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中学教职工签到签退考勤制度实施办法【通用文档】,供大家参考。
中学教职工签到签退考勤制度实施办法 一、工作制度 1、任课教师:上午第一节至第四节,下午第一节至第二节为全员上班时间;高三教师下午第一节至第三节为坐班时间;
2、后勤职员:上午第二节至小自习,下午第一节至科外活动;
3、签到签退:
春夏季节上午 8:30—11:20,下午 14:30—17:20 秋冬季节上午 8:30—11:20,下午 14:10—17:00 4、哺乳期妇女(婴儿一周岁以内)原则上不要求坐班,但必须保证按时上课,参加教研活动和各类会议以及完成学校安排的临时性工作情况下不按学校统一的时间签到签退;
5、全体教职工必须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在上班时间内认真坐班办公,不擅自串岗、离岗,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严禁在办公时间内打牌、下棋以及在微机上玩游戏、听音乐、看电影等,不携带孩子办公时间到办公室、开会或参加其它活动。
二、请销假制度 1、教职工因事因病确需离岗时,须以正当理由(病假: 病假三天或三天以上者,须出示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填写假条,按规定程序逐级审批,假条交学校办公室,事后及时销假;
2、请假半天以内(含半天)、一天以内(含一天)的由科室负责人审批;一天以上三天以内(含三天)由分管校长审批;三天以上五天以内由校长审批;五天以上的报县教育批准;
3、教干请假一天以内(含一天)由分管校长审批,一天以上由书记、校长审批,凡部门主要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校长批准;
4、学校提倡教师利用寒暑假结婚,达到晚婚年龄不在假期结婚者,可享受一周婚假,晚婚晚育的女职工可享受五个月产假;教职工直系亲属(仅限父母)去世,可准七天以内丧假。在上述条件内的婚、丧、产假,经科室年级负责人、分管校领导、校长逐级批准的,按政策休假;
5、参加函授学习、业务培训、自学考试等为提升专业素养的,参加人员必须出具省、市、县教育主管部门的通知和考试通知等有关证明材料,经科室年级负责人、分管校领导、校长逐级批准的,不做事假处理;
6、凡未按程序履行请假的,分管校领导、校长一律不予准假。凡未经批准的,不到岗上班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三、会议考勤通报制度 1、教职工必须按时参加学校或科室年级通知的有关会议或活动,并遵守会议要求,接受组织会议的考勤;
2、凡以学校名义召集或组织的会议、活动,一律由学校办公室、督考办负责考勤和通报,如确因事务请假,须会前向学校党委书记或校长以合理正当的理由书面请假;
3、凡以分管校领导或科室年级主要负责人召集或组织的会议、活动,由分管科室年级或科室年级负责考勤与通报,如确因事务需请假,须会前向负责召开会议的主要负责人请假;
4、凡未经批准不参加会议或活动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四、教职工、干部带班、教干及班主任考勤制度 1、学校教职工上下班、干部带班、教干值班实行统一考勤制度,学校统一考勤每周不少于 2 次,年级、科室考勤每天都要进行,并将每周考勤情况于周六上午报学校办公室,由办公室统计后将考勤结果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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