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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宗典型】枣庄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经验交流材料(全文)

时间:2023-06-04 09:11:02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枣庄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经验交流材料枣庄市民族宗教局枣庄市地处苏鲁交界,是中国民族工业的重要发祥地,也是山东建立最早的省辖市之一。我市少数民族构成以回族为主体,以“大分散、小聚居”的居住特点分布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民宗典型】枣庄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经验交流材料(全文),供大家参考。

【民宗典型】枣庄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经验交流材料(全文)


枣庄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 

活动经验交流材料 


枣庄市民族宗教局


枣庄市地处苏鲁交界,是中国民族工业的重要发祥地,也是山东建立最早的省辖市之一。我市少数民族构成以回族为主体,以“大分散、小聚居”的居住特点分布在五区一市的城镇、农村。全市少数民族人口超过千人的乡镇有8个,居住相对集中的村(居)有71个,其中有8个回族村(居)。近年来,我们始终坚持将维护民族团结进步放在民族工作的首位,立足本市实际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与城市民族工作紧紧结合起来,适应形势变化,积极探索创建新的工作格局,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一、基本情况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市的城市民族格局发生了较大变化,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特点:一是少数民族成分增加(由改革开放初期的25个增加到目前的44个),民族构成趋于多样化;二是少数民族“小聚居”的分布格局有所改变,散居成分、流动成分明显增多,职业构成更趋多元化;三是民族间的交往日趋频繁和密切,加之外来少数民族一定规模的流入,多元文化相互交融、碰撞,使民族关系成为城市中更加凸显、更加重要的社会关系。总之,城市民族问题日益值得关注,成为新形势下城市管理工作和民族工作面临的一个共同课题。

为此,我们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了一次专题调研,针对城市民族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在总结以往工作的基础上,提出了积极建立“管理信息化、主体多元化、重心社区化、载体丰富化”的城市民族工作新格局,推动城市民族工作不断深入发展的工作思路和对策建议。通过两年多的努力,取得了比较显著的成效:以枣庄市民族企业商会为纽带的城市少数民族经济持续发展,形成了一家龙头企业即将上市、70余家各类企业竞相发展的良好势头;民族社区建设加快推进,建成了多个特色突出、连片配套、功能比较完善的少数民族生活服务区;民族关系不断改善,涉及少数民族的矛盾纠纷及时化解,群体事件明显减少;外来少数民族人员与当地居民互相尊重,各得其所。少数民族群众在自身生活改善的同时,心系国家,回报社会。在青海玉树发生地震后,不少民族社区都出现了自发踊跃捐款救灾的感人场面。台儿庄北关回族社区一捐款者一次捐出11万元,只留下“回族群众”这样一个“名字”,在当地传为美谈。各族群众在城市中平等交往,和睦相处,建立了新型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推动了我市经济社会向前发展,促进了和谐社会建设。

二、主要做法

(一)管理信息化,准确把握城市民族工作的脉搏。

管理手段信息化是现代城市管理的基本要求之一。针对城市少数民族成分复杂、流动性强、开放度高、突发矛盾较多等特点,我们逐步建立和完善了城市民族工作信息网络。一是建立起市、区、镇、居四级贯通,统战、民族、公安、城管、工商、劳动和社会保障等各有关部门互连的“纵到底、横到边”的信息网络平台。市财政拨出专款,用于基层民族信息网络建设。二是建立健全城市民族工作信息员队伍。从市、区两级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民族社区(居委会)以及少数民族较多的企、事业单位中明确了63名民族工作信息员,由市民宗局统一建档管理。三是强化城市民族信息报送制度,建立了每周一排查、每月一上报,重要动态预警和不稳定因素“零报告”等制度。四是针对外来少数民族增加,跨地区民族事务增多的实际,注重延伸城市民族信息触角。一方面不断加强和完善与周遍兄弟市的信息合作机制;另一方面注重搞好与少数民族流出地的联系与合作。

(二)主体多元化,形成城市民族工作的合力。

 针对新形势下的城市民族工作涉及面广、与其他多方面的工作关联度高的实际,我们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注重整合多种资源,凝聚多种力量,调动各有关方面的积极性,共同做好城市民族工作,逐步形成了主体多元化的工作格局。

首先是要求党政部门密切配合,各尽其责。市民族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有关部门联席会议,研究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问题,督促协调做好民族工作。各有关部门都把民族工作看作本职工作的一部分,尽职尽责、尽心尽力去完成。比如,组织、统战等部门进一步加大少数民族干部工作力度,使我市少数民族在职县级干部由2001年的3人达到目前的15人,其中正县级领导职务2人;科级以上少数民族干部担任基层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或部门正职的5人。市财政局的有关领导和科(室)的同志经常主动与市民宗局沟通少数民族帮扶工作。前不久,台儿庄区北关回族社区搬迁工作刚一启动,两部门的同志就深入到该社区了解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实施情况,提出了具体的扶持方案。工商部门在民族社区市场建设与管理工作中注重体现民族特色、照顾民族特点,并定期会同有关方面开展清理整顿清真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维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服务业管理等部门把指导监督窗口服务行业执行民族政策,作为重要工作内容,有针对性地做好宣传和监管工作,有效地杜绝了歧视少数民族的现象发生。

其次是帮助社团组织履行职能,发挥作用。民族宗教方面的社团组织如各级伊斯兰教协会、民族团结促进会、清真寺管委会等,是党和政府联系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的桥梁纽带,也是做好新形势下城市民族工作的重要力量。近年来,我们在建立健全这些社团组织,不断提高其领导班子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的同时,注重帮助他们改善工作条件,支持他们开展各项有益的活动,发挥他们在城市民族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滕州、市中、薛城等区都为当地伊协解决了办公用房,每年拨给3-5万元的工作经费。各级社团组织积极履行职能,在协助党和政府宣传贯彻民族宗教政策、联系少数民族群众、搞好对流动少数民族的服务与管理、协调民族关系、维护社会和谐方面做了大量深入细致的工作。

再次是支持民间力量各显其能,兴办公益。解决新形势下的城市民族问题,做好城市民族工作,单靠行政资源和社团力量仍是不够的,特别是一些与市场密切相关的少数民族特需设施的发展,必须运用市场机制、调动民间力量,才能把事情办好。比如,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少数民族群众在日常生活、民族节日、商贸往来、文化活动等方面,对清真餐饮服务的要求越来越高,而近年来我市这方面的服务设施发展滞后问题越来越突出。为此,我们于去年依托并帮助滕州民族大厦与北京正才国际餐饮集团公司协作,引进资金、人才和先进工艺,投资1000多万元对原有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建成了一处规模较大、档次较高的清真餐饮服务设施——御膳食府,填补了我市乃至周边地区多年来缺少高档清真餐饮服务设施的空白。又如,随着老龄化社会的逐步到来,少数民族社会养老需求与日俱增。现有社会养老设施多因布局和功能的局限,难以满足少数民族老龄群体在民族宗教习俗方面的特殊需求。为此,我们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指导帮助市中区伊斯兰教协会利用少数民族民间资金,投资300多万元,在市驻地回族社区建成一处民族公寓,较好地满足了当地少数民族社会养老的需要,深受群众的好评。

(三)重心社区化,把城市民族工作的任务落实到基层。

社区是城市的基本单元,处在城市管理与服务工作的前沿,在城市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发挥着基础性的支撑和调节作用。民族工作是一项群众性、社会性较强的工作,因而,实现工作重心的社区化,成为新形势下拓宽民族工作思路、做好城市民族工作的必然选择。近年来,我们围绕社区化建设,重点抓了三方面工作。

一是健全工作网点,实现社区民族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按照民族工作长效机制的要求,在少数民族比较集中的社区建立起民族团结促进会,在相对集中的居民楼(院)建立起联络点,确定一名居委会干部为联络员,负责社区少数民族群众的联络、谈心和相关服务等工作。社区工作网点建设,为城市民族工作打下了比较可靠的组织基础。

二是抓好教育培训,提高社区干部做好民族工作的热情和能力。在基层党校的干部培训中,都安排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内容;市、及区(市)统战、民族工作部门每年举办一期基层统战、民族宗教工作干部培训班;市、区(市)民族工作部门多次组织民族社区干部到先进地区考察学习。通过这些工作,不断提高了社区干部的综合素质和民族工作能力,逐步使他们成为民族工作方面的信息员、宣传员、调解员和服务员,成为城市民族工作的一线力量。不少社区干部都把民族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走街串户,了解社情民意,热情帮助少数民族群众解决低保、养老、就业、上学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及时调解各种矛盾纠纷,用辛勤的汗水浇灌城市民族和谐的花朵。

三是搞好规划建设,不断增强社区民族特需服务功能。满足少数民族在日常生活、宗教信仰、民族风习等方面的特殊需求,是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做好城市民族工作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我们在城市规划和建设中注重解决好这一问题,使各少数民族聚居社区的相关设施不断完善。在我市少数民族最集中的市中区已形成回民幼儿园、回民小学、回民小康村、清真食府、民族商业街、民族公寓、清真寺、穆斯林殡仪馆、回民公墓等配套齐全、功能完善的服务网络。对此,当地一位回族老人深有感触地说:“党和政府对我们少数民族的生活关怀备至,如今我们真是生有保障、死后无忧”。  

(四)载体丰富化,使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深入人心。

为构建和谐的民族关系,做好新形势下城市民族工作,我们在切实搞好对城市少数民族的各种服务,解决他们在物质生活中的实际问题的同时,高度关注他们的精神生活,坚持不懈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活动,使“三个离不开”的思想和民主法制、社会公德意识在各族群众中逐步深入人心,并成为自觉的行为规范。

在这一工作中,我们针对城市民族工作的特点,注重创设多种活动载体,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实现预期的教育引导效果。一是精心组织每年十月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每个宣传月都突出一个主题,利用多种载体,组织系列活动,集中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民族常识和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事迹等。二是利用少数民族重大节日,组织开展好相关的活动,寓“教育”于“节庆”之中,收到相得益彰的效果。比如,2009年开斋节期间,我们指导市、区伊斯兰教协会在枣庄清真寺举办了喜迎新中国成立60周年暨欢度开斋节庆典活动。节日之前,在清真寺院内为在抗日战争中牺牲在鲁南的回族英烈——铁道游击队政委张鸿仪树立了纪念碑。节日当天,在清真寺大门两侧摆放了六块展板,展示近现代老枣庄街和清真寺的风貌以及从这里走出的十多位回族革命前辈的事迹,吸引了过往群众驻足观看。出席庆典的一位领导同志看了展板后,欣然题词赞扬回族群众对革命和建设事业作出的贡献——“人口不多,精英不少,贡献很大”,使在场的穆斯林群众深受教育和鼓舞。三是注重抓好少数民族文化的基础性建设。相继编辑出版了《枣庄回族》和《枣庄回族画册》,2010年成立了枣庄市民族艺术团,并于春节期间推出了我市历史上首台以“民族大团结”为主题的综合文艺晚会,经省、市多家媒体播出后,在社会上引起良好凡响。

三、几点体会

(一)加强组织领导,是做好城市民族工作的根本保证。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坚持把民族工作列入党政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统一部署,把民族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统筹安排。为加强领导,成立了市民族工作领导小组、民族事务协调委员会,建立了民族工作长效机制。2009年将民族工作纳入全市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在原有对口帮扶手段不减的基础上,市、区两级财政都设立了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市委、市政府制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的意见》。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自觉地负起民族工作责任,形成了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的良好格局,特别是基层民族工作明显加强。比如,薛城区陶庄镇有少数民族人口1034人,该镇按照建立民族工作长效机制的要求,严格落实民族宗教工作责任制,实行“一票否决”。多次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民族工作,制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团结的意见》、《关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问题的通知》,拨出专款14万元用于清真寺修缮和民族社区道路硬化,得到了当地各族群众的拥护,全镇出现了民族团结和谐的良好局面,被评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和谐镇”。

(二)注重总结创新,是推进城市民族工作的关键环节。

在当今社会深刻变革的过程中,城市处在不断变化之中,城市的民族格局、民族关系、民族意识等也在不断变化,这就要求城市民族工作必须坚持与时俱进,密切关注新情况,注意总结新经验,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更新工作理念,完善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法,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应对变化,破解难题,推进工作,始终掌握城市民族工作的主动权。

(三)切实搞好服务,是做好城市民族工作的基本要求。

城市民族工作说到底是做人的工作,我们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把服务理念贯穿于实际工作的各个环节,以热情的态度、扎实的作风,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从而赢得了群众的理解配合与支持。去年4月,我们在工作中了解到,台儿庄北关社区一回族住户因城市建设需要,其住房面临拆迁,租赁过渡用房有困难的情况后,冒雨赶到该居民家中了解具体情况,安排台儿庄区民宗局的同志协助其找到合适的出租房,同时针对该居民夫妇均无正式工作,丈夫患有慢性病,家庭收入较低的实际,帮助其到有关部门办理了低保手续。对此,该夫妇深表感激。他们积极配合政府的拆迁工作,以实际行动,维护了当地城市建设与发展的大局。滕州市针对外来少数民族人员大多经济基础差、经营场地小、证件不齐全、举家流动性大等特点,实行“四情”管理——相互沟通有感情、跟踪服务更热情、解忧排难显温情、动态管理用真情——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规范经营活动,把民族部门建成了外来少数民族人员之家,收到良好效果,得到国家民委、省民委领导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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