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城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各位代表:我代表韩城市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列席人员提出意见。2012年的主要工作2012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市人大的有力监督下,我院认真贯彻落实市委的各项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院报告】2012年韩城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两会,供大家参考。
韩城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我代表韩城市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2年的主要工作
2012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市人大的有力监督下,我院认真贯彻落实市委的各项重大决策,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坚持能动司法理念,坚持“公平与效率”,切实提高审判质量,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努力维护公平正义,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为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切实履行审判职能,强力化解社会矛盾,服务稳定和发展大局
2012年,我院共受理各类审判、执行案件1495件(其中旧存55件,新收1440件),审理、执行结案1451件,结案率96.48%。
刑事审判突出依法惩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教育公民自觉守法。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47件(其中旧存2件,新收145件),审结144件,结案率97.86%,判处涉案人员305人。一是坚持“严打”方针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开展了打击“两抢一盗”犯罪的专项活动,审结“两抢一盗”案件70案,判处170人。审结的20件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10人依法适用缓刑,并与家属及有关部门落实了帮教措施。二是探索实践刑事审判新路子,加大普通程序简便审的力度,提高了工作效率;继续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增强量刑的公开透明,规范裁量权的行使,使案件的服判息诉率达到90%。三是强化附带民事诉讼调解工作,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年调解附带民事诉讼案件14件,调解率为90%,先后召开公判会7次,在法制宣传日和“平安创建”中,进行法制宣传活动,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犯罪发生。
民商事审判注重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受理民商事案件1081件(其中旧存45件,新收1036件),审结1046件,结案率为96.02%。一是以维护稳定、化解矛盾为目的,贯彻“调解优先”工作原则,多做调解工作,力求案结事了。全年调撤结案746件,调撤率达到71.56%。二是对情况复杂,容易引发不安定因素的案件,充分进行判后释疑。妥善处理婚姻家庭、损害赔偿等案件,维护和促进和睦的家庭关系与和谐的社会关系;依法审理医疗、住房、劳动争议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及时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三是着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通过派出法庭办理大量涉农案件,继续推进“巡回审理”和审判工作“五进”制度,到乡村现场开庭、实地办案315案,占到审理案件数的21.8%。
审慎审理行政案件,稳妥化解行政纷争。受理行政案件14件,审结13件,结案率92.86%,受理行政非诉执行案件3件,执结3件,结案率100%。积极探索和完善行政诉讼和解制度,以协调与和解的方式处理行政争议。
强化执行工作力度,努力维护司法权威。受理各类执行案件247件(旧存5件,新收242件),执结242件,执结率97.98%,其中全部执结的案件占到结案总数的72%,执行到位的资金数额达到750余万元。一方面通过学习和借鉴其他法院的先进经验,实行了执前财产调查制度和执行案件备案制度,并适时启动执行威慑机制,全年依法启动司法查询202次,对98个单位和个人采取冻结、划拨,司法拘留25人,查封厂房和设备11处。另一方面是和公安、房产、金融、工商等部门加强联系沟通,实现执行信息的联动,及时准确的获得被执行人信息和财产信息。同时,高度重视涉执信访案件的执行,通过有力的执行措施和司法救助,有18件涉执信访案件实现息诉罢访。
二、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提高法院创新能力,推动法院工作与时俱进
(一)完善细化司法便民措施,是创新法院服务社会管理的落脚点。在立案大厅为群众提供诉讼指南,公布司法救助条件,发放诉讼风险告知书,实行全天候义务接待咨询。建立涉军案件受理“绿色通道”,在各驻韩部队设立司法联络点。全年接待法律咨询5000余人次,为外地当事人办理远程邮件立案、法律咨询5件,为符合条件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78件,减、免、缓交诉讼费用近30万元。在积极参与管理创新工作中,根据我市工矿企业多,劳动者权益保护亟需加强的实际情况,和市总工会等部门联合成立了全国首家维护劳动者权益“三站一庭”服务站,从调解、仲裁到审理,实行一条龙服务。
(二)完善细化审判管理流程,是创新法院审判业务管理的关键点。实行审判流程管理和案件审限制度,摸查和清理长期未结诉讼案件,开展庭审和裁判文书“两评查”活动,评出优秀裁判文书5份,建立优秀司法文书展示栏和庭室、个人结案公示栏。对发回重审案件和改判案件重点核查。通过内部监督,提高案件审判质量。全年我院上诉案件128件,上诉率8.8%,上诉案件全部改判5件,占上诉案件的3.9%。经过对审结案件中的1314件评查,案件优良率达到90.1%,没有不合格案件和错案,没有出现违法审判案件和超审限未结案件。
(三)完善细化调解工作方式,是创新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管理的着力点。我院和司法局联合成立了诉前调解工作室,受理诉前调解73件,调解成功34件,其中11件出具民事调解书,实现法院与社会调解组织在职能上良性互动、在作用上优势互补。结合“三问三解”和“秦东党旗分外红、干群关系格外亲”等主题实践活动,在261个村庄和24个社区建立法官工作室,推行“一村一法官”,紧紧依靠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民间调解组织,整合多种纠纷解决资源,形成集预防、排查、调解、审判为一体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
(四)完善细化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是创新信访案件处置和维护社会稳定管理的攻坚点。实行院领导牵头、庭室领导包案、信访督办科全程督办,办理过程中采取接访、带案下访、座谈、调查取证等多种方式,切实为群众解决问题。共接待来访群众166人(次),当场答复150人(次),收到各级督、转办案件84件(其中重复交办34件,实际50件),化解60件,实现了涉诉信访 “零登记”、“零上访”的目标任务。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的政治素养和司法能力
加强政治素养方面,一是坚持院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每月集中进行一次政治理论学习,联系实际研讨和交流,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际效果;二是注重对干警的教育,增强了干警建设平安中国、法治中国的使命感;三是组织开展了“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人民法官为人民”等系列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提高业务能力方面,参加法院系统各类培训120余人(次);通过举办15期《韩城审判》,为干警提供经验交流的平台,在省、市级刊物上发表调研文章117篇;通过“三万两千”活动,树立业务标兵,促使干警提高自身的司法能力和水平。
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方面,一是加强教育引导。开展了机关春训活动和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二是完善党风廉政建设预防体系,制定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等制度,对两名干警进行警示训诫谈话,对全院干警两次集中检查考核;三是广泛接受监督,向案件当事人发放《廉政监督卡》1440案,从社会各界聘请10名执法监督员,为9个部门配备“廉政监察员”。
四、向人大负责,自觉接受代表监督,改进法院工作
一是坚持及时向人大汇报重大工作部署、重点工作和重要问题,就刑事审判工作向人大作了专题汇报,就刑事、民事和执行等工作三次进行请示报告,另有四名审判员作了供职报告。二是贯彻执行人大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决定,始终坚持列席人大常委会制度,积极参加人大组织的各项活动。三是拓宽渠道,广泛接受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监督。8次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46人(次)到法院旁听案件和进行案件质量评查。主动拜访人大代表40余人(次),征求代表对法院工作的批评、意见和建议20余条,及时制定措施,改进法院工作。
各位代表,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院的工作与新形势、新任务下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还有差距:一是法官队伍的整体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审判工作和法院自身改革的需要;二是新的刑诉法和民诉法等一系列新法律法规相继实施,法官业务知识亟需更新;三是涉诉信访工作压力大,“执行难”问题还没有根本解决,全社会参与的合力尚未形成。我们将认真对待,逐步有效地解决。
2013年的工作打算
2013年,我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紧紧围绕服务大局抓审判、紧扣公正抓队伍、践行宗旨抓作风等重点工作,以司法公信力建设活动为载体,以司法能力建设和审判作风建设为抓手,着力做到“两个坚持,两个强化”,实现“四个确保”,稳步推进法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坚持为大局司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确保全市社会和谐稳定。坚持能动司法,从重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积极参与平安建设,促进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妥善处理好民生领域的各类矛盾纠纷,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权益保障渠道,进一步优化调解工作机制;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加强对具体行政行为的监督和指导,维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执行程序和执行行为,完善执行机制,确保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及时得到实现。
二是强化队伍建设,确保干警的政治素养和司法能力得到全面提高。加强对干警的业务培训,提高分析和解决新问题的能力,建设有过硬司法能力的队伍;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六项措施,建设作风优良的队伍;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开展保持党的纯洁性教育、司法廉洁教育等活动,建设清正廉洁的队伍。
三是强化为民利民的服务宗旨,确保司法公信力得到较大的提升。加强在审判工作中对当事人的诉讼指导,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围绕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扎实开展“一村一法官”工作机制,推进司法公开,将辨法析理等工作贯穿全过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信心和信任。
四是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确保审判事业科学发展。努力探索建立接受人大监督的长效机制,拓宽联络渠道。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人大常委会批示件,确保办理的质量和效率。对人大代表反映问题情况属实的,坚决予以纠正,促进法院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
各位代表,201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法院面临的审判任务将会更加繁重。我们决心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的有效监督下,进一步解放思想、求真务实,以更加饱满的精神状态,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为我市的稳步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