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旗长在伊金霍洛全旗2011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同志们:这次全旗人口和计划生育生育工作会议,是经旗委、政府会议研究后召开一次重要会议,也是在“十二五”开局之年召开的一次盛会。刚才,兴元局长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计生讲话】副旗长在伊金霍洛全旗2011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上讲话,供大家参考。
副旗长在伊金霍洛全旗2011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这次全旗人口和计划生育生育工作会议,是经旗委、政府会议研究后召开一次重要会议,也是在“十二五”开局之年召开的一次盛会。刚才,兴元局长全面回顾总结了“十一五”期间全旗人口计生工作,并对今年重点工作做了具体安排部署,我完全同意,请大家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就如何做好今后一段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再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做好人口计生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众所周知,人口的数量、素质、结构和分布,直接影响着经济社会发展的速度、质量、效益和可持续性。人口计生工作,不仅直接关系一个人的成长进步,关系一个家庭的福祉;而且关系着一个地区、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兴旺发达。近年来,旗委、政府高度重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始终把人口计生工作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工程”,持续加大投入力度,积极创新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全旗人口计生工作实现了长足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人口出生率始终稳定在11‰左右,自然增长率保持在6.6‰以内,符合政策生育率保持在93%以上,较好的完成了市委、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有力地保障和促进了全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在此,我代表旗委、政府,向一年来辛勤工作在全旗人口计生战线上的广大同志表示诚挚的慰问!
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旗人口计生工作还面临着许多新问题、新挑战。一是随着群众生活水平和受教育程度的大幅提高,人们对优生优育和幼儿教育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显得尤为迫切;二是部分群众的生育意愿仍然比较强,低生育水平面临着反弹的现实风险;三是养儿防老、重男轻女的观念尚存,导致出生人口性别比,尤其是二孩以上出生人口性别比呈不断走高趋势;四是随着我旗工业化、城镇化发展步伐加快,流动人口数量每年都在大幅增加,社会服务和管理压力进一步加大,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任务仍重道远。同时,这些问题与健康、居住、就学、婚姻家庭、养老等问题相互交织,使得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复杂局面。能否积极应对并妥善解决这些问题,不仅是对人口和计生工作的巨大挑战,而且也是对我旗能否实现跨越式发展的严峻考验。
因此,各镇、各部门一定要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出发,正确认识当前我旗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切实看到人口问题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把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作为重要战略举措来抓,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自治区和市、旗两级党委、政府关于人口计生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上来,积极建立健全利益导向机制,拓展强化人口计生公共服务,加快实现工作思路和方法由“管民治民、处罚多生”为主向“惠民利民、以奖代罚”转变,使人口计生工作真正成为服务发展、惠及民生、促进和谐、造福于民的伟大事业。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努力开创人口计生工作的新局面
(一)坚持人口与发展统筹决策,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人口问题的本质是发展问题,各镇、各部门必须坚持把人口与发展通盘考虑,把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等因素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综合决策,在资源配置、生产力布局、项目建设以及教育、医疗、社保、就业等方面,要充分考虑人口因素,努力使人口发展与资源、环境的承载能力相适应。要加快制定“十二五”人口发展规划,做好与全旗“十二五”总体规划和各行业规划的衔接,特别是要建立人口发展与城乡统筹、城市建设、社会保障等规划的衔接协调机制,将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等作为约束性指标,统筹考虑。要加强人口规划、人口政策执行与户籍、就业、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政策的统一协调,全面树立大人口理念,建立健全人口发展的宏观调控体系。
(二)坚持基本国策不动摇,继续保持低生育水平。
在这个问题上,国家的态度非常明确,现有的计划生育政策不变,继续保持低生育水平,我们必须严格执行、严格落实。据计生部门数据显示,2010年我旗总人口已达21.4万,随着流动人口数量的不断增加,预计在“十二五”末将超过30万人,稳定低生育水平仍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旗人口计生工作的首要任务。一要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好现行的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加快完善与群众生产、生活、生育相联系,与最低生活保障、农村养老、合作医疗、就业培训、扶贫开发等民生普惠政策相衔接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让计划生育家庭在政治上有荣誉、经济上有实惠、生活上有保障,鼓励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二要严格控制非政策生育。这一问题在我旗已经越来越突出,由于征地、拆迁等利益因素驱动,违反政策生育、非法抱养的现象日益严重,我们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尽快遏制,稳定低生育水平。召开此次会议前,旗监察局、公安局、卫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民委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抱养落户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在这里,我再强调一遍,卫生系统要尽快召开专题会议,严密部署分娩实名登记制度,出生实名登记制度,坚决打击为他人出具虚假《出生医学证明》的现象,发现一例,严惩一例;公安、人口计生部门要严把落户关,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超生落户相关政策的落实;监察机关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违法违纪干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要进一步加大“两非”查处力度,严肃工作制度和要求,发现一起违规行为,严肃查处一起,不管是什么人求情,也不管有什么来历背景,都要严厉查处,决不能网开一面。
(三)着眼于可持续发展,进一步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不论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还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最关键的是提高人的素质。我们要在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同时,把更多的力量放在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上来。一是把好优生第一道关口,在全面推进婚前体检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最大限度地降低出生缺陷,提高优生水平。二是大力实施生殖健康促进计划和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卫生、人口计生部门要密切配合,广泛开展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和康复工作,建立健全出生缺陷定期通报、预报和预警制度。特别是要抓好农村牧区分娩进医院工作,为优生创造条件。三是在大力度推进“一杯奶”生育关怀等行动的基础上,强化早期教育,特别是对怀孕妇女和0—3岁婴幼儿进行系统、科学的教育,夯实教育基础。
(四)坚持综合治理,切实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
今年,鄂尔多斯市被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确定为“全国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城市之一,我们要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努力提升流动人口的计生工作水平。一是要积极探索“以证管人、以房管人、以业管人”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新模式,建立健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和实有人口动态管理机制,实现流动人口信息变动、异地查询和跟踪服务管理的经常化,实现流动人口信息跨部门、跨系统、跨地区共享,消除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死角。二是要建立健全以流入地为主、流出地和流入地协调配合的“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工作新机制,实行以流入地为主的目标管理双向考核,把管理责任落实到流入地和流出地。各镇、各部门要加快建立流入地、流出地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和责任共担的考核机制,建立“各方参与、条块互动、资源共享、齐抓共管”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新格局。三是要深入开展计划生育先进社区创建活动,建立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单位、企业、非政府组织的委托管理和物业小区协管制度,依托社区,整合资源,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抓细抓实。同时,广泛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便民维权活动和“关怀关爱”活动,保障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健康发展
一是要建立制度保障。
各镇是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责任主体,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亲自搞调研、作部署、抓督查、促落实,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把方向、定思路、解难题,创造发展的有利环境。旗考核办要严格落实人口目标管理责任制,一定要把人口计生工作成效作为评价各镇、各部门工作实绩、干部政绩和奖惩任用的重要依据,对业绩突出的予以奖励表彰,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要责令迅速整改,对贻误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领导责任和具体的直接责任,对完不成责任目标的坚决予以“一票否决”。
二是要建立协调保障。
人口计生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作用,切实履行好职责,形成综合治理人口问题强大合力,建立责、权、利相统一的责任体系。要相互沟通情况,及时研究某阶段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使行政、法制、政策、教育、信息、人财物等多方面的资源形成合力。
三是要建立基础保障。
要稳定和加强基层人口计生工作网络队伍,选好配强各级人口计生机构班子,加强对基层人口计生和协会干部的教育培训和科学管理,不断提高他们的政策理论水平、职业道德水准和业务工作能力。要拓宽筹资渠道,探索和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公益基金和发展基金,多渠道增加计生投入。要在加快旗级人口计划生育指导站、4个基层计生指导站和西部人口培训中心建设的同时,统筹利用现有资源,提高基层标准化服务机构覆盖面,夯实人口计生工作基础。
同志们,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使命光荣,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镇、各部门要本着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振奋精神,扎实工作,确保圆满完成本次会议确定目标和任务,努力开创我旗人口计生工作新局面,为推进全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人口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