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副产品综合市场制度安全责任书,供大家参考。
XX 农副产品综合市场上市商品安全责任书 甲方: XX 农副产品综合市场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农贸市场食品安全工作,特签订___年上市商品安全责任书。
一、甲方责任 1.贯彻国家、省、市区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实施农贸市场商品准入制,组织开展对市场食品安全的日常检查工作《查证、查单、验章及抽检),检查检测结果及时公布并建立台帐。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杭州市农贸市场蔬菜交易管理制度》、《杭州市蔬菜农药残留量监督管理办法》及市场有关管理规定,加强经营户的守法经营教育培训。
3、推进有品牌和有产地标识的蔬菜上市,对蔬菜和其他农副产品实行定期定量抽检,对上市商品实行市场准入制(收票验章),实行索证索票全覆盖,提供销后商品信息分销凭证,对上市商品实行每日索票制。
4、加强上市商品索证索票管理,索取各行业进货源相应证件及商品进货单(需盖章),杜绝不合格商品流入市场交易,认真做好台帐,及时发布检测结果和商品信息。
5.配合上市有关部门对重大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协调有关部门实行联合执法,确保市场供应食品安全。
二、乙方责任 1、自觉遵守国家和地方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市场食品安全有关规章制度,服从市场及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
2、在市场内不经营、不销售未经检疫甚至不合格的猪肉、牛肉、羊肉等商品,入场销售的肉类必须是检疫、检验章清晰全,并及时提供有关票据。
3、配合市场进行食品安全检测工作,及时提供有关检测样品。对发现农药残留超标的疏菜和其他有害物质残留超标的商品及时销毁或配合市场给予当场销毁。
4、自觉向甲方提供真实完整进货源的相应证件和商品进货单,并做好进货台帐登记。
5、严把食品质量关,严禁销售“三无”、假冒伪劣、过期、失效和存在质量缺陷、国家禁止上市、有安全隐患、需检验检疫、包装标识不符合规定的食品上市交易。对一些无合法厂家提供的送货单愿意按劣质商品要退市下柜、封存、接受查处。
6、自觉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及市场的监督检查,对上市销售不合格商品,产生后果、造成损失的,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章): 乙方(章): 代表签名: 代表签名: X XX 农副产品综合市场安全生产责任书 甲方: XX 农副产品综合市场 乙方: 为加强市场的治安、消防、安全生产管理,维护消费者利益,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维护市场安全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市场规章制度,特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一、甲方责任 1、执行国家有关治安、消防、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建立治安、消防、安全生产档案;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情况;协助公安机关查处。
2、负责对员工和经营户的教育、业务培训,使乙方掌握“三懂三会”。
3、负责在市场内配置相应数量的消防器材,定期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维护。
4、定期进行消防、治安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经营户整改。
5、市场内电器安装必须符合安全标准,应有防火、防盗安全设施;夜间开放的,必须有足够的照明设备和突然停电应急措施。
二、乙方责任 1、乙方的法人或负责人为治安和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乙方经营场所的治安、消防、安全生产工作,严格遵守治安、消防、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
2、不准在经营活动场所内使用明火(包括焚烧废纸),确因需要,必须填写“动用明火审批表”,经批准在指定地点、时间、落实防范措施后方准运用明火。
3、严禁在市场内经营和储存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4、不准在市场内使用电炉、电饭煲、“热得快”、电烙铁、电焊、气焊等容易引发火险的电器,不得私拉乱接电线,收摊后务必切断总电源,禁止违章搭建阁楼,营业房内严禁住宿。
5、爱护市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6、严禁在市场内赌博、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打架斗殴或从事其他违法犯罪活动,一旦发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由公安司法部门严肃处理。
三、违约责任 1、凡甲方未履行本责任书规定的内容,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2、凡乙方未履行本责任书规定的内容,违反治安、消防、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停水、停电、停摊等措施并取消星级文明经营户评比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司法部门处理,其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甲方(章): 乙方(章): 代表签名: 代表签名: XX 农副产品综合市场经营户摊(店)前三包协议 甲方: XX 农副产品综合市场 乙方: 为确保实施“最清洁市场”工程工作的顺利开展,甲乙双方就摊(店)前“三包”工作达成协议如下: 一、本协议所指乙方“三包”范围;柜台(包括台面、侧面、柜内);摊(店) 内经营场所(摊位内侧面至摊位中心线)、摊(店)前通道。乙方根据所划定的范围开展各自摊店前的“三包”(包清洁、包秩序、包安全)。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三包”行为进行监督指导。
2、甲方有权对乙方作出警告、停电、停水、停摊,取消租赁资格等措施。
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公共通道、区间道卫生、秩序和安全等各项工作。
2、甲方负责场内的垃圾清运、卫生等工作。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向上级部门对甲方不合理的处理提出申诉。
2、乙方有权监督甲方未尽义务。
乙方义务: 1、“包清洁”。乙方不得随手乱扔垃圾、杂物。垃圾一律入桶(袋) 安放,摊位(店)内外无垃圾乱扔、广告乱贴现象。大件垃圾要求自行清理,随即倒入市场垃圾中转站。如发现消费者有乱扔垃圾的行为,经营户要及时主动予以劝导。
2、“包秩序”。乙方在“三包”范围内不得有乱拉、乱接、乱挂、乱贴行为。摊(店)内外无超高堆物,摊位延伸、货物乱放、摊位乱摆、车辆乱停现象。
3、“包安全”。乙方必须确保摊(店)内的经营安全以及所售商品的食品安全,存放在摊(店)内的物品安全由乙方自负,对于因经营户乱扔杂物、进场未控制车速等导致消费者受伤事故,经营户须承担直接责任。
四、双方履行本协议发生争执的,应协商解决,也可由上级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可直接向法院起诉。
五、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协议之日起执行。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 市场摊位租赁经营合同 出租方:XX 农副产品综合市场(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 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浙江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座落于 XX 农副产品综合市场内的____行业第___摊位出租给乙方,由乙方在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内,在市场内从事经营活动。摊位大小___米。
第二条 租赁期共壹年,甲方从 20_年_月_日起把摊位交付乙方使用,至 20__年_日收回。
第三条 租金交付时间、方式:租金每年 _元;租金交付方式为:一次性付清。
第四条 推位的用途: 按市场划行规市的要求,乙方所承受的摊位经营用途仅限于零售。若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需对市场划行规市进行调整或实施升级改造的,摊位的用途等随之调整改变。
第五条 摊位维修:摊位及相关设施非因乙方因素损坏的,由甲方负责维修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乙方保管使用不善等原因造成摊位及相关设施损坏,应由乙方恢复原状或者负担修理费用或者对损害部分予以赔偿。
第六条 保证金:乙方向甲方缴纳摊位租赁经营保证金_ 元。该保证金结余部分甲乙双方在终止租赁经营合同之日退还(不计息)。
保证金的用途包括: (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从乙方所缴的经营保证金中先行抵扣。
1、乙方与交易对方纠纷一致达成赔偿后,乙方却拒绝履行的。
2、乙方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充商品数量、退还货和服务费用或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的。
3、乙方拖欠水电费的。
4、其他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情形。
(二) 乙方在市场内从事违法行为的,被行政机关查实并作出行政处罚的,乙方无故不履行行政处罚的甲方可根据相关行政执法机关的要求,扣除一定数量的保证金抵冲罚款或应没收违法所得。
(三) 双方约定的其他用途:经营户守则。
甲方不得将保证金挪作他用。甲方根据本合同约定动用保证金抵扣赔偿款、代为履行行政处罚后,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可要求乙方在 7 日内补足。甲方在处理涉及乙方的消费纠纷过程中,若乙方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于支付者的赔偿金,不足部分可由甲方先行赔付,事后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权利 1、宜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市场经营户守则等各项规章制度,检查、督促遵守执行,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对乙方违法、违章、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进行管理。
2、组织开展诚心教育活动,不断提高乙方的守法经营和职业道德水平。
3、按照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市场上市商品范围,做好市场的划行规市工作,并在市场摊位出租前在市场中公布,并报所在地工商所备案。
4、对市场商品质量进行日常监督管理,有权根据工商等政府部门规定对乙方上市销售的商品实施抽样检测,督促乙方建立进货索证(票) 制,并可根据市场的特点指定一定范围的商品,统一印制进货台帐,督促检查乙方建立台帐,如实填写。
5、乙方违反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二) 甲方义务 1、积极维护市场的交易秩序,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乙方办证、办照和税费交纳工作。
2、完善各项制度,采取有效措施,落实专人,加强市场的消防安全和治安工作,确保市场及乙方的交易安全。
3、建立物业管理机构,管理人员应加强市场的物业管理工作,做好市场摊位维护、水电供应、车辆秩序、环境卫生及其它市场配备设施的管理工作,为乙方创造良好的交易环境。
4.、积极履行各项应由市场主办者承担的法定经营管理义务,未履行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为乙方经营提供方便,支持乙方搞好经营,做好其它有关服务工作。
第八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乙方权利 1、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内享有自主经营权,不受他人非法干涉。
2、有权抵制各种不合理要求,并可向有关部门反映。
3、甲方违反合同约定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
(二) 乙方的义务 1、严格依法诚心经营,自觉遵守市场经营户守则等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服从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的管理,做到证照齐全、明码标价、亮照经营,照章纳税纳费。
2.、加强自己所销售商品的质量管理,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三无”商品、掺杂使假,以次充好及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其他商品。主动配合甲方或工商部对商品质量实施抽样检测,对在检测中发现的不合格商品,必须协助甲方或工商部门销毁,按有关规定处理。
3、建立健全进货索证(票) 制,对关系人身安全的燃气燃具、减压阀、电器、高压锅等商品,应索取有效的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有关证明和进货发票。凡经营市场确定需要进台帐的商品的,必须建立该商品的进货台帐,并如实填写。
4、应遵守“自愿、平等、公平、诚实守信”的交易原则,做到文明经营,不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凡交易对方索要交易凭证的,应自觉提供。凡经营市场规定必须使用商品信誉卡的,必须主动向交易对方提供商品信誉卡。
5、做好租赁物范围的消防安全工作,不损害租赁物,不占用公共场所: 协助甲方搞好市场消防安全,物业管理工作,共同维护市场安全。
第九条 乙方需对摊位进行改善或增设他物的,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按甲方要求,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施工。合同期满后,摊位改善或增设的设施无偿归甲方所有。
第十条 乙方转租摊位,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甲方同意转租的,乙方应当与第三人订立转租合同,转租合同终期不得超过原租赁经营合同期限。转租期间,本合同继续有效,合同工效力及于第三人。因第三人对摊位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连带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相应损失,如合同未到期的,甲方将不再退还未到期部分租金。
(一)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把摊位转租、转让或转借他人的。
(二) 因违法经营被有关部门吊销,收回经营证、照的,或者从事非法经营活动被有关部门查处的。
(三)因错造成租赁物严重损毁的。
(四)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摊位的。
第十二条 租赁期满未能续约或合同提前解除的,乙方应在合同期满或解除后 2 天内,将租赁摊位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设施,以良好、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乙方逾期拒不交还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 其它约定事项 (一) 乙方要加强商品的自我保管,各类商品由乙方自行保管,乙方不得将鲜活商品和贵重商品等到在市场内存放过夜,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存放,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二) 如因台风、洪水等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造成财产及商品损失,由双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