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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灾难风险大普查工作实施方案 当前正值主汛期,灾难性天气多发频发,灾难防范形势严峻。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特别是近期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州、县关于自然灾难防治工作的安排部署,根据《州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州自然灾难风险大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发电﹝2020﹞220 号)文件要求,决定从即日起在全镇开展自然灾难风险大普查工作。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和镇委镇政府关于自然害防治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全面开展全县自然灾难风险大普查,摸清全县自然灾难风险底数,做到边排查、边监测、边治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自然灾难,大力提升综合防灾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镇打赢脱贫攻坚战、夺取“两个胜利〞创造安全环境。
二、普查时间及范围 从即日起至 2020 年 12 月 30 日,在全镇开展自然灾难风险拉网式全面排查,做到“五个全覆盖〞,即所有城乡有人员居住的地方排查全覆盖、生产经营单位排查全覆盖、社会单位排查全覆盖、地质灾难隐患点等灾难高风险点排查全覆盖、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措施准备排查全覆盖。
三、普查工作内容和职责
(一)灾难风险分类 1.洪涝灾难风险:指因降雨、溃坝(堤)、风暴潮等造成的江河洪水、 涝、山洪等,以及由其引发的次生灾难风。
2.地质灾难风险:因自然或者人为因素的作用下形成的,对环境造成破坏的地质作用或地质现象导致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的风险。
3.风雹灾难风险:指强对流天气引起的大风、冰雹、雷电等所造成的灾难,及由其引发的次生灾难,对人民生命财产、社会功能等造成损害的自然灾难风险。
4.地 灾难风险:
由地震引起的猛烈地面振动及伴生的地面裂缝和变形,使各类建(构)筑物倒塌和损坏,设备和设施损坏,交通、通信中断和其他生命线工程设施等被破坏,以及由此引起的火灾、爆炸、瘟疫、有毒物质泄漏、放射性污染、场地破坏等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功能破坏的灾难风险。
(二)职责分工 1.安监站:负责统筹调度和指导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普查工作,及时向镇委、镇政府报告普查工作进展状况,提出工作措施建议。负责统筹组织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洪涝灾难、地质灾难、风雹灾难、地震灾难等风险普查,以及各类自然灾难引发的次生灾难风险普查。负责开展地震断裂带的风险排查工作等。
2.自然资源所:负责与安监站统筹调度和指导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普查工作,及时向镇委、镇政府报告普查工作进展状况,提出工作措
施建议。负责组织指导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不稳定斜坡等地质灾难风险普查。
3.教育督导办:负责组织指导各类学校开展洪涝灾难、风雹灾难、地质灾难、地震灾难等风险普查。
4.村建中心:负责组织指导建筑施工企业开展施工工地、职工宿舍、临建设施和老楼危楼等建筑和重点部位开展洪涝灾难、风雹灾难、地质灾难、地震灾难等风险普查。
5.交管站:依照“八个当即〞的要求,迅速组织指导开展交通领域的灾难风险普查。道路交通安全:做好汛期道路交通特别是乡村“组组通马路、高速马路、桥梁、隧道、涵洞、边坡路段等重点部位的洪涝灾难、风雹灾难、地质灾难、地震灾难等风险普查。
6.水务站:负责组织指导开展江河堤防、中小型水库水电站工程、山洪灾难易发区监测设施、在建水利工程等重点部位的洪涝灾难、风雹灾难、地质灾难、地震灾难等风险普查。
7.农服中心:负责组织指导各村(社区)开展农村宅基地、农业灌排设施、大棚、畜棚圈舍等重点部位的洪涝灾难、风雹灾难、地质灾难、地震灾难等风险普查。组织指导各村(社区)开展农业生产干旱灾难风险普查。
8.林业站:督促指导相关涉林涉草企业以及自然保护区、自然遗产地、地质公园单位开展洪涝灾难、风雹灾难、地质灾难、地震灾难等风险普查。
9.党政办:负责组织指导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大风、冰雹、雷电等风雹灾难风险普查。
10.供电所:负责组织指导开展输变电设备、架空输电线路、电力建设工程等重点部位洪涝灾难、风雹灾难、地质灾难、地震灾难等风险普查。负责组织指导电力行业领域企业开展洪涝灾难、风雹灾难、地质灾难、地震灾难等风险普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级成立由镇委副书记、镇长欧阳著任组长,郑桂林、杨谦两位同志任副组长的全镇自然灾难风险大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王秋妖杨秀华组成工作专班,推动普查工作落实。
(二)加强责任落实。各村(社区)要认真落实灾难风险大普查主体责任,实行政府主要领导全面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其他领导一岗双责,进一步压紧落实工作责任,落实各项工作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分析本系统、本单位自然灾难防治形势,细化制定工作方案,切实组织好本系统、本单位的大普查工作。要加强村(居、社区)的普查责任,做到动员部署到村(社区)、责任落实到村(社区)、监视检查到村(社区),要把自然灾难风险普查责任层层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切实做到“五个全覆盖〞。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深入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全面建立普查风险台账,科学制定防控措施,确保防控到位。各社会单位要结合自身灾难风险特点,深入细致开展排查整治等工作。
(三)依法依规普查。要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国务院普查条例》《自然灾难状况统计调查制度》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省、州、县关于自然灾难普查工作要求,深入扎实、严谨细致、依法依规开展灾难风险普查工
作,真正把普查工作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和各个层面纳入法治轨道,确保高质量高水平完成自然灾难风险大普查各项任务。
(四)推进成果应用。要系统性地将大普查工作成果转化为风险防控工作措施,“一对一〞定人、定责、明确时限,坚决做好风险管控工作,严防各类自然灾难特别是较大及以上灾难发生。要加强数据共享,建立共享目录,建设集成系统,多部门齐心协力做好灾难防治工作。要把大普查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提炼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稳定自然灾难风险防范长效机制。
(五)加强保障措施。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做好大普查工作的人员、经费、装备等保障,认真做好普查数据和信息统计报送工作。要建立落实周调度和周报告制度,各村(社区)、镇有关部门每周四向镇大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本周大普查工作开展状况。财政所要进一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及时安排大普查工作所需经费和治理经费,确保大普查工作有序开展;统计部门要加强对大普查工作的指导帮助,确保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
(六)加强信息宣传。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发挥微信、QQ、广播、网络等媒体作用,深入宣传自然灾难风险大普查工作,引导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到自然灾难风险大普查工作中来,切实发挥人民群众强大力量,为深入做好大普查工作筑牢坚实群众基础。要扎实做好信息工作,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信息、反映工作状况、介绍工作经验,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采取编印工作简报等方式积极推广运用好经验、好做法,切实推动全县大普查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七)开展督促检查。镇领导小组将组织经常性开展督导检查,全面把握工作进展,及时发现新状况、解决新问题,确保大普查工作取得实效。要加强追责问责,对因普查不深入、工作不到位,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重大损失的,要依法严肃查处,形成强大威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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