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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讲话】县委书记在县委人大工作会议上讲话(全文完整)

时间:2023-05-24 12:22:01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在县委人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同志们:我们今天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就是按照县委常委会的安排部署,全面总结六年来我县人大工作的实践和体会,进一步研究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方法和措施,着力解决当前存在的问题和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人大讲话】县委书记在县委人大工作会议上讲话(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人大讲话】县委书记在县委人大工作会议上讲话(全文完整)



在县委人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我们今天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就是按照县委常委会的安排部署,全面总结六年来我县人大工作的实践和体会,进一步研究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方法和措施,着力解决当前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充分发挥县乡两级人大组织和人大代表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推动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真正落到实处,加快现代中等城市建设步伐。刚才,文琴同志宣读了《中共方正县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实施意见》,方正镇党委、县政府办、大罗密镇人大主席团分别作了典型发言,有民主任代表县人大常委会对六年来的人大工作进行了全面的简要总结,对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做出了具体安排,讲的很到位,我完全赞同,希望大家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下面,就如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统一思想,进一步增强做好新时期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在我们党领导下,建立的政权组织形式,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制度载体,也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必然要求,是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途径,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迫切需要。所以,中央历来高度重视人大工作,正如胡锦涛同志指出的那样:“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体现中国社会主义国家性质、能够保证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也是党在国家政权中充分发扬民主、贯彻群众路线的最好实现形式,同国家和人民的命运息息相关。这个制度健康发展,人民当家作主就有保障,党和国家的事业就顺利发展,这个制度受到破坏,人民当家作主就无法保证,党和国家的事业就会遭受损失。”多年来,省、市也始终重视并不断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出台了相关具体意见,为人大更好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履职尽责提供了坚强保障。实践证明,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对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有着十分重大的意义,也是各级人大和广大代表义不容辞的神圣职责。

第一,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是推进政治文明建设的迫切需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是我们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必须遵循的基本方针,也是我国政治文明建设区别于资本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本质特征。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核心和本质就是人民当家作主。可以说,坚持和发展人民民主,是中国共产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也是我们党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和根本途径。作为中国最根本的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真正地体现了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最好组织形式,也是我们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坚持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的最好组织形式。从实践来看,近几年,我们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包括各乡镇人大主席团,都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这三者有机统一起来,深入探索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新规律、新特点和新途径,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所赋予的各项职权,立足发展大局,关注民利民生,推进民主政治;转变监督理念,发挥代表作用,主动参政议政;实现了人大事业在创新中奋进,人大地位在监督中提升,真正从制度上保证了人民当家作主,为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最大程度地实现好、维护好和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提供了可靠的法治保障。

第二,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是推进经济文明建设的迫切需要。经济发展是社会发展的基础环节,经济文明是社会文明的基本形态。我们要建设社会主义文明社会,就必须积极推进经济文明建设。那么,宪法和法律赋予了人大及其常委会决定重大事项、监督、选举任免等重大职权,这些权力的正确行使,对于经济发展乃至社会进步的促进作用是任何其它国家机关都无法替代的,这是不容置疑的。特别在当前,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正处于关键时期,今年又是中等城市建设开局之年,无论是城市建设、土地经营权确权,还是招商引资、项目推进等各项任务,我们面临的形势比以往任何时刻都要更加艰巨,问题更加复杂。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我们要想继续保持又好又快的发展势头,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要用法律手段来保障,也就是要通过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依法决策、监督制约和权力维护等重要职能作用,将县委的主张和重大决策通过法定程序变为全县上下的共同意志,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干部群众投身经济建设主战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推进“三大工程”和“五大战略”实施提供不竭的力量源泉。目前看,县乡两级人大都能够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自觉服从服务于中等城市建设这个大局,充分发挥人大自身特点和优势,通过审议和决定重大事项,做出决议或决定,把县委的各项重大决策主张真正转化为全县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并通过对重点项目、重点工作的视察调研,提出了一系列具有针对性和建设性的建议或意见,使县委、县政府的决策更加科学合理,工作更加顺乎民意,促进了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在认真履行本职的同时,县人大领导还积极参与县委中心工作,比如有民主任就承担着肉鸡养殖基地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责任,各位副主任也分别承担着其他一些重点工作,包括招商引资任务,都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乡镇人大承担的工作任务也都完成的比较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第三,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是推进社会文明建设的迫切需要。大力推进社会文明建设,是切实解决以民生问题为核心的社会建设这一重大课题的关键路径。尤其当前,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各种社会问题依然纷繁复杂,民众对公平正义的呼声也空前强烈,社会文明建设的任务更是空前凸显。那么,作为地方最高权力机关,作为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载体,关注民生改善、促进社会和谐,既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重要职责,也是人大责无旁贷的光荣使命。之所以这样讲,就是因为各级人大组织与广大人民群众的联系最为紧密,很多代表直接来自于基层、来自于群众,他们能够更加深刻地了解人民的期盼、群众的疾苦,与群众最方便沟通。所以,扎实做好人大工作,发挥人大代表在群众与县委、县政府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对于全面打造和谐方正、加快建设社会文明,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应当说,多年来,我们县乡两级人大尤其是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当作第一责任,把信访工作当作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例行视察、执法检查、调查研究、信访接待等各项工作中,在坚持自身严格依法办事的基础上,严格监督支持“一府两院”包括相关职能部门严格依法办事,不断加强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监督,积极督促相关部门落实办理,使一批形成历史悠久、原因相对复杂的信访案件得到了有效解决,为进一步加强民主政治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总之,只有充分认识到加强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重要意义,才能在思想上、行动上保持统一,进而更好地研究推进人大工作。

可以说,前一时期,县乡两级人大尤其县人大常委会工作业绩突出,效果明显,县委十分满意。但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在新的历史时期,要做好人大工作,确保人大依法履行职权,还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一是一些干部思想上对人大的性质、地位和作用认识不清。有的干部把人大工作看作是“一线半”或“二线”工作,把人大机关看作清闲机关,包括在人大工作的一些同志本身也存在无所作为和难有作为的思想。有的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民主法制意识不强,没有摆正决定与执行、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把人大依法行使职权看成是“添麻烦”、“找茬子”、“走过场”。有的人大代表把代表仅仅看作一种荣誉,而没有把它作为代表人民当家作主的责任。二是个别单位法制观念淡薄,重政策、轻法律的现象仍然存在。有的部门和少数干部对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贯彻不力,落实不够,对人大视察、检查和人民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重视不够,该采纳的没有很好采纳,甚至应付了事。三是思想解放不够仍然是制约人大工作的瓶颈。少数乡镇人大工作缺乏创新意识,工作中存在重过程、轻实效,重形式、轻实质的问题,人民代表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这些问题的存在,不同程度地制约了人大工作的顺利开展,影响了人大职能的充分发挥。所以,全县各级党政组织特别是县乡两级人大,都要从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高度,进一步深化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性质、地位和作用的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新时期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积极支持人大工作,真正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坚持好、完善好、落实好。

二、拓宽渠道,搭建平台,有效保证人大在全县中心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

拓宽渠道,搭建平台,使各级人大组织和人大代表在经济社会发展实践中更好地发挥积极作用,是贯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相统一这一方针的必然要求,也是我们各级党委必须切实履行好的重要职责。所以,各级党委必须坚持以发展为第一要务,围绕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不断创新工作举措,千方百计拓宽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各级代表建言献策的渠道,为他们依法监督搭建平台、提供便利。同时,县乡两级人大特别是县人大常委会要把握好“围绕发展中心、推进民主法治、代表人民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的工作定位,牢固树立“依法履职,服务大局,勇于担当,以为定位”理念,针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着力解决好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第一,要在县委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中发挥参谋助手作用。科学决策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具体工作的起点,也是各项工作取得成功的基础和前提。要推动经济社会更好更快科学发展,首先要紧紧抓住科学决策这一重要环节。那么,除了各级党委、政府要把科学决策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人大常委会也应在科学决策中发挥重要作用,使党委、政府做出的决策更加体现民意,安排的工作更加切合实际。一要真正“集中民意”。要借助人大代表广泛联系群众的优势,多方听取群众意见。特别是在城市建设、房地征收、土地流转、企业改制等重大项目或涉及公众利益的重大问题上,针对不同主体和不同利益群体之间意愿差异较大,矛盾相对突出的现状,各级人大要尽快健全完善听证、民意测验、调查研究等制度,建立更为畅通的民意表达途径,在综合整理各种意见的基础上,提出有见解、有分量、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帮助县委、县政府完善发展思路、科学民主决策。二要大胆实行“权利制约”。各级人大应当依法行使监督权力,凡是法定监督范围内的问题都要敢问、敢管。对决策过程是否公开透明,决策程序、议事规则是否科学民主,责任追究制度是否健全等涉及科学决策的主要环节和重大问题,要敢于“以权制衡”,监督政府及相关部门随意决策、消极决策,甚至为谋取局部利益或部门利益而损害全局利益的决策。特别是在重大工程项目、大额资金使用上,要采取深入调查研究、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听取专项汇报、启动询问质询等监督手段,督促政府及相关部门建立完善“阳光决策”制度。三要充分发挥人大“重大事项决定”职能。县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进一步规范决定重大事项的内容和程序以及重大事项的范围。对法律明确规定应由人大决定的事项,要督促“一府两院”及时提请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决定。要围绕中等城市建设,对事关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开展深入调研,认真听取群众意见,通过法定程序适时做出决定,真正把县委的主张转化为全县人民的共同意志,最大程度地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逐步形成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切实珍惜民力、高度凝聚民心的科学决策机制,促进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

第二,要在落实县委安排部署中发挥创先争优作用。加快推进中等城市建设,人大及其代表是先锋、是楷模,如果代表作用得以充分发挥,就能更好地影响和调动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更好更快地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我们提出的创先争优工程,不仅针对党员,也针对我们在座的人大代表,既然我们是各行各业的精英,就必须要发挥好带头作用。具体讲,需要人大代表切实发挥好三方面作用,推动县委决策部署不断顺利贯彻实施。一是学习决策的带头作用。要通过认真学习领会,深刻理解县委建设现代中等城市的决策,是对方正县情和发展形势的科学研判,是对未来发展目标的科学定位,是对“实施新战略、实现新跨越”的科学部署和动力支撑,更是对各级领导班子和广大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换句话说,就是要通过学习,让大家并通过大家的影响和带动,使广大人民群众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落实县委决策部署上来。二是发展合力的凝聚作用。全县各级人大代表要围绕中等城市建设,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积极组织人大代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以最坚决的态度、最快的速度、最有力的措施,努力把县委的意图转换成广大干部群众的自觉实践和统一行动,为统一干群思想、凝聚发展合力积极献策出力,不辜负党和人民赋予我们的光荣使命。三是苦干实干的表率作用。要紧贴县委决策部署,学会用新的眼光和要求重新审视原有工作计划,适当调整工作安排。要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主动开展相关工作,采取建立代表履职档案、开展“人民满意代表”评选活动等措施,通过在电视、报刊等媒体上广泛宣传代表履职风采,激发代表依法履职、服务大局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在“富民强县、导德齐礼、创先争优”等各方面发挥榜样和标杆作用,做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典范。

第三,要在协调社会关系中发挥党委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这方面大家要认识到,县委的决策是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从某种角度而言,县委的决策部署是有前瞻性的,是符合长远发展、符合绝大多数人利益的。但在县委决策实施过程中,难免要触及到个别小团体的、局部或个人的眼前暂时的利益,我们必须站在县委的层面去考虑,站位高远,立足大局,一切从全县角度出发,以人为本,努力协调平衡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有效解决出现的矛盾问题。这里所说的“以人为本”,不是指某个人或某类人,而是指更广大的人民群众,也就是说,人大在开展工作时,一定要坚持从大多数人的意愿、利益出发,从中等城市建设的大局出发,从经济社会长远发展的角度出发,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正确处理好当前与长远、个人与集体、局部与全局的利益关系,化解各类问题和矛盾,这样才能确保县委新战略的推进实施,才能真正维护好、发展好、实现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一要建立代表走访考勤制度,畅通社情民意渠道。只有了解群众在想什么、对党和政府的工作有什么意见、当前存在哪些反映相对集中强烈的社会热点问题,才能对症下药、解决问题。所以,人大机关在开展工作时,要有意识地指导和督促代表履行联系选民、为民代言的法定职责,在党委、政府与社会公众之间架起一座沟通的桥梁。从我县实际看,人大代表绝大部分是兼职代表,本身就和人民群众工作、生活在一起,开展联系群众工作有着最便捷、最直接、最有效的基础条件。因此,要建立完善代表走访考勤制度,指导和督促广大代表围绕全县发展大局和群众普遍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特别是中等城市建设中涉及的民生问题,分层次、分区域、多形式地开展集中视察和专题调研等活动,把听取和掌握的社情民意,尤其是一些带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反馈给县委、县政府及相关部门,抓紧时间研究解决,从源头上消除不稳定、不和谐因素。二要鼓励代表争当“矛盾纠纷调解员”,协调理顺社会关系。人大代表在群众中德高望重,而且具有较高的政策和法律水平,要发挥这方面的优势,协助政府相关部门调处社会矛盾纠纷。比如,在房地征收、土地流转等社会矛盾相对集中的领域,要广泛吸收人大代表担任调解员,协助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可聘任代表担任执法监督员、形象监督员等,监督政府及相关部门依法行政、公正执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在村级管理和日常生活中,也可聘任代表担任社会协调员,协助相关部门调处矛盾纠纷,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三要加大代表建议督办力度,督促解决社会问题。一方面,要强化“一府两院”办理责任,督促承办单位提高对办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规范办理流程,创新办理模式,落实办理责任,着力解决一批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社会问题。另一方面,继续加大跟踪督办力度,采取上门督办、定期督查、应邀列席指导等多种方式和手段,明确人大专门委室跟踪督办。对办理建议敷衍塞责、推脱办理或延期不办的责任单位,要采取工作评议、诫勉谈话等方式,督促办理落实,并建立代表建议办理档案,不办理完毕就不销户,直到问题解决为止。总之,各级人大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履行好各项职责,努力做到不缺位、不错位、不越位,在加快建设中等城市的进程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做出更大的贡献。

三、强化领导,狠抓落实,为人大开展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加强和改进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前段时间,按照中央、省市的总体要求,县委通过充分调研论证,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实施意见》,今天在会上宣读并下发,《意见》对如何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进行了具体的安排和部署,希望各级党委、政府能够充分认识人大工作的重要性,按照《意见》的总体要求,狠抓贯彻落实,不断加强和改进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作用,有力推动我县人大工作开创新局面。具体要做到“三有”。

一要提升重视程度,让人大工作“有位”。各级党委都要高度重视人大工作,坚持把人大工作纳入党委总体工作来部署和推动,真正让人大有“位子”,给人大压“担子”。要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在组织重要会议、重大活动时,根据人大工作特点和相关规定,统筹安排人大相关人员参加。县委和各乡镇党委每届任期内要召开一次人大工作会议,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每年至少两次听取人大工作专题汇报,认真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及时给予指导。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按照人大的职权范围和工作方式,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提出任务和要求,并加强督促检查,抓好工作落实。要加大宣传力度,为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特别是县委党校,要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知识列为党员干部尤其是各级领导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提高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认识,增强执政意识、公仆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真正把人大工作放在全局工作中去谋划,放到重大议事日程上去安排。

二要强化支持配合,让人大工作“有为”。各级党委要建立并完善与人大常委会联系、沟通的工作制度,凡是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决策和重要部署,都要及时向人大及其常委会进行通报,主动听取、吸纳人大意见和建议。要认真研究确定党委建议人大及其常委会决定事项和政府提交人大及其常委会决定事项的范围;对于应由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要主动提交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讨论和决定;人大及其常委会做出决议、决定后,各级党委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办理,促进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要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一府两院”及其工作人员,协调“一府两院”和垂直管理部门自觉接受监督,教育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自觉接受人大及代表的监督。各级党政组织在开展对外招商、考察访问等活动时,也要积极吸纳人大有关人员参加,使其开阔视野、增长本领,有效促进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三要提供服务保障,让人大工作“有力”。要坚持把人大及其常委会必需的经费全额列入财政预算,大力支持人大开展执法检查、工作评议、代表视察和专题调研,并根据财政收入水平逐步提高各级人大代表的通讯、交通等补贴标准,确保人大各项活动顺利开展。经县委研究决定,从今年起,县人大代表每人每年活动经费标准将不低于800元,乡(镇)人大代表每人每年不低于400元,并根据履职的需要,每年为每位人大代表至少解决200元的通讯、交通补助,此款项必须做到拨付及时,专款专用,严格管理。要切实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机构及干部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县人大机关和乡镇人大领导班子。进一步加大人大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交流力度,建立人大机关干部能进能出的流动机制,每年至少选派一定比例的人大机关干部到基层挂职锻炼,切实增强人大机关的工作活力。要按照有关规定,进一步优化人大常委会以及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年龄、知识和专业结构,做到既有一定数量实践经验丰富的老同志,也有适当比例年富力强、有一定专业知识的优秀中青年干部,逐步形成合理的梯次结构,保持人大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在人大工作的同志也要不断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切实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创新意识,始终保持积极进取、奋发向上的精神状态,在不违背宪法精神、法律原则的前提下,坚持边探索、边实践、边完善,逐步把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建设成为依法办事的法制人大,集体履职的民主人大,坚守职能的实效人大,不断创新的和谐人大,为推动方正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同志们,在实现率先发展、跨越赶超的进程中,县乡两级人大特别是县人大常委会的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扎实推进人大工作科学发展、创新发展,为实现现代中等城市建设目标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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