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一、概述《条例》于2008年5月1日正式施行。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施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府办报告】厦门市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厦门市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 、概 述
《条例》于2008年5月1日正式施行。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的要求,2008年厦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加强宣传培训等方面取得了进展。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机构建设及工作分工情况
1、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政府秘书长和市监察局局长任副组长,各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的主要领导任成员的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市政府办公厅为我市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各区、各部门也都相应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和工作机构,明确具体承办处室,落实承办人员。
2、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工的通知》(厦府办[2008]1号)、《厦门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信息采编分工》(厦府办[2008]88号),明确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目录采编分工。
(二)《指南》和《目录》编制情况
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方便快捷地获取所需政府公开信息,厦门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组织各区、各部门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统一编制了《厦门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说明》,规范信息编码。同时,在2008年5月1日《条例》正式实施前,将《厦门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厦门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上网公示,征求社会意见。现各级政府、各部门的《指南》和《目录》均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
(三)工作制度建设情况
为积极做好《条例》在本市的贯彻落实,厦门市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了《厦门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暂行办法》、《厦门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暂行规定》、《厦门市政府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暂行办法》、《厦门市政府公开信息送交暂行办法》、《厦门市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工作暂行规定》、《厦门市政府信息公开考评暂行规定》等相关配套制度,并以厦府[2008]116号、厦府办[2008]87号、厦府办[2008]88号文印发,进一步建立健全、完善了组织推进机制、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监督机制等工作制度,使政府信息工作更加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
(四)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1、本市各级政府、各部门对2002年以来的政府信息进行了清理,并按照规范要求,在本单位政府网站上公开。
2、本市各级政府、各部门设立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受理场所或窗口,配备专、兼职人员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政府公开信息。部分单位还可为公众、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互联网、信函和传真、当面申请、电话等不同申请方式,方便公众申请政府公开信息;市政府及办公厅设立了多个依申请公开信息受理点,其中:当面申请、信函和传真申请的前台受理机构为厦门市档案馆、市信访局,电话申请的受理机构为市长专线;受理机构的地址、咨询受理时间、咨询电话、电子邮箱等在《指南》上均予以公布。
3、确定市工商局、国土房产局为厦门市政府工作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试点单位;湖里区政府为区级政府试点单位;思明区梧村和厦港街道、翔安区大嶝街道为镇(街道)试点单位。
4、各级行政机关在政府网站统一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咨询服务和投诉信箱四个栏目,依申请公开提供了电子邮件申请、表格下载等功能。部分单位可以在网上受理申请公开。市政府网站还实现了依申请公开网上多部门申请和分办。
5、为方便公众查询政府公开信息,本市确定厦门市人民政府网站、厦门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信息广场频道”、厦门广播电视数字传媒有限公司“厦门移动电视”、厦门亚太旅游发展中心“旅游电子信息屏”、厦门市民政局“地名查询电子信息屏”为“厦门市政府信息公开点”;确定厦门市档案馆、厦门市图书馆为 “厦门市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此外,本市还在厦门机场、人才交流中心、劳动力市场、房地产交易中心、建设服务中心、博物馆、档案馆设立了电子触摸屏。经整合,目前全市共有100多个电子触摸屏分布于各大酒店、宾馆和公共场所,作为市政府的信息公开查询点;市图书室、档案馆共提供30多台电脑用于政府信息公开查阅,方便了群众查阅政府公开信息。
6、厦门市政府和各区政府均已建立了新闻发布会制度,市、区政府及组成部门均已设立了政府新闻发言人。
7、市、区两级政府均设立了政府公报。同时,对《厦门市人民政府公报》进行改版,并从月刊改为半月刊,增加了发行数量,发放范围也覆盖到了全市所有的镇(街道)、村(居委会)。
8、2008年初,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对各区政府、各政府工作部门贯彻实施《条例》准备情况进行了督促检查;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各区、各部门关于《条例》准备工作情况汇报,督促、指导各单位正确贯彻实施《条例》;检查市档案局、市图书馆、市信访局等政府信息公开点、查阅点、依申请公开受理点的准备情况,确保工作落实。依据《厦门市政府信息公开考评暂行规定》,对各单位网上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及向市档案局、市图书馆送交政府信息情况进行了二次专项检查,通报检查情况,并将平时检查情况按照考评标准扣分,计入全年政府信息公开考评结果,纳入政府及其部门绩效评估,进一步促进《条例》的贯彻落实。
(五)《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等方面的工作情况
1、邀请省市相关部门领导对各区、政府各部门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组织各区、各部门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参加省政府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电视电话会议,进行学习培训。我市还先后两次选派具体工作人员参加了省政府信息公开办举办的培训班。全市各级行政机关也采取集中培训、中心组学习、专题辅导等形式,组织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干部职工学习《条例》。
2、《条例》实施前,市政府办公厅与各区政府办公室联合召开政府新闻发布会,邀请中央、省、市在厦媒体参加,通报我市各级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准备情况。我市除在市行政中心、财经大厦、劳动力大厦悬挂8条宣传横幅外,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也在辖区、办公场所悬挂宣传横幅或在大型电子显示屏上打上宣传标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全市各政府机关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截至2008年12月31日,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5012条,全文电子化率为99.82%。
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中,政策规范性类信息18854条,占25.23%;规划计划类信息1137条,占1.5%;行政许可类信息10482条,占14%;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息16503条,占22%;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1931条,占2.57%;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4759条,占6.34%;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5100条,占6.8%;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1226条,占1.63%;提供服务类信息22763条。
各级政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767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其中,政策规范性类信息3073条,占39.56%;规划计划类信息253条,占3.25%;行政许可类信息861条,占11.1%;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息599条,占7.71%;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815条,占10.5%;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341条,占4.4%;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612条,占7.88%;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564条,占7.26%;提供服务类信息411条。
政府各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7245条,全文电子化率为99.8%。其中,政策规范性类信息15781条,占23.47%;规划计划类信息884条,占1.31%;行政许可类信息9621条,占1.43%;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息15904条,占23.65%;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1116条,占1.66%;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4418条,占6.57%;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4488条,占6.67%;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662条,占0.98%;提供服务类信息22352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1.管理规范和发展计划
公开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如《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宣布失效、修改部分市政府规章的决定》、《厦门市邮政设施管理办法》等。
公开了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计划及其执行情况等方面的信息,如《厦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等。
公开了总体规划、分区规划、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方面的信息,如《厦门市总体规划(1995-2010)》、《厦门市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厦门市总体规划-园林绿化系统规划》等。
2.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
公开了台风、防汛的预报及防范措施,道路交通、消防等警示信息,食品药品安全、物价、常用药品价格等信息。
公开了涉及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对全市城乡低保边缘户和农村五保户发放临时性补贴、优待抚恤、社会福利和事务、民间组织管理、社区建设等方面的信息。
公开了教育方面的信息,主要涉及高等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德育工作、学校体育、学校卫生、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学校红十字工作、语言文字工作、招生考试、未成年人保护与校园安全、财务管理、人事管理与职称改革、对外合作与交流、教育督导等方面信息。
公开了社会保障、劳动就业方面的信息,主要包括:扶持城镇零就业家庭、农民工技能培训补贴标准、高技能人才培训、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实施细则、调整部分单病种结算标准、口腔医院等医疗机构医疗费用结算标准、部分工种(职位)工资指导价位等。
公开了国土资源、房产、测绘、地质矿产、征地拆迁、住房制度改革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定和房屋拆迁通告、房屋拆迁延期通知、土地出让公告、土地出让结果、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通告、商品房项目权属登记备案、公房招租等实用信息。
公开了其它与社会公众及企业密切相关的信息方面,主要包括:国家、市重大工程项目、社会保障性住房、建筑节能科技、建筑材料和设备、建筑业、城市综合管理,质量监督、质量管理、认证认可、食品生产监管、标准化管理、计量管理、特种设备管理等方面。
3.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
公开了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结果及其监督情况方面的信息,如《厦门市2008年政府采购目录》、采购结果及其监督情况,以及定点供应商、中介机构等方面的信息。
公开了政府财政预算、决算和实际支出以及审计情况方面的信息,如《厦门市200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以及2007年厦门市审计结果报告等信息。
4.政府机构和人事
公开了政府机关的管理职能及其调整、变动情况方面的信息,包括政府机关管理职能、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单位领导人名单、人事任免等信息。
公开了公务员招考和录用等方面的信息,如2008年厦门市公务员考试录用招录简章、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党政领导干部任前公示等信息。
5.重大决定草案
公开了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重大利益或者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决策、规定、规划等草案,充分听取公众意见,包括2008年市政府实事项目、规范性文件等信息。截至2008年年底,共有《厦门经济特区鼓浪屿历史风貌建筑保护条例(修改草案)》等九件市政府规章通过政府网站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三)信息公开形式
1.互联网
市民通过厦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网站、各区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目可查阅市级机关、区政府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依申请公开”栏目,可向各级政府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方便市民查阅各政府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部分政府网站实现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全文检索功能。2008年通过各政府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政府信息的有1976万人次。
2.政府公报
通过市政府公报公开重要行政法规,市政府规章,各政府机关的主要规范性文件,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其他文件,以及人事任免、表彰等信息。市政府公报每月15日和30日出版,免费发放到各镇(街)、村及社区的文化活动室、各级图书馆、档案馆等公共场所等,每期发放量达1万份。各区也陆续出版政府公报,公布辖区内的重要政府信息。
3.公共查阅点
市、区档案馆、图书馆合计汇集了485个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已上架文件7875条。2008年市、区档案馆接待公众查阅政府公开信息2269人次。
4.新闻发布会
2008年共举行市政府新闻发布会16场,38个部门在会上发布重要信息20多项,回答记者问题40多个,内容涉及本市经济运行情况、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市场中介、人才优惠政策、援川赈灾救助工作等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
5、新闻媒体。通过厦门日报、厦门晚报、厦门商报、海峡导报累计宣传报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信息9篇。
6、2008年全市共设置电子触摸屏110台,为公众提供1300多页面的信息公开服务。此外,还在厦门有线电视信息广场频道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一)申请情况
全市各政府机关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20件,其中各级政府收到76件,政府各部门收到344件;当面申请211件,占50.24%,网上直接申请165件,占39.3%,电子邮件形式申请20件,占4.76%,传真形式申请3件,占0.71%,信函形式申请21件,占5%。
在政府各部门中,申请量列前四位的分别为:厦门海事局、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规划局、市国土房产局。申请内容主要涉及项目规划、海域功能区划、房产权籍等方面。
在各级政府中,申请量列前三位的分别为:市政府办公厅、集美区、翔安区,申请内容主要涉及文件查询、经济概况、城乡建设、集体土地、社区发展规划、拆迁补偿标准社会保障等方面。
(二)申请处理情况
在420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已经答复的为420件,将于下年度答复的有0件。
在420件答复中,“同意公开”的为265件,占63.09%,“同意部分公开”的为13件,占3.1%,“否决公开”的为11件,占总数的2.62%。
(三)咨询处理情况
全市共接受市民咨询11.07万人次,其中现场咨询24286人次,电话咨询25797人次,网上咨询60634人次。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全市受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4件,均为政府各部门受理,争议主要集中在海域区划申请、价格调节基金等方面。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08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贯彻实施《条例》,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进展,但政府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入,公开的形式、便民性有待进一步提高。结合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考虑从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改进:
(一)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继续推进2002年以来政府公开信息的清理、公开工作;重点推进与社会发展和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及时、规范做好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公众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定等文件配套解读材料的公开工作。
(二)以《条例》落实为抓手,探索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加大宣传和推介力度,扩大政府新闻发布会内容,及时向社会披露和解读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涉及面广的政府信息;进一步加强镇(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向社区的延伸;积极利用电子政务手段,丰富政府信息服务渠道,扩大公开内容和范围。
(三)以服务群众为目的,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注重做好横向联系、纵向沟通指导,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保障措施,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考核手段。
六、说明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08年主动政府信息公开信息数为75012条。主动公开信息量较大的部门主要集中在市政府办公厅、财政、国税、海事、地税、国土房产、建设与管理、出入境检验检疫、保监、环保、质量监督、卫生、规划、食品药品监督、发展和改革、统计、旅游、新闻出版、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08年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信息数为420件,主要是由于部分政府机关对政府信息进行逐步梳理,拓展公开渠道,依申请公开信息量较大部门主要集中在海事、出入境检验检疫、规划、办公厅、国土房产等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