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各位代表:我代表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一、2009年工作情况2009年,全市法院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密围绕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院报告】沈阳市2010年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两会,供大家参考。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我代表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2009年工作情况
2009年,全市法院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密围绕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2009年法院工作安排,确立了“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提出了“一个中心”、“两个重点”、“三个至上”、“四个提高”的工作思路和目标任务,即:围绕为大局服务这一中心,突出公正执法、司法为民两个重点,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指导思想,努力实现队伍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办案质量、工作效率的提高,为我市经济社会实现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重点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坚持能动司法,积极开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系列主题实践活动。为我市完成 “五大任务”、实现“三大目标”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是沈阳两级法院的重要任务。为此,我们精心组织开展了系列主题实践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是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开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主题调研活动。为帮助我市企业有效化解金融危机带来的不利影响,3月至6月,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积极参与下,院领导分别带队,深入到工行、建行、盛京银行、农信社等金融机构和华晨集团、沈鼓集团、远大集团等沈阳市重点企业以及四县市的村镇走访调研,为金融机构、工业企业、农村乡镇解决了31个普遍性司法需求,落实了138个具体案件的建议,赠送3000多册自编的诉讼实用手册;先后召开三个专题座谈会,出台了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的总体措施,制定了维护金融安全、促进企业发展、推进农村改革的三个审判实施意见。组织参与省法院“千名法官进百企”活动,65名高级法官组成20个调研服务小组,先后与52家企业实行工作对接,解决法律等方面的实际问题100多个,妥善化解了黎明集团近1亿元的经济纠纷,为沈阳高压成套开关股份有限公司协调执行回款750万元,深受企业的赞誉。26名省、市人大代表联名向市人大对法院提出表扬,并赠送锦旗。市委、市人大、市委政法委和最高法院、省法院对这一活动给予了充分肯定。《沈阳日报》加编者按用专版予以报道,《人民法院报》头版大篇幅在全国法院系统进行推广。
二是拓展审判职能,开展“法官进校园”活动。为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自6月以来,与市委、市政府等有关部门及群团组织精心组织了“法官进校园”活动,通过法官担任学校法制辅导员,开展法制讲座、法律咨询、案例展览,组织学生旁听案件、举办模拟法庭、参观监狱和少管所等形式在全市1200余所中小学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两级法院有600多名法官受聘于750多所学校担任法制辅导员,举办模拟法庭20多次,开展法制讲座200多场。在沈阳电台新闻台设立“托起明天的太阳——法官之声”专题节目,剖析典型案例,现场解答问题,每周播出一期,共播出29期,深受学生、家长和老师的欢迎。2008年在校学生犯罪数量比上年上升12.7%,2009年比2008年上升1.4%,上升幅度下降11.3个百分点,有效预防和减少了青少年违法犯罪。
三是实施保民生工程,开展“法官深入农家扶贫助困”活动。为进一步增进人民法官与人民群众的感情,增强为民意识,组织400多名党员干部和积极分子,对法库县202户贫困户进行扶贫助困。为贫困户送去慰问品及慰问金价值18.8万元,解决实际问题230件次。不仅赢得了群众的赞誉,而且使法官进一步了解了基层群众生活现状,思想受到了洗礼,感情得到了升华。
四是充分体现人民法院人民性,为群众诉讼提供更多便利。为方便群众诉讼,专门制定了便民20条措施,同时加大了司法救助力度,为经济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3645件、1020.2万元;在农村地区设立巡回法庭,巡回审理案件1385件;基层法院设立“假日法庭”、“上门法庭”,积极开展送法进社区、进村镇活动,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司法服务。
(二)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扎实推进各项审判工作。面对收案数量大幅增加、清理执行积案任务异常繁重、信访稳控工作压力巨大的形势,全体干警统一思想、开拓创新、攻坚克难、奋力拼搏,以全省法院近六分之一的审判力量,审理了全省法院四分之一多的案件量,有效地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一是审判质量和效率平稳上升。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136332件,同比上升8.1%;审结127317件,同比上升7.7%,结案率为93.4%。其中,受理民事案件88165件,审结81549件,结案率92.5%;受理刑事案件10172件,审结9994件,结案率98.3%;受理行政案件1403件,审结1295件,结案率92.3%;受理执行案件30771件,执结28730件,执结率93.4%。受理检察院抗诉案件36件,同比下降23.4%,占受案总数的万分之二点六,审结21件,其中改判9件,占结案总数的万分之零点七。市中院受理各类案件19323件,同比上升5.1%,审结17916件,同比上升6.2%。在收案大幅增加的情况下,实现了受理数量和结案数量同步提高,审判质量的主要指标稳中有升。人均结案65.3件,同比增加4.5件;一审民事案件调解和解率达53.7%,同比上升2.2个百分点;执行实结率74.6%,同比上升18.7个百分点。发回重审及改判率平稳下降,发改率为2%,同比下降0.2个百分点。
二是积极稳妥审理各类大要案。2009年以来,市中院陆续受理了多起在全省、全国有较大影响的大要案。对此,院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向省委、市委和上级法院汇报,积极与公安、宣传部门协调,认真组织审判力量。先后平稳、顺利地审理了和正在审理涉及23名被告人的疆独分子分裂国家案、朝阳地区36名被告人的黑社会性质指定管辖案、55名被告人的“蚁力神”合同诈骗案、抚顺市国土资源局顺城分局罗某某特大贪污受贿案、见义勇为英雄刘军被害案以及在沈阳有重大影响的荷兰村、木兰公司破产案、标的达上亿元的韩国晓星公司与沈阳某公司并购案和历史遗留的五爱市场行政案,有效地维护了社会政治稳定,推动了经济建设的发展,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是扎实开展清理历史执行积案工作。在中央政法委、最高法院组织开展的全国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中,全市法院共清理出历史执行积案50623件,占全省的三分之一,对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42284件执行案件,按照中央政法委、最高法院《关于规范集中清理执行积案结案标准的通知》规定要求,退出本次执行程序,另有清理前未发现财产可供执行,现经过深挖线索,攻坚克难,已清查出财产可予执行的6139件全部予以执结,退出程序和实际执结的占95.7%,有效地化解了社会矛盾,保护了国有资产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缓解了执行难,维护了司法权威。
四是全力做好涉法涉诉信访稳定工作。全市法院受理申诉、申请再审案件931件,审结872件;接待群众来访1761案、4796人次,息访化解率达90%以上。实行院长接待日制度,开设院长信箱,市中院领导共接待重点来访群众85人次,处理群众来信814件。全力化解信访积案,认真办理督办案件,我市“党员干部进基层化解积案实施保稳定工程”交办案件55件,已息访化解48件,息访率87.2%;收到上级机关交办的重点督办案件294件,办理268件,期限内办结率97.5%,有效地完成了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庆典期间的安保维稳任务。
(三)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加强队伍建设。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审判工作上坚持司法为民、民生优先,在法院自身建设上注重抓班子、带队伍、抓思想、促作风建设,为审判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
一是加强了两级法院班子建设。在市委的领导下,在市委组织部和政法委的支持下,调整任用4名正局级干部、2名副局级干部,调整充实了5名市中院领导班子成员,班子整体的战斗力、凝聚力得到全面提高,形成了齐心合力推动法院工作发展的良好局面。此外,充分发挥对基层法院领导班子的协管职能,调整了高新区法院的院长,选派两名年轻干部分别到皇姑法院、法库法院作院长人选,进一步加强了基层法院领导班子建设。
二是优化充实了干部队伍。市中院先后进行了中层领导干部调整、充实工作,通过资历评价、竞职演讲、民主测评、组织考核、党组决定,先后有15名高学历、高素质的中青年干部充实到中层领导岗位,19名年轻同志走上了审判长(科队长)的岗位,进一步优化了干部队伍的年龄、文化、专业结构,提升了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
三是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坚持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建立“周五学习日”、领导干部“双学”、“评学检查”等三项学习制度,确保学习效果。依托法院局域网,开设学习实践活动专栏,编发简报,营造学习氛围。培养选树学习实践中的先进典型,多次召开经验交流会,促进学习成果转化。广泛征求意见,针对征求到的178条意见建议,提出了具体的改进措施,并以此为契机开展了思想作风纪律大检查,提高了广大干部科学发展的思想认识。
四是进一步加强党的思想、组织建设。针对近年来法院新招录的年轻干部较多的实际,进一步加强思想建设和党建工作,2009年市中院发展培养了26名预备党员和非党积极分子。组织开展了6期以谈理想、谈人生、谈志向为主题的青年论坛活动,举办了以“祝福祖国”为主题的庆祝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大型文艺汇演及书法、绘画、摄影、球类比赛等系列文体活动,大力培养、选树、宣传先进典型,积极引领广大干警爱岗敬业、拼搏奉献。两级法院共有14个集体和22名个人获得省级以上先进集体、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称号,进一步调动了青年的积极性,激发了他们的爱国热情,增强了凝聚力,提升了队伍的整体战斗力。
五是进一步提高法官队伍的司法能力。以法官续职培训班、“沈阳法官论坛”、岗位技能竞赛、评选优秀案例、司法课题调研活动为载体,加强司法能力培训。先后举办5期刑事、民事、商事等续职培训班,两级法院共有3000余人次参加培训;举办3期“沈阳法官论坛”,邀请法学专家、最高法院资深法官就法学前沿理论和审判实务对法官授课;评选并编发各类优秀指导案例,总结审判成果。完成重点调研课题8个,53篇调研文章和裁判文书在省级以上评比中获奖。
六是进一步加强人民陪审员队伍建设。经调整充实目前已形成430名人民陪审员队伍,并通过开展诉讼法、婚姻法、合同法、物权法等专题培训,提高人民陪审员的法学理论水平和审判实务能力,人民陪审员共参审案件7396件,促进了司法民主和司法公正。
(四)毫不放松党风廉政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一是进一步加强廉政教育。把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审判、执行法官和管人管钱管物以及有业务处置权的相关人员作为教育的重点对象,加强审判、执行纪律作风教育,组织收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展览,发放警示教育读本,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征文活动,在局域网上刊登读书思廉文章,在食堂、走廊等公共场所张贴廉政宣传资料,做到警钟长鸣,增强队伍的廉政意识。
二是进一步加大接受外部监督力度。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中聘请了100名廉政建设监督员和作风形象监督员,对法院廉政建设、审判执行、纪律作风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督。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最高法院关于“五个严禁”规定内容,公开举报电话、电子邮箱,鼓励群众举报。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坚持生效裁判文书上网公布,推进庭审在互联网上直播,认真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活动,共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628人次,旁听了刑事、民事、行政及信访案件听证118件,将法院工作主动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努力打造“阳光”司法。
三是进一步加强机制建设。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追究办法》,《廉政建设、作风形象建设监督实施办法》,《兼职廉政监察员工作细则》,实行了廉政监督卡制度,落实了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诫勉谈话制度,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完善了党风廉政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
四是继续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对违法违纪干警不姑息、不迁就,对知法犯法者严惩不贷。2009年共查处违法违纪案件11件20人,其中追究刑事责任4人。
(五)加强对下监督指导,提高执法水平。
一是加强审级监督。市中院受理基层法院上诉案件9511件,改判、发回重审1665件。针对基层法院审判中存在的各种问题,编辑下发35期《审判通报》,要求基层法院采取措施认真整改。
二是加强审判指导。通过采取编发指导工作意见、编写指导案例,召开专门指导工作会、审判调度会、专业例会、座谈会、邀请基层法院庭长、审判长参加庭务会以及到基层法院研讨疑难案件等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和措施,对基层法院进行业务指导,努力提高司法能力。
三是加强业绩考评。对基层法院设定了均衡结案率等9项审判工作指标和信访申诉等8项其他重要工作指标,每季度对基层法院实行分组计分,分类排序,针对考评中发现的审判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考评通报》形式下发两级法院,提出改进意见。将考评结果作为基层法院评先选优的基本依据,促进基层法院加强管理,全面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
(六)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市中院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20件,收到政协提案6件、委员来信3件,全部办结,代表和委员对办理情况均表示满意。
各位代表,一年来,法院工作取得的各项成绩和进步,与市人大以及各位代表给予的监督、支持和理解是分不开的,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干警,向你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仍然存在与人民群众要求不相适应的地方。主要表现在:一是队伍中一些不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和司法理念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政治意识、大局意识、为民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个别案件仍然存在审理质量不高、效率低下的问题,法官的司法能力还有待进一步增强;三是少数法官认识和把握社情民意、解决复杂矛盾的能力还不强,责任心不强,拖延审判、超时审判、消极作为和不作为等问题没有彻底解决,要做到审判工作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还需加大引导力度;四是个别法官群众观念淡薄,开庭不守时、着装不规范、语言不文明,生、冷、硬、横的态度,吃、拿、卡、要的现象没有根除,司法作风有待进一步改善;五是违法违纪现象依然存在,廉政建设仍需常抓不懈;六是少数基层法院编制不足、人才短缺、年龄老化、结构断层、待遇偏低、经费保障不足的问题仍没有得到有效解决,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院整体工作的有效运行。
二、2010年工作安排
2010年,全市法院将紧紧围绕我市中心工作,按照“调结构、优环境、惠民生”的总体部署,努力通过审判工作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积极落实人民法院为人民工作主题,把握方向、服务大局、公平公正、司法为民,以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为第一要务,以强化审判管理和加强队伍思想作风建设为核心,以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为重点,以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为目标,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
(一)把握方向,服务大局,继续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努力实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方向,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将“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切实贯彻落实到法院工作中,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综合权衡政治因素、社会因素,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力求在服务大局上不断取得新进展。刑事审判依法惩处犯罪,正确把握宽严相济的司法政策,认真审慎地审理好每一起案件,加强对死刑案件的证据审查及附带民事诉讼的调解,打击与预防并举,化解矛盾、减少对抗,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民事审判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推进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创新调解方式和方法,以调解促和谐,努力实现案结事了。行政审判坚持合法性审查原则,在监督、维护依法行政,保护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加大协调力度,有效化解行政纠纷,维护社会管理秩序。执行工作充分发挥联动威慑机制的作用,加大执行力度,巩固清理执行积案成果,防止新的积案产生,最大限度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法律权威,推进信用沈阳建设。涉诉信访工作积极推动党委领导下的信访案件终结机制,坚持院长定期接访和阅处群众来信制度,及时稳妥有效处理信访案件,化解社会矛盾,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与社会和谐稳定。
(二)能动司法,创新机制,全力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自觉将法院工作放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考虑,适时调整人民法院职能定位,始终把严格执行法律与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机结合,充分发挥司法主观能动性,全力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进一步深化“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主题实践活动,探索建立能动司法工作机制,不断总结经验,促进调研成果转化,增强服务的自觉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加强对个案的剖析和对日常审判执行工作的研判,密切关注可能危及经济社会发展的各类风险,及时向党委、政府及相关企业提出司法建议,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法律咨询,帮助涉诉企业完善内部管理机制,防范经营风险。进一步关注国际金融危机延后性反应引发的企业破产、解散清算、劳动争议以及合同不能履行等问题,灵活机动地选择最佳的工作措施和方法,力求实现良好的司法效果。成立独立建制的金融审判庭,实现金融审判队伍专业化,加大金融安全保护,化解金融风险,为加快东北区域金融中心核心功能区建设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进一步推进“法官进校园”活动,将其拓展到高等院校。深化少年审判社会调查制度,加强青少年犯罪矫治工作,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三)司法为民,关注民生,将人民法院为人民体现在审判工作中的每一个环节。进一步强化群众观念,教育广大干警时刻做到亲民、爱民、助民,增强司法为民的主动性与自觉性,做到态度亲和、语言文明、行为规范、诚实守信,使人民法院的公信力、群众的认可度有较大提升。进一步健全完善保障民生工作机制,加大涉及医疗、劳动就业、农民工、社会保障等民生案件的审理、执行力度,注重保护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和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完善民意沟通机制,充分尊重和及时反馈人民群众的意愿和呼声,全面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进一步落实便民措施,将立案大厅改建为诉讼服务中心,完善立案、信访窗口功能,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告状难、申诉难问题。进一步推进电话预约立案、互联网远程立案、上门立案制度建设,积极开展“法庭进社区”、“法庭进农户”等活动,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为便捷的司法服务。进一步加大困难群众诉讼费减、缓、免力度,决不能让老百姓因生活困难而打不起官司。
(四)以人为本,激发潜能,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坚持以人为本,激发人的潜能,调动人的积极性,全面提高法官队伍的整体素质。进一步加大纪律作风检查力度,扩大廉政建设、作风形象建设监督员队伍,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司法不作为和消极作为行为,做到严格司法与热情服务相结合,务求审判作风有明显改进。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探索行之有效的反腐倡廉新机制、新举措,坚决惩治徇私枉法、索贿受贿等违法违纪行为。进一步增强接受监督的实效性,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和政协提案,继续开展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活动,陆续增补人民陪审员,扩大人民陪审员参审范围。增设审判管理办公室,加强审判管理和法官业绩考评,增强法官的公正高效意识,促进审判质量全面提高,在全省法院综合考评排序中力争位居前列。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加强党章学习,提高党性修养,在法院各项工作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加强法官职业保障,关心法官健康与成长,广泛开展思想文化建设,营造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进一步加强基层法院队伍建设,加大对基层法院领导班子协管力度,推进干部上下交流,努力解决人才短缺、结构断层的问题,为基层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五)强根固基,夯实基础,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和对下指导工作。继续加大审判监督和对下业务指导工作力度,把这项工作作为今年的刚性任务抓出成效,促进基层法院全面加强管理。继续落实案例指导、量刑规范化工作,统一法律适用,规范裁量标准和法律文书制作,推进庭审网上直播和裁判文书网上公开,探索远程提讯模式,提高基层法院的审判质量。进一步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建立法庭指导制度,促进人民法庭司法水平的提高。继续推进基层法院审判综合楼建设,加快信息现代化建设,改善基层工作条件。
各位代表,人民法院肩负着保障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神圣职责。任务繁重,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将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解放思想、开拓进取、改革创新、求真务实,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