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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20xx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方案(2023年)

时间:2022-10-24 13:05:02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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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20xx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方案(2023年)

 

 x xx 县 县 x 20xx 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方案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广大人民群众根本福祉,事关农村社会文明和谐。近年来,全县上下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大力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取得一定成效。同时,我县农村人居环境状况仍不平衡,脏乱差问题较为突出,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求和人民群众期盼还存在较大差距。为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进一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 年)>的通知》(厅字〔2021〕44 号)文件精神,按照“户分类、组管理、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收运模式,以农村垃圾治理、农村厕所革命、农村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治理为重点,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美丽新 xx 奠定坚实基础。

 二、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 1. 政府主导 ,齐抓共管。建立政府主导、部门齐抓共管、公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切实履行政府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的主体责任,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纳入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更好发挥决定性作用,确保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有机结合。

 2. 全县统筹,综合施策。统筹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农村厕所革命、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整治工作,综合考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各个环节,避免出现投入大、重复投入、效益低下等

 问题,确保农村环境卫生秩序整治取得实效。各乡镇(街道)作为农村环境卫生秩序整治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整合资源,综合施策。

 3. 因地制宜,循序渐进。要按照便民适用、确保实效的要求,从各乡镇(街道)实际出发,分类指导,着眼当前,兼顾长远,科学系统规划,建设经济适用的基础设施,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处理,农村厕所革命、生活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整治先易后难、循序渐进,不断探索符合我县实际的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模式。

 4. 群众主体、激发动力。建立政府、村(居)委会、村民等各方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机制,健全村规民约,发挥广大群众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中的主人翁作用,保障村民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切实提升群众环境卫生意识,动员群众投身美丽家园建设,提升群众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的自觉性、积极性、主动性。

 (二)工作目标 20xx 年底,实现全县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全覆盖,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 85%以上,行政村正常运行率达 94%以上,30 户以上自然村寨覆盖率达 90%以上;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 80%以上,厕所粪污基本得到有效处理;农村生活污水乱倒乱排得到一定管控,无明显污染环境现象;农村村容村貌实现整洁干净安全,人居环境持续改善。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的领导,成立 xx 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xxx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xxx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xxx

 县政府办副主任

 xxx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成

 员: xxx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县公安局政委

  县财政局局长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县水务局局长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县文化旅游局副局长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县林业局局长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市生态环境局 xx 分局局长

  各乡镇人民政府、xx 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由 xxx 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水务局分管同志任副主任,负责统筹日常事务。

 四、重点任务 (一)全面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 1. 全面推进体系建设。一是做好“户分类”。垃圾分类按照减量化、资源化、实用化的原则,对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实现源头减量,将农村生活垃圾按“可腐烂”和“不可腐烂”、“可卖钱”和“不可卖钱”等方式进行分类,加大农村面源污染防治。鼓励对可腐烂垃圾就地就近堆肥处理,煤渣、灰土等惰性垃圾在村内就地就近消纳,用于村内道路、入户路等建设,有效减少外运处置垃圾量和外运频次。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探索建立健全“可卖钱”垃圾回收体系,对可卖钱的矿泉水瓶、“废铜烂铁”要建立回收机制;在全县五个乡村振兴示范点探索建立“垃圾回收银行”,群众通过交纳“可卖钱”垃圾积累积分,“垃圾银行”建立积分兑现物品制度,群众凭积分兑换相关生活物品。督促环卫一体化服务企业在全县建立定期定点有偿回收“可卖钱”垃圾体系,对“不可卖钱”垃圾统一设点收集转运,实现垃圾在源头粗分,提高垃圾资源化利用率。

 二是做好“组管理”。各乡镇(街道)要以村民组为单位,逐一召开群众会,深入讨论村组环境卫生管理、卫生费收取等工作,纳入村规民约共同遵守。各乡镇(街道)要指导村民组成立民管委或理事会,健全政策兜底保障人员管理制度,统筹政策兜底保障人员、组内知名人士、党员等督促村民将产生的生活垃圾按要求投放到就近的收集点,并视垃圾收运点的垃圾情况及时通知环卫一体化服务企业转运垃圾。

 三是做好“村收集”。各乡镇(街道)要结合自身实际,在各村科学建立垃圾收集点,原则上 30 户以下的设置垃圾桶或垃圾亭,30 户以上结合实际设置1-2 个垃圾亭,按实际情况收集好垃圾,确保群众方便、转运快捷,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会同各乡镇(街道)在 4 月启动相关建设工作。同时,制定对村(居)委会的考核办法,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纳入重要考核内容,真正形成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凡发生垃圾收运不及时的情况,要扣减公司及乡镇(街道)的评分。

 四是做好“镇转运”。各乡镇(街道)负责对垃圾收运点垃圾进行日产日清,也可在确保“贵州数字乡村监测平台”不发生预警的前提下,结合所产生的实际垃圾量和收集点分布及时进行清运,确保收集点的垃圾桶内不出现垃圾冒装和洒落地面等情况。从村组集中清运到乡镇垃圾中转站进行压缩处理。” 五是做好“县处理”。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对各乡镇(街道)转运的生活垃圾进行分类处理,各乡镇(街道)垃圾收

 运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对乡镇(街道)每月考核的重要内容。(牵头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2. 全面做好以奖代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会同县财政局制定全县生活垃圾收运考核细则,对垃圾治理工作进行考核。县人民政府补贴各乡镇(街道)环卫一体化运营费 30%部分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拔付,综合考核在 85 分以上的,全额进行拨付,综合考核在 60 分至 85 分的按完成比例拨付,综合考核 60 分以下的不予拨付。从 4 月开始启动考核,县人民政府将严格兑现各种资金,不予拨付的乡镇(街道),需自行筹措资金补齐环卫一体化经费,乡镇(街道)不能补齐的,县财政将从乡镇(街道)运转经费中减少拨付,确保环卫一体化经费。(牵头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各乡镇<街道>)

 3. 全面做好以罚促管。各乡镇(街道)要严肃查处乱倒垃圾、污染河流沟渠等行为,通过具体的处罚案例,强化教育宣传,逐步规范群众行为。(牵头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xx 分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4. 扎实做好示范带动。按照“试点先行、示范引领、总结推广”的原则,推进乡镇(街道)、村(社区)示范点建设,20xx 年风华镇、蒲场镇作为农村人居环境市级示范镇进行创建,其它乡镇(街道)各选择一个村(社区))作为农村人居环境县级示范点进行创建,每个村(社区)选择一个村民组作为镇级示范点创建,每个组选择 1-3 户作为示范户创建。示范点创建上要坚持软硬兼修,在环卫市场化、农村生活垃圾资源化、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费收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方面积极探索,将基础设施建设、服务等向农村进一步延伸。要建立环境卫生“红黑榜”“流动红旗”等,在村组醒目位置张榜公示环境卫生情况,引导村民爱护、打扫好环境卫生,实现村民组整体干净、整洁、卫生,通过不断总结经验做法,宣传推广应用,形成示范成效。县综合执法局要积极向上对接,制定市级示范点、县级示范点、镇级示范点、示范户的具体创建标准,(牵头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5. 全面做好全员动员。一是着力构建县级发动、镇(街)组织、村级参与的宣传体系。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作用,广泛宣传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意义、相关政策措施和先进经验做法,强化宣传力度,设立群众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通过明察暗访、群众监督等方式,营造社会监督、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是引导树立良好的乡风民俗。以村(社区)为单

 位、以村(居)民为主体,村(居)党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做好宣传发动、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等工作,着力解决村(社区)环境“脏、乱、差”问题,不断培育群众保护环境卫生的习惯养成和主人翁意识,主动投身村(社区)环境卫生整治行动。(牵头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6. 建立健全收费机制。各乡镇(街道)要指导村(社区)健全村规民约,按照谁产生谁付费的原则,建立完善农村垃圾处置收费机制。

 一是健全集镇生活垃圾收费机制,对未实行“三费合一”的乡镇(街道),原则上商户按 20 元/月/户、居民按 2 元/月/人收取垃圾处理费。

 二是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费机制,原则上按 2 元/月/人收取垃圾处理费。

 三是健全红白喜事垃圾处置收费机制,办理红白喜事原则上按 150 元/次收取垃圾处理费。

 四是健全人员密集场所生活垃圾处置收费机制。对景区、民宿、酒店、餐饮等场所垃圾处置费用,由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一事一议研究明确。(牵头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发展改革局、县文化旅游局、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街道>)

 (二)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 1. 精准工作目标。围绕“整顿、完善、巩固、提高”的要求,今年重点完成 2013 年以来财政资金投资的问题厕所整改和新(改)建农村户用卫生厕所 2000 户,同步推进超过 2000 户的20xx 年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新(改)建任务。每个乡镇选择 1 行政村,完成整村推进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新(改)建任务,完成当年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行政村的卫生厕所普及率≥90%,完成当年整村推进行政村的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率≥85%。初步建立整村推进行政村的长效管护机制。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实际,在确保管护长效机制能稳定运行的区域推进农村公共卫生厕所改建。(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各乡镇<街道>)

 2. 强化质量管控。坚持因地制宜、分户施策,科学合理推广简单实用、群众乐于接受的改厕模式。引导农户结合新建房屋自主改厕,优先改造水冲式厕所,积极推行节水型、少水型设施设备;对高寒、干旱和工程性缺水地区,积极探索推广卫生旱厕。对过去因选用技术模式不当出现问题的厕所,应及时研究改进措施,确保整改到位。要加大对《农村户厕卫生规范》(GB19379-2012)、《农村三格式户厕建设技术规范》(GB/T38836-2020)、《农村三格式户厕运行维护规范》 (GB/T38837-2020)、 《农村集中下水道收集户厕建设技术规范》 (GB/T38838-2020)、

 《农村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指南》、《遵义市农村户厕建设管理导则》等技术标准和规范的宣传和执行力度,组织学习培训,提高基层干部、农民群众、改厕企业等标准化、规范化意识。鼓励开展“首厕”过关培训,加大农村改厕工匠培训力度。要组建技术专家服务队伍,采取多种方式,指导解决改厕技术难题。乡镇(街道)要建立完善农村改厕技术指导员和监督员制度,每个行政村明确 2 名以上改厕技术指导员,全程指导施工人员进行改厕作业,确保农户改建户厕质量。(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各乡镇<街道>)

 3. 加强项目管理。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政府出一部份,农民出一部份,让农民群众实实在在参与到改厕中来。对于政府统建项目,要建立从招标到验收全过程的档案资料;对于农户自建户厕,要确定好验收奖补标准,完善验收程序和资料。要高度重视农村改厕台账建立,结合新(改)建农户厕所推进情况,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改厕台账。台账内容要包括“十四五”期间整改提升台账,未完成改厕农户数和 20xx 年度完成整村推进村庄数量、完成改厕的农户数及明细,实行“建档立卡,逐个销号”,做到精准管理。要及时完善项目资料,及时拨付、精准使用中央和省级奖补资金,确保当年资金拨付率要达到 100%。(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街道>)

 4. 抓好粪污治理。坚持保障供水、污水处理与改厕同步推进。结合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黑臭水体治理,抓好农村厕所粪污治理,因地制宜的合理选择分散式、相对集中式或纳入城镇管网式等方式收集处理厕所粪污。对计划建设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村庄,应一体化推进卫生厕所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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