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机关干部学习《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心得感悟十篇(范例推荐),供大家参考。
《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心得体会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进一步完善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制度体系,彰显用制度推动“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坚定决心,对于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具有重要意义。应当切实用好“能上能下”的“有力杠杆”,鲜明亮出干部“优”与“劣”的标尺、“上”与“下”的准绳、“宽”与“严”的尺度,用“上”的动力和“下”的压力共同激发干部队伍干事创业内生动力。
明确标准依据,亮出“优”与“劣”的标尺。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新修订的《规定》将原来的 10 条修订为 15 条,使内容变得更加广泛、全面,进一步明确“能上能下”的标准原则。在实际工作中,应当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坚决将政治标准作为选人用人的第一标准,破除“官本位”观念,进一步设定“精细化”标准,结合实际探索试行“负面清单”管理,通过设置干部任用“硬杠杠”,明确“下”的情形、依据和要求,亮出“优”与“劣”的标尺。进一步树立起重实干、重实绩的鲜明导向,让优秀者优先、能干者能上、有为者有位,将有“硬伤”的干部坚决挡在门外,确保“下”之有据,形成调整一个、教育一片、
警示一批的震慑效应。
完善考评方式,校正“上”与“下”的准绳。“为政之要,唯在得人,用非其才,必难致治。”推动《规定》精准落地见成效,必须用好干部考核的指挥棒,健全完善务实有效的考评制度,结合实际探索实施“赛马”激励机制,量化实绩考核标准,不断探索改进干部考核评价方式。
认真学习贯彻《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情况汇报
中央《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出台后,X 县迅速开展学习,及时掌握《规定》精神实质,并结合全县实际,谋划推进相关工作,通过加强学习宣传、健全完善机制和突出关键环节“三点发力”,切实将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落到实处。
加强学习宣传,深化思想认识。《规定》颁布后,县委高度重视,把《规定》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列上重要议事日程,县委常委会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学习、研究部署,全面、准确地理解和把握干部下的 6 种渠道、不适宜担任现职的 10种情形、以及调整的程序、方式等主要内容,真正做到学深学透、学有所获。同时,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把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规定》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实抓好,深刻领
会《规定》的重大意义,掌握其精神实质及规定要求,切实把贯彻落实《规定》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思想指南和行动自觉。组织部门通过采取集中学习、专题辅导、组工讲堂、个人自学等方式,确保《规定》入脑入心,增强了组工干部贯彻执行《规定》、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同时,通过 X 县党政网、X 县党建网、组织工作飞信群和广播电视等媒介,广泛宣传《规定》内容,使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深刻认识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激发各级干部干事创业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真正把心思放在谋事、干事、成事上。
健全完善机制,规范工作措施。结合实际,制定印发《X县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在注重设计好“能者上”的制度安排的同时,又重点打通“庸者下”、“劣者汰”的制度渠道,在严格执行政策性调整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完善问责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调整、不胜任现职调整、违纪违法调整等机制,根据不同类型、不同层次、不同岗位领导职务的特点,进一步细化认定标准,合理确定调整对象,疏通了干部“下”的渠道,切实激发了干部队伍活力,营造了良好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建立健全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责任制,明确各乡镇、各部门党委(党组)承担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承担第一责任,县委组织部承担具体工作责任,对工作不力的,严格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
人员的责任。建立教育管理机制,坚持从严管理和关心爱护相结合,加强与调整下来的领导干部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及时了解掌握思想动态,对谈话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促进了干部队伍健康发展。
突出关键环节,推进规定落实。积极探索建立年度考核、日常考察、定期调研、约谈了解、沟通反馈及征求意见“六位一体”综合分析研判体系,对县管领导班子整体运行情况和干部队伍动态及时进行掌握和综合研判,全面掌握干部思想工作动态和现实表现情况,明确哪一种情况能上、哪一种情况能下,为提出干部调整意见提供参考依据。强化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从严落实领导干部请销假、经济责任审计、离任交接、谈心谈话、函询诫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干部身上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督促整改。严格按照考察核实、谈心谈话、提出调整建议、组织决定等程序适时做出调整处理,着力解决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今年以来,通过问责、考核、调整不胜任现职等方式,“下”的领导干部共 11 名,其中对 1 名因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到岗工作的予以免职,X 名受违纪处分或工作出现较大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予以免职或降职,X 名因家庭原因等个人申请在岗期间无法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改任非领导职务,使“从严”成为干部管理工作新常态。
《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 下规定》学习体会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通知指出,《规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吸收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鲜经验,健全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对于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具有重要意义。
从实践来看,干部能上能下的难点也是“能下”。长期以来,受传统“下必有错”的陈旧观念影响,导致一些干部“不愿下”“不想下”。而少数干部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庸懒散躺、推拖绕躲等情况,不仅影响了干部队伍的活力,也阻碍了事业的健康发展。因此,能上能下关键是解决能下的问题,不仅要把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选准用好,更要把那些存在问题或者相形见绌的干部调整下来。
“能下”的核心是“谁下”。《规定》第五条明确了 15条不适宜担任现职的主要情形,即规定了“谁要下”。在具体的执行过程中,要严格对照 15 条规定的要求,从政治表现、理想信念、斗争精神、政绩观、执行组织纪律、担当作为、能力素质、工作作风、道德品行等方面准确把握“谁要
下”。同时,组织人事部门要把年度考核结果作为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据,综合用好干部考核考察、巡视巡察、审计、统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民主评议、信访等方面的成果,全面掌握干部现实表现,准确认定“谁该下”。
《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心得体会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规定》的颁布对于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完善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制度体系,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建设德才兼备、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部门应抓好贯彻落实,拿出具体措施,加快干部队伍的新陈代谢,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保持干部队伍整体活力。
明确标准原则,指明“上”的正确方向。在实际工作中,应当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坚决将政治标准作为选人用人的第一标准,破除“官本位”观念,把德配其位、才配其位的高素质干部选出来,把能力强、敢担当、善作为的干部用起来,才能引领其他干部见贤思齐、奋发向上。组织选什么人、用什么人,就是干部学习和干事创业的楷模和方向,因此坚持选用“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
清正廉洁”的干部,注重选用在基层一线、重大斗争一线、急难险重岗位表现突出的干部,始终坚持基层导向、实干实绩导向、群众满意导向,就能为广大干部指出了“上”的正确方向。
完善考评方式,促进队伍良好氛围。推动《规定》精准落地见成效,必须用好干部考核的指挥棒,健全完善务实有效的考评制度,结合实际探索实施激励机制,量化实绩考核标准,不断探索改进干部考核评价方式。健全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为有想法、有冲劲的干部解除后顾之忧,甩开膀子向前冲。对“上”的干部,根据人岗相适安排工作,量才适用,用得其所,敢于给平台大胆提拔使用给位子,让担当者有甜头、有奔头,引得干部竞相作为,促进干部队伍形成不进则退、庸劣必汰的严的氛围。
优化管理体系,推动良性循环。建立健全干部激励保护机制,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做好干部关心关爱、容错纠错、澄清正名等工作,能保护好干部干事创业、改革创新的积极性,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对“下”的干部不“一棍子打死”、一下了之,做好谈心谈话工作,加强跟踪教育管理,引导他们继续发挥作用、实现自身价值;对认真汲取教训、积极努力工作,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突出且经考察符合任职条件的已“下”干部,按程序推进重新使用、晋升职级、提拔职务等,让已“下”者有机会再“上”,使之有盼头、有
干劲,推动形成“能上能下”的良性循环。
学习《推 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心得体会
出台这个《规定》,是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制度机制的一个突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是推进全面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完善了从严管理干部制度体系,为落实全面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重要制度保证。
二是健全领导干部能上能下机制的重要环节,干部能上能下是增强干部队伍生机活力的必然要求。明确下的标准,规范下的方式,疏通下的渠道,有利于促进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形成完善的工作机制和良好的用人导向。
三是促进干部干事创业、勇于担当的重要保障。
四是有利于激发干部队伍整体活力,促使干部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真正做到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五是在制度规定上,强调严格执行干部退休制度、任期制度、问责制度、严肃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等,并对相关制度规定进行完善,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方式、细化措施。在制度执行上,强调严明纪律,建立工作责任制,强化
监督检查,从而将加强对干部管理从严要求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学习《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者干规定》感悟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会议中提到,推进干部能上能下,重点是解决能下问题。在干部工作中,既要把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选准用好,又要把那些存在问题或者相形见绌的干部调整下来。制定和实施《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规定》,是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重要举措。促使干部自觉践行 “三严三实”要求,解决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完善从严管理干部制度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干部能上不能下,当前主要表现在对那些没有大过、没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但身居其位不谋其政、不作为、能力素质不适应的干部调整不力、制度约束无力,缺乏有效整冶措施。现实中,有的干部身居领导岗位,但缺乏强烈的事业心、责任心、碌碌无为,贻误工作;有的遇到困难和问题,
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缺乏责任担当;有的甚至目无法纪,滥用权力,以权谋私,给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重大损失。对于这样的干部,必须坚决从领导岗位调整下来,采取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免职、降职等方式,及时进行组织处理。只有切实做到优进劣退、能上能下,才能始终保持干部学习。所以我们要完善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制度体系,促进解决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的问题,推动形成优胜劣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营造一心干事业的氛围,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
《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学习体会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并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切实扛起全面从严管党治吏的政治责任,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常态化。《规定》吸收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鲜经验,对于健全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具有重要意义。
为什么人、靠什么人的问题,是检验一个政党、一个政权性质的试金石。领导干部能否虚心向群众学习,真心对群众负责,热心为群众服务,诚心接受群众监督,能否放下架
子、扑下身子,接地气、通下情,真正把群众面临的问题发现出来,把群众的意见反映上来,把群众创造的经验总结出来,群众的心中都有一杆秤。全面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关键是解决能下问题。既要把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选准用好,又要把那些存在问题或者相形见绌的干部调整下来。
2015 年 6 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规定(试行)》。该规定试行 7 年来,对督促干部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解决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完善严管干部制度体系,发挥了重要作用。此次出台修订版《规定》,聚焦“能下”这一关键点,将领导干部“不适宜担任现职”情形,从原来的 10 条修订为 15 条。无论是新增加的条款,还是对原条款的修订,内容都更加广泛、全面。
从实践看,能下是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难点。把那些没有大过,没有违纪违法行为,但是在其位不谋其政,能力素质不适应发展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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