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劳动合同,供大家参考。
劳动合同(精选17篇)
劳动合同 篇1
甲方:乙方: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达成合同条款如下:
一、合同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试用期为________。试用期内不合格和合同期满即终止执行。因本店工作需要,在双方完全同意的条件下,可续订合同。
二、经双方协商,乙方在合同期内从事____工作。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变换乙方的工作内容,如双方就工作变换达不成一致意见,则本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三、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乙方因工负伤,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办理。
四、工作时间为上午________到晚上________。每月休息2天。
五、根据甲方现行工资制度确定乙方的劳动报酬构成为:基础工资1600+销售提成(店铺营业额完成一万提成为营业额的3%,完成两万提成为4%,完成3万提成为5%,依此类推。)
六、劳动纪律
1、员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员工如毁损或遗失本店财物的,依市场价格予以补偿。盘点少货的。查明是乙方的原因的,由乙方按照丢失货品的吊牌价的6折赔偿给甲方;未知原因的,由当天班次的所有营业员共同赔偿按吊牌价的6折赔偿给甲方。
七、合同解除
1、员工无法完成本店的工作或对本店造成严重的财产损失的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2、员工需要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一个月书面填写离职申请,且不可在与本店产生竞争的区域从事相同工作。
3、员工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的最后工作日之前,按本专卖店规定办理工作交接手续,须全部清点移交本专卖店指定人员。
八、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条款与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按新规定执行。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签约双方已读懂并接受上述条款的约定,现自愿签字确认。
甲方:
签定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
签定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动合同 篇2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身份证住址:_____________
现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
家庭电话: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
合同起止日期: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订立条件
第一条 乙方保证符合甲方如下录用条件:
(1)岗位技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作经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其他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乙方保证在签订本合同时与其它任何单位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劳动关系。
二、合同期限
第三条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________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_____________
(一)固定期限:_____________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_____________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第四条 合同期限前____个月为试用期。即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五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在______部门从事______岗位工作。
第六条 甲方根据经营情况和乙方工作业绩能力表现,可以变更或调整乙方的职位和工作内容。
第七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八条 乙方的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地点。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九条 乙方实行____________工时制(标准工时制、不定时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制)。
(一)实行标准工时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二)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
(三)实行不定时制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十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甲方应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五、劳动报酬
第十一条 工资分配遵循按劳分配原则。甲方每月____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资,遇节假日可以微调发薪日期。 第十二条 乙方试用期的月工资为人民币________元整(税前),转正后的月工资为人民币________元整(税前)。乙方的个人所得税由甲方代扣。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第十三条 乙方任职不同的职位和不同的级别享受相应的工资和奖金。甲方将根据乙方的业绩、能力和表现调整乙方的工资和奖金。 第十四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甲方根据实际经营状况、规章制度、对乙方考核情况,以及乙方的工作年限、奖罚记录、岗位变化等,调整乙方的工资标准,但不可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六条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十七条 乙方依法享受各种休假期间,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或规章制度规定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
六、社会保险与福利待遇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交纳职工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费用。其中单位应缴部分由甲方缴纳,个人应缴部分由乙方缴纳,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代为扣缴。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
第二十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乙方工伤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法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等各项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劳动条件与劳动保护
第二十四条 甲方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工作规范、操作规程、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的工作场所和完成工作任务所必须的劳动工具。
第二十五条 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第二十六条 乙方须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岗位规范、工作流程、操作规定、劳动安全卫生制度,自觉预防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
第二十七条 甲方根据工作的需求,对乙方进行必要的业务、技能、技术培训和职业道德、劳动安全卫生等有关规章制度的培训教育。
八、劳动纪律
第二十八条 甲方依法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九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履行所从事职位的职责;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遵守工作规范;爱护财产;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职业技能。
第三十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的规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等处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九、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三十一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发生变化时,本合同相关内容亦相应变更。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劳动合同 篇3
编号
劳动合同书
甲方(用人单位):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劳动者):
住所:
户籍所在地: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QQ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须知
一、甲乙双方订立本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仔细阅读本合同。合同内容应协商一致后填写,合同中的空栏,必须填写清楚,不须填写的空栏请打上“/”。本合同中的选择项目,只能选择一项填入确定的空格中。
三、本合同必须由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乙方本人签名(盖章),并加盖公司印章方可生效。
四、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可在“其它事项的约定”中列明,或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一并履行。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自愿订立本劳动合同。
第一条 合同类型和期限
(一)本合同为下列第 项:
1.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至法定或本合同所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工作任务 完成时即行终止。
第二条 双方确认,乙方的录用条件为:
文化程度:
身体状况:
技 能:
其 他:
第二条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甲方根据生产工作任务的需要,安排乙方在 部门(地点)承担 工作任务(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详见《岗位职责说明书》和《岗位目标责任书》)。
(二)如因工作需要,甲方可变更乙方工作部门及岗位,乙方应当服从安排。
(三)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工作标准。
(四)在合同存续期内,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与其他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五)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工作能力、工作表现、考核成绩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及工资待遇;
第三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工作时间(经双方协商,勾选以下一项):
1、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工作岗位确定乙方的工时制度;
2、乙方实行标准工时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
3、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按国家及湖南省有关规定办理;
(二)休息休假
1、合同期内,乙方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年休假、婚假、丧假、计划生育假等带薪假期。
2、乙方休假条件、休假程序、假期待遇等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及甲方相关制度执行。
第四条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安排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在乙方上岗前和离岗时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三)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乙方从事国家规定的就业准入工种(职业)的,应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在工作中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五)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第五条劳动报酬
(一)甲方根据乙方岗位,按甲方各项规章制度确定乙方工资标准,甲方每月在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缺勤、借款、罚款等)。
(二)乙方工资构成
乙方的工资包含基本工资、加班工资、全勤奖金、福利待遇、岗位津贴、责任绩效、表现奖金、年终奖(不在月工资发放)及其他一切甲方以货币形式支付给乙方的劳动报酬,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前述项目依法作出调整,具体以乙方每月领取工资的证明文件为准。
(三)乙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
乙方试用期基本工资为______元/月,乙方另根据甲方的《薪酬管理制度》及相关制度获取相应补助及享受相关福利待遇。甲方《薪酬管理制度》及相关制度未明确或未及时调整基本工资数额的,乙方基本工资以甲方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为准。
(四)乙方转正后的工资标准
1.乙方转正后的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各种补助+各种福利待遇(具体以甲方公布的有效《薪酬管理制度》及相关制度为准)
2.乙方转正后的基本工资确定、调整标准与其试用期基本工资一致。
3.乙方依据其类别、级别,并根据甲方有效《薪酬管理制度》及相关制度获取管理工资、相应补助及相关福利待遇。
(五)如甲方的《薪酬管理制度》及相关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出现变动,则按新的规章制度和新的岗位标准执行。
(六)合同存续期内,甲方有权根据实际经营状况,参考乙方绩效考核、奖惩情况,并综合乙方工作年限、岗位变化等,依法调整乙方的工资水平。
(七)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原则上甲方在每月第15日发放上一月基本工资及各种补助及福利,甲方有权根据实际经营状况将上述发放时间推迟十五日发放,但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
(八)甲方计算乙方加班加点工资的方式为每月在工资中体现的加班工资,乙方如对加班加点工资的计算方法或数额有异议,乙方应在领取该月工资之日十日内提出,逾期则视为乙方对甲方支付该月加班加点工资的认可。
(九)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丧等假期期间,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或本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或甲方《薪酬管理制度》及相关制度确定的标准,支付乙方基本工资。
第六条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方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符合缴纳条件者)缴纳“五险”,“五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二)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
(三)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四)乙方工伤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五)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六)乙方坚持要求甲方不为其购买社会保险,并承诺自行解决社会保险的,甲方同意应乙方要求将甲方应缴纳社会保险费连同月工资一起发放给乙方,并由乙方作出书面说明。
(七)其他事项详见甲方《社保管理制度》。
第七条 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一)甲方应当将依法制定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公开,进行公示或告知乙方,签订本合同视为乙方已阅读甲方的各项公示,了解和接受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乙方应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服从甲方的管理。
(三)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的,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严重警告、通报批评、降职,扣除绩效奖金、年终奖、罚款、开除。
第八条 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可以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变更劳动合同的部分条款,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解除的,甲方应当为乙方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和社保关系转移手续。
拟增加:
(三)在合同期限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不给与经济补偿金。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被查实在应聘时间向甲方提供个人虚假的信息,欺诈订立劳动合同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造成甲方利益重大损失的;
重大损失是指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万元以上(含一万元)或间接经济损失三万元以上(含三万元)的情形之一。
4、严重违反甲方员工手册、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或者违章作业,造成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公司财产重大损失的。
2)工作时间内赌博的。
3)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治安、刑事责任或被劳动教养的。
4)无故损毁公司财物造成重大损失的。
5)未经许可,兼营与公司同类业务或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6)盗窃公司财物的。
7)吸食毒品的。
8)故意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言论或挑拨公司与员工双方感情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9)伪造或盗用公司印章的。
10)泄露公司商业秘密,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的。
11)煽动怠工、罢工或聚众闹事的。
12)利用公司名誉在外招摇撞骗,使公司名誉受损害的。
13)参加非法组织的。
14)违反甲方其他规章制度达到明确界定的严重程度的情形。
(四)在合同期限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五)在合同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需要裁减人员,经甲方履行法定程序,可以裁减人员: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公司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六)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与甲方协商一致。乙方在试用期内辞职的,需提前至少三日通知甲方。
(七)下列条件出现时,本合同即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
2)已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在确认乙方完成工作任务,当事人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
3)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4)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
5)甲方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的。
(八)本合同期满后,甲乙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三十日内办理续订手续。
(九)其他甲乙双方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依照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合同终止或者解除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归还所持有的公司文件、记录、设备及其他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备忘录、客户名单、财务报表或销售资料等。甲方给与办理转移社会保险关系、结算工资、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文件等手续。甲方依法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在乙方按时办结离职手续单后支付。乙方拒不办理、拖延办理交接手续或没有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甲方有权拒付乙方经济补偿金,乙方违法解除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经济赔偿等法律责任。
第十条 保密条款
乙方在为甲方提供劳务过程中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负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商业秘密,不得提供或泄露给他人,乙方离职后仍对前述技术秘密或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反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或在工作中因故意或过失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按照损失的金额据实赔偿,并承担甲方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公证费、担保费、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差旅费)。
(二)乙方应当廉洁自律,维护甲方利益,严格保守甲方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如有违反,参照本条第一款处理。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其他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我国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甲方各项规章制度、承诺书等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自甲方盖章、乙方签字之日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乙方确定本合同封面地址为劳动关系管理相关文件、文书送达地址。如乙方住所、户籍地址、联系方式发生变化,乙方应当在变更后三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否则,若在履行本协议中有任何争议,由此造成联系障碍,由乙方承担责任。
以下空白,无正文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名捺印)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合同签署地:
劳动合同续订: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续订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公章) 乙方:(签名捺印)
法定代表人或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同续订地:
劳动合同 篇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或主要负责人:
注册地址:
在京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第二条乙方(劳动者)姓名:
居民身份证号码:
上岗证证件号码:
现居住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本合同采取下列第 种期限形式:
(一)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即行终止。
(二)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
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甲方招用乙方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乙方的职业资格等级证或上岗证号码为 。工作地点为 。
第五条甲方根据国家、北京市和行业劳动定额标准和质量验收标准,安排乙方的工作任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约定标准。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六条甲方安排乙方实行下列第 种工作工时制度。
(一)标准工时制度。
(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
(三)不定时工时制度。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和不定时工作工时制度的,应经注册地人力社保行政部门批准。
第七条甲方对乙方的工作时间安排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并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
五、劳动报酬
第八条乙方工资标准为:
(一)实行按日计算工资的;
1、工资标准为 元/日;
2、工资计算方式为 元/日×出勤工日;
3、出勤工日按照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的出勤记录计算;
4、双方应于每月 日前,按照上述标准,核算乙方上月工资数额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二)实行计件工资的:
1、工作量计算标准为 ;
2、工作量单价为 ;
3、工资计算标准为工作量单价×乙方完成的工作量;
4、乙方应当按照甲方书面告知的标准完成工作;甲方的工作标准见本合同第二十条。
5、双方应于每月 日前,按照上述标准,核算乙方上月工资数额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三)乙方试用期月工资 元。甲方支付给乙方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
(四)甲方每月 号以法定货币或采取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乙方工资。甲方每月支付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九条甲乙双方应按照国家、北京市和企业注册地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负担的部分由甲方代扣代缴。
第十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北京市和统筹地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甲方应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投保标准为 ,并支付保险费。
第十二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职业培训
第十三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技能、劳动安全生产以及普法维权教育培训。
第十四条甲方应实行“先培训后上岗”的就业准入政策,上岗前应对乙方进行以下方面的业务培训:
(一)国家有关建筑行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二)建筑行业《国家职业标准》所要求的理论知识和实操方法。
(三)建筑行业相关规章、规程标准。
(四)事故防范和应急救援处理办法及安全知识的培训教育。
(五)劳动者权利义务以及劳动争议处理的程序与合法渠道。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五条 甲方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
第十六条 甲方应依法加强对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伤亡和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第十七条 甲方和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建筑行业安全规章、规程,不得违章指挥或者违章作业。乙方有权对影响人身健康的作业程序和作业条件提出改进意见,有权获得安全生产所需的防护用品。乙方对危及生命安全和人身健康的行为有权拒绝,并提出检举和控告。
九、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八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第十九条甲乙双方解除、终止本合同,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
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条甲乙双方依法约定的其他事项:
1、采取计量工资方式的,工作标准为:
十一、劳动争议处理及其他
第二十一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项目所在地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或者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或者当事人不愿意调解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二十二条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甲方注册地不一致的,有关乙方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危害防护等事项,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注册地的有关标准高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标准,且甲方与乙方约定按照甲方注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的,按照约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现行及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附件包括:
甲方《 》、《 》、《 》、《 》、《 》等管理制度,乙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已经知悉上述制度的相关内容并同意遵照执行。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 篇5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乙方(职工):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户籍地址: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和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的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的类型为:无固定期限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二、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二条 乙方所在岗位执行____工时制。
第三条 甲方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休息休假的规定,甲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加班的规定,确实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应当与乙方协商确定加班事宜。
三、劳动报酬
第四条 乙方的月工资为:_________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________元)。甲方每月___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
第五条 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支付相应工资报酬。
四、社会保险
第六条 甲方应按国家和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为乙方参加社会保险。
第七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等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工伤保险待遇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九条 甲方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告知义务,并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危害的预防工作。
第十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以及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并依照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向乙方发放劳防用品和防暑降温用品。
第十一条 甲方应根据自身特点有计划地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乙方思想觉悟、职业道德水准和职业技能。
乙方应认真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必要的教育培训。
六、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十二条 甲方应当按照约定向乙方提供适当的工作场所、劳动条件和工作岗位,并按时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乙方应当认真履行自己的劳动职责,并亲自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内容,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七、劳动合同的解除
第十四条 经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条 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六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 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 未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 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 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五)因《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
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十七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五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方协商,未能就变更本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十九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第十八条的约定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如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但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乙方为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甲方工作期间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甲方连续工作满__________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__________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劳动合同的终止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一)本合同期满的;
(二)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其他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者有关劳动标准的内容与今后国家、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劳动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甲方因工作需要,聘用乙方为本企业职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私营企业劳动管理暂行规定》和《公司保密协议》及有关劳动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基础上,经平等协商,同意签订本劳动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 日止,共年。其中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个月。
第二条 工作任务
1.甲方安排乙方从事 工作。
2.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 岗位,承担任务。
3.乙方应完成岗位职责所规定的数量指标和质量指标:
第三条 劳动管理
1.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劳动制度及各项规章。
2. 甲方有监督乙方遵章守纪、安全劳动、职业道德及工作任务 完成情况的权利。
3. 乙方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积极 完成所从事的工作。
第四条 工作时间和劳动报酬
1. 甲方实行每日8小时工作制。
2. 甲方应当每月按期给乙方发放工资。每月 8日为发薪日。
3. 甲方应当根据企业的生产发展及乙方的技术熟练程度、劳动 效率以及工作年限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资水平。
4. 甲方支付乙方岗位工资 元、三金补助 元。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1. 甲方因转产、调整生产项目,或者由于情况变化,经甲乙双 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
2. 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 乙方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用工条件的;
(2) 乙方在工作期间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
(3) 乙方未遵守《保密协议》而造成公司机密泄露的;
3. 乙方被劳动教养,以及受刑事处分的,合同自行解除。
4.甲方按照《公司员工手册》辞退乙方而解除合同的,以及试用期内解除合同的,不需要提前通 知对方。
5.由于工作需要,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在合同期满后续订合同。
第六条 劳动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后,应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可在法定申诉时效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七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本合同涂改、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签章)
年月日 乙方(签章)
劳动合同 篇7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甲方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应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在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将裁减人员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经济补偿
(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1、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九条第(一)项规定向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乙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2、乙方依据本合同第九条第(三)项、第(四)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九条第(六)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九条第(七)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5、除甲方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乙方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据本合同第九条第(八)项第1目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6、依据本合同第九条第(八)项第4目、第5目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甲乙双方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的,经济补偿的发放标准应按《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依法应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应在乙方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十一、合同解除和终止手续
甲乙双方解除和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应按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等手续。甲方应依法向乙方出具书面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十二、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的,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工会寻求解决或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双方必须履行;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四、其它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合同条款与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有抵触的,按现行法律法规执行。
(二)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经书面授权代签无效。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乙方:(签名)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主要负责人) 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动合同 篇8
劳 动 合 同
甲方:
用人单位名称
乙方:
姓 名
编号:
武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
说 明
1、本劳动合同为劳动合同通用样本,提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参考使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根据需要协商增加相应条款。
2、本劳动合同经双方签订后,用人单位可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鉴证。
3、本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应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4、本劳动合同适用于全日制用工。
甲方基本情况
名 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住 所联系部门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联系电话
乙方基本情况
姓 名身份证号码
最高学历技术等级
联系电话家庭住址
工 作 简 历
甲方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政策法规,在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订立本劳动合同。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
约定试用期为 个月。
2、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合同期限。该工作任务为:
第二条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甲方招用乙方在 (地点)
(岗位)工作,工作内容为:
第三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 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
2、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乙方所在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除因特殊原因最长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三) 甲方在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依法安排乙方休假。
第四条 劳动报酬
1、甲方遵循按劳动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根据乙方现任职务和工作岗位,约定工资为 元/月,试用期工资为 元/月。实行计件工资制的,月工资按计件单价结算。
分配办法是:
2、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支持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甲方在休息日安排乙方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持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甲方在法定节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支持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3、甲方每月至少1次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每月 日为发薪日。
4、乙方在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或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女职工孕期检查、产假、哺乳期内哺乳时间、计划生育手术假、男方护理假等期间,甲方应视同乙方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工资。
第五条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1、甲乙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依法由乙方缴纳的部分,由双方从乙方工资报酬中代扣代缴。
2、甲方向乙方提供如下福利待遇:
第六条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2、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员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3、甲方招用乙方从事特种作业的,执行特种作业有关规定。
4、甲方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按国家规定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5、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听从甲方管理人员的指挥,不得违章操作、冒险作业。
6、乙方有权对甲方管理人员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和危害生命安全、身体健康的行为拒绝执行,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第七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采取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八条 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
(一)劳动合同的解除: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将理由通知工会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它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甲方要求乙方不能与其它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乙方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1个月工资,并将理由通知工会后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外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上述第3条情形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甲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5)在甲方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的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5、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在试用期内的,应当提前3日通知甲方。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甲方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的;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二) 劳动合同的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三)甲方应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盒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甲方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第九条 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事项:
第十条 劳动争议处理
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乙方,给乙方造成损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签章: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机关(盖章):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续订、变更劳动合同
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和乙方要求,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经协商变更原合同 条,内容为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年 月 日
合 同 鉴 证
鉴证机关(盖章)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 篇9
劳 动 合 同
甲方:(用人单位)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乙方:(劳动者)
身份证: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户籍所在地:
联系电话: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自愿、平等、自由协商,同意签订本劳动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并共同履行各项条款。
第一条 录用
乙方应在开始上班之前,向甲方提交以下人事档案材料:
(1)员工登记表(附件一);
(2)身份证复印件;
(3)最高学历证明;
(4)资格证复印件(如有);
(5)健康体检报告;
(6)前一家用人单位的离职证明原件;
(7)劳动手册原件。
第二条 保证条款
1、甲方向乙方保证如下事项:
(1)甲方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的法律法规(以下简称“法律法规”)设立的法人。
(2)甲方可以根据法律法规在中国国内进行经营活动。
(3)甲方可以根据法律法规合法地与乙方签订本合同。
2、乙方向甲方保证如下事项:
(1)在本合同签订时,乙方与第三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劳动关系。若本合同签订前与第三方存在劳动关系的,已经与第三方解除或终止了所有劳动关系并完成了与甲方签订本合同所需的所有退职手续。
(2)本合同签订时,乙方没有以任何名义经营与甲方竞业的企业(即与甲方同一类型、同一行业、业务类型、客户群体相同的,或者其他可能与甲方产生竞争的企业)、向该竞业的企业出资或者以其他有偿或无偿等任何方式参与竞业企业。
(3)乙方签订或履行本合同没有违反与第三方之间的竞业限制义务或保密义务,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构成违法的事项。
(4)乙方按照本合同第一条向甲方提供的文件均是真实的,没有任何伪造或虚假的内容。
(5)在本合同签订前没有受过劳动改造、刑事处罚或者重大的行政处罚。
(6)在本合同签订时,没有影响或可能影响本合同履行的健康上的障碍。
3、若乙方违反本条第2款的任何一项,依照甲方的就业规则等规章制度(以下简称“规章制度等”),构成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有权依据其规章制度的规定,立即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劳动合同。
第三条 劳动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本合同期限届满,任何一方希望续签本合同的,应在合同期限届满的三十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书面协议,续订本合同。
第四条工作地点及内容
1、乙方在甲方指定的 地区(以及甲方业务所及的地区) 部门,担任 职务,但是,如果乙方按照甲方的考核标准被认定为不能胜任该职务的,甲方可对乙方的职务进行合理的调整。乙方如拒绝该调整,甲方可以根据其规章制度等对乙方进行处罚。
本条款对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岗位及职务进行了明确约定。其中涉及到岗位调整的需要满足一个前提,即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的考核标准被认定为不能胜任劳动合同规定的职务。此规定在操作中需要用人单位建立健全的岗位考核标准,并将该考核标准书面告知劳动者,例如以员工手册的形式将考核标准的具体内容交给劳动者,并要求劳动者签收回单。
前述对于岗位调整的条款实质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劳动合同的变更进行约定,如果用人单位未在劳动合同中与劳动者约定合同变更的事由,那么当需要变更的情形出现时,若用人单位未能与劳动者达成一致即对合同进行调整,那么就存在引发劳动纠纷的风险。
此外,实践中还经常出现劳动者就用人单位发出的协商变更通知不予答复,但又不服从用人单位的调岗安排,此时不能视为其默认变更,为避免此僵局,用人单位可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订立关于劳动者对用人单位通知答复期限的条款,约定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其同意变更。
2、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服从甲方的领导与管理。
第五条劳动报酬
1、乙方的月基本工资为税前人民币 元。除该基本工资外,甲方还可根据其生产经营等情况向乙方支付各项津贴、补贴,各项津贴、补贴的支付具体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甲方另行制定的规则实施。试用期的月基本工资为税前人民币 元。除了相关法律规定或甲方另行制订的规则中规定需在试用期内支付的津贴、补贴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津贴、补贴。
2、甲方鉴于第四条第1款但书规定的变更乙方职务的,可以相应的调整本条第1款规定的乙方的基本工资及各项津贴、补贴(以下,该两项合称为“工资等”)。
3、本条第1款的基本工资及津贴、补贴或前款调整后的工资等包括应由乙方负担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等的金额,甲方根据法律法规从该金额代扣代缴该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费及公积金等后的余额为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实际金额(以下简称“确定工资等”)。
4、工资等的计算以一个月为单位,月末为决算日。甲方于下个月的5日(以下简称“支付日”)以现金方式向乙方支付该月的确定工资等。如支付日为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的,则提前至之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
5、甲方可根据其经营业绩,在每年的年终确定是否向乙方发放绩效奖金以及具体的发放时间及金额。如有绩效奖金,甲方将为乙方代扣代缴其应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后向其支付剩余金额。
【可选用条款:6.甲方在每年年终向乙方发放年终奖(双薪),双薪发放的标准为:乙方本条第1款规定的工资等/12个月*乙方当年实际工作月数,双薪的发放时间为第2年的月日之前,但乙方在当年12月31日之前离职(无论何种原因)的,不享受本条规定的年终奖。甲方将为乙方代扣代缴其应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后向其支付剩余金额。】
第六条工作时间和劳动保护
1、甲方根据业务上的需要及乙方的职务性质、特征等,对乙方适用标准工时制,即通常情况下安排乙方每日实际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不含就餐及休息时间)。甲方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根据其业务上的必要性及/或第四条第1款但书的关于职务条件变更的规定,在获得劳动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将本款选择的工时制随时变更为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并通知乙方。
出于业务的需要,有些用人单位的员工工作会因各项目的不同特点和要求经常超过标准工作时间,从而产生加班工资的支付争议。因此,从提高用人单位人力资源管理效率、规范公司运作以及对员工负责出发,用人单位可考虑在部分工作岗位申请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以下就不定时工作制的主要特点进行简要介绍:
(1)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不受《劳动法》规定的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的限制。也不受劳动法规定即必须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的限制。
(2)企业对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员工在工作日和休息日延长工作时间的工作,可不予支付加班工资。而对于该员工在法定休假日延长工作时间的工作,例如,根据上海市有关规定,应按照不低于该员工正常工资的300%的标准支付。
(3)企业仅私下与员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是无效的。必须向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且只有在主管部门确认该企业该类岗位确有必要采用不定时工作制的情况下才会予以批准;并且,该批准有一定的有效期限(一般由审批部门根据企业的情况在1-3年中决定),期限届满企业需重新申请。在申请过程中,关键在于申请岗位的确定与描述,并做好与审批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工作。
2、甲方可以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根据甲方经营情况的需要,统一或分别安排乙方加班。甲方将依法安排补休。
3、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安排乙方休息、休假。工作时间或休息休假的具体办法应根据甲方制订的规章制度等。
4、甲方根据工作需要,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提供保障乙方安全和健康的工作环境,制定和完善业务操作规程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订的业务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乙方违反业务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而使甲方经营受损或造成设备、产品破损等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该损失。
5、甲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为乙方(女性)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
第七条社会保险和福利
1、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甲乙双方应依法交纳公积金。
2、乙方经有关部门鉴定、确认工伤后的工资和工伤保险待遇按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3、乙方患病或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和医疗待遇按国家和有关规定执行。
4、乙方因工死亡,其遗属按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享受福利待遇。
5、乙方通过试用期后工作每满1年,可享有 天年假,乙方工作不满1年的,不享有年假待遇。员工可根据工作安排,在按照甲方有关规章制度事先经过批准后进行休假。
第八条乙方须遵守的劳动纪律
1、乙方应遵守法律法规及甲方制订的就业规则等的规定。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修改、变更或废止就业规则等或制定新的就业规则时,乙方应遵守该修改后、变更后或废止后的内容或者新就业规则的内容。甲方可以根据法律法规及甲方的就业规则等对乙方进行命令、监督指导及/或赏罚,乙方应当服从。
2、乙方不仅要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而且在本合同的终止、无效、解除或撤销后均需对其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知的甲方的保密信息进行保密,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目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向第三人(包括甲方未许可接近或公开的甲方其他工作人员、董事等,以下合称为“外部人员”)进行公开或泄漏。但是,能够证明是已经公开的事实,及正当合法地从与甲方无关的不负有保密义务的第三方取得的信息不在此限。保密信息是指根据甲乙双方间的雇佣关系,甲方向乙方公开的甲方、甲方的关联公司及甲方的顾客的信息,及乙方制作或乙方知道且不能从其他公开渠道获知的信息。甲方的关联公司是指甲方直接或间接拥有出资份额的公司。乙方违反本款规定的保密义务时,应支付1个月的第五条第1款规定的月基本工资作为违约金。甲方所受的损失超过该违约金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赔偿该超过部分。甲乙双方另行签订保密协议的,本款中未规定的事项或保密协议的内容与本款不一致部分,以该保密协议的内容为准。
3、发生下列的任一项事由时,乙方应根据甲方的指示,迅速向甲方归还保密信息资料。
(1)本合同终止、无效或被解除时;
(2)乙方因调动工作、担当业务或职位变更时;
(3)甲方向乙方要求返还保密信息时。
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在没有甲方以书面形式作出的业务命令或甲方书面许可的情况下,不管是长期还是暂时,不得成为其他公司、事务所(包括外国企业的驻华代表处及中国国内企业的分支机构)、经济组织或其他单位的董事、总经理等的高级管理职员、工作人员(不仅包括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还包括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5、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以及本合同解除/终止后6个月内,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经营与甲方竞业的企业(即与甲方同一类型、同一行业、业务类型、客户群体相同的,或者其他可能与甲方产生竞争的企业)、向该竞业的企业出资或者以其他有偿或无偿等任何方式参与竞业企业。并且,不管是长期还是暂时,不得从事损害甲方利益的业务。
6、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在与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包含但不限于与甲方构成竞争关系)的人和企业任职(不论是否担任与其在甲方处相同或类似的职务)或兼职;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包含但不限于与甲方构成竞争关系)的人或企业提供任何咨询性、服务性工作;
7、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不得引诱、怂恿或者威胁甲方(和/或其关联公司)的其他雇员到与甲方构成竞争关系的企业工作。
第九条本合同的变更
1、由于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可协商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或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变更本合同时应在变更协议书上注明变更日期。但是,甲方可以单独变更就业规则等,无须得到乙方的同意。
3、甲方或者乙方希望变更本合同的(甲方单独变更就业规则等除外),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变更要求,对方当事人应在收到该书面通知后15日内以书面形式进行回复,双方签订变更协议书。未在该期限内回复的,视为不同意变更本合同。
第十条本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依法被认定为无效的,任何一方可书面通知对方,立即解除本合同。
4、乙方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立即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的情况下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6、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前款的规定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乙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4)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5)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
本合同期满,有前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以第(3)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乙方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7、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乙方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8、乙方希望解除本合同的,应提前30日(试用期内,应提前3日)书面通知甲方,除甲方同意提前终止的情况以外,本合同自甲方接到合同解除的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试用期内为3日)后终止。乙方于解除生效前离职的,甲方可以以旷工对乙方进行处罚,乙方应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全部实际损失。
9、解除或终止本合同时,乙方应根据甲方的指示在解除日或者终止日前处理完毕下列事项:
(1)为了使甲方的业务不发生障碍,适当、及时地处理交接工作;
(2)乙方对甲方有金钱债务(包括借款、预付款等的返还或赔偿责任等)时,立即全额返还或赔偿该金钱债务;
(3)乙方有属于甲方的物品(包括工作服、钥匙等)时,立即将该物品返还甲方;
(4)乙方立即向甲方返还其占用的与甲方业务相关的文件、资料、文具、物品等及/或记载着甲方相关业务内容的光盘、磁盘、USB移动存储器等媒介物;
(5)其他甲方要求乙方处理的事项。
10、乙方拖欠甲方任何款项,或者因乙方违反合同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予以扣除,但该扣除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劳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存在劳动者因本人原因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情况,此时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现实中用人单位通常会采取对劳动者的工资进行相应扣除的方式进行索赔。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六条、第九十条的规定,因劳动者原因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或者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亦或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劳动合同法》并没有规定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的具体形式,而部分地方政府规章对此进行了规定,例如,《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劳动者因本人原因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用人单位依法要其赔偿,并需从工资中扣除赔偿费的,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收入的20%,且扣除后的剩余工资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南京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可以按照本企业劳动规章和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赔偿金额可以逐月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不得低于当地企业最低工资标准。”
因此,用人单位以扣除劳动者工资的方式弥补劳动者因个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时,可参照合同签订地有关工资支付内容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或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十一条违反劳动合同应承担的责任
1、甲方或者乙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向对方当事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不可抗力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或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可在不可抗力的影响范围内免除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劳动争议处理
本合同履行中甲乙双方发生纠纷的,应通过友好协商进行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甲方或者乙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第十三条其他
1、本合同中的未定事项,根据法律法规及甲方规章制度等的规定执行。
2、乙方在全部阅读完毕甲方制订的就业规则等,并充分理解其内容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就业规则的内容发生变更或制定了新规则时,乙方应努力掌握该变更内容或新规则的内容。若甲方提出要求的,乙方应在书面上签名以证明其已经阅读。
3、甲乙双方基于本合同的任何通知等文件,均应通过挂号信或EMS的方式邮寄送达。乙方保证其在本合同上记载的乙方的联系地址是甲方可以随时送达通知的地址。该地址发生变更的,乙方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变更后的地址。甲方通过向本合同中记载的联系地址或乙方另行书面通知的变更后的地址向乙方邮寄包括通知内容在内的书面函件的,均在邮戳日之7日后视为已经进行了送达。
如乙方未能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地址变更的有关事宜,甲方向其原提供的地址进行邮寄的,按照前项规定,在邮戳日之7日后视为已经进行了送达。
4、本合同的内容与法律法规发生矛盾时,以该法律法规的内容为准。
5、本合同的一部分即使被有权限的政府部门(包括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司法机关认定为无效,也不影响其他内容的有效性。本合同的一部分内容即使被认定为履行不能,也不影响其他部分内容的履行。甲乙双方应尽最大努力及时将无效及履行不能的内容变更为最接近各方当事人本意的内容。
6、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签字)
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日 期: 日 期:
劳动合同 篇10
劳动合同
甲方:_____ _ _
乙方: 性别: 出生年月日 :
住址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项。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_固定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终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其中试用期_________。
二、工作内容和义务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作。甲方可依照有关规定,经与乙方协商,对乙方的工作职务和岗位进行调整。
第三条 乙方应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
3.维护甲方的荣誉和利益
4.忠于职守,勤奋工作;
5.履行保守甲方商业秘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为本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谋取不正当的经济利益。
三、劳动报酬
第四条 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第五条 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每月_________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________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_______元。
第六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和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工资报酬。
第七条 由于甲方的原因,使乙方不能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劳动的,甲方保证支付乙方的生活费不低于_________元。
四、保险福利待遇
第八条 乙方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等待遇按国家和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五、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九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的内容。
第十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六、其他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乡社保所一份。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 ___ 乙方(签字)___ ___
_________年_ ___月__ __日 _____年_ ___月__ __日
劳动合同 篇11
编号: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北京市劳动局制
甲方:_____
法定代表人文化程度:_____
乙方姓名:_____ 性别:_____
出生日期:_____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居民身份证号:_____
单位地址家庭住址:_____
编码:_____
所属街道办事处: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____期限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日。其中试用期_______个______月,本合同_________终止。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从事出租汽车驾驶员_______岗位工作。乙方应按照营运任务承包合同以及_______岗位责任制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营运任务。
第三条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和出租汽车管理局规定的营运车辆,建立健全驾驶员服务规程、劳动安全等有关规章制度。
第四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遵章守纪、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五条乙方应遵守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乙方违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甲方可依据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处理,直到解除本合同。
第六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不定时工作制,乙方在保证安全行车、完成甲任务的前提下,工作、休息和休假由乙方自行安排。
第七条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每______月_________日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_____________元;其中试用期内工资_______________元。乙方的其他劳动报酬按驾驶员营运任务承包合同办理。因甲方原因造成车辆停运的,在停运期间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
第八条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规定缴纳职工养老、失业、大病医疗统筹及其它社会保险费用。
第九条乙方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医疗和病假工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甲方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保障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工资、保险和有关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乙方应保证完成甲方担负的外事、抢险、主要客运集散点供车及其它特殊任务。
第十三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四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有关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出租汽车准驾证)、(出租汽车驾驶员监督卡)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_______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符合本合同第十三条规定,双方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十七条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八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的规定终止、解除劳动合同:
1.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复员转业军人和国家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______年的;
5.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条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因其他问题正在被审查或处理期间,乙方不得依据第一款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或者支付劳动报酬的。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终止。在本合同工期满前三十日甲方向乙方表明终止或续订意向,经双方协商同意续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二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或依据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十六条解除劳动合同,应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经济补偿的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三条甲乙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或损害的,应当说依据国家和_________市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_______。
第二十五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_____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北京市出租汽车驾驶员营运任务承包合同及甲方以下规章制度_________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
鉴(公)证意见: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
鉴(公)证机关(章)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日
劳动合同 篇12
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甲方)名称:
单位地址:
电话:
单位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劳动者(以下简称乙方)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文化程度:
家庭常住住址或者通讯处:
户口所在地:
居民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守信的基础上,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____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年____月。其中试用期为____月,即试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二)无固定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工作完成时即终止,其完成的标志事件为________。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甲方安排其在____县____大厦从事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在该岗位(工种)____(有或无)接触粉尘或放射性物质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____(有或无)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四条乙方在工作期间,必须认真执行操作规程,遵守设备、工艺和安全卫生规程,遵守职业道德。
第五条乙方必须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业务知识学习和技术操作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和操作技能。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六条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劳动场地、生产设备和劳动工具,提供学习条件,进行技能培训。
第七条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条件。
第八条甲方应按国家和本企业的规定,向乙方提供劳动保护用品,并保证乙方的劳动保护待遇。
四、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第九条乙方试用期的工资为____元/月。
第十条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____种工资形式:
(一)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约定为____月。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的工资调整按照甲方的工资分配制度确定;如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二)计件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乙方的劳动定额及计件单价根据实际生产工艺由甲方进行相应调整。员工在试用期满之后,工资计算方式按月保底工资+加班工资+超产奖+质量奖+全勤奖等,同时按照公司相关规章制度执行,且最低工资不得低于____元/月。(注:员工每月请假一天不扣全勤奖,请假超过一天的无全勤奖)。
第十一条甲方根据国家和本企业有关规定,按月向乙方支付各种法定津贴、补贴和加班工资。
第十二条甲方根据国家的法律和本企业的规定,保证乙方从入职之日起享受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福利待遇。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费中部分应当由职工个人缴纳,若乙方经甲方释明之后仍执意不愿参加养老、医疗、失业三项保险,并书面承诺放弃的,甲方将不再为乙方缴纳养老、医疗、失业三项社会保险,乙方不得以此为由向甲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及主张任何权利。
第十三条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待遇按照国家和浙江省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乙方工伤待遇按照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和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照国家和浙江省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乙方工作满一年的可享受年终奖、年假补贴、旅游、春节返程车票报销、工作服免费等方面的福利待遇。
第十七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费待遇:
1、乙方当年新婚的(凭结婚证书),可享受相关婚假。
2、乙方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凭有效证明,可享受相关丧假。
3、乙方于暑期(公历6月、7月、8月、9月)在甲方服务的,享受甲方按相关规定发放的一次性防暑降温补贴费。
五、规章制度
第十八条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
第十九条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定制度,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六、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二十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二十一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二条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甲方可以随时解除乙方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条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甲方可以解除乙方劳动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并不得违反《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试用期内为3天)向甲方提交《离职申请表》。
第二十四条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1条规定,甲方因经济性裁员,可以解除本合同,但不得违反《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乙方符合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甲方应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乙方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不愿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除外。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期满时,如乙方有《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延续到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第二十七条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出现《劳动合同法》第44条规定情形的,本合同终止。
七、经济补偿和赔偿
第二十八条甲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6条情形的,应按《劳动合同法》第47条的规定和浙江省有关规定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九条乙方违反规定解除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下列损失:
1、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
2、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3、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八、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条甲方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劳动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九、其他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在合同期内,本合同的条款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相关条款即行废止,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第三十二条乙方利用甲方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损害或由于乙方违反合同行为,甲方为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三十四条乙方确定下列地址______________为劳动关系管理相关文件、文书的送达地址栏,如该地址发生变化,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名):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名):
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动合同 篇13
甲方(用人单位):
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经济类型:
联系电话:
乙方(职工):
姓名:
身份证号码:
现住址:
联系电话:
注:乙方保证以上信息真实有效,如有变更将及时通知甲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政府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合同所列条款。
甲乙双方均同意在本合同签订过程中,双方将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如实告知对方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甲方将在本合同中如实告知乙方工作内容、工作条件等情况。乙方保证在签署本合同后,已了解相关情况并无其他想要了解的情况。
同时,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所有信息及资料均为真实有效。
签订本合同前,乙方已阅读并理解甲方及用工单位所有规章制度,并承诺自觉遵守。
第一章 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为 (固定期限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为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试用期月。如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其中试用期 个月。
第二条 甲方派遣乙方至: (以下简称"用工单位")工作。乙方在用工单位的派遣期限为。派遣期限届满,如用工单位无异议派遣期限自动延长一个派遣期限,或依据用工单位的通知。如续延的派遣期限超过本合同期限,则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本合同自动续延至派遣期限届满。
第二章 工作内容
第三条乙方的具体工作岗位及内容由用工单位决定。乙方了解并同意用工单位或甲方有权根据需要对乙方的工作岗位和职责进行合理调整。甲方有权将乙方派遣到其他用工单位工作,并约定相应的派遣期限或试用期。变更后的派遣期限或试用期另行通知。乙方确认并自愿接受甲方安排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地点工作:用工单位在国内各分支机构所在地;用工单位关联单位所在地;用工单位客户和供应商所在地;用工单位开展业务、从事活动在上海地区、江苏地区、浙江地区等多个区域的多个用工单位工作,乙方应当服从,乙方表示确认。
第四条 经甲方与用工单位协商,甲方可以将乙方撤回,乙方应当服从。
甲方撤回乙方,或用工单位将乙方退回甲方,甲方除可按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与乙方解除、终止合同外,亦可在合同期内重新将乙方派出或安排乙方在甲方待岗。
第三章 工作时间、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五条 甲方要求用工单位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工作场所和劳动条件。
第六条 乙方在用工单位的工作时间实行工作制(标准工时或特殊工时)。乙方服从用工单位工作时间的安排。乙方加班应取得用工单位的同意。具体按照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确定。
第四章 劳动报酬
第七条 甲乙双方就劳动报酬的约定如下:
(一) 乙方的工资元,用工单位可以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表现和经营状况对乙方工资进行调整。乙方了解并同意,乙方的工资中包含了法定应由用人单位为员工提供的福利,即使甲方或用工单位未在工资单中明确罗列该费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独生子女费、托儿补助费等。
(二) 并由甲方或用工单位为乙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及依法应由其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等费用。
(三)根据劳动合同法第58条的规定,乙方在无工作期间的劳动报酬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为准。乙方理解并接受本合同所指无工作期间包括但不限于因个人原因造成的无工作状态,以及因乙方被用工单位退回由甲方安排待岗。
(四)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执行,病假工资不低于甲方所在地最低工资的80%。
第五章 社会保险与福利待遇
第八条 甲方按照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合同为乙方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和提供其他福利待遇。乙方入职后应及时向甲方提供社保转移单。因乙方怠于提交相关资料造成甲方无法为乙方提供相关福利,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乙方发生工伤事宜均由甲方负责办理理赔申报手续,但乙方应自该事实发生之时起二十四小时之内通报给甲方。
第十条 甲乙双方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5日内,乙方应按照相关规定向甲方提出失业申请或到相关机构直接办理。
第十一条 如乙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失业申请和有关材料,即乙方不需甲方为其办理失业登记手续, 乙方须自行承担放弃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一切责任。
第六章 劳动纪律
第十二条 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自觉维护甲方的声誉和利益。
第十三条乙方须遵守甲方及用工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积极参加甲方和用工单位的各项活动;维护甲方和用工单位的合法利益,保守用工单位的商业秘密。不得将用工单位的任何秘密资料和物品向外界泄漏或携走。如乙方与用工单位有其他特殊约定,如培训协议、保密协议、竞业限止协议等,乙方应严格遵守。
第十四条 乙方应:
(一) 如实向甲方提供乙方与原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及社会保险转移单;
(二)如实向甲方提供乙方的真实身份证明,包括学历证、身份证、工作经历等;如乙方从事的岗位根据国家要求应持有职业资格证书,乙方须持有并向甲方提供;
(三) 应遵守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用工单位的工作安排。
(四) 乙方如与用工单位另行签订本合同以外的其它协议,应在协议签订之日起15日内到甲方处备案,甲方保护乙方已备案的合法权益。
(五) 乙方如提出辞职,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及用工单位,并按用工单位要求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六)乙方因严重违反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或严重失职、违法行为等,被用工单位解聘时,不享有任何经济补偿,甲方及用工单位也无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乙方解聘。
(七) 乙方离职时,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属于用工单位的任何物品。
(八) 乙方离开用工单位时如领取了竞业禁止补偿金,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到与用工单位有直接竞争的单位工作。
(九)乙方未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向甲方提交缴纳社会保险等所需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社保转移单、身份证、户口本、照片、医疗蓝本、学历证书和健康证明等),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和滞纳金全部由乙方承担。
(十) 乙方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如发生其合法权益受到用工单位侵害时,应自权益受侵害之日起15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提供有关事实和证据。
(十一)如果因乙方原因导致对用工单位及其他第三方的任何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违反合同的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对劳务用工单位及其他任何第三方造成的任何经济损失等)应由乙方承担。
(十二) 乙方需对与甲方签订劳动合同前的个人行为负全责.如因乙方个人原因,导致甲方或用工单位受到其它第三方的索赔,乙方对此应承担全部民事责任。
(十三) 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十五日内办理离职手续(包括但不限于领取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等)。
第十五条 如果乙方出现违反本章规定的行为,甲方可根据其情节给予各种处分(包括经济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并协助用工单位依法追偿相关损失。
第七章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第十六条 在合同执行期内,如有下列情况发生,甲乙双方同意变更本合同:
(一)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时,本合同相关内容随之变更;
(二)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包括但不限于用工单位解除与甲方的派遣合同,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执行时,双方同意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变更并履行本合同;
(三) 甲乙双方中有一方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影响本合同执行时。
第十七条 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解除。
第十八条 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并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一) 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详见附件二);
(二) 严重违反甲方或用工单位的劳动纪律、规章制度或本合同规定的;或有以下严重违纪行为的:
ü 违反甲方或用工单位的劳动纪律受到一次书面警告后,再犯可受书面警告的错误的;
ü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乙方因行为不当而被行政拘留、劳教或触犯刑律免予刑事处分的;
ü 工作中,有暴力、恐吓、侮辱、诽谤、扰乱工作秩序以及性骚扰行为;
ü 乙方在与甲方维系劳动关系期间累计旷工2天(含2天)以上,或因旷工受到书面警告又犯同样错误;
ü 乙方与其它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建立劳动关系的;
ü 违反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培训、保密等协议的;
ü 乙方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
(三) 严重失职、玩忽职守,不服从管理,给用工单位或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的;使甲方或用工单位遭受经济损失在人民币伍佰元(或元)以上或给甲方和用工单位名誉造成严重损害的;
(四) 乙方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的、或隐瞒重大疾病史、或隐瞒不适合到用工单位工作的背景及其他重要情况的;
(五)乙方向甲方或用工单位隐瞒其与原单位尚未解除劳动关系或尚有其他未了结事宜的,按原单位劳动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不能与甲方签订劳动合同或在用工单位工作的;
(六) 有营私舞弊、贪污、盗窃、弄虚作假、欺骗、欺诈等行为;
(七) 劳动合同法三十九条规定的其他情况。
第十九条 依据劳动合同法四十条、四十一条的相关规定,甲方有权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条 因甲方撤回或被用工单位退回,乙方应在撤回或退回之日的次日起到甲方客户服务部门报到:
(一) 乙方不能准时报到的,视为旷工。甲方有权依据第十八条的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理。
(二) 甲方安排乙方待岗期间,如乙方不能从事甲方安排的工作,甲方有权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二项的规定解除本劳动合同。
(三)甲方指定乙方到其他用工单位报到,乙方拒绝又不能提出合理理由的,自甲方指派乙方到用工单位报到之日起视为旷工。甲方有权依据第十八条的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理。
第二十一条 乙方有权依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条 除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情形,乙方解除本合同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及用工单位。
第二十三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应送达用工单位及甲方。如乙方已将书面通知送达用工单位而未及时送达甲方,则视为已向甲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四十四条规定终止。
第八章 经济补偿和赔偿
第二十五条 甲方按照本合同第十八条规定解除本合同的,甲方不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六条 甲方解除、终止本合同且乙方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符合经济补偿条件的,若乙方已在用工单位获得经济补偿金的,甲方不再额外支付。
第二十七条 乙方符合领取经济补偿金的,可自其与用工单位完成工作交接后到甲方领取。
第二十八条 因乙方的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效,给甲方或用工单位造成损失的,乙方除应支付甲方违约金外还应赔偿甲方和用工单位的经济损失。
第二十九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本合同或违反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规定,给甲方或用工单位造成损失的,乙方除应支付约定的违约金外,不足以弥补甲方和用工单位的损失时还应赔偿损失。
第三十条乙方因任何原因离职时,如未能完成用工单位或乙方的工作交接,工作交接包括但不限于,归还公司资料、财物,配合财务核查,赔偿损失等。甲方有权暂停支付乙方工资或经济补偿金,以及暂停办理人事手续,在乙方完成以上工作交接后,甲方或用工单位再发放给乙方。
第三十一条由于乙方未提前三十日通知甲方或用工单位解除本合同,造成甲方或用工单位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或用工单位的直接损失,以及甲方或乙方寻找接替者的费用。
第九章 劳动争议处理与其它
第三十二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甲乙任何一方可自争议发生之日起60天内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用工单位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另签补充协议。
第三十四条 甲方及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条 通知:
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向对方发出通知,并视为送达:
(一) 如为传真形式,则应以传送记录所显示之时间为准,除非传送之时间为该日下午五时之后,则送达日期应认定为在接收地的下一个营业日;
(二) 若为专人派送(包括特快专递方式派送),以收件之日期为准。如乙方地址变更必须及时通知甲方,否则甲方发送达至乙方登记地址后即为通知生效;
(三) 以挂号邮件递送时,按邮局出具收据之日起十(10)个工作日为准;
(四) 以电子邮件方式传送时,应以接受人收到邮件后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
(五) 以短信方式传送时,应以短信发送成功后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
第三十六条 其他约定: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20 年 月 日 20 年 月 日
鉴证机构(盖章):
鉴证人:
鉴证日期:20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 篇14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姓名:___ _ ___性别:_______年龄: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学历: 职称:___ 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 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合法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劳动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2、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如希望续订聘用合同,可在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向另一方提出,甲乙双方经重新协商并达成一致后,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如本合同期限届满后,双方虽未续订本合同,但仍然按本合同规定的各项条件实际履行,则本合同自动延续一年。
第二条 工作条件和职责
1、甲方聘用乙方为________,并为其办理人事关系调动。乙方的具体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按甲方公布的相关标准执行,乙方应当提高职业技能,完成劳动任务。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适当的工作场所以及办公条件,同时有权根据自己的业务需要及乙方的工作情况,合理调整乙方的办公地点及工作方式。
3、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并接受甲方规章制度对工作成果的考核处理。
第三条 劳动报酬
一、基本年薪
1、甲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每年向乙方支付基本年薪__________元人民币,按月核发。每月绩效工资70%,考核工资30%,每月只发放给乙方绩效工资70%,剩余30%年终考核后发放。
2、甲方于每月_______日发放给乙方月基本工资。若工资发放日适逢周日或假日,甲方得提前或推后一日或数日发放。
二、绩效年薪
1、在年度结束后,根据考核评价结果进行核定,考核合格且完成了当年任务的在次年2月份之前一次性核发考核工资(30%)_________元人民币。
2、任现职不满一年者绩效年薪按实际任职时间进行核定。
3、年薪制人员的绩效年薪,凡发生以下情况者,均考虑停发、缓发或减发: a) 违反公司政策、规定严重者;
b) 辞职或辞退者;
c) 以往工作中未发现问题,但对当前公司业绩带来不利影响者;
d) 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计划完成工作任务者。
三、其他福利项目
1、甲方为乙方依法缴纳社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并代扣代缴乙方收入中的个人所得税以及社会保险金中乙方应自行承担的部分。同时,甲方也可根据自己的能力以及业务特点,决定向乙方提供其他合适的保险或福利项目。
2、乙方的公休假(即冬季停工)。
3、乙方因工负伤的待遇,均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执行。
第四条 工作时间
乙方按照甲方现定的上下班时间工作,因特殊原因需加班的,乙方保障身体健康的条件下进行加班,加班费不含工资内。
第五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一、合同变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
1、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情况下,双方协商一致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的;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修改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四、乙方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2、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3、因甲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 保密协议
乙方在甲方就职期间获取的文件、资料、稿件、表格等业务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有关客户名单、合作目的、价格、营业额、营销、员工薪酬,无论是口头、书面的或是电脑文件形式的,无论是客户的或是本公司的均属甲方商业秘密。乙方必须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向外透露;并绝对禁止使用这些商业秘密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利,违反本规定乙方需须赔偿甲方一切经济损失。
第七条 敬业条款
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乙方应把所有的有关商业秘密的资料移交甲方,同时承担不向外泄露商业秘密的义务,并保证在两年内不从事与甲方商业秘密有关的工作,且不在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争。
第八条 绩效管理办法
为激发、调动公司全体员工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提高执行力、落实力和工作效率,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完成,特制订本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一、考核对象:本公司所有员部门及全体员工。新录用人员自试用期满转正后第一个月开始参加考核。
二、考核时间:考核工作每月开展一次。每月的第一周集中一定时间,组织员工对上月的绩效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估,按照领导安排制定本月的绩效计划。
三、考核方式:考核由综合管理部牵头组织,采取由各部门、各位员工自我考核评估与领导开和评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考核内容:
(一)对部门的绩效考核主要考核三个方面内容:
1、基础性工作(参考分值20分):即按照部门岗位职责开展的一些常规性工作。如综管部的安全管理、后勤管理、公文管理、档案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等;如财务部的记账、核算、报表报送、现金收付管理等。
2、重点工作(参考分值60分):主要是按照部门职责完成总经理和上级部门安排部署的工作的情况等。
3、创新性工作(参考分值10分):只要是在完成常规性工作、领导部署的重点工作的基础上,依靠团队力量拓展性、突破性工作的完成情况等。
4、团队管理情况(参考分值10分):主要是员工团结、合作情况,抓团队学习和能力提高的情况,团队力量发挥情况等。
(二)对员工的绩效考核主要考核一下内容:
1工作能力(参考分值20分):
主要考核一下内容:
⑴已完成月度工作计划指标的质量情况作为参考依据。共5分(完成质量好5分、一般3分、差1分)。
⑵执行力、落实力强、工作效率高、工作业绩突出,共5分(完成质量好5分、一般3分、差1分)。
⑶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能保质保量完成总经理安排部署的其他临时性工作任务,共5分(完成质量好5分、一般3分、差1分)。
⑷业务熟练、能独当一面,可独立完成某一方面的工作,并使工作有大的进展,共5分(完成质量好5分、一般3分、差1分)。
2、工作业绩(参考分值60分)
综管部、财务部人员本项考核以各岗位月度工作计划内设定的考核项目和完成情况、评分标准作为打分依据;
工程部人员本项考核分质量监督、安全监督、工程进度跟进、预决算完成情况四个方面内容设定考核项目、考核标准和打分依据;
(各岗位人员月度工作计划经部门负责人和总经理核审后报综管部备案作为考核依据)。
3出勤及敬业情况(参考分值10分);主要考核以下内容:
⑴、无正当理由每月由迟到、早退一次扣2分;
⑵、每月迟到、早退累计五次以上口5分;
⑶、病假一天扣1.5分,病假累计10天以上不发绩效考核工资;
⑷、事期一天扣2分,事假累计10天以上不发绩效考核工资;
⑸、旷工一天扣5分;
4、在团队协作情况
主要考核员工之间有无不团结、不和谐及不配合工作的行为等。
(三)对员工的单独加分项、减分项和否决项;
1、加分项:
⑴、人才推荐:高管及外聘顾问,加4分,中层管理人员及技术人才,加2分,储备人员加1分;
⑵、完成领导临时安排且不属职责范围内重大工作的,加3分,由具体安排领导确定加分分值;
⑶、为维护企业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事件并查证属实的,加3分;
⑷、提出合理化建议或意见被企业采纳并且影响较大的,则加3分,影响重大的,加5分;
⑸、举报危害企业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事件并查证属实的,加3分;
⑹、对于部门或员工工作完成出色,受到总裁嘉奖的,部门正职加2分,其他人员加1分,若个人受到嘉奖则加2分;
⑺、部门人员取得与工作性质一致的职称、技能资格证的、高级职称资格加4分、中级加3分、初级加1分,若与工作性质不一致则不加分;
⑻、参加集团组织的外部培训且提交培训心得的,加0.5分/次;
⑼、为企业发展筹集资金的,加3分;
⑽、管理人员在线培训、测评达到优秀者,执行其他相关加分细则。
以上加分项,涉及部门正职的,由部门正职在绩效考核时提出,由总经理确定;一般员工由部门负责人确定。
2、减分项:
⑴、部门连续缺员超过3个月的,从第3个月开始,部门正职每月扣2分,直至人员配置充足为止;
⑵、部门人员每离职1人,扣部门正职3分;
⑶、各类绩效管理报表迟交1天,扣部门正职1分,最高扣5分;不交者,扣部门正职10分;
⑷、若出现部门计划内工作分工不均而引发投诉的,扣部门正职2分;
⑸、若出现部门正职对下属考核评估不客观、不公正的,每次扣5分;
⑹、若部门间协作不畅而影响工作的,每次扣3分;
⑺、管理人员在线培训、测评不达标,执行其他相关扣分细则。
3、否决项
⑴、发生安全事故直接费用在2万元以内的,扣2分;
⑵、安全事故直接费用在2-5万元的,扣5分;
⑶、安全事故直接费用在5万元以上的,口5-15分;
⑷、发生10万元以上质量事故,则每10万元扣5分;
⑸、发生各类管理责任事故,给予5-10分的扣分。
依据以上考核内容完成评估分数,综合得出本月各岗位的绩效考核分数。
五、考核兑现:
经过考核,每月将部门考核结果与部门负责人绩效工资发放直接挂钩,将一般员工的考核结果与某个人月度绩效工资发放直接挂钩。月度绩效评估分数与月度绩效工资发放的对应关系;
1、96分及以上,按120%计发绩效工资;
2、91-95分,按110%计发绩效工资;
3、86-90分,按100%计发绩效工资;
4、81-85分,按90%计发绩效工资;
5、76-80分,按80%计发绩效工资;
6、75分及以下,按50%计发绩效工资;
7、65分以下,考核工资不发放;
六、岗位绩效工资标准:
年薪职人员:从每月应发岗位工资中提出3000元,作为岗位绩效工资,参加月度绩效考核;月薪职人员按照月定岗工资标准的30%计提出岗位绩效工资,参加月度绩效考核。
经考核后的实发工资额=岗位工资标准-应计提的岗位绩效工资+(应计提的岗位绩效工资*经考核确定的绩效工资计发比例)
七、其它规定
考核必须体现效率与公平的原则,坚决杜绝考核工作中“吃大锅饭”的平均主义及有失公允的“人情考核”现象发生。否则,总经理有权否决部门考核结果。
第九条 劳动争议的处理
1、甲方与乙方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有管辖权的_____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十五日之内向有管辖权的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甲方与乙方发生劳动争议期间,不影响劳动工作关系的存续,若涉及到影响到劳动工作关系的存续,双方须妥善处理劳动工作的交接,甲方不得有恶意处分、惩罚乙方行为,乙方不得有故意损害企业行为。
1、本劳动合同一式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共有___份附件。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劳动合同 篇15
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甲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
单位性质: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
劳动者(以下简称乙方)
姓名: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其它有效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
家庭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现暂住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 合同期限
第一条、
1、试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合同期限:________________
二、工作内容与工作地点: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经甲乙方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在甲方处从事 ____工作。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可以根据生产和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能力、表现,调整和变更乙方的工作,乙方同意服从甲方分派的生产和工作任务及遵守甲方企业的员工手册和其他规章制度。
第三条: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分派的生产或工作任务。
三、 劳动报酬:
第四条、 1、甲方根据本单位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工资分配制度和工资支付制度。
乙方提供正常的劳动,甲方应当按照依法制定的集体合同和工资制度确定乙方的工资标准,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乙方试用期工资_________元/月(因第一个月为试用期,保底工资为元/月,若操作
熟练则按实际计件工资)试用期满后,甲方实行岗位工资+计件工资制度,其中岗位工资 元,计件工资按乙方完成的工作量进行确定。乙方每月应完成基本工作量为 。甲方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含甲方通过银行纳入乙方工资专用账户), 发放日期为次月______号,前款所称的乙方工资为税前工资,乙方的个人所得税由甲方代扣代缴。
第五条、 甲方有权根据企业经营状况、规章制度及乙方岗位调整、绩效考核、违纪行为、工作评价等,对乙方工资作相应的调整。
四、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六条、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内,根据其所在岗位要求,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相应的定时工作制。
2、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不受限制的情形外,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乙方协商,可安排乙方加班。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150%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200%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方法定节假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第七条、甲方对于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女员工生育假、带薪休假应按照劳动法要求把执行;甲方根据实际工作情况酌情安排乙方婚丧假期、女性哺乳假、病假等。但乙方计划性的休假如生育假、带薪年假、婚假等应提前至少30天申请,以便甲方安排工作,如遇直系亲属亡故、本人生病及不可预见性的情况可申请临时安排。
五、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第八条、 甲方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工作规范、操作规程、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为乙方提供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工作场所和完成工作任务所必须的工具。
第九条、 甲方根据乙方岗位的实际情况,向乙方提供甲方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条、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工作规范、操作规程、劳动安全卫生制度,自觉预防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甲方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并缴纳相关费用,乙方应缴费用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乙方工伤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政策法规执行。
第十二条、甲方根据乙方服务时间、岗位特点酌情核发年功津贴、职务津贴以及其他福利待遇。乙方发生工伤事故,甲方负责及时医治,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依法办理劳动能力鉴定,为乙方享受工伤待遇履行必要的义务。乙方应当享受的工伤待遇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七、劳动纪律与规章制度
第十三条、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劳动纪律和公司规章制度的培训。
第十四条、乙方愿意遵守甲方依法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员工手册》中列明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同时爱护甲方的财物,维护甲方的利益。
第十五条、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可制定新的规章制度,也可以对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进行修订。
八、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的变更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采取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甲方与乙方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劳动合同的解除。
1、甲乙双方订立、解除、终止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2、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七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3.2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3.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造成极大伤害的;
3.4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甲方要求乙方不能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乙方拒不改正的;
3.5违反劳动纪律,泄露甲方机密的;
3.6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
4、甲方有以下情形之一,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并根据乙方为甲方服务年限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金:
4.1依照企业破产法进行重整的;
4.2生产经营及发生一定困难的;
4.3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本协议后任需裁员的;
4.4本协议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改变,致使本协议无法执行的;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5.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5.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5.3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费的;
5.4以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 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的;5.5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机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前通知甲方。
第十八条、劳动合同的终止。
1、在下列情形下,劳动合同终止:
1.1劳动合同期满的;
1.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1.3乙方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失踪的;
1.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1.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提前解散的。
2、甲方应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盒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乙方应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甲方依照有关规定应向乙方支付经济赔偿的,在工作交接时支付。
第十九条、本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条、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而离职或擅自离开,应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和相关责任。
第二十一条、乙方需要辞职的,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须经相关主管同意签字后,可以辞职;特殊情况或特殊岗位辞职的须按《离职管理制度》申请离职程序办理。
第二十二条、非乙方原因,甲方辞退乙方,则应一次性结清所有约定工资。
第二十三条、乙方在离职前,应按甲方规定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工作中的未尽事项、文件、资料、凭证、各种办公用品等,须全部清点移交甲方指定人员。乙方未按规定办妥离职手续,甲方将不予办理工资结算,并有权追究乙方的经济责任。
九、经济补偿
第二十四条、甲方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依照相应的管理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第二十五条、乙方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招收录用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及依据甲方规章制度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十、劳动争议处理
第二十六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协商解决。
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发生后,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知识产权、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条件
第二十八条
1、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及劳动合同解除后的一年内,因执行甲方的任务或从事甲方的生产经营活动以及运用甲方所有或提供的技术信物质技术条件等所完成的技术成果的所有权、使用权、转让权及双方协商一致与该成果有关的知识产权归属甲方,如果该技术成果申请专利并被授予专利权的,其申请权及专利权归属甲方。
2、甲方的技术信息(包括专用技术,技术诀窍,非专利技术成果等)和经营信息(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等)属于商业机密、技术秘密,乙方必须保守秘密,不得对外泄露,不得用于个人或者帮助他人谋利。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赔偿甲方损失。
3、乙方在职期间和离职后年内,不得再与公司业务有竞争关系的其他公司投资、任职,不得从事与甲方业务有竞争关系的活动。
第二十九条、公司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及甲乙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均为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三十条、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
1、劳动合同期间内,乙方户籍地址、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告知甲方,以便联系。
2、本合同未及事宜以及本合同约定的内容与国家规定有抵触的,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本合同不得涂改,不得代签。
甲方(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签名: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名:_______________
劳动合同鉴证机关(章):_______________
劳动合同 篇16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性别_____居民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省_____区______街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为_____________________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本合同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终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岗位工作。
第三条:乙方工作应达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____________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时间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情况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
第五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50%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年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满5年的;
复员、转业退伍军人初次参加工作未满3年的;
建设征地农转非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3年的;
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集体协商的职工代表在劳动合同期内自担任代表之日起5年以内的。
第二十三条: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予已办理相关手续。但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在试用期内的;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期限界满后,因甲方原因未办理终止手续,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关系即行解除。
八、劳动合同的终止、续订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合同期限届满的;
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乙方达到法定退休条件的;
甲方依法破产、解散的;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期限界满前30日,甲方应将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未提前通知乙方而终止劳动合同的,以乙方上月日平均工资为标准,每延迟日,支付乙方日工资的赔偿金。
第二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续订本合同并及时办理续订手续:
甲乙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
本合同期限届满后,未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仍存在劳动关系,乙方要求续订劳动合同的。
出现本条第项情况,双方就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时,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2个月;乙方符合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甲方应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九、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二十九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按下列标准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应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和乙方解除本合同前2个月的平均工资,工作每满年支付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满年的按年计算,最多不超过2个月:
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本合同期限届满,因甲方原因未办理终止手续仍存在劳动关系,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的。
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解除本合同,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年支付乙方相当于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资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满年的按年计算,如乙方解除本合同前2个月的平均工资高于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资,按本人月平均工资计发: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甲方裁减人员的。
第三十二条: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经济补偿金的计发标准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
第三十三条: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规定发给乙方经济补偿金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需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50%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四条: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条第项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支付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还应加发50%的医疗补助费,患绝症的加发100%的医疗补助费。
第三十五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六条:甲方出资培训和出资招接收的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合同的赔偿标准为
劳动合同 篇17
聘任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级主管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聘方(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最后学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最后学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专业技术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任职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聘方所在二级学院(教学部):_______
根据______学院校内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为了进一步落实《_______学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岗位聘任和完善分配制度改革的意见》(试行)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乙方为甲方受聘教师,为明确甲方与乙方岗位职责,特订立此聘任合同。
一、本聘任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聘任合同,合同期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岗位职责及责任目标
1.受聘岗位
受聘岗位名称:_________
受聘岗位级别:_________
2.乙方在聘期内所承担的任务内容(请对照所聘岗位的基本岗位任务逐项填写):
教学工作:_________
队伍建设:_________
课程(学科、专业)建设:_______
科研工作:_________
其他任务与目标(该项任务由乙方所在单位与乙方商定后填写):________(教学科研岗位劳动合同)
三、甲方负责为乙方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在聘期内的每一个年度,先以乙方所聘岗位基本岗位津贴标准的80%按月发放,预留的20%根据年终考核结果,按学院文件规定予以发放。
四、《_________学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岗位聘任和完善分配制度改革的意见》(试行)文件试行一年,试行期结束后,乙方所承担的岗位任务按学院确定的正式方案执行。
五、因工作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本合同,更换岗位。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_________学院有关规章制度执行。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由乙方所在单位保存。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推荐访问: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精选17篇) “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