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报告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近年来,县政府按照“平安仙居”建设的各项要求,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各项措施,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进步,刑事发案上升的势头得到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府办报告】常务副县长关于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报告,供大家参考。
关于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近年来,县政府按照“平安仙居”建设的各项要求,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各项措施,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进步,刑事发案上升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治安大局基本稳定。下面,我代表县政府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2003年以来我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基本情况
据县公安局统计,2012年全县立刑事案件3205起,2005年立刑事案件3122起,2006年1—6月份立刑事案件1356起,同比都有不同程度的下降; 2012年、2005年连续两年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平安县(市、区)”;综合治理工作多次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肯定和表彰,获得了2012—2005年度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和2003—2005年度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的荣誉称号。
(一)认真贯彻《浙江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切实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的落实工作。一是周密部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与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并根据不同时期的特定环境和突出治安问题,开展专项行动和专项治理。二是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与目标管理责任制。每年与各乡镇(街道)、县级机关各重点单位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与目标管理责任书,对出现重大治安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与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到村居、企事业单位,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机制。三是保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保障措施的落实。将综治专项经费、平安创建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对政法部门的经费优先予以安排。各乡镇(街道)也都尽一切可能保证当地综治、平安创建工作各项经费的落实,保障政法综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切实强化隐蔽战线情报信息工作,全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一是加强情报信息和秘密力量建设,严密防范境外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的颠覆破坏活动。加强情报信息网络建设,在“法轮功”、“实际神”、“213”人员等邪教组织和非法组织的重点领域中加强秘密力量建设,获取了一批影响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的重要情报信息。二是继续加强同“法轮功”组织的斗争和对“实际神”等邪教的侦察活动,开展对非法组织的调查打击处理工作。三年来,全县83名“法轮功”练习者,已转化82人,1人在监狱服役。2003年,对“实际神”邪教组织21名涉案人员进行了教育处理。2005年11月,成功摧毁我县的非法组织中国联合民间统一合作委员会。三是加强了对特殊群体的教育说服和调查稳控工作。因企业改制、拆迁征地以及历史遗留等问题,“213”人员等特殊社会群体不断进行串联、上访,成为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较突出问题。有关部门在做好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的同时,及时摸清底数,掌握动态,保证了社会秩序的稳定。
(三)以专项斗争为载体,坚持“严打”方针,着力解决突出的社会治安问题。一是严厉打击严重刑事和经济犯罪。2003年1月—2006年6月,全县共立各类刑事案件10525起,破获3730起,破案率为35.44%,抓获刑事作案成员3276人,“2012·12·24”上张学生沈金达被绑架杀害案,“2006·5·16”县人大代表、南峰街道南门村女支书王建慧被伤害案等一批社会反响大,影响恶劣的案件的相继成功告破。二是组织开展“打地霸、促发展”和“打黑除恶”等专项行动。2005年6月开始,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打地霸、促发展”暨综合整治专项活动,并与上级部署的“打黑除恶”斗争相结合,有力地打击了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促进了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重点市场、重点行业的经营秩序和社会治安环境明显好转,净化了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三是组织开展打击“六合彩”等赌博活动专项行动。2012年的专项行动,查处违法人员945人,治安拘留235人、起诉32人。2005年的专项行动,共打击处理涉赌人员2150人,治安拘留466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20人,起诉97人,查处涉赌党员领导干部、公职人员、企事业单位负责人22人。今年以来,进一步加大了对“六合彩”等赌博活动的打击力度,组织警力捣毁赌博窝点20余个,查处“六合彩”等赌博违法人员402人,“六合彩”等赌博活动蔓延的态势得到初步遏制。四是开展禁毒人民战争。以“打团伙、摧网络、破大案、抓毒枭、缴毒资”为目标,重拳出击,2005年12月29日彻底摧毁了以吴日升、常谦为首的制贩毒团伙,切断了从仙居通往武汉、成都、深圳等地的贩毒通道。此外,还先后在全县范围组织开展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制贩假印章、假文凭、假证照整治;破坏通信、电力、城市公用设施专项整治活动等,解决了一批突出的社会治安问题。
(四)健全治安防控机制,社会治安防范能力进一步提高。一是加强社区警务室建设,推行勤务机制改革。根据我县城区范围村际边界不清的实际情况,公安部门将城区划分为十个区块,建立了统一标准的警务室,实行以房管理人的模式。各派出所根据辖区的实际情况,在人口相对集中,治安较为复杂的地方,建立警务室,实现警务前移。积极推进勤务机制改革,城区实行主副班制和错时工作制,确保24小时有民警上班,每个时间段至少有10位民警和15名协警在城区巡逻。二是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安保工作,健全群防群治防范机制建设。至2005年底,全县有290家单位参加“创安”活动,有289家单位达到“治安安全”合格单位。同时积极组建群众性治安防范队伍,每年的夏、冬季节,定期开展城关地区治安大巡逻活动。各乡镇(街道)、各村(居)也都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建立了不同形式的义务或有偿的护村队、护区队,定期、不定期开展治安巡逻。三是基层平安创建机制进一步完善。制定出台《仙居县平安乡镇(街道)考核办法》、《仙居县平安村(居)考核办法》,及时落实有关经费、编制和办公场所,将创建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与目标管理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在全县形成了以建设“平安乡镇(街道)”为龙头,以创建“平安村居”、“平安单位”、“平安校园”以及“无毒社区”等为依托的基层平安创建工作格局。四是普法教育机制进一步健全。深入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全县民主法治村创建面达到84.9%,超过市委市政府对我县考核指标69%近16个百分点,其中达到三星级标准的有231个,四星级34个,白塔镇圳口村已达到五星级标准,并通过了省级的考核验收。圆满完成了“四五”普法考核验收任务,推进了依法治县进程。
(五)学习创新“枫桥经验”,积极预防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三年来,全县共调处较大的矛盾纠纷1536起,调处成功1495起,成功率达97.33%。一是进一步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组织网络。全县共有调解组织798个,“四落实”调委会732个,落实率达91.7%。全县共有治保组织738个,“四落实”治保会731个,落实率达99.05%。二是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和工作制度。建立了矛盾纠纷预测预报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分级调处制度、领导干部包案制度和严格督查督办制度。在此基础上,还建立了首问责任制、限期办结制、案件考核制、责任追究制、一案一档一奖励等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三是定期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工作。先后组织开展了保“两会”稳定、清理拖欠民工工资、解决涉化行业的矛盾纠纷、解决突出信访问题等为主题的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三年来,组织开展全县性的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17次。通过集中排查调处活动,调处各类矛盾纠纷516起,调处成功498起,成功率达96.5%。四是妥善处置群ti性事件。建立健全群体性事件源头预防机制、预测预警机制、排查调处机制、应急处置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在群ti性事件发生时,快速反应,各种处置力量迅速到位,领导亲临现场指挥,努力把问题解决在事发之初。三年来,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89起。
(六)认真落实以流动人口为重点的特殊人群管理措施,努力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一是流动人口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共成立了57个外来人口管理服务站,组建了60多人的协管队伍。加大对外来人口和出租私房的排查力度,采取“集中力量、包干负责、分割包围、入户调查”等方法,重点摸清出租房屋和外来人口底数,掌握高危人群日常情况。各派出所每周2次组织人员深入村居、旅馆以及其他公共复杂场所,认真细致地开展大排查活动,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二是加强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2005年7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和幼儿园及周边安全工作的通知》,将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作为建设“平安仙居”、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目前,公安民警派任法制副校长43名,到校园周边复杂路段巡逻执勤912人次,校园内部及周边的治安防控措施得到明显加强,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工作措施得到进一步落实。三是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进一步落实。成立了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协会总会,各乡镇街道成立帮教分会,成员单位50个,人数到1700人,建立归正人员的安置帮教基地12个,安置帮教人员70多名,归正人员帮教率达100%。五年内的刑释人员当年重新违法犯罪率都在3%以下,三年内的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率都在5%以下。2005年,刑释人员共718人,重新犯罪13人,占比率18%;解教人员65人,重新犯罪为零。
(七)夯实基层基础工作,综治工作措施进一步落实。一是狠抓基层综治组织规范化建设。大力加强乡镇(街道)综治办、村(居)社区、企事业单位等基层单位综治组织规范化建设,乡镇(街道)、村(居)、企事业单位综治组织在调处矛盾纠纷、开展治安巡逻、协助流动人口管理、做好安置帮教工作、加强内部保卫等方面发挥了较好的作用。二是扎实推进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建设。进一步明确责任,各乡镇(街道)的政法副书记或分管政法工作的领导对本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建设负直接责任。县综治办建立旬报告、月通报制度,及时掌握各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建设的进展情况,督促工作进度。2005年底,全县所有乡镇(街道)均建立了综治工作中心,建成率达100%,超过市下达的指标20个百分点。加强综治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建设,建立健全综治工作中心工作例会、首问责任、信息报送、督查督办、考核奖惩以及基本台帐资料等各项规章制度。积极探索综治工作中心向村居、民营企业的延伸的工作,结合新农村建设和“平安村居”的创建工作,全面推进村级综治工作站建设工作。目前,全县已有109个行政村建立了综治工作站。三是开展综治进民企工作。积极开展“综治进民企”试点工作,全县符合参加“创安”条件的210家企业建立了综治工作室。在推进“综治进民企”工作中,突出规模企业和问题较多企业这两个重点,扩大综合治理工作的覆盖面。
二、我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与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落实工作离现实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一些单位领导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重决策、轻落实、重布置、轻检查,或工作不能持之以恒在一定范围内存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激励挂钩制度尚未全面落实。
(二)刑事犯罪案件仍处于高发阶段,维护社会治安稳定面临着巨大压力。2012年开始,我县刑事案件立案数出现了逐年下降的趋势,但案件总量仍在高位运行,特别是严重刑事犯罪案件增长明显。今年1—6月份,全县共立刑事案件1356起,同比下降3.69%,但杀人、抢劫等八类案件107起,上升幅度较大。另外,侵财型犯罪居高不下,毒品犯罪逐年增加,经济犯罪大幅上升,黑恶势力犯罪并未销声匿迹,“六合彩”等赌博活动仍未完全遏制,流动人口犯罪成为影响社会治安稳定的突出问题。新的犯罪形式和手段不断出现,组织化、暴力化、职业化、智能化倾向十分明显,传统的防范机制已经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
(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经费保障存在较大困难,防控机制的建立有待进一步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要有经费保证,需要多方筹集。我县财政比较困难,乡镇(街道)的财政状况也普遍比较紧张,必要的支撑资金缺乏,制约着综治工作的全面深入开展。
(四)群体性事件多发,各种利益关系有效协调面临巨大压力。企业改制、土地征用、环境污染、生产事故、医疗纷纷等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突出,呈现出了组织化程度提高、对抗性增强、连锁反应加剧的新特点,已经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
(五)政法机关能力建设有待进一步提高。大量的社会矛盾和问题以案件形式进入到司法领域,法律手段已成为调节社会关系的主要手段,政法部门收案数量将继续增加,新型案件不断出现,疑难复杂案件和群ti性纠纷居高不下,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与司法能力不相适应的矛盾愈加突出,政法机关的能力亟待加强,政法干警的综合素质亟待提高,法制建设需要加快步伐。
三、进一步做好我县下阶段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打算
(一)进一步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与目标管理责任制,切实加强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通过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促进各乡镇(街道)、部门进一步加强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落实综治工作中的人、财、物保障措施,解决突出的治安问题,切实承担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进一步协调各方,齐抓共管,增强工作合力,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
(二)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犯罪。继续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禁毒、禁赌专项斗争,坚决铲除“六合彩”等赌博活动在我县滋生蔓延的土壤。继续深入开展打击“两抢一盗”专项行动,遏制街面犯罪和入室盗抢犯罪,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进一步加大对杀人等严重暴力犯罪的打击力度。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敌对分子的各种渗透破坏活动,深化与“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斗争,依法查禁各种非法宗教和地下宗教活动,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政权稳定。
(三)大力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治安防控能力。进一步理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制,加大资金投入,提高技防能力。突出抓好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强化流动人口登记和出租房屋管理,落实流动人口管理必需经费,真正把流动人口犯罪率降下来。加强对旅馆、娱乐场所、网吧等公复场所的治安管理,严格落实治安管理责任制,从严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深入开展“五五”普法,大力推进法制宣传进单位、进学校、进企业、进村居活动,不断增强普法的实效性。
(四)认真抓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依法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建立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制度,把握工作主动权。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注重运用经济、教育、行政、法律、政策等多种手段,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和联动调解的综合优势,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初始阶段,解决在基层。
(五)抓基层打基础,不断深化平安创建基础工程建设。以“平安仙居”建设为重点,广泛组织开展平安乡镇(街道)、平安村居、平安校园、平安企业、平安家庭等基层系列平安创建活动,点面结合、整体推进。进一步完善综治工作中心的组织体系,健全联调、联防、联勤、联治、联创的“五联”工作机制。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网络、机制引入民营企业,营造企业内部及周边良好的发展环境,促进企业的发展。把平安村建设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平安仙居”建设的一项基础工程,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平安创建的总体规划,做到同研究、同部署、同实施。
(六)以提高公正执法能力为重点,着力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坚持政治建警、从严治警、科技强警,积极开展岗位练兵和专门培训活动,不断增强政法队伍的业务素质,提高依法办案和依法办事的能力。以开展“公正执法、一心为民”大讨论活动为载体,以集中解决影响公正执法和政法机关形象的突出问题为突破口,集中进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进一步端正广大民警执法理念,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严肃查处冷硬横推、吃拿卡要、刑讯逼供、打人骂人、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等执法不文明、不廉洁、不严格、不公正的现象,切实解决少数政法干警中存在的特权思想和霸道作风。针对执法中容易发生问题的重点岗位和环节,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严格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执法权力在规范、有序的轨道上正确运行。进一步增强执法工作透明度,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高效。把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政协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有机地整合起来,形成强大的监督合力,严惩司法腐败,促进公正执法。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任务重、难度大,我们将在县人大的监督支持下,按照建设“平安仙居”、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继续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头等大事来抓,以更大的决心,更强的力度,更实的工作,扎扎实实做好我县的综治工作,为我县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