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文化走亲活动的实施意见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近年来,我市坚持“文化惠民”的工作理念,以构建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为目标,有效整合基层文化资源,创新开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文化意见】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文化走亲活动实施意见(全文),供大家参考。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文化走亲活动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近年来,我市坚持“文化惠民”的工作理念,以构建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为目标,有效整合基层文化资源,创新开展“文化走亲”活动,促进地域文化交流互动,激发群众主动参与文化建设的积极性。至2012年底,全市已组织基层文化交流活动800余场,参与演出文艺节目(展品)7300个(次),参与人员3.5万余人次,吸引观众120万余人次。根据建设文化强市的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就进一步深化“文化走亲”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通过进一步深化“文化走亲”活动,引导群众在文化建设中自我表现、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大力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为加快建设“实力湖州、活力湖州、美丽湖州、幸福湖州”提供有力的文化支撑。
二、总体目标
通过市、县区、乡镇、村(社区)多级联动,畅通交流渠道,丰富文化供给,不断完善“文化走亲”机制,实现“种文化”与“送文化”有机结合,“请进来”和“走出去”相互融合,文化设施和文化团队协同发展,挖掘地方特色文化,提升群众文化活动质量,打响湖州文化品牌,扎实推进文化强市建设。
三、主要任务
(一)打造精品节目。各县区和中心乡镇都要组织策划一场比较成熟、具有地域特色的文艺演出(或展览讲座),并且节目(内容)每年更新30%以上。
(二)加强队伍建设。各县区要高度重视基层文艺骨干队伍和文化志愿者队伍建设,切实抓好骨干队伍的培训工作。各行政村要组建一支以上的业余文艺团队,培育文艺骨干10人以上,其中省级文化示范村要组建三支以上的业余文艺团队,培育文艺骨干25人以上,经常性组织开展文化活动。
(三)完善设施设备。各县区要完善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和乡镇文化站等公共文化设施。加快建设农村文化大舞台,稳步推进农村“文化礼堂”建设;加强社区文化广场建设,并做好活动设备的配套工作。
(四)确保活动数量。各县区每年完成“文化走亲”活动总量不少于40场,并逐年适度增加活动数量。其中,县区间“文化走亲”活动不少于8场;市中心城区“文化走亲”活动不少于1场;市外、省外“文化走亲”活动不少于1场。市级文化部门要积极组织文化活动赴周边省市进行“文化走亲”,并联系周边省市前来湖州各县区进行“文化走亲”。市有关部门要积极参与“文化走亲”活动,鼓励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参与文艺创作、演出组织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湖州市“文化走亲”活动领导小组(见附件),加强对全市“文化走亲”活动的组织领导。各县区要将“文化走亲”活动纳入政府主要议事日程,建立相应工作机构,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加强业务指导,营造良好氛围。
(二)完善工作机制。各县区要切实制定好“文化走亲”工作规划,做到年初有计划、年底有总结,事前有报告、事后有资料。每年11月底前上报年度工作总结和下一年度的思路、项目。建立健全考核评估机制,将“文化走亲”活动开展情况作为各县区政府文化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并作为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未能完成目标任务或工作出现重大失误和安保问题的,取消评优资格。
(三)加大经费投入。各级财政要加大对“文化走亲”活动的资金投入,并把“文化走亲”活动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同时,要在政府主导的前提下,拓宽资金来源渠道,积极吸纳社会资源。市“文化走亲”活动领导小组按照年度考核评估结果,对“文化走亲”活动成绩突出、成效较好、群众满意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对舞台设施、作品创作、优秀文艺团队等给予适度的经费补助。
(四)规范活动运作。各类“文化走亲”活动以活动输送主体确定级别。各级“文化走亲”活动要做到主题统一、标识统一。规范活动时间,整场文艺演出一般不少于80分钟,讲座不少于90分钟,展览不少于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