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党政主要领导批示件办理工作程序办理党政主要领导批示件是落实领导决策、推动工作开展的有效抓手,对于解决突发问题、确保政令畅通具有重要作用。做好党政主要领导批示件办理工作,需要注意4个问题8个工作环节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文处理】党政主要领导批示件办理工作程序【范文精选】,供大家参考。
做好党政主要领导批示件办理工作程序
办理党政主要领导批示件是落实领导决策、推动工作开展的有效抓手,对于解决突发问题、确保政令畅通具有重要作用。做好党政主要领导批示件办理工作,需要注意4个问题8个工作环节。
一、整理分类
1.批示件类别。包括在工作性请示、报告上的请示;在阅读性文件及刊物、简报上的批示;在省级以上领导批转来的文件上批示;在群众来信上的批示。
2.整理分类。对党政主要领导在有关文件和群众来信等材料上的批示及时分类整理。
二、登记转办
党政主要领导批示的内容主要包括:“阅示、阅研、阅处、酌定”和“阅知、参考”等。办理领导批示要紧贴领导思路,根据领导批示内容,对照有关领导分工和部门职能及时准确地进行转办。
1.编号登记。接到领导批示件后,在充分掌握文件和批示精神的基础上,对批示件逐一编号登记。登记清楚发文字号、来文单位、文件标题、批示时间、批示内容、办理结果等。
2.分类转办。根据领导批示,按照轻重缓急,及时、准确、清晰地将批示件转给有关领导和部门。办理有涉密内容的批示件时,在转办给承建单位的批示付一件上,加盖:“党委政府复印件严禁印传”的印章,并在信封上加盖“机密”印章。凡领导在信息刊物上的批示,经请示同意后,将批示复印件送办公室相关部门,在信息类刊物上及时刊登。
(1)阅示件的办理。转给有关领导和部门认真阅读,作出批示。
(2)阅研件的办理。转给有关领导和部门就此事进行调查研究,拿出处理或解决问题的意见。
(3)阅处件的办理。转给有关领导和部门认真阅读,就文件中涉及的问题,拿出具体处理意见。
(4)酌定件的的办理。转给有关领导和部门根据各自工作实际情况,自行研究解决。
(5)阅知、参考件的办理。转给有关领导和部门阅读知悉,作为工作和学习参考。
(6)群众来信的办理。群众来信大多是反映某方面具体问题。对于这类批示,一般都转往办公室主要领导阅办,但要及时掌握办理情况,以便回答领导和群众询问。
三、及时督办
1.转交督办。对于党政主要领导批示要求上报办理结果的,加盖“党委政府督办件”和“请将办理结果报党委政府督查室”的印章,交由督查室督办。若批示件发出20天后还未报办理结果的,主动与督查室联系,及时掌握办理进展情况。
2.直接督办。对于党政主要领导批示内容为“阅示、阅研、阅处、酌定”的批件,与受件部门或有关领导秘书联系,要求其抓紧办理,并将办理结果及时报告党委政府。
(1)对阅示件的督办。及时了解受件部门或有关领导所提出的意见,督促其书面报告领导批示的落实结果。
(2)对阅研件的督办。及时了解受件部门或有关领导是否就领导批示事项进行专门调研,督促其尽快报送调研结果。
(3)对阅处件的督办。及时与受件部门或有关领导联系,督促其报送领导批示事项的处理意见。
(4)对酌定件的督办。及时了解掌握受件部门和有关领导对于批示事项的最终处理意见,并将意见报领导知悉。
四、汇总归档
1.登记归档。领导批示件分为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纸质档案按照编号顺序进行装订、存档,并与计算机管理系统的电子档案相对应。对领导批示件按照公文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做到不误传、不丢失、不泄密。
2.整理汇总。每半年,对党政主要领导批示件进行一次整理,并将其汇编成《党政主要领导批示件办理一览表》,一式三份装订成册,留存备案。
这项工作最关键的环节是:跟踪催要办理结果,防止只转办而不掌握或不办理结果的问题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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