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溺水防范和暑期安全工作的意见2012年6月9日,同一天里全国发生三起中小学生溺水死亡事故,共造成16名学生身亡,给学生家庭和社会带来无尽的伤痛和损失。这些事故的发生,再次给学生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教育意见】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溺水防范和暑期安全工作意见(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
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溺水防范和暑期安全工作的意见
2012年6月9日,同一天里全国发生三起中小学生溺水死亡事故,共造成16名学生身亡,给学生家庭和社会带来无尽的伤痛和损失。这些事故的发生,再次给学生安全工作敲响了警钟。暑期将至,根据国家教育部紧急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中小学生溺水防范和暑期安全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进一步重视学生暑期安全工作
抓好中小学生溺水防范和暑期安全工作,是保障学生生命安全的重要举措,对于增进家庭幸福、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学校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克服消极畏难情绪,消除怕担责任顾虑,切实增强责任感,针对暑期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确保工作到位。要加大安全宣传力度,通过各类媒体,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宣传,积极营造人人关心学生安全、学生人人注意安全的良好氛围。要强化安全教育管理,做到学生放假、安全管理不放松,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将安全教育送到家,切实做到暑期安全工作事事有人管、时时有人管、处处有人管。要进行专项排查整治,协调有关部门有针对性地开展水域安全等隐患排查行动,着力形成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加强安全事故分析,研究学生非正常死亡发生的特点和规律,有针对性地提前预警、提前教育、提前防范。
二、突出重点,进一步强化学生暑期安全教育
(一)加强学生暑期防溺水安全教育。要通过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四不”教育,即不在无家长或老师的陪同下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到无安全保障或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在上下学途中下河湖、水库、池塘戏水玩耍。要加强对学生游泳和溺水救护知识的辅导,帮助学生掌握基本的自护、自救和逃生方法。要求学生在不能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不要自己贸然施救落水人员;发现同学下水游泳要及时劝阻,一旦发现意外情况要迅速就近呼救,请有救护能力的人进行救护,或拨打110求助,防止连锁溺水事故的发生。要重视民工子女学校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专题研究部署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
(二)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要全面普及交通安全常识,让学生掌握道路交通基本法规,掌握常见标志、标线的导向、警告和禁令图示及作用,掌握交通事故自救互救的基本方法。要求学生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养成文明走路、骑车和乘坐合格车辆的良好习惯。加强对学生接送车的规范管理,联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清理无证无牌无保险非法运营车,确保学生上下学及暑期交通安全。学校组织学生集体外出开展活动,必须使用具有运营资质的企业的合格车辆。
(三)加强学生饮食等安全教育。暑期是肠道疾病、食物中毒事故多发时节,要教育学生注意饮食卫生,养成不喝生水、不吃过期变质食品、不吃隔餐隔夜饭菜及饮料的习惯,若有身体不适要及时就医,以防延误病情处置。同时要加强学生防暑、防雷、防台、防火、防触电、防人身侵害等安全教育。
三、落实举措,进一步加强学生暑期安全监管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各县区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教育部门要发挥好牵头协调作用,有关部门、乡镇(街道)、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要主动参与、积极配合,切实形成政府领导、部门联动、依法监管、社会关爱的工作机制。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逐项层层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确保责任落实、措施到位。
(二)加强家校沟通和联系。各中小学校要通过印发《致家长的一封信》、家访等多种形式,提醒家长加强对子女的安全教育和监护,切实增强家长的安全意识和监护意识,特别要求民工子女学校的家长和农村留守儿童监护人切实承担起监护责任,坚决避免溺水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隐患排查和安全巡查。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加强水域排查,在河湖、水库、池塘等存在安全隐患的水域边设立安全警示牌。要动员有责任心的同志担任义务安全监督管理员,在存在安全隐患的水域和事故多发地开展安全巡查。要加强对校舍及设施设备的检查和监测,利用暑期对存在的隐患及时整改,确保校舍安全。
(四)加强安全督查和责任追究。各级各有关部门特别是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学生溺水防范和暑期安全工作的督查,重点督查责任落实情况、措施到位情况,对由于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整治不及时、管理不严格、监督不到位、信息报告不及时等引发的各种安全责任事故,要严肃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