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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意见】洛阳市水务局关于洛阳市2015年水利工作意见

时间:2023-06-01 19:11:03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洛阳市水务局关于洛阳市2015年水利工作的意见2015年是实施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为“十三五”水利发展奠定基础的关键一年,也是我市实施水生态文明建设、打造宜居城市的攻坚之年,全市水利建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水利意见】洛阳市水务局关于洛阳市2015年水利工作意见,供大家参考。

【水利意见】洛阳市水务局关于洛阳市2015年水利工作意见



洛阳市水务局关于洛阳市2015

水利工作的意见


2015年是实施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为“十三五”水利发展奠定基础的关键一年,也是我市实施水生态文明建设、打造宜居城市的攻坚之年,全市水利建设任务十分艰巨和繁重,做好水利工作意义重大。

全市2015年水利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着力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治水思路,按照市委、市政府盘活水资源、做好水文章的决策部署,高起点谋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夯实安全水利、解决民生水利、加强生态水利,着力构建治水兴水新格局,为加快建设副中心城市提供有力的水利支撑和保障。

主要目标任务是,全年完成各类水利投资20亿元,新增有效灌溉面积6万亩,发展节水灌溉面积5万亩,解决农村饮水安全25万人,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50平方公里,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全部完成,规划内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大头落地,重点水利工程按计划实施,城市水系建设扎实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初见成效,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水库移民逐步实现稳定发展,水利行业管理和服务能力持续提升。

一、围绕副中心城市建设,统筹谋划水利发展蓝图

(一)统筹编制“十三五”水利发展规划。“十三五”时期,是实现第一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后冲刺的五年,也是我市加快转变水利发展方式、建设水生态文明城市、提高城乡水安全保障能力至关重要的五年。要按照中央新时期治水方略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科学编制全市“十三五”水利发展规划,统筹谋划今后五年水利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主攻方向、建设布局、体制机制和重大政策,并启动各项专业规划及伊、洛河流域中小型水库的勘测设计等前期工作,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努力开创水利工作新局面。

(二)科学编制全市域水利用规划。通过招标,选择由水利部水规总院牵头,省、市水利设计院配合,各有关科室、局直单位、各县(市)区参与,上半年完成全市域水利用规划编制工作。规划编制的总体要求是,牢牢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和水利发展新特征,立足于补短板、破瓶颈、增后劲、上水平、促发展、惠民生,以多蓄水、巧调水、防洪水、保供水、治污水、抓节水为重点,着力提升水利支撑保障水平,构建城乡水生态文明新格局,增强水利可持续发展能力,实现水资源高效利用、可持续利用。

(三)高水平编制市中心城区水利用规划。中心城区水利用规划作为全市域水利用规划的专题部分,二者同步进行,同时完成。规划的总体要求是,充分发挥洛阳水资源优势,以水生态文明为主线,以保障水安全、恢复水生态、改善水环境为重点,围绕“一区三带五引七提九湖十八潭”的总体布局,打通大水系、营造水景观、突出亲水性、提升水功能,实现以水兴产业、以水助城建、以水润文化、以水利民生,着力打造名副其实的北方水城和水韵之都。

二、围绕水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推进城市水系项目

(四)加快推进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试点建设。按照水利部统一安排和省政府批复的实施方案,制定完善评价标准,细化落实各项建设任务,全面做好试点建设各项工作,确保达到示范目标和示范效果。通过试点建设,进一步优化水资源科学配置,强化水资源节约保护,完善水生态保护体系,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体现水环境特色优势,营造生态宜居环境,提高生态文明水平。并以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为引领,延伸开展水生态文明县(市)和水美乡村建设。

(五)加快推进水生态文明示范区项目。进一步明确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提高公司化运作水平,加快实施洛河东湖、伊河东湖、伊洛运河等骨干水系项目,后续跟进区间水系和其他基础设施项目,争取三年内项目公司融资规模达到30亿元,带动和促进示范区加快开发建设。今年底洛河东湖、伊河东湖、伊洛运河要完成任务量的80%,明年牡丹文化节前建成投用。

(六)加快推进华夏文明第一河项目。按照“华夏文明第一河”的建设理念,对洛河市区段32公里水系进行综合治理和提升改造,自上而下依次按照郊野生态段、创意产业段、城市活力段、历史文化段的定位,建设和打造四大城市水景文化主题公园。历史文化段洛河5.5公里和瀍河5.2公里作为示范段项目率先实施。要加快施工进度,制定进度计划,保障施工条件,倒排工期,节点控制,确保历史文化段项目今年底完成任务量的80%以上,明年牡丹文化节前建设完成。

(七)加快推进三条生态廊道建设。一是洛河在现有洛浦公园的基础上,以华夏文明第一河为引领,继续向上下游延伸治理,构建上连宜阳、下接偃师的100公里洛河生态长廊;二是伊河在现有伊滨公园的基础上,继续向上下游延伸治理,构建伊川──龙门──伊洛河汇流处100公里伊河生态长廊。三是涧河按照生态河谷的定位,在抓好市区段治理和新安县城段治理的基础上,加快进行延伸治理,打造涧河百里生态带。三条生态廊道建设要因河制宜、因段制宜、系统规划、持续打造,在抓好现有项目的同时,上半年分别完成各个专题规划、下半年开始有计划推进,争取用三年时间建设完成。

(八)加快推进三大调蓄工程建设。结合全市域水资源特点,科学调配水资源,支撑水生态文明建设,确保城区水系生态用水需求。按照巧调水、多调水、多蓄水、用活水的思路,利用伊河、洛河、涧河、金水河等天然河道,启动“三个千万”调蓄工程,即伊河龙门湖千万方调蓄工程,洛河金水堰千万方调蓄工程和涧河枣园湖、金水河水库、文家沟水库、单寨水库“三库一湖”联调千万方调蓄工程。上半年完成三大调蓄工程的规划设计,年内开工建设,争取用两年时间建设完成。

(九)加快推进河渠水系提升改造项目。根据每条河渠的自然条件和现状,因河制宜、因渠制宜、因段制宜地进行治理改造。涧河治理工程上半年完成同乐湖和相应河道治理工程,下半年开工建设枣园湖及相应河道治理工程;瀍河朱樱湖工程牡丹文化节前建设完成;中州渠下游段治理工程牡丹文化节前主体完成;引洛济秦工程牡丹文化节前实现贯通;邙山渠治理工程保证今年牡丹文化节期间正常通水;新区水系提升改造工程牡丹文化节前完成重点段治理提升,年底前完成系统提升;引畛济涧工程完成年度施工计划。

三、围绕水资源优化配置,抓紧实施重大水利工程建设

(十)强力推进故县水库引水工程。争取2月底完成合作投资人招标和项目公司组建,3月底前完成施工招标并全线进场施工,年底前完成总任务量的60%以上,保证明年9月底、争取8月底建成通水。要科学制定工程实施计划,强力推进工程建设。抓紧协调相关单位做好新建水厂选址建设工作。继续向省水利厅进行汇报沟通,将故县水库列为饮用水水源地加以保护。全力以赴做好征地、拆迁、地面附属物清除等基础保障工作,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十一)全面完成引黄入洛工程。加强工程建设管理,严把工程建设质量,加强技术攻关,排查安全隐患,加快施工进度,确保牡丹文化节前具备通水条件。积极协调分水枢纽外部施工环境,加强施工组织,争取分水枢纽与隧洞主体工程同步建成,同时投用。加强各标段工程收尾工作,精心做好验收准备,确保按期进行验收。

(十二)积极推进小浪底南岸灌区项目。小浪底南岸灌区是我市开发利用黄河水资源的重点项目,设计引水流量21立方米/秒,设计灌溉面积50.79万亩,工程总投资17.2亿元。经过长期不懈努力,该项目已被列入国家172项重点水利工程,要进一步加强前期工作进度,提高前期工作质量,力争上半年水利部对规划报告予以批复,年底前完成项目建议书报批,并着手开展可研报告编制,争取明年开工建设。

(十三)继续实施重要支流治理工程。伊洛河防洪治理工程是近年来我市实施的重要支流治理项目,目前中央及省已下达资金6亿元,项目涉及洛河市区段、宜阳段和偃师段及伊河嵩县段、伊川段,投资分期下达,项目分期实施。已完成的项目要抓紧做好收尾工作,尽快组织验收。新开工项目及在建项目要千方百计加快前期工作及工程建设进度,确保按计划推进,及时发挥防洪效益。要继续做好项目和资金争取工作,进一步加快伊洛河防洪治理步伐,全面提高伊洛河防洪能力。积极做好北汝河治理可研报告编制和报批工作,争取早日批复实施。

(十四)全力服务前坪水库项目。加强与省建管局沟通,全面做好地方配合和服务工作,保证前期工作和前期工程项目顺利推进,争取年内主体工程开工建设。根据国家发改委对前坪水库可研报告的审批情况,按照省移民办的具体要求,积极配合做好移民安置规划方案和初步设计编制完善工作。结合工程建设进度,有序做好水库淹没区和工程占压区移民搬迁工作,协调解决好各种矛盾纠纷,为工程建设创造良好环境。

四、围绕提高水利惠民福民能力,着力加强民生水利建设

(十五)切实保障农村饮水安全。紧紧围绕解决25万人饮水安全目标,全力打好农村饮水安全攻坚战,确保完成“十二五”农村饮水安全规划任务。在对2014年度小型抗旱吃水工程建设及效益情况进行科学评估的基础上,继续按照群众自建、自管、自用和以奖代补、先干后补的原则,因地制宜地实施水窖、水井等小型抗旱吃水工程。加强项目运行管理,完善运行机制,落实管理责任,保障供水安全,确保工程建得成、管得住、长期发挥效益。抓紧调研全市农村饮水状况,精心谋划“十三五”农村饮水提质增效工作,进一步提高农村集中供水率、供水保障率、水质合格率和自来水普及率。

(十六)全面完成水库除险加固。进一步巩固中小型水库除险加固成果,加快完成偃师市陶花店水库的除险加固建设任务,全面完成小(2)型水库除险加固任务,确保年底前全市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全部完成,消除安全隐患,恢复防洪库容,增强水资源调控能力。按照省水利厅统一安排,抓紧做好已完工水库的蓄水验收和竣工验收,及时投入正常运行,充分发挥防洪抗旱效益。

(十七)不断加快中小河流治理。完成2014年下达计划的10个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任务,完成2015年下达投资项目的年度建设任务,确保年底进入规划的28个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大头落地。在具备条件的县(市),集中连片开展流域面积50200平方公里的农村小型河流治理,认真编制规划计划,及早开展勘测设计,争取项目早日实施、早日建成、早日见效。

(十八)持续加强农田水利建设。按照“统筹规划、因地制宜、集中连片、突出重点”的原则,以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规划为引领,重点推进小型农田水利设施重点县、中州渠灌区节水改造、中央统筹农田水利资金项目、孟津县规模化节水增效等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扩大有效灌溉面积和节水灌溉面积,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发展。大力支持小水窖、小水池、小塘坝、小泵站、小水渠等“五小水利”工程建设,充分发挥农村小型水利设施的作用和效益。

(十九)切实强化水土流失治理及农村水电建设。加强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通过小流域综合治理、淤地坝建设、坡耕地整治、造林绿化、生态修复等措施,有效防治水土流失。进一步加大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水土流失防治力度,努力减轻山洪地质灾害。大力开展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和生态示范工程建设,加强河渠水系生态保护和水环境整治,努力改善城乡生态环境。强化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有效遏制人为水土流失的发生。继续抓好农村水电工作,完成洛宁长水等4座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项目验收,推进新农村电气化县及小水电代燃料工程建设,加强农村水电行业管理,确保农村水电站安全运行。

(二十)加快实现水库移民稳定发展。认真落实国家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切实做好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发放工作,确保后扶资金发放到人,及时让移民群众享受到国家的优惠政策。高度重视水库移民遗留问题,年底前全面完成8964416人陆浑水库回流移民安置任务,推进陆浑水库回流移民问题尽快妥善解决。积极做好小浪底水库库周地质灾害影响处理工作,加强监测,排查隐患,完善落实预案,储备应急救灾物资,做好应急抢险准备,努力防患于未然,并配合省移民办全力推动库周地质灾害影响处理项目尽快立项审批。积极争取和实施大中型水库移民避险解困试点工作,使更多的移民群众得到实惠。扎实推进移民村“强村富民”战略实施,进一步加强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建设,帮助移民群众不断改善生产条件、提高生活水平,促进移民群众增收致富,推动全市水库移民逐步实现稳定发展。

五、围绕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大力推进依法治水管水进程

(二十一)加强水资源管理保护。认真落实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及绩效考核四项制度,不断创新水资源管理体制机制。按照市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快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下达细化相关控制指标,坚持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因水制宜,不断强化水资源需求管理。加强对各县(市)工作督导,全面开展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着力加强“三条红线”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严格取水许可审批,规范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证办理,提高水资源费征收率。

(二十二)加强水行政执法工作。继续强化水政监察队伍建设,增强水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落实执法责任,推行规范执法,促进依法行政。认真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开展服务月活动。大力开展重点执法行动,加大对非法取水、非法采砂、违法设障、侵占河湖水域岸线等水事案件的查办力度。进一步加强水利综合执法,完善和巩固联动执法机制,强化同公安、电力、国土、经侦等职能部门联动,多方位增强执法合力,提升执法成效。建立全市异地联动执法机制,落实统一管理模式,提升整体执法管理水平。持续做好清洁河流督查工作,重点培育23个河段长管理试点,逐步建立河流清洁长效管理机制。按照市创建办安排和要求,做好水利系统创建环保模范城市各项工作。

(二十三)加强节水型社会建设。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坚决遏制用水浪费,大力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和污水回用率。扶持节水产业发展,支持节水技术和节水产品的开发、示范和推广,建立完善节水激励和补偿机制。严格落实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将用水定额作为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计划用水等水资源管理的重要依据,严格用水定额管理,加强计划用水。建立重点取用水户监控管理制度。积极倡导节水文化,培育节水型企业、社区和学校,引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

(二十四)加强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和安全生产工作。强化质监能力建设,通过政府购买形式充实市质监站技术力量,并指导服务好县级质监工作,打造一支技术过硬、作风优良的质监队伍,努力做到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全覆盖。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和省水利厅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加大督查力度,狠抓防范措施落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和水利工程施工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提高一线人员业务素质、工作水平和安全意识;把隐患排查治理作为水利安全生产的日常工作,按照分级管理、分级督办的原则,建立长效机制;按照“四不放过”的要求,严格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政处罚、事故查处及责任追究等行政执法程序和制度,杜绝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六、围绕城乡安全度汛和农业丰产丰收,全力做好防汛抗旱减灾工作

(二十五)着力抓好防汛工作。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立足于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全面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责任制,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防汛责任体系。突出抓好汛前检查、物资储备、监测预警、指挥调度、人员转移和抢险救灾等关键环节,抓紧修复水毁灾损水利设施,修订完善防汛预案,落实各项防汛安全措施,确保重要堤防不决口、各类水库不垮坝,确保全市城乡安全度汛。

(二十六)着力抓好抗旱工作。根据天气形势和降雨情况,科学研判旱象发展趋势,积极应对可能出现的各种旱情。加强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抓紧修复病坏水利设施,科学调配水源水量,充分发挥水利工程的抗旱减灾作用。强化基层抗旱服务队伍建设,制定完善抗旱应急保障措施,在发生严重干旱的情况下,确保群众基本生产生活用水需要,最大限度地减轻旱灾损失。

(二十七)着力抓好防汛抗旱能力建设。持续抓好山洪灾害防御工作,按期完成省下达我市的山洪灾害防御二期建设任务。积极争取和实施山洪沟治理项目,圆满完成栾川县谭峪沟、嵩县凤阳河防洪治理项目。高标准完成2014年省下达的宜阳县、汝阳县、伊川县、洛宁县和孟津县抗旱应急水源引调水工程建设任务,及时发挥抗旱效益。切实抓好防汛信息化建设试点工作,计划用三年时间,投资1100万元,建成集监测、研判、预警、决策为一体的综合防汛数字平台系统。同步启动全市域大中型水库、“三个千万方”调蓄工程及市区橡胶坝等蓄水调水信息网络建设,提高水资源调控现代化、信息化水平。

七、围绕激发水利发展生机活力,进一步深化水利改革和体制机制创新

(二十八)深化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巩固水管体制改革成果,积极推进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创新管理体制机制,落实管理养护责任,提高综合管理水平,确保工程正常安全运行,效益正常发挥。扎实做好嵩县、栾川县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建设各项工作,有效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继续完善和落实好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标投标制和建设监理制,因地制宜推行水利工程项目法人招标、代建制、设计施工总承包等模式。加快建立水利建设市场诚信红黑名单制度,着力消除不正当竞争。要用好工程维修养护费中央财政补助政策,探索财政资金购买水利公共服务,推行水利工程专业化物业化社会化管理。

(二十九)创新农村水利发展体制机制。通过以奖代补、先建后补、项目扶持、信贷支持等政策措施,调动农民群众参与农田水利建设的积极性。积极探索适合农田水利工程特点的产权制度和建设管理模式,鼓励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承担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与管护。按期完成栾川县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年度建设任务,统筹安排好三年试点期各项工作,确保真正取得实效。进一步加强基层水利服务机构能力建设,扶持和鼓励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向专业化发展,大力培育防汛抗旱、灌溉排水、农村供水等专业化服务队伍。

(三十)推动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在继续减少水行政审批事项的同时,全面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对保留的水利审批事项,要按照规范、高效、便民的要求,分类合并实施,优化审批程序,简化审批流程,规范审批行为。对取消的审批事项,要通过规范管理标准、健全信息平台、开展督导检查、跟踪考核评估等,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各有关科室要对涉及的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凡能够取消的一律取消,凡能够下放的一律下放,凡能够简化程序的一律简化程序。

(三十一)健全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落实好中央加大水利投入的政策,挖掘增量,盘活存量,保障公共财政投入的稳步增长。要敞开大门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水利,积极推行PPP以及BOTTOT等项目融资和经营模式,通过投资补助、价格机制等政策措施,使社会资本“愿意进”和能够“进得来”。充分发挥水利融资平台作用,加强与金融机构合作,加大水利贷款规模,提高水利综合开发利用水平,多渠道筹措水利建设资金,保证水利建设和发展的资金需求。

八、围绕落实“两个责任”,深入推进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作风建设

(三十二)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水利系统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理念,全面强化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部门

的监督责任。要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一同研究、一同部署、一同检查、一同落实、一同考核。要切实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逐级报告、定期约谈、问责追究以及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等制度,不断创新党风廉政建设体制机制。局纪检组和监察室要确实履行好监督职责,对责任落实不力、问题突出甚至失职渎职的单位和领导,要严肃进行问责。

(三十三)健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继续深化水利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进一步完善水利行政审批、项目安排、投资计划、建设程序、资金监管、质量监控、安全生产、水政执法等方面的规章制度,扎紧制度笼子。要完善党务、政务和办事公开制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规范、廉洁、高效运行。继续加强完善惩防体系建设,加快构建覆盖全市水利行业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

(三十四)坚决查处惩治各种腐败行为。建立健全问题线索管理机制,加强对群众信访举报线索的受理核实工作,注意从检查、督查中发现案件线索,从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背后查找案件线索。坚持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办发生在水利系统的各类违规违纪违法案件,切实做到有案必查、有责必究。要充分发挥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举一反三抓好制度完善工作,努力从体制机制上堵塞漏洞。

(三十五)巩固深化水利系统干部作风建设。要坚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持续用力深化整改,持之以恒兑现承诺,坚持不懈狠抓落实,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20条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决策指示,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顶风违纪行为,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切实加强全市水利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完善干部培训、轮训机制,做好离退休干部、水利工会和社团管理工作,深入推进水利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各级水利部门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事业观、群众观,大力弘扬焦裕禄精神和水利行业精神,始终保持风清气正、为民务实的好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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