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车改领导小组通知(3篇)【通用文档】,供大家参考。
关于车改领导小组通知(精选3篇)
关于车改领导小组通知 篇1
局直各单位:
为切实落实中央、省、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相关政策,积极推进市水务系统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根据市车改办《关于报送各县(区)和市直部门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立情况的通知》(萍车改办〔20xx〕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成立市水务局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现将局车改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局车改办成员名单及主要职责通知如下:
一、市水务局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杨煌萍 党委副书记、局长
第一副组长:吴东萍 党委书记
副 组 长:黄建军 副局长
彭汉民 纪委书记
赖 军 党委委员
二、市水务局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名单
主 任:赖 军 党委委员
成 员:杨晓隆 办公室负责人
舒洁华 计财科科长
张红丽 人事科科长
梁耀平 监察室主任
三、主要职责
局车改办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工作,牵头拟定市水务系统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配套方案,负责协调处理改革推进中的具体事务,督查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部署和要求,配合有关部门查办查处违规违纪问题。
1、办公室负责牵头制定实施方案,做好局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和局车改办综合协调等日常工作;负责涉改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车辆信息摸底统计。
2、计财科负责公车经费支出摸底统计,做好公车补贴执行工作。
3、人事科负责核定水务系统参改单位和参改人员,做好司勤人员安置有关工作。
4、监察室负责对全局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全过程进行监督。
20xx年10月30日
关于车改领导小组通知 篇2
各街道、开发(园)区工委、办事处(管委会),软件谷、南站综管办、区级机关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央公车改革办《关于认真做好地方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中车改办〔20xx〕12号)、《中央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中车改〔20xx〕35号)和《中央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中车改〔20xx〕36号)文件精神,为全面推动全区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对雨花台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做以下调整:
组 长:李世峰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孙中华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成 员:张亚军 区委办主任、区委研究室主任
周洪涛 区政府办主任
朱天燕 区发改局局长
贾乐实 区财政局局长、区国资办主任
梁 汶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杨 凌 区审计局局长
孙忠南 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孙忠南同志兼办公室主任。区政府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编办、区发改局、区科技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国资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文化局、区卫计局、区体育局各一名分管领导任办公室副主任。
中共南京市雨花台区委办公室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xx年10月9日
关于车改领导小组通知 篇3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市驻区各单位:
为加强对我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决定成立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的组成人员名单及职责如下:
一、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二、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负责制定全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相关配套政策,组织实施、统筹指导全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加强督促检查,建立改革动态调整机制,及时有效解决改革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区发改局负责牵头车改工作,会同相关单位起草全区公车改革实施方案,并负责指导实施。区财政局负责车改经费的测算,牵头起草全区公务交通补贴管理办法、差旅费管理办法、车辆处置办法等,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核定各单位公务用车保留数量,牵头起草定向化保障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和执法执勤用车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并会同区委政法委组织实施。
区人社局负责全区参改单位司勤人员安置工作,并负责组织实施。区监察局负责监督各单位在车改过程中严格执行各项政策和纪律规定。其它成员单位职责根据实施方案由领导小组决定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