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意见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6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体育意见】白银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意见(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
白银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
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6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15〕14号),切实加快体育产业发展,加快推进“体育强市”建设步伐。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快体育、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全面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把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健康水平作为根本目标,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开拓创新、激发活力,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快形成有效竞争的市场格局,积极扩大体育产品和服务供给,推动体育产业成为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产业,促进群众体育与竞技体育全面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多层次体育需求,促进体育消费。
二、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第一步,到2020年,体育产业发展初具规模,结构逐步优化,布局日趋合理,地位明显提升,基本形成规范有序的健身娱乐、运动休闲、体育竞赛表演、体育用品销售、体育中介、体育彩票产业市场体系,实现体育产业增加值和就业人数比例明显提高。全市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80万,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0平方米,体育产业总规模达到9亿元。
第二步,到2025年,建立以体育服务业为重点,门类齐全、结构合理的体育产业体系和规范有序、繁荣发展的体育产业市场;形成多种所有制经济并存、各种经济成分竞相参与、体育公共服务和市场服务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体育产业新格局。
1.产业环境明显优化。体制机制充满活力,政策法规更加健全,监管机制规范高效,市场主体诚信自律。
2.产业体系更加完善。健身休闲、竞赛表演、场馆服务、中介培训、体育用品制造与销售等体育产业各门类协同发展,产业组织形态和集聚模式更加丰富,产业结构更加合理,体育服务业在体育产业中的比重显著提升。体育产品和服务层次更加多样,供给充足。
3.产业基础更加坚实。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5平方米,群众体育健身和消费意识显著增强,人均体育消费支出明显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100万,体育公共服务基本覆盖全民。
4.产业规模进一步扩大。体育产业年总规模达到16亿元,体育产业从业人数显著增加,体育产业促进体育事业发展的能力明显提升。
(二)主要任务
1.创新体育产业发展体制机制。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全面清理不利于体育产业发展的有关规定,取消不合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入的领域,都要向社会开放。将高危险体育项目许可和攀登山峰活动审批权限下放到县(区)体育行政部门。取消商业性和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审批,允许和积极鼓励社会力量承办全国、省市综合性和单项体育赛事。实行政社分开、政企分开、管办分离,加快推进体育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将适合由体育协会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交由体育总会和各相关体育协会承担。将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和审批权限下放到市体育总会。增强各类体育场馆复合经营能力,机关、企事业单位体育场馆非功能性用房可面向社会出租,用于经营体育产业,拓展服务领域,延伸配套服务,实现最佳效益。
2.大力发展体育健身市场。加快构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深入挖掘体育健身市场潜力,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全民健身服务业,加强群众体育俱乐部、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各行业体协、单项体协规范化建设,允许体育社会组织在开展合法的体育健身活动中取得相应的经济效益,培养群众体育健身意识和体育消费意识,培育以俱乐部为主体的体育健身市场。因地制宜地开发和推广具有地方特色的体育健身项目,鼓励社会团体和民间资本积极挖掘和培育包括野外拓展训练、黄河水上漂流、寿鹿山体育旅游、屈吴山露营攀爬、景泰石林探险、靖远汽车越野、会宁桃花山红军长征体验旅游等新兴户外运动、极限运动等项目,加快建设体育休闲旅游产业俱乐部。
培育发展冰雪运动和水上漂流体育产业。市体育局要会同旅游局、各县(区)政府制定全市冰雪运动和水上漂流发展规划,充分利用我市气候和地理条件,开展冰雪、水上漂流运动,加大靖远腾飞滑雪场、黄河水上漂流等场地建设和技术支持力度,鼓励社会资本建设市、县(区)综合性冬季体育活动中心。
3.开发体育竞赛和体育表演业。按照政府引导,社会办赛,市场运作的原则,创新体育赛事推广和开发模式。依法建立健全体育赛事申办、举办和监督机制,强化赛事的主体责任,规范体育赛事的市场化运行,引进一批有利于提高城市影响力的国际、国内高水平体育赛事。鼓励企业、社会资本举办商业性体育比赛、群众体育和民俗传统项目竞赛表演。支持和鼓励民间资本投资足球、篮球、羽毛球、乒乓球、棋类等全国职业联赛项目俱乐部建设,支持各类俱乐部开展职业联赛。着力打造国际、国家级品牌赛事,提升体育品位,促进体育事业发展。
4.积极推进体育培训业发展。着力扶持一批有资质、重信誉、讲品牌的体育培训机构,做大做强体育培训业。鼓励社会力量创办各类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广泛开展体育夏(冬)令营及课余培训活动。依托学校、体育协会和社团组织、俱乐部等建设培训基地,广泛开展体育培训。加强体育培训机构资质、培训内容、培训考试等方面的管理。积极推进体育行业国家职业资格技能培训鉴定制度,重点培养社会体育指导员、体育场地工、体育经纪人等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的体育专业从业人员。完善体育培训市场准入制度,规范培训市场经营秩序,推动体育培训业规范发展、有序竞争。
5.着力发展体育中介服务业。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开办体育中介机构,积极培育体育中介服务市场,支持开展体育技术、信息咨询、体育保险等中介服务。多渠道、多形式培养体育中介经营管理人才,提高体育中介服务质量和竞争力。推动体育中介机构交流与合作,积极引进省内外体育中介服务机构,充分发挥体育中介在赛事推广和人才流动等方面的作用。
6.引导培育体育用品制造业。充分发挥我市土地和劳动力资源优势,加大对体育用品制造业的扶持力度。重点扶持和鼓励民间资本投资体育健身器材、体育服装鞋帽、体育竞赛器材等体育用品制造业,通过自创和引进国内外知名著名品牌,提升体育用品制造业在我市体育产业中所占的比重。
7.加强体育基础设施建设。2015年至2020年,各县(区)体育中心(体育场馆)全面建成并投入使用,每年新建100个“一村一场”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实施10个乡镇社区体育健身中心,采取“乡村筹建体育场地,体育部门配备健身器材”的激励措施,支持和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各类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兴建体育便民设施。进一步拓展和提升市、县(区)体育中心、乡镇文体活动站(体育中心)、社区、村体育健身场地建设标准,到2020年,建成市级游泳馆,市体育中心“一场两馆”提升为“一场三馆”(体育场、综合馆、全民健身馆、游泳馆),各县(区)建成多功能体育场、健身广场或体育公园、综合健身馆、小型体育馆等二场二馆,每个乡镇、街道建成不少于4个体育项目的综合健身场馆,村级体育健身工程实现全覆盖,人均体育健身场地由1.2平方米提高到2.0平方米,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多样、更加便利的体育健身场所和设施。
8.稳步发展体育彩票业。严格落实《彩票管理条例》,建立健全规范有序、监管有力的体育彩票销售管理体制。明确市、县(区)体育部门体育彩票管理职责。坚持以健康、安全、稳步发展为目标,协调推进彩种、技术、渠道、队伍等方面的基础建设。市、县(区)体育、城建、城管等部门要加强协调沟通,充分利用城市空闲地段和区域,增加体育彩票销售站点,进一步优化市场布局,完善销售网络,培育和拓展市场,实现体育彩票销售年度增长不低于10%。健全销售监督机制,加大体育彩票宣传和打击私彩力度,确保体育彩票业安全发展。
9.推进文化体育旅游产业融合发展。依靠我市体育、旅游、文化出版各行业发展特点,结合体育产业的综合效应和拉动作用,建立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体育、文化、旅游中介服务机构,推动体育产业与文化、旅游、电子信息等相关产业的复合经营。依托景泰黄河石林、会宁会师景园、景泰大敦煌影视城、靖远腾飞汽车越野赛场、靖远腾飞滑雪场、四龙黄河漂流等文化旅游体育资源,促进体育旅游、体育媒介、体育广告、体育会展、体育影视等相关产业的发展。抓住甘肃省加快实施“丝绸之路体育健身长廊”和“文化大院”建设契机,加强体育、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对体育、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进行统筹规划、统一建设,实现充分利用、资源共享。加强体育、文化元素在文艺表演、群众健身项目中的融合,开发和编排具有民族特色和时代气息、融体育、舞蹈、健身于一体的群众健身项目,积极推广进社区、进校园。
10.培育建设体育产业基地。利用市体育中心“一场两馆”及全市各类体育场馆,构建集体育训练、竞赛表演、健身休闲娱乐、体育旅游观光为一体的体育产业基地。新建体育场馆,要按一馆多用设计,尽可能为体育事业发展拓展空间。提高政府统筹管理体育产业的能力,结合城市资源、产业优势和体育传统,不断优化产业布局,整合产业资源,将分散的产业“点”扩大成产业“面”,把产业“面”连成产业“片”,逐步形成集约型体育产业发展布局,发挥各产业“片”的集聚效应和示范效应,逐步培育和建设以地方特色体育项目为桥梁和纽带的体育产业基地。要按照一个县(区)建设一个体育产业园的目标规划,建设集竞赛、培训、体育产品制造销售为一体的综合性产业基地,发挥基地的聚集带动作用。
11.发展体育类社会组织。要充分发挥体育类社会组织在体育产业发展中的作用,培育多层次、多形式体育类社会组织。成立白银市体育产业协会,推进市、县(区)单项体育协会规范化建设,加快乡镇、社区体育协会建设,形成市、县(区)、乡镇社区各具特色的群众体育组织网络。大力发展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一支面向社会、面向群众的体育健身指导员,到2025年全市注册社会体育指导员达到10000人。
12.营造全民健身浓厚氛围。鼓励日常健身活动,组织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要为职工健身创造条件,实行工间、课间健身活动,倡导每天健身一小时。市、县(区)体育、教育部门、有关单位要定期举办四年一届的市运会、两年一届的职工运动会、中学生运动会、中学生球类运动会、中学生田径运动会等体育活动。市、县(区)体育部门、各单位、各类体育协会,要充分利用各类节庆节典,广泛深入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全市乡镇以上全民健身活动开展次数年均不少于100场次。切实保障中小学体育课课时,鼓励实施学生课外体育活动计划,引导青少年培养体育爱好,掌握一项以上体育运动技能,确保学生校内每天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一小时。大力发展校园足球,广泛开展学生足球运动,创建足球示范学校。完善国民体质监测制度,为群众提供体质测试服务,定期发布国民体质监测报告。
加强场馆设施开放利用。积极推动各级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加快推进企事业单位等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学校体育场馆课余时间要向学生开放,并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安全保障,加快推动学校体育场馆逐步向社会开放。不断提高农民体育健身设施使用率。
加大体育文化宣传力度。各级各类媒体要开辟专题专栏,普及健身知识,宣传健身效果,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培育体育消费观念、养成体育消费习惯。积极支持形式多样的体育题材文艺创作,推广体育文化。弘扬奥林匹克精神和中华体育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政策措施
(一)加强财政支持。设立市、县(区)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从2015年开始纳入财政预算,并保证专项资金逐年增加。通过项目资助、贴息、奖励等方式,重点扶持体育产业项目建设、技术创新、品牌培育、人才培养及体育企业、协会、个人面向社会的健身服务。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国际、国内体育赛事,对符合我市发展规划的国际、国内大型体育赛事承办单位,按照赛事级别、规模及影响力给予相应的资金支持。
(二)鼓励和引导非公有资本进入体育产业。放宽市场准入条件,鼓励非公有资本投资体育产业。鼓励个人、企业、社会团体参与兴办国家政策允许的各种体育经营企业,建设各类场馆及健身设施,在市场准入、规划建设、土地征用、税费减免、从业人员职称评定等方面享受国有单位同等待遇。允许投资人以商标、品牌、技术、科研成果等无形资产评估价出资组建体育企业,作价入股。
(三)强化金融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体育企业进入资本市场,通过股票上市、企业债券、项目融资、资产重组、股权置换等方式筹措资本金。鼓励金融机构对体育企业给予信贷支持,并在国家允许的贷款利率浮动幅度内给予利率优惠,合理确定贷款条件和期限,鼓励保险机构开发体育保险险种,鼓励社会力量捐资设立体育类基金会,鼓励社会和个人向基金会提供捐赠和资助。
(四)完善健身消费政策。各县(区)、乡(镇)要切实担负起履行公共体育服务的职能,全面落实体育工作“三纳入”,特别是要将全民健身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从2015年开始,市财政每年以人均不少于5元的标准拨付健身经费,县(区)级财政拨付标准不低于人均3元,全民健身经费增长要与国民经济增长相适应。要加大投入,安排投资支持体育设施建设。要向上积极争取体育彩票公益金等财政资金,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积极支持群众健身消费,引导经营主体提供公益性群众体育健身服务,鼓励企事业单位、学校、个人购买运动伤害保险,进一步研究鼓励群众健身消费的优惠政策。
(五)完善税费价格政策。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政策措施,经批准利用荒山、荒地、荒坡、林地、垃圾场、废弃矿山、戈壁沙漠兴办的体育产业项目,免缴土地使用税,以租赁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可按年缴纳租金,对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体育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提供体育服务的社会组织,经认定取得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优惠资格的,依法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体育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支出,符合税法规定的可在税前扣除。落实符合条件的体育企业创意和设计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落实企业从事文化体育业按3%的税率计征营业税。鼓励企业捐赠体育服装、器材装备,支持贫困和农村地区体育事业发展,对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条件向体育事业的捐赠,按照相关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体育场馆自用的房产和土地,可享受有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体育场馆等健身场所的水、电、气、热价格按低于一般工业标准执行。
(六)完善规划布局与土地政策。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将体育设施用地纳入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合理安排用地需求。对单项投资规模1亿元以上的重点体育项目,由市上协调安排年度土地利用指标。利用国有未利用土地,属政府投资建设的,以划拨方式供地,属社会投资建设的,以有偿使用方式供地。外商投资体育项目用地,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采用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作价出资的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要推动体育与住宅、休闲、商业综合开发,新建居住区和社区要按标准配套群众健身相关设施,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执行,并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凡老城区与已建成居住区无群众健身设施的,或现有设施没有达到规划建设指标要求的,要通过改造等多种方式予以完善。充分利用郊野、山地、沙漠、草原、城市公园、公共绿地及城市空置场所等建设群众体育设施。鼓励基层社区文化体育设施共建共享。在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中支持企业、单位利用原划拨方式取得的存量房产和建设用地建设体育设施,对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非营利性体育设施项目可继续以划拨方式使用土地;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经营性体育设施项目,连续经营一年以上的可采取协议出让方式办理用地手续。对因城乡建设确需拆除或改变其功能、用途的体育场馆等设施,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实施。经批准拆除公共体育设施或者改变其功能、用途的,应按照规划要求择地重建,一般不得小于原有规模,迁建工作应坚持先建设后拆除或建设、拆除同步进行。
(七)加快体育产业管理人才培养。鼓励多方投入,采用多种途径,开展各类职业教育和培训,多渠道培养既懂经济又懂体育的复合型体育产业管理人才。大力引进适应体育产业发展需要的专门人才。加强体育产业人才培养交流与合作,对创意设计、自主研发、经营管理等人才进行奖励和资助,鼓励退役运动员从事体育产业工作,鼓励街道、社区聘用体育专业人才从事群众健身指导。
(八)完善无形资产开发与保护。加强体育无形资产开发和保护。完善相关政策措施,鼓励和支持各类体育组织、体育赛事组织依法开发其专有名称、标识等无形资产。依法保护体育无形资产所有者的合法权益。鼓励、推动体育企业实施商标战略,对获得著名商标的体育企业参照相关政策给予扶持和奖励。
(九)加快体育市场法制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建立行政监管、社会监督与质量认证相结合的体育市场管理体系,明确监管主体及其管理职能和各类市场主体的权利义务,规范体育市场主体行为,加强体育行业自律,维护市场秩序,促进体育市场规范发展。加强体育经营活动的安全监管,确保设施设备和管理服务符合要求,确保消费者人身安全。
四、组织保障
各县(区)、各部门单位要从提高人民群众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的战略高度,切实加强对体育工作的领导。要把加快体育产业发展和促进体育消费目标任务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市上成立由市政府主管领导任组长、市发改、财政、体育、教育、人社、文化、旅游等多部门为成员的体育产业发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体育局,主要负责沟通协调等具体工作。工信、民政、国土资源、建设、国资、税务、工商、统计等部门要结合任务分工,认真落实加快体育产业发展促进体育消费的政策措施。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结合新型城镇化试点、新农村建设、扶贫攻坚行动等,将加快体育产业发展、促进体育消费作为重点扶持内容之一。市督查考核局、市发改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跟踪调研,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不断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和做法,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市统计局、市体育局要健全完善统计指标体系,定期开展体育产业调查,掌握体育产业基本情况,及时发布体育产业信息,为决策管理提供科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