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科普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普及法》(以下简称《科普法》)、《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科技规划】温州市科普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2011-2015年,供大家参考。
温州市科普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普及法》(以下简称《科普法》)、《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若干意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10-2020),明确2011-2015年温州市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主要目标和任务,根据《浙江省科学普及工作“十二五”规划》和《温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十一五”规划实施情况
“十一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地各有关部门及团体围绕经济建设中心,认真贯彻落实《科普法》和《中共浙江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对科协工作领导的意见》,全面推进科普工作,积极开展群众性科普活动,科普事业有了较大发展,为提高公民科学素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科普发展环境进一步改善。市委颁发了《关于动员和组织广大科技工作者为建设创新型温州作出新贡献的若干意见》(温委发〔2008〕14号),对科普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加强了对科普工作的领导和支持;各级财政加大了科普经费投入,“十一五”期间,温州市科普经费总数为6507.99万元,比“十五”期末全市科普经费总数(2928.8万元)增加了3579.19万元。市级人均科普经费增长2.2倍;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比例由“十五”期末的3.16%提高到5.74%,高于全省平均水平(5.6%)。公民对科学技术普及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感的认识有较大提高,科普工作者的积极性不断增强。
(二)科普组织网络逐步健全。“十一五”期间,我市所有乡镇(街道)全部建立了科学技术协会组织,配备了专兼职干部;全市5484个行政村有3510个建立了科协分会组织,513个社区(居民区)有249个建立了科协分会组织,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63个,会员23953人;全市有非国有企业科协232个,建立了2000余人的科普志愿者队伍。各农函大分校、乡镇辅导站均建立专(兼)职教师队伍,共培训一年制学员62521人,短期培训189591人。
(三)科普阵地和设施建设日益加强。至“十一五”期末,全市已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3个;科普示范乡镇(街道)144个,其中省级29个;科普示范村(社区)605个,其中省级48个;科技示范户145634户。市级农村科普示范基地88个,其中全国农村科普示范基地1个;市级科普教育基地23个,其中全国科普教育基地2个、省级5个,科普特色学校18所; 7个县(市、区)建有科普活动中心;建有农函大教学实践基地4处,科普惠农服务站4家,有8个农村经济组织获全国和省级科普惠农先进单位,有4人获全国和省级科普惠农带头人。至2010年底,全市已建成标准科普画廊417个。
(四)科普宣传教育和服务成效明显。温州电视台“瓯越科普”栏目、温州晚报“科普天地”专版、市科协《瓯越科普报》及各县(市、区)的电视、报刊科普宣传栏目,每年的“科技·科普活动周”、“全国科普日”活动等,宣传内容丰富,社会影响力大、覆盖面广;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科普服务三农”、“百名专家联百乡结千村帮万户”、科教进社区等活动使参与的群众从中受益;农函大教育、中小学生科技节、瓯越科普讲坛、系列科普丛书等帮助农民、青少年、城市居民提高了科学素养,“金桥工程”、“讲理想、比贡献”、“厂会协作”等活动,帮助企业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主要有:一是我市公民的科普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城乡科普事业发展不平衡;三是科普投入机制不够完善,科普经费投入不足;四是欠发达地区科普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五是科普人才不足,科普创新不够等等。因此,在全社会传播科学知识、科学方法、科学思想和科学精神,全面提高公民科学素质是一项长期且艰巨的任务。
二、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委“三生融合·幸福温州”总战略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总体要求,以全面提高公民科学素质为目标,以健全完善科普工作机制、提升科普能力与水平为突破口,深入开展科普宣传,大力整合科普资源,加强科普设施建设和科普人才队伍建设,构建大联合、大协作的社会化科普工作格局,促进科普事业不断发展,为把温州建设成为生产、生活、生态相融合的现代化国际性大都市,全面建成惠及全民的小康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二)总体目标
深入实施《科普法》、《科学素质纲要》,进一步加强科普能力建设,提升科普宣传水平,优化科普工作环境,扩大科普工作影响,全面提高全市公民科学素质整体水平。至“十二五”期末,全市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比例达到8%以上,居于全国同等地区前列。
——以推进科普活动场所和设施建设、提升科普管理质量为重点,形成以温州科技馆为核心,一批县(市、区)各具特色的科普活动中心和专业性科普场馆为辅助,各级各类科普教育基地、示范基地等为基础的覆盖全市的科普宣传与科普展教的平台。
——以推进大众科技传媒能力建设、提升科普宣传成效为重点,深化与大众媒体在科普方面的合作,逐步完善以报刊、杂志、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及网站、手机、视频等新媒体为主体的大众科技传媒网络;到“十二五”期末,在原有的电视专栏、报刊专版和网络的基础上,城市主中心区和6个副中心区开辟科普视频栏目,在温视开辟“瓯越科普讲坛”。
——以优化科普组织结构、扩大科普组织影响力和动员力为重点,加强和完善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和高等院校的科普组织建设,动员党政部门、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共同参与科普宣传,鼓励、扶植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开展科普活动,形成社会化大科普格局。
——以整合开发和利用社会科普资源、提高基层科普能力为重点,加强科普资源开发、利用与集成,逐步建立科普资源数据库、科普资源信息库等,为社会化科普提供服务。
——以加强科普人才队伍建设、推动科普事业持续发展为重点,建立由科技工作者、教育工作者、文化工作者、科普专家、技术能手、村(社区)科普宣传员和科普志愿者组成的专兼结合的基层科普人才队伍,加强优秀科普人才的培训教育,开展国内外科普工作交流,建立有温州特色的“科协专家人才库”。
——以形成政府投入为主、社会资助为辅的多元化投入机制为重点,支持和发展科普相关产业,积极开展科普理论、科普政策、科普创新的研究,探索促进科普事业发展新机制,建立符合温州特色的科普政策体系和工作制度。
三、主要任务
(—)深入实施《科学素质纲要》
按照《科学素质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提出的“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工作方针,明确以农民、城镇劳动者、社区居民、未成年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为重点对象,围绕节约资源、保护生态、改善环境、安全生产、减灾防灾、健康生活、合理消费等主题,以及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工作方式和思维方式等,制定《纲要》“十二五”规划和《纲要》年度实施工作要点,扎实推进《纲要》实施工作。有重点地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活动和科普宣传、科技教育、科技培训,实现公民科学素质的整体提高。
1、实施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通过五年的努力,全市未成年人对科学的兴趣明显提高,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有较大增强。2015年,农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的人口比例从2010年的4.70%提高到6.50%以上;社区居民和城镇劳动者具备基本科学素质的人口比例从2010年的6.79%提高到9.50%以上;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具备基本科学素质的人口比例从2010年的9.02%提高到12.60%以上。适时组织开展全市公民科学素质抽样调查,为政府制定科普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2、重点实施五大基础工程。由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共同组织实施科学教育与培训、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建设、科普基础设施、科普人才队伍建设等基础工程建设,基础建设水平有明显提升,公民提高自身科学素质的机会和途径明显增多。到“十二五”期末,全市11个县(市、区)全部建有科普活动中心;65个中心镇中有60个建有科普活动中心(活动站);全市69个街道的55个街道和80%的行政村(社区)建有科普活动站(室)、科普宣传栏,并设立专职或兼职科普宣传员。同时,配合省科协开展心理素质和心理健康工程的建设,促进社会公众心理素质提升。
3、加强《纲要》实施工作力度。各级政府、各《纲要》实施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提高公民科学素质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真规划《纲要》实施工作,结合工作职能和特点,积极协调,相互配合,加大工作力度,创造性地开展《纲要》实施工作,切实提升《纲要》工作整体水平。
(二)组织举办大型科普主题活动
根据温州市“十二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全民科学素质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下,动员和组织各级党政部门、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通力协作,精心组织举办系列大型科普主题活动,扩大科普工作社会影响。
组织每年一次的由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科协等共同举办的“温州科技·科普活动周”,通过举办系列科技(科普)报告会、科普进社区、科普展览、高科技应用展示、科技下乡等活动,鼓励社会各界广泛参与。
组织每年一次的“全国科普日”活动,市县科协联动,有重点、多形式地开展科普主题宣传。以“三生融合”、“六城联创”等为活动主题,宣传“生产环境决定城市的核心竞争力,生活环境决定城市的生活品质,生态环境决定城市的档次品位”的三生理念,和“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和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六城思想,极调动广大市民参与到都市现代化建设当中。
组织举办“瓯越科普讲坛”、“瓯越学术论坛”等大型重点科普宣传,以海洋经济等为主线,开展海洋生物技术、海洋信息技术等相关科普讲座,动员和组织市级学会、县(市、区)科协等社会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普及海洋类相关科普知识。
根据今后五年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以国际性活动日(如世界水日、气象日、高血压日、环境保卫日等)和中国传统节日为辅,精心设计和组织开展具有象征意义的大型科普活动。
(三)面向基层重点人群开展特色科普活动
农村、社区、企业、学校等,是科普宣传的重点,要面向不同群体、不同区域、不同单位,有针对性地开展科普宣传,创新载体,注重特色,讲求实效,最大程度地满足公众的不同层次、不同内容的科普需求,为提高公民科学素质服务。
1、面向农民开展科普活动。结合各地农村经济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充分发挥各地农村致富技术函授大学、成人技术学校、电视大学、远程教育网等农村科技培训机构的作用,实施农民培训工程、农民素质提升工程、农民职称评定等,重点抓好农村科技示范建设、农村专业技术协会成员培训等,有针对性开展农民创业创新培训,培养有知识、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队伍。
(1)农函大培训。“十二五”期间,培训农函大一年制学员3万名,评定农职称5000名,通过科协系统各类短期培训20万人次。向农民普及多种实用技术和经营管理知识,提高农民的技术操作水平。
(2)示范建设。开展科普示范县(市、区)创建、基层科普示范单位创建等,扎实推动农村科普工作,提升基层科普能力。“十二五”期间,全市新增全国和省级科普示范县(市、区)4个、科普示范乡(镇)10个、科普示范村50个,新增市级农村科普示范基地60个以上、科普惠农服务站4个、农函大教学实践基地5个。
(3)网络建设。大力发展各类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研究会、合作社等社会化科普组织,进一步做好农村“站、栏、员”建设,力争建有科普活动站、科普宣传栏和配备科普员的行政村占全市总数的80%以上。
(4)科技扶贫。统筹协调好有关部门单位,组织开展科普惠农兴村、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科技扶贫助困、科技特派员等活动,丰富农村科技教育、科技帮扶内涵,提高科技服务成效。协同有关部门继续做好贫困地区、贫困村和贫困户的科技扶贫工作,继续开展“百名专家联百乡结千村帮万户”活动,组织科技工作者深入欠发达地区,从科普的角度,给予信息上、技术上的扶持,为推进欠发达地区的农业产业化和工业现代化进程提供科技智力保障。
(5)科技人才培育。大力加强对农民技术人员和乡土人才的培养,“十二五”期间,市级组织办班30期,对农村种植和养殖能手、致富带头人和有一技之长的土专家进行培训,培育各类农民技术人员和乡土人才3000人以上。
(6)破除迷信,崇尚科学。要针对迷信和伪科学往往围绕人的生、老、病、死,以及一些尚未被认识的自然现象进行欺骗活动的特点,认真做好自然科学和生命科学常识及医药卫生知识的普及。
2、面向城镇劳动者开展科普活动。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载体,培育城镇劳动者社会公德、职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提升城镇劳动者科学素质。
(1)加强城镇外来务工人群的科普宣传。立专项经费,加大外来务工人员聚居地、民工子弟学校建设科普设施、科普活动场所的力度,有重点有规划地组织开展特色科普活动,让更多的外来务工者能真正利用科普资源,提高素质、融入城市、改善生活,共同享受并参与到城市文明与社会公共服务的建设中去。
(2)指导有基础和有条件的非公企业建立科协组织。服务转型升级,创新发展为目标,将企业科普宣传与企业文化、经营管理、科技进步等结合起来,在企业科技人员中开展“讲理想、比贡献”活动,实施“金桥工程”项目、建设“院士专家工作站”,开展企业科协示范创建活动等,建立企业科技工作者奖励机制,调动企业科协组织与人员的热情。加强企业科普阵地建设,精心组织符合企业特点的科普活动,引导企业经营者重视和支持科普事业,提升企业职工的科学素质,促进企业科技进步与发展。鼓励、支持企业结合经营管理生产活动开展公益性科普宣传。
3、面向社区居民开展科普活动。以实现温州“六城联创”和提高城市社区文明水准为目标,倡导城市居民科学、文明、健康、和谐的生活方式,综合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创建科普示范街道、科普示范社区、科普楼幢、科普家庭等,提升城区科普工作整体水平。
(1)提高社区居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和精神文明水平。大力开展相信科学、破除迷信、移风易俗、讲究卫生的各种科普活动。到2015年底,新增科普示范街道10个、科普示范社区40个,并把科普工作纳入社区文明建设目标考核体系,形成人人参与科普、人人受惠科普的良好氛围。
(2)不断强化科普组织网络建设,发挥基层科普网络优势,抓好科普示范项目的辐射,创建社区科普工作品牌。
(3)认真抓好城镇科普志愿者队伍建设。充分挖掘利用本社区科技人员特别是离退休科技人员资源,建立各种科普协会、社团、文艺团体,引导他们为社区提供有关服务。
(4)充分利用科普资源,开展社区科普活动。整合社区科普资源,完善科普设施,创新科普宣传手段,把社区科普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居民自身素质提升等结合起来,充分利用社区科普学校、科普活动站(室)、图书室、公园、科普画廊等各种文化设施开展科普宣传,组织社区科普报告会、读书竞赛、科普文艺演出、科普沙龙等形式多样的科普活动。
(5)进一步强化居民的可持续发展意识。提高城市社区的环境质量,在硬投入方面,建设一批适合城市发展需要的新型电子科普画廊,建设一个具有鲜明科普特色的主题公园;在软投入方面,创作一批适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城市居民需求的优秀科普资源。大力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和可持续发展知识,帮助广大居民强化环境意识、生态意识、资源意识,为提高城市社区环境质量、建设文明城市提供先决条件。
4、面向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开展科普活动。通过举办高层次的科普讲坛、科普报告会等,邀请高层次科技专家进行科普宣传,提高领导干部的科技知识和科学决策的能力与水平。
广泛通过专题科技培训、科普报告、集中培训等形式,重点抓好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有关科技政策、科普宣传、科学素质的理论学习,不断增强科技意识,了解科技动态,提升科学素质,为科学决策提供知识储备。
通过各级党校、干部培训学院等,把普及科学知识、提高科学素质列入培训教材,安排规定时间与课程,使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了解科技知识,重视开展科普宣传,带头参加科普活动。
5、面向未成年人开展科普活动。从加强中小学生科学素质教育行动出发,组织开展符合未成年人生理、心理发展各类科技科普活动,进一步激发青少年热爱科学的兴趣,培育青少年勇于探索、奋发向上的科学精神。
(1)依托“科技馆活动进校园”平台和发挥学校的主渠道作用,进一步推进科学普及与学校科技教育的融合。推进新科学课程体系的全面实施,将科学精神、科学态度、科学价值观及科学行为习惯的培养作为学校德育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科学的人生观和世界观。“十二五”期间,全市组织“科技馆活动进校园”达100次。
(2)广泛开展经常性的青少年科技活动。各类中小学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开设研究性学习课程,因地制宜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技夏令营、科学实验和科学考察等校内外科技活动。继续组织好以青少年创新论文、创新发明、创新设计为主要内容的科技创新大赛和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航空航天和航海车辆模型锦标赛等科技科普活动。
(3)加强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和科普教育特色学校创建。在“十一五”基础上增建一批科普教育基地和科普教育特色学校,市级科普教育基地要在林业、园林、节能环保、国防教育等部门增建15个以上,科普教育特色学校30所以上。并要充分发挥各级各类科普教育基地、科普教育特色学校在中小学生科普教育中的示范引导作用,树立他们在生物、环境、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等方面的思想理念。
(4)大力加强未成年人科普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对科技课教师、辅导员和科普工作者的科技培训和教育,到“十二五”末,全市共培训科技教师和辅导员1000人次。积极倡导有条件的中小学聘请科技专家、学者担任校外辅导员,不断提高中小学科技教育师资的质量,为全面提高未成年人的科学素养创造更有利的条件。
(四)大力支持科普创作,加强科普资源的整合与开发
大力开发和整合科普资源,向社会提供更多优质科普产品,是有效开展科普宣传、提高科普成效的重要环节。
1、鼓励科普创作,改善科普创作条件,提高科普创作能力。鼓励、扶持科普期刊发展,落实科普读物、科普挂图、科普书籍的创作发行优惠政策,多出科普创作成果和展品精品。重视科普宣传机制、手段、方式、理论的创新研究,不断加强科普资源开发,创新科普载体,研制开发更多符合大众需要的科普产品,吸引更多人参与科普宣传。
2、重视科普创作人才培养,重视科普创作队伍建设。有计划地组织开展科普创作培训,鼓励科普创作的创新发展。加强科普创作理论研究,充分发挥科技部门、科普机构、高等院校的专业或兼职人员的作用,鼓励和支持科技工作者参与科普创作和科普创新研究。大力表彰奖励优秀科普作品和科普创作人员,开展温州市优秀科普作品(科普资源)评选,提升我市科普创作水平,促进科普创作繁荣发展。
3、大力整合科普资源。分阶段有重点地将科普场馆、科普教育基地、科普示范基地、科普挂图、科普读物及专家科普报告等资源,进行科学汇集、整合、分类和规范化,建立科普资源共享平台,形成科普品牌网络。
4、积极推进科技传播能力建设。鼓励各类科普网站建设,实现网络科普资源自动链接和共享。优化大众传媒科普类节目、栏目、频道,提高温视“瓯越科普大讲坛”录播质量和播出频率,增加网络播出平台。新传媒温州“科普在线”视频栏目,“十二五”期末实现中心城区全覆盖,逐步建立副中心区科普视频栏目等新科技传播手段。
(五)大力促进科普产业的发展
支持和鼓励社会团体、民营企业及个人,投资科普产业,兴办科普新产品设计、开发、研制和生产企业,合理配置资源,促进产业健康发展。
加强与会展、设计、会务等社会机构合作,推进科普宣传社会化进程。鼓励企业、社会团体或个人参与科普宣传与策划、科普产品设计与生产、科普会展组织与管理、科普设施建设管理等,形成科普投入多元化机制,发挥科普资源社会功效。
全面落实有关科普设施建设、引进国外先进科普设施、设备等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在保证公益性质的前提下,在城建规划、土地使用等方面给予支持,鼓励支持企业或个人建设各类形式的科技场馆、科技主题馆、科普活动中心、科普宣传室等。其民营科技场馆的对外经营门票收入等,应享受优惠政策。
四、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对科普工作的领导
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一样重要,科普工作是科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党和政府对科普工作的领导,是促进科普事业发展的关键。
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新时期科普工作领导,全面实施《科普法》、《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科学素质纲要》等重要法律法规,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本地区科普工作,将科普工作列入各地经济社会总体规划,列入各级党政领导科技进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并占各级党委政府年度目标考核一定分值。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级《纲要》领导小组(或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等工作机制,明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履行其组织指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等职能。发挥相关办公室单位的职能作用,组织开展科普工作交流。
各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要根据区域发展态势,与各级科协密切合作,制定科普工作规划,出台科普工作政策,优化科普工作环境,表彰科普工作先进典型,指导科普工作开展,促进科普事业的发展。
(二)进一步贯彻落实科普工作的政策法规
进一步贯彻落实有关科普工作政策法规,并根据新的形势发展需要,制定出台新的科普工作政策,营造科普工作良好的政策环境。
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对科协工作领导的意见》(浙委〔2003〕2号)和《关于动员和组织全省广大科技工作者为建设创新型省份作出新贡献的意见》(浙委〔2007〕59号)以及市委颁发的《关于动员和组织广大科技工作者为建设创新型温州作出新贡献的若干意见》(温委发〔2008〕14号)等精神,充分发挥各级科协作为科普工作重要社会力量的作用。
加强对《科普法》的执法检查,加强对科普工作的检查督促力度。在“十二五”期间,举办《科普法》颁布10周年纪念活动,开展《科普法》实施情况检查。发挥政协科技界、科协界的科技工作者的作用,通过专题调研、政协提案、大会发言等,反映科普工作中的问题,帮助解决科普工作中的困难。
(三)进一步加大基层科普设施建设力度
科技场馆是科普宣传的重要阵地,是科普能力建设的重要标志,也是一个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整体水平的体现。加强科普设施建设,提高科普能力水平,是科普工作的重要任务。
认真落实国家《科普基础设施发展规划》总体要求,大力推进科技场馆建设。到“十二五”期末,温州科技馆展教水平不断提高,展品有序更换,并始终处于良好的展出状态。有条件的县(市、区)要建设专题科技馆,科技馆建设与管理水平,居于全国先进行列。
引入多渠道投入机制,鼓励和支持县(市、区)建设有特色的科普活动场所。利用财政资金建设的科普场馆,各主管部门应当配备必要的专职人员,安排必要经费加强场馆、设施的维修与改造,确保正常运行。安排专项经费,定期安排好科普画廊的科普宣传内容。
充分发挥展览馆、博物馆、青少年活动中心等科技文化活动场馆的科普宣传功能,开辟科普园地、科普橱窗等宣传科普知识、展示科技成果。积极利用动植物园、自然保护区、旅游景点,以及商场、菜场、机场、车站、码头、轮渡等场所及设施,开展相关主题科普宣传,扩大科普的覆盖面。“十二五”期间,市科协将协同市城市投资有限公司、园林等有关部门在市区相关城市公园等地建设若干个科普主题公园。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要积极配合重大科普活动,适时向公众开放实验室、试验基地等,向公众普及科技知识。
(四)进一步加大对科普事业的经费投入
开展科普宣传,满足公众服务需求,是一项社会公益性事业,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要加大公共财政对科普事业的投入,增加科普专项经费,保证科普工作正常开展,促进科普事业更好更快发展。
各级财政要按照“十一五”末人均年科普经费的标准,逐年提高年人均科普专项经费,确保科普专项经费增幅高于同级财政支出幅度(2010年市级财政支出增长15.3%),外来务工人员科普经费应高于本省同类城市水平,外来务工人员数纳入科普经费人口计算基数。市、县(市、区)两级科普经费总额要在原有的基础上有所增长,每年增长率不能低于15%,到2015年底,市本级、全市科普经费人均分别不低于1.4元和4.0元(经济发达地区应高出该水平)。人口不到20万的县(区)科普经费增长幅度要高于全市平均增长幅度。各事业、企业单位要把科普经费列入财务预算。引导社会资金投入科普事业,鼓励社会各界和海内外热心科普事业的团体和个人捐赠和资助,对科普事业的捐赠或资助,按《科普法》和《浙江省科学技术普及办法》的规定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
安排专项资金,继续用于支持中心城市和欠发达地区的科普基础设施建设,扶持举办全市性大型科普活动项目。加强科普专项经费的管理监督,确保科普经费用于科普事业发展。
设立市级科普创作出版专项资金,支持重点科普创作活动。财政支持企业重大科技项目时,应明确在总额中安排一定比例作为科普专项经费,用于企业科普宣传、举办科普活动、建设科普设施等,以提高企业职工的科学文化素质,促进企业科技进步。各企事业单位可按科技人员数和职工人数每年合理安排专项科普宣传经费,纳入税前列支。
(五)进一步发挥社会各界在科普宣传中的作用
《科普法》规定,科普宣传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党政部门、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都有开展科普宣传的义务和责任。
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把科普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组织学生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活动。科技馆、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科技(科普)活动中心、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及各类科普教育基地、科普示范基地等,应当发挥科普教育的作用,积极组织开展青少年校外科技教育活动。
各类科研机构、高等院校、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类社会团体、学会等,应当组织和支持科技工作者、教师参加科普活动,鼓励其结合本职工作举办讲座和提供咨询等,向社会进行科普宣传。
各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等机构和团体,应当发挥各自优势,做好科普宣传工作,及时报道重大科普活动、宣传科普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人物的事迹。
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环境保护、国土资源、体育、气象、地震、文物、旅游等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应当结合工作特点和职责,组织开展专题科普宣传,并积极参与全市性重大主题科普宣传活动。
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应当结合各自工作对象的特点,组织开展特色科普活动。
各级城镇基层组织、农村基层组织应当发挥基层科普组织、农村学校的作用,围绕乡镇、街道、农村、社区经济发展和公众文化生活需要,组织开展群众性科普活动。
各类大中型企业应当结合技术创新、职工技能培训和企业文化建设等开展科普活动,提高职工科学素质。公园、商场、机场、车站、码头等各类公共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应当在所辖范围内加强科普宣传。
(六)进一步加强科普人才队伍建设
科普人才队伍建设,是科普事业长远发展的关键环节。要认真落实《科普人才发展规划纲要》的要求,建立和完善科普人才激励机制,建设多层次科普人才队伍,培养造就优秀科普人才,推动科普事业不断发展。
加强科协系统科普从业人员队伍建设,有计划开展业务提升培训,提高干部整体素质,发挥其在科普活动中的组织、协调和带头作用。建立健全各级科协、学会干部的教育培训制度,经常性组织开展科普工作交流与研讨,提升科普工作水平。
进一步加强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高新技术企业合作,组织动员广大科技人员参加科普活动。鼓励、支持有关高校开展科技传媒、科普宣传、科技馆管理、科普产业经营、科普创作与设计、科普活动策划与组织等方面课题研究。争取在高校开设现代科技传媒、科普产业经营、科普会展管理等专业课程,重点培养高端科普青年人才。建立科普人才库,建立和完善激励机制,动员和组织科技专家、院士等高层次科技人才参加科普宣传,扩大科普宣传影响。
加强基层科普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建立社区科普宣传员、企业科普工作者、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农村科普宣传员队伍,组织开展科普人才的教育培训。要动员农村、社区、企业科技人员以及离退休科技人员等参加科普宣传,建立科普讲师团、科普志愿者等队伍,形成多层次、全方位、多元化的科普人才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