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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意见】司法局镇街工作中心建设意见(完整)

时间:2023-05-31 13:33:01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司法局镇街工作中心建设意见各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各单位:为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提高基层维护稳定和治安防范能力,推动平安建设向纵深发展,根据上级要求,结合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司法意见】司法局镇街工作中心建设意见(完整),供大家参考。

【司法意见】司法局镇街工作中心建设意见(完整)



司法局镇街工作中心建设意见



各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提高基层维护稳定和治安防范能力,推动平安建设向纵深发展,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加强镇(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心(以下简称综治中心)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任务目标

镇街综治中心是各级针对新形势、新任务、新情况而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是今年乃至今后几年维稳综治工作的着力点和突破点,总的要按照“场所、人员、物力、信息、手段”五集中和“矛盾联调、治安联防、警务联勤、突出问题联治和基层平安联创”五联动的要求,达到“整合资源,握指成拳,进一个门,办所有事”的目标,切实提高效率,方便群众,年内所有镇街都要建起综治中心,并向社区和村庄延伸,搞好衔接,形成立体化工作网络,不断提升基层维稳工作水平,努力实现“七个到位、六个不发生”,即:综治中心人员、设施及综治网络设置到位,治安经费、防控力量、技防投入到位,各类案件发案逐年下降,不发生严重影响群众生命财产的恶性案件;公共安全管理到位,烟花爆竹非法生产、人员密集场所、特殊危险行业等各项公共安全管理措施落实,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到位,及时制订维护稳定措施,不发生群体性事件;反邪教措施到位,不发生邪教分子非法宣传品和滋事事件;信访案件处理措施到位,不发生影响恶劣的越级、集体、非正常上访案件;普法宣传、社区矫正、纠纷调解和安置帮教到位,矫正对象不发生重新犯罪。

二、机构设置

在不改变现行部门体制的前提下,按照“整合资源、联合运作、优势互补、方便群众、服务大局”的原则,整合镇(街道)维稳办、防邪办、综治办、法庭、司法所、派出所、信访办、安监等基层维护稳定工作的资源和力量,成立综治中心,实行集中办公,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服务,一条龙工作流程,信息资源共享,力量统一调配。镇街综治中心下设“一厅”,即群众诉求办事厅(中心办公室),“八室(所)”,即维稳办、防邪办、信访办、派出所、法庭、司法所、调解矫正室、公共安全管理办。有条件的可增加会议室、档案室,配备交通、通讯和其他办公设施。同时,在社区建立综治工作站,在村(居)设立工作室,形成立体网络。综治工作站要融社区警务、治保调解、公共安全管理、重点人口管理、群众诉求“五位一体”,各村居综治工作室要确定专职综治信息预警员,明确责任,及时将有可能引发不稳定的情况上报。镇街综治中心主任由各镇(街道)副书记兼任,主持全面工作;综治中心副主任,可根据工作需要,由政府(办事处)一名副职或其他成员单位负责人担任,负责日常工作。配齐配强工作人员,成员部门既分工又合作,人员编制性质不变。

三、综治中心职能。

1、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公开接待群众来访,及时办理群众来信,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登记,能解决的马上解决,需要分流的,协调部门联办。

2、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实行主动排查制度,开展“大走访”活动,定期组织集中排查调处矛盾纠纷,科学运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等方式,不断深化多元纠纷解决机制。

3、组织开展群防群治。在所辖的各社区、村和企事业单位落实内部安全保卫制度,组建巡逻队,按规定聘用保安人员,加强技防设施配置,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群防群治活动。

4、保障辖区公共安全。强化对社会治安、公共卫生、农产品安全、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等公共安全的预警预防工作。对人员密集场所和社会复杂场所定期开展安全大检查,制定落实辖区公共安全预案,安排专门队伍常年不间断地检查爆炸物品非法生产。加强治安管理,排查问题突出的部位,发布治安预警,及时采取专项整治行动。

5、防范处理邪教。定期排查“法轮功”等邪教人员,对不放心人员落实包靠责任,防止外出滋事。加大反动宣传品清理清查力度,积极开展警示教育,及时组织教育转化。

6、加强社会管理。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普法宣传教育、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禁毒、国家安全人民防线等工作。

四、工作程序和工作机制

综治中心要建立一套规范、有效的工作程序。群众到中心反映问题,先登记,一般性问题由中心受理;不能马上解决的问题,登记后确定责任单位和人员,由中心主任签批《接访事项催办单》,限期办理,需要联办的中心协调后联办;对协调处理有难度的问题,由中心主任提出意见,提交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研究处理;重大敏感问题上报区综治办、维稳办,必要时提交区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确保一般性问题不出镇街,重大突出问题不出区。

综治中心建立矛盾联调、治安联防、警务联勤、突出问题联治和基层平安联创的工作机制。

1、联调机制。组织集中排查矛盾纠纷,按照分级负责、归口调处的要求,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限期解决。对直接到镇(街道)要求调处或其他部门转入的矛盾纠纷和群众来信来访,实行统一受理、统一分流、统一协调、统一督办。充分运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发挥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等方式进行疏导。重大疑难或涉及两个以上部门、单位的矛盾纠纷,由综治工作中心直接调处或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解决。

2、联防机制。根据实际,建立健全专群结合的治安防范工作网络,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治安巡防活动,落实治安防控措施。指导督促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治安防控队伍,落实内部安全保卫制度,参与区域联防、协防工作。

3、联勤机制。统一组织安排综治工作中心各组成部门及工作人员开展工作,统一调配使用综治工作中心工作人员落实值班备勤和突发事件预警处置工作,确保问题能够得到及时、依法、妥善处置。

4、联治机制。定期组织排查矛盾纠纷和治安突出问题活动,定期分析研究治安形势,确定矛盾纠纷突出问题和对重点整治地区、行业、部位,及时发布治安预警预报,统一组织,及时采取化解措施和专项整治行动。同时,按照上级部署,动员组织各部门、各单位及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严打”和各项集中整治行动,维护辖区社会治安稳定。

5、联创机制。围绕平安建设和法治建设总体目标,把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民主法治建设、法律服务和法制宣传等作为重要内容,整合各方面力量,广泛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基层平安创建和法治创建活动,确保平安建设和法治建设各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建立镇(街道)综治中心,有利于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加强对基层平安建设和信访维稳工作的组织领导;有利于整合各部门、各方面的资源,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有利于畅通群众反映诉求的渠道、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有利于充分发挥基层政法综治组织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是深化平安建设的有力举措,也是检验各级各部门领导同志正确维稳观的“试金石”。各镇街各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建设综治中心的重要意义,认真研究,迅速行动,把中心建设好、运作好,真正把综治维稳工作提升到一个新水平。

(二)精心组织,齐抓共管。各镇街各部门要从实际出发,抓紧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迅速实施。要选好配强政法综治专职人员,确保政法综治力量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要保持政法综治队伍稳定,确保基层政法综治工作的连续性。在确保维稳、综治、信访和平安建设各项工作专项经费落实的同时,要为综治中心建设创造条件,提供必要保障,重点要协调落实好综治中心办公用房,确保综治中心人员、经费、办公场所和办公设施“四到位”。区综治办、维稳办、办公室、公安分局、法院、信访局、司法局、安监局等相关部门要积极参与,发挥职能,配合镇街工作,确保形成合力。

(三)加强考核,严格奖惩。要把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建设情况纳入今年平安建设考核重要内容,并强化日常调度检查,作为年终奖惩的重要依据。凡成绩突出的,要给予大张旗鼓的表彰奖励,凡因思想不重视、措施不落实,造成群体性事件、恶性治安案件、重大灾难事故以及影响恶劣的丢丑滋事事件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问题严重的,坚决实施“一票否决”。各镇街要把社区综治工作站、村居工作室建设列入平安建设考核内容,分类指导,搞好试点,狠抓典型,全面推进,力争年全面建成,形成上下衔接、灵活高效的工作网络。区综治委各成员单位要深入基层,指导协调下属单位转变作风,积极参与综治中心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努力使综治中心在工作中发挥最大效能,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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