浈江区关于在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开展普法活动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浈江区关于整体推进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要求,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贴近基层、贴近村居,提高广大村居民的法律素质,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组织方案】浈江区关于在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开展普法活动实施方案(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
浈江区关于在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
开展普法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浈江区关于整体推进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要求,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贴近基层、贴近村居,提高广大村居民的法律素质,不断深化基层党组织建设和依法治理工作,为构建平安浈江、创建良好的法治环境打下坚实的基础。现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以提高村居民法律素质为目标,以推进村居法治化管理水平、构建和谐社会为主要内容,紧紧围绕村居建设和管理实际,进一步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推进村居依法治理,维护村居平安稳定,促进村居有法可依、秩序良好、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和谐、村居居民个人素质和法律意识不断得到提升,使全区的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进一步向管理有序、治安良好、社会稳定的方向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在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中开展法制宣传活动,使村居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村居管理、服务的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村居民参与管理基层公共事务的权利得到尊重和保障,在村居形成良好的社会法治氛围,实现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推动村居自治工作向纵深发展,推进村居依法治理,为村居居民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措施任务
(一)在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中开展“六个一”法制教育活动
要围绕发展农村经济,推进村居和谐建设,着力加强和改善村居各项社会管理,着力化解村居群众各类复杂疑难矛盾纠纷,着力协助村居委围绕处理社会事务管理、辖区改扩建、征地拆迁等开展法制宣传、提供法律服务。重点关注留守村居的未成年人、老年人、外来务工及失业人员、回归人员、流动人员以及生活困难职工等群体,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主动为特殊、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1、设置一个法制宣传栏(橱窗)。将与村居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定期载入专栏,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漫画,结合具体事例“说”法。(镇、办负责,区司法局配合)
2、致村居民一封公开信。信的内容告知其权利和义务,遇到问题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办法和途径等,注明预约法律服务的时间和电话,公示与村居签约的法律志愿者和义务法律服务工作者名单及他们的专长。(镇、办负责,区司法局配合)
3、建立一套村居民学法制度。认真制定学法计划,针对村居居民不同特点,有计划、分层次组织村居居民学习法律知识。(镇、办负责,区司法局配合)
4、开展一次法制宣传活动。广泛宣传与居民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通过法律知识竞赛、文艺表演、法律咨询、有奖活动、法制展览、法制培训等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形式开展一次法制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学法氛围。(镇、办负责,区司法局配合)
5、上一堂法制课。各村居要针对各自的不同情况,充分利用“一村一法律顾问”或法律自愿者队伍的工作平台,发挥村居法律顾问的作用,因人而异、深入浅出地上好法制课,实现普法教育的经常化、制度化。(区司法局负责,镇、办配合)
6、建立一支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队伍。在村居中组织普法骨干力量,组成法制宣传、法制服务志愿者队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及挂点律师要增强面向村居服务的责任,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工作。通过建立镇街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组建由公安派出所、街道司法所、调委会、社区法律志愿者及物业、城管等业务骨干组成的法律服务工作队,为村社居民提供法律咨询、调解民间纠纷等便利及时的法律服务,为村居依法建章立制把关,为村居民排忧解难。(镇、办负责,团区委配合)
上述“两新”组织软弱涣散党组织开展“六个一”普法活动中,涉及韶关市饮食有限责任公司党支部、韶关市国润再造烟叶有限公司党支部、浈江区财富广场联合党支部的由区经信局负责、镇办配合,涉及浈江区小太阳幼儿园党支部的,由区教育局负责落实。
(二)加强对村居居民特别是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
1、加强青少年学习的法制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寒暑假和节假日,搞好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以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队伍为依托,发挥村居人力资源优势,开办家长学校,组织“我与父母同学法”活动,开设青少年法制专题讲座等,保证青少年在村居内得到良好的法制教育,不断提高青少年学习的法律素质,使其成为遵纪守法的“小公民”。
2、加强外来务工、经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明确对外来务工、经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的目标、内容、任务、要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容留谁负责,谁聘用谁负责”的原则,通过法律咨询、知识竞赛、图片展览以及“一封信”等活动,强化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学法用法意识,达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维权的目的。居委会可以与外来务工、经商人员签订“遵纪守法承诺书”达到自我教育的目的。
3、加强老年人(离退休人员)、下岗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居民学校、村居活动室和老年学校,针对老年人和下岗职工特点,宣传与他们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依法抵制宣传迷信、邪教等非法活动。组织志愿者,协调治安、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部门,为他们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办理法律事务,强化调解,解决后顾之忧,依法维护老年人(离退休人员)、下岗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营造村居良好的法治氛围
1、完善村居法律服务组织结构。在村居党组织统一领导下,民政、计生、综治、文化和劳动保障等部门参与、司法所具体承办,指导各村居居委会法律服务工作站人员义务解答村居群众法律咨询。
2、建立健全群防群治的村居治安防范体系。村居各种不稳定因素得到有效化解,各种不安全隐患得到全面控制,全年无重大刑事、治安案件,可预防性案件得到有效遏制,村居居民实现安居乐业。
3、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村居成立安置帮教志愿者队伍,逐步建立社会化的帮教网络,做好村居矫正工作。积极引导刑释解教人员自谋职业,向市场化安置方式转移,提高就业安置率。
4、进一步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切实解决辖区居民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纠纷,防止矛盾升级和激化,切实把种种不稳定因素消除中萌芽状态。
四、实施步骤
法律进基层党组织工作与“六五”普法工作同步进行,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5年7月中旬前):层层形成工作方案、计划,探索普法教育与村居建设相结合的工作新路子。
第二阶段:(2015年7月中旬至2015年9月底):按照在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开展普法活动的工作目标,全面推进普法活动。并把活动开展情况作为“六五”普法验收的重要内容。
第三阶段:(2015年9月至2015年10月底):全面检查验收。
五、具体要求
1、加强领导。各镇、办党(工)委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的作用,提高认识,把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普法教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抓落实。同时,积极争取上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共同做好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普法教育工作,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合力推进的局面。
2、明确目标。要将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普法工作作为“六五”普法工作的一项重要考核内容,制定近期目标、长远规划、建立健全监督检查、考核评价体系等规章制度,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普法工作呈现出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工作到位的良好局面。
3、突出重点。注重学习宣传与村居居民尤其是村居重点普法对象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村居居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4、加强宣传报道。要加强对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普法工作理论研究,不断提高工作指导水平;要及时发现和总结推广先进典型,拓展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普法工作的形式和途径;要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努力营造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良好氛围;要积极开展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普法工作,促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工作深入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