务质量监管。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进一步完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质量安全的监管机制,指导医疗机构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医保部门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将医保、新农合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延伸到对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加大对骗保欺诈行为的处罚力度,维护参保患者合法权益。要建立和完善二级以上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制度,将机构功能定位落实情况、分级诊疗制度实施情况等作为考核内容,将基层首诊率、门诊患者入院率、转诊率、区域就诊率、平均住院日、人均住院费用、群众满意度等纳入考核指标,考核结果作为财政投入、医保新农合支付、院长任职的重要依据。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分级诊疗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具有长期性和复杂性,各相关部门要本着坚持不懈、持之以恒的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其作为核心任务纳入医改工作的总体安排,建立相关协调机制,明确部门任务分工,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二)明确部门职责。市卫计局要加强对医疗机构规划、设置、审批和医疗服务行为监管,建立医疗卫生信息管理平台,建立双向转诊制度,优化转诊流程。市发改局、物价局要完善医药价格政策,落实分级定价措施,根据医院等级尽快制定差异化的医疗服务价格,通过价格杠杆,引导患者首选基层就医。市人社局要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支付政策配套标准,按照分级诊疗工作要求,完善不同等级医院间的差别支付政策,拉大不同级别医疗机构间的支付差距。市财政局要落实财政补助政策。
(三)加强培训宣传。开展针对行政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的政策培训,把建立分级诊疗制度作为履行社会责任、促进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增强主动性,提高积极性。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广泛宣传疾病防治知识,促进患者树立科学就医理念,提高科学就医能力,合理选择就诊医疗机构。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提升和分级诊疗工作的宣传,提高群众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分级诊疗制度的认知度和认可度,改变就医观念和习惯,就近、优先选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