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方案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建立健全财政涉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陕西省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试点方案》,结合我县实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财政方案】户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
户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建立健全财政涉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陕西省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试点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财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县为契机,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核心,以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以扶持壮大主导产业、加强农业基础设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为重点,通过建立涉农专项资金“政府引导、规划先行、统筹安排、部门协作、运行安全、使用高效”的管理机制,充分发挥涉农资金规模效应,加快推进我县现代农业建设进程。
二、整合原则
(一)坚持规划引导、资源整合原则。根据全县农业、水利和农村经济发展纲要和“十三五”规划,坚持事前整合,按规划整合项目,按项目安排资金,以规划引领涉农资金的投向,促进各项涉农项目和资金集中投入到重点区域。
(二)坚持优化结构、集中投入原则。重点围绕调优农业产业结构,主导产业、优势区域和重点项目统筹安排涉农专项资金支出,发挥专项资金投入的规模效应,实现“集中投入”。着力支持对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支撑带动作用大的重点项目和重点区域。
(三)坚持统筹安排、注重效益原则。遵循“资金来源渠道不变、资金用途不变、项目资金管理权限不变、实施主体不变、检查验收标准不变”的原则,打破行业界限、部门分割,统筹安排项目,统筹投放使用资金,提高涉农资金整体效益。
(四)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原则。结合全县农业农村发展实际,选择重点区域、重点工程、重点项目集中投入,连续投入,做到规划一片建成一片、投资一项见效一项。
(五)坚持明确分工、协调配合原则。各涉农主管部门要在县涉农资金整合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服从大局,各司其责,密切协作,全力推进全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三、整合范围
上级和本级预算安排的财政专项涉农资金中:除疫情防控、防灾减灾、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控、防汛抗旱、水库除险加固、移民搬迁补助及直接发放农民的各类补贴和上级财政有严格要求专项用途以外的所有涉农资金全部纳入整合范围。
四、整合重点
一是发展现代农业园区,加大对葡萄、设施蔬菜、生猪养殖等主导优势产业进行重点扶持,构建具有鲜明特色的区域产业布局;二是推进农业产业化建设,重点扶持加工型、生产性、经营性龙头企业做大做强;三是改善农村基础设施,着力解决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四是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扶持生产大户、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家庭农场等。
五、创新财政投入方式
财政涉农资金按用途分为生产生活补贴、基础设施建设、社会公共服务和产业发展四大类。对前三类资金,采取奖补、贴息等方式予以支持,并积极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模式,不断提高农村基本运转、公共服务和各项事业发展的保障能力。对于产业发展类涉农资金,主要采取股权投入方式,撬动更多社会和金融资本投资,实现财政涉农资金效益最大化。设立户县农业产业发展基金,利用基金平台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机制,实行企业化运作方式,主要以股权投入方式支持农业企业和农民经济组织发展,增加农业产业资本供给,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效应,吸引社会资本投入需政府扶持的重点农业产业领域和环节。实现财政资金政策性和效益性的有机统一。
六、整合方法
(一)统一规划,明确重点。以规划为先,准确把握涉农整合发展的方向性。充分结合我县农业资源优势,科学进行规划设计。三年为一个规划周期,在每年6月底前,各涉农主管部门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农业发展规划及年度支持重点,提出三年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每年7月底前,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未来三年资金整合规划和次年整合计划。对涉农整合项目区域进行统一规划,对实施方案进行总体设计,做到涉农整合项目相互融合、无缝对接。以规划定项目、以项目确定资金,集中资金用于区域整合、行业板块整合的优势产业项目,确保投资一项见效一项。通过项目和资金整合,建立涉农资金整合平台,通过项目的实施带动涉农资金的集中使用。
(二)统一程序,逐级建库。按照全县年度涉农资金整合工作计划和《户县县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县财发〔2014〕87号),各涉农主管部门根据相关业务政策,结合发展规划,谋划包装好拟建设的项目,按照统一要求、统一格式进行搜集整理,分类分批次建立项目库,并于当年8月底将储备项目上报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县涉农项目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各涉农主管部门和各镇、街办的储备项目审核汇总后,形成涉农资金整合项目库。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到期项目、一次性项目要及时清理,经常性项目和延续性项目实行滚动管理,新增项目实行备选申报,并加强年度之间的项目库衔接。
(三)统一申报,严格审核。涉农资金项目的申报实行“至下而上,统一审核”的程序。各涉农主管部门要在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编制申报项目。各涉农主管部门向上级申报的财政涉农整合项目时,依据我县的农业整体规划,结合区域内的资源和条件、发展规划和急需解决的突出问题,经县整合办审核同意后方可申报。向县财政申报的项目,经县整合办审核同意后,按县财政预算管理程序办理。对上级批复的建设项目,各涉农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及时下达项目资金计划,按相关政策要求,尽快启动项目实施。
(四)统一实施,规范管理。在项目计划下达后,在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相关部门认真组织实施项目。按照上级资金和县级预算编制程序相关要求,在组织实施过程中建立项目公示制、法人负责制、工程招投标制、项目监督检查制;在项目计划完成后建立竣工验收制、项目评审制、资产移交管护制、投资效益评价制等工作机制,同时落实管护主体、管护责任和管护措施,确保整合资金发挥使用效益。
(五)统一考评,确保绩效。各涉农主管部门在项目完工后,按照《户县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暂行规定》(户政财发〔2011〕52号)相关规定及上级项目的资金性质和管理要求,对较大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进行绩效考评。审计部门、财政部门、涉农主管部门联合对项目的实施质量和效益进行综合评价,将评价结果向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汇报,并及时向社会予以公布。
七、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县长担任,副组长由主管财政、农业的副县长担任,政府办、统筹办、发改委、财政、农业、水利、林业、交通、教育、卫生、土地、住建等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审定涉农项目整合规划编制、项目审批、组织协调、监督考核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财政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同时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农业部门负责项目整合规划编制和年度计划编制;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管理;各涉农主管部门负责本部门主管项目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审计部门负责项目监督审计。
(二)健全管理制度。各涉农主管部门依据上级各项涉农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和制度,重点抓好涉农整合项目的相关制度建设工作,制定涉农整合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为涉农整合项目实施提供制度支撑。
(三)加大宣传力度。建立项目公示制,每年对涉农项目资金整合的来源、使用情况进行公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透明度,通过县电视台、金户视野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涉农资金整合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四)严格监督检查。在整合涉农资金投入过程中,加大监管力度,做到事前考察论证、事中监督检查、事后项目评审,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安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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