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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心得体会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上”与“下”是紧密联系的整体。“上”不是“随便上”,下也不是“任意下”,要健全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让具体化的制度成为调整干部的具体抓手,立起考核“指挥棒”、打造一线“赛马场”、打破只上“单行道”,让干得好的“往前站”,让做得差的“往后靠”,让干部“上”有底气、“下”能服气,让能上能下的“同频共振”起到激浊扬清、提振干劲的作用,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
立起考核“指挥棒”,形成优劣“分流线”。要为干部明责定标,建立具体明确的考核指标体系,“上”与“下”的标准必须准确、依据必须真实、结果必须可靠,坚决防止失察失误。要丰富识别干部的考核手段,不可“述职一说”下定论、“测评勾选”出结果,而要以“事”察人,坚持考在细处、考在实处,结合工作目标、岗位实际凸显“差异化”,将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相结合,将考强项专长与考短板弱项相结合,将日常研判和专项研判相结合,将一贯表现和重点工作中的表现相结合,以“四个结合”精准高效开展考核。要用好考核“指挥棒”,对“考卷”进行优化设计,精准画出干部的“立体像”,让“成绩单”成为干部的“衣冠镜”,让推动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领跑者“能上”,让干事创业中“耍态度”“撂挑子”“没状态”的干部“必下”。
打造一线“赛马场”,涵养风气“生态林”。“心之所向,素履以往。”越是知之深、情之切,越是信之笃、行之实。因此,要把服务群众的一线作为领导干部的“赛马场”,细观服务
态度、岗位表现、工作细节和事业实绩以拓展“考核深度”,近视疫情防控、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等工作中的表现以拓展“考核广度”。考一考干部对待群众有没有真挚对待的“耐心”,对待问题有没有滴水穿石的“恒心”,能否真心实意地付出,能否全心全意地奋斗,从“干事热情足不足”反观“为民情怀深不深”。同时,要从基层群众的口碑中看干部“廉”的防线牢不牢、“洁”的作风强不强、“律”的开关紧不紧,以“民意测评”督促干部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以“实绩账本”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奋勇争先,找准考核“切入点”,涵养一心为民、真抓实干的好风气。
打破只上“单行道”,架起上下“立交桥”。针对干部队伍建设中存在的干部不愿下、不能下、下不来的“能上不能下”问题,归根到底,主要还是由于渠道不畅、方法不对。“下”涉及干部的切身利益,不可不慎、不能不严,必须注重程序和方式的规范严谨,在制度的落实上需谨防“变软”和“走偏”,保持程序上的刚性和调岗上的弹性。常刮“人情风”必将助长“官本位”思想,唯有真管真严、公平公正,发挥“铁规”的力量,坚决依照相关规定进行组织调整,方能形成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局面,促使干部把时间和精力用在干实事、出实绩上。“下”也不能简单粗暴地采取“一刀切”的方式,要结合干部的性情、能力和长处,将其调整到合适的岗位上,放在更有益于成长的平台上,让干部能够施展所长、增进才能,把“下”作为撬动干部队伍活力的“杠杆”。
学习《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心得体会,发言稿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如今,国内改革深化发展,国际局势加速变化,党员干部在党的事业发展进程中肩负着历史重任,只有在《规定》中探寻“能者密码”,才能真正做到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全面锻炼自身素质和能力,成为新形势前的进取者、新任务中的实干者、新局面里的开拓者、新要求下的践行者。
紧握“信仰”密码,任尔东西南北风,以坚定信念涵养忠诚之心。旗帜鲜明讲政治是共产党人最鲜明的本质特征。只有时刻注重政治能力的建设,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各项工作才能沿着正确的方向不断推进。对于领导干部而言,只有始终保持对党的创新理论学习,才能自觉以马克思主义观点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才能真正把讲政治、讲忠诚、讲维护贯穿到工作生活的一点一滴、一言一行之中,自觉站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高度思考问题,严格执行党章和各项纪律规矩,不折不扣落实好上级决策部署,不搞选择性执行、变通性操作,真正以坚定的政治定力面对所遇到的各种情况,确保令行禁止、政令畅通,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形成心齐、气顺、风正、劲足的生动局面。
探寻“担当”密码,俯首甘为孺子牛,在苦干实干中追求担当之为。《规定》第五条指出“担当和斗争精神不强,在事关党和国家利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紧要关头临阵退缩,在急难险重任务、重大风险考验面前消极逃避或者应对处置不
力”者不适宜担任现职。正所谓“树活风雨土、人活精气神”,有什么样的精神面貌,就有什么样的担当作为,才能干出什么样的事业。面对新时代的新目标新挑战,广大干部要积极主动承担党和人民赋予的各项任务,在大是大非面前敢于亮剑,在灾难艰险之中冲锋在前,在矛盾问题面前迎难而上,在危机困难关头挺身而出,以“一日无为、三日难安”的境界,自觉走在前、做表率,以担当干事为荣,以避事逃责为耻,真正做到为党分忧、为国效力、为民尽责。
解密“能力”密码,乱云飞渡仍从容,在纲举目张中下好务实之功。《规定》强调领导能力不足者不宜担任现职。心中有数,手里才能有招。立足当前、直面问题、实事求是、科学调研是解决实际问题、提升领导能力的关键一招。壹引其纲万目皆张,广大干部在遇到问题时中要善于透过现象看本质、撇开枝节抓根本,做到深挖病灶、举一反三,以整体意识、大局意识、系统思维解决问题、推动工作。既要做到统筹兼顾,又要做到见微知著;既要敢打敢拼,又要灵活施策;既要较真碰硬、真抓实干,又要收放自如、进退裕如。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正确的战略战术,找准堵点、难点、关键点,精准出台方案,从容娴熟切换施策重点,不过度透支、不过高估量、不急于求成,学会量体裁衣,踏实按客观规律办事,对于认准的事情“咬定青山不放松”,久久为功、善作善成。
学习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心得体会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第四条明确,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重点是解决下的问题,并且对“下”的情形进行调整,这是自2015年《规定》试行版出台以来,时隔7年中央再次
进行完善,充分表明我党长期高度重视推进干部能上能下,这就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真正畅通“下”的渠道,让干部“能下”动真格。
从转变观念入手,营造“下”的良好氛围。长期以来,干部中存在“上荣下辱”“下必有错”的陈旧观念,以及社会上对干部“上”“下”问题的偏差,使得干部不愿“下”不能“下”。因此,引导干部转变观念就成为解决干部“能上不能下”问题的先导。首先,用人者应切实承担起推动领导干部“下”的责任,敢于对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的干部说不,牢固树立“有为才有位、有位必须为、无为须让位”用人导向。同时,加强对干部的思想教育,利用好中心组理论学习、干部教育培训等契机,加大对《规定》内容、意义、要求的宣传力度,引导广大干部突破“不到年龄不能下,不犯错误下不了”的传统思维,树立“无功便是过”的为政观念,形成“无论上下都是一种正常干部调整”的共识。
从完善考评着力,确保“下”的有理有据。《规定》对领导干部“不适宜担任现职”情形,从原来的10条修订为15条。从新增加的条款以及对原条款的修订看,内容更加广泛、全面、细致地明确了“下”的具体标准。对此,各级组织部门也应随之建立起更加科学精准、可操作的干部考核体系,既要看干部取得的业绩,又要看取得业绩的基础;既要与各部门、各地区对干部综合表现横向比较,又要对干部历年考核情况进行纵向分析;既要抓好年度考核与专项考核,又要把功夫下在平时,将考核的触角深入干部的“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同时注重用好巡视巡察、审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民主评议、信访
等方面结果,保证考核结果全面真实准确,让执行者“有底气”,同时,也让干部“下得更服气”。
从跟踪管理做实,做好“下”的后半篇文章。推动干部能上能下的根本目的是提振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对于那些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如果简单的“一下了之”,只会导致干部对“能上能下”制度产生抵触心理,甚至“破罐子破摔”,认为“下”就是被“打入冷宫”。因此,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对调整下来的干部,通过定期回访、谈心谈话等方式,跟踪了解思想状况和工作状态,对能力不足的进行强化培训,对存在困难的及时帮助解决,对存在问题的及时提醒教育、督促整改提高,对取得成绩和进步的积极鞭策激励,成绩明显且符合重新任职条件的适时启用,给予“下”的干部广泛施展才能的机会,让他们在工作中保持热忱,促进干部迸发新的活力,做出新的贡献。
学习《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心得体会,发言稿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划定了15条不适宜担任现职的硬杠杠,剑指领导干部“能下”“真下”等问题。
推进干部能上能下,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促进干部干事创业、勇于担当的重要保障。2015年,党中央明确了干部下的6种渠道和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十大情形。时隔7年,党中央把不适宜担任现职情形,从原来的10条,修订为15条。一场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改革正纵深推进。
15条硬杠杠解决“能下”这个关键。领导干部“能上不能下”的现象,并不是今天才有的。2015年,党中央从我们党的自身建设发展所需出发,出台规定,把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
作为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重要内容。应当说,这些年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问题上,还是有卓有成效的。如今,党中央对干部能下作出了更为具体、更加明确的规定,犹如一剂良药直击病灶,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证,改变了干部只要不犯大错,就能捧“金饭碗”、坐“铁交椅”、进“保险柜”的思维定势。可以说,这些制度的执行,彻底打破“只能上不能下”的传统,打破“只要不犯大错误就不会下”的思维定式,打消“做碌碌无为太平官”“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没有功劳有苦劳”的想法。
15条硬杠杠解决“真下”这个难点。过去,一些领导干部除了因为违法违纪被查办、被“一票否决”“退居二线”等非下不可的硬性规定外,很少有领导干部因为“不适宜担任现职”被调整下来的。原因不仅在于“下”的情形不明确、管道不畅通,更在于制度的执行力度不大。比如,一些被免职的干部在沉寂三五个月旋即恢复同等级别工作,这让问责和“能下”失去效力,失去了社会公众的信任。如今,新修订的《规定》首次把政治能力不过硬、担当和斗争精神不强、政绩观存在偏差等表现列入不能胜任的情形,这充分体现了《规定》的强烈政治属性、鲜明价值导向、科学严密逻辑、统一规范功能,高度凝结党的理论创新和实践经验,真正实现制度落地有声、落实抓铁有痕。
干部人事工作,不仅要管进也要管出,不仅要管人事更迭,还要能安抚心灵、团结干部。15条硬杠杠虽然实现干部“能下”“真下”,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更要在“能下”之后的管理机制上发力,不能把调整下来的干部“一下了之”“打入冷宫”,而是要分类辨别使用,对于政治立场不坚定、宗旨信仰不牢固、缺
乏担当和斗争意识的要坚决识别出来并阻挡在外,对于能力不足的强化培训,对于存在困难的及时帮助解决,对于存在问题的及时提醒教育。让干部“下”得服气服众、受到激励触动,才能够起到激浊扬清、振奋干劲的重要作用。
流水不腐,户枢不蠹。要让《规定》的15条“能下”的硬杠杠落地生根,产生实效,必须发扬“抓铁有痕”的作风,让“能下”鞭策后进者、鼓舞先进者,营造“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氛围,破除“官本位”思想,让不养“庸人”“懒人”“闲人”成为社会共识。
学习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心得体会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于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具有重要意义。《规定》第十条指出,对被调整的干部,应当跟踪了解其思想动态和工作状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教育管理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对认真汲取教训、积极努力工作,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突出且经考察符合任职条件的,可以进一步使用、晋升职级或者提拔职务。
常言道,“知错能改,善莫大焉”。“能上能下”不是简易的单向机制,在从严管理的过程中将犯错的领导干部“一棒子打死”,也不是“一下了之”,不再过问,而是一个全过程的动态管理。有的干部在“摔跤”之后,勇于改过,奋发有为,被重新“扶起”、提拔任用,在“钢铁的二次冶炼”过程中,组织部门的关心和教育管理功不可没。
“回炉重造”再教育,去除不良杂质。对于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不能继续占着位子,要立马“下课”。如何将“下课”的领导干部科学妥善的安排,对各级组织部门是一个严格的考验。首先要做的,就是重新“上课”。将那些没有明显过错、没有违纪违法行为调整下来的干部,有计划地选派到培训基地、党校接受再教育,进行“回炉重造”、洗涤杂质。同时由纪检、组织部门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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