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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意见】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镇江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联合审查实施意见(全文完整)

时间:2023-06-06 11:44:02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镇江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联合审查的实施意见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升建设项目审批效能,优化政务服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住建意见】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镇江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联合审查实施意见(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住建意见】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镇江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联合审查实施意见(全文完整)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镇江市建设工程

施工图设计联合审查的实施意见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升建设项目审批效能,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推进施工图设计审查并联高效办理,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适用范围

本实施意见适用于镇江市京口区、润州区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联合审查管理。丹阳市、句容市、扬中市、丹徒区、镇江新区可按本办法的要求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二、职责分工

市住建局是市区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联合审查工作的牵头部门,负责有关组织管理、协调工作,并协调开发“多图联审”信息发布平台和审查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市政务服务办牵头设立“施工图联合审查窗口”实行统一受理,同时负责落实有关联审场所。

市消防支队、市气象局、市安监局为联合参审单位,参加联合审查,市民防局负责协调人防工程施工图的中介审查工作。

三、工作原则

1.依法合理原则:施工图设计联合审查工作既要遵循现有法律的规定,又要依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精神要求,合理设置工作流程,减化办事环节,提升审图效率。

2.一窗受理原则:建设单位统一向施工图联合审查窗口递交施工图审查申请及相关施工图设计文件,各参审单位指派专人受理相应材料

3.并联审查原则:对于统一受理建设项目的设计文件,各参审单位同步开展审查工作,并依据各自职责,在承诺时间内完成对施工图的首次审查。

4.一次告知原则:首审时,各参审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对审查内容一次性提出审查意见,书面告知建设单位。

5.限时办结原则:各参审单位应在承诺时限内提出审查意见,并加盖本单位专用章;设计文件需要修改、修正的,建设单位接到审查意见函后,应及时组织修改,并报原审查单位复审,复审应在承诺时间内完成。

6.统一收费原则:施工图设计联合审查中涉及收费的,由牵头部门组织各参审单位采用一定方式向建设单位一次性收取相关费用。

四、工作流程

1.建设单位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完成全套施工图设计后,应根据各参审单位的审查要求将需要审查的项目图纸和相关资料,一次性报送接受审查。

2.施工图联合审查采用一次报审制度,即一次报审,直至通过。

1)首审时,各参审单位按照各自的承诺时间,并根据各自审查要求对施工图不符合国家规范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部分提出修改意见并一次性告知。

2)复审时,各参审单位根据回复的修改意见在各自承诺的复审时间内进行复审。

3)复审可以一次或多次,直至所有参审单位均合格通过为止。

3.建设单位按各参审单位的承诺时间到施工图联合审查窗口领取书面审查意见函。

4.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联合审查合格后,建设单位根据各报审单位的收费要求,到统一缴费点一次性交纳相应的审查费用。缴纳相关费用后,核发相关合格证书。

施工图设计联合审查流程示意图(见附件)。

五、承诺时限

各参审单位施工图设计联合审查的首审时限为各参审单位公示的承诺时间。

首审和复审之间的设计调整、专题协调会议的时间不计入审查时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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