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镇秋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xx 镇 2022 年秋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 2022 年秋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杜绝秸秆焚烧现象,根据国家、省、市、县有关要求,接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观念,坚持源头防控、标本兼治,属地管理、综合治理,在全镇范围内实施秸秆禁烧网格化管理,努力构建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长效机制,做到全区域、全时段零火点。
二、工作措施 (一)积极推进秸秆综合利用 1 1 .稳步推进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统筹安排好秸秆机械化还田,科学采用粉碎还田、深翻、深松、深耕等方式,提高耕地质量,提升利用效果。各村(社区)书记负责与每台收割机、旋耕机机手签定协议,关于不契合作业要求的收割机坚决不准下田作业。镇农机站负责监管各村(社区)收割、旋耕机械数量。
2 2 .建立健全农作物秸秆收储运体系。加强农作物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根据不同区域主要农作物秸秆产量、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发展特点,依照合理半径计划建设规矩的农作物秸秆标准化收储点。合理选择各收储点具体位置,与各收储点负责人签定协议,明确收储点安全责任、收储量、
转运时限等信息。
(二)切实加强秸秆禁烧全面监管 1 1 .全面广 泛动员,深入开展宣传。各村(社区)要经过广播、横幅等宣传方式,做到宣传全覆盖、无死角。禁烧期间,村(社区)包片干部要深入宣传到户到人,要关于易烧户、不稳定户提前做好思想工作,讲清政策、讲明道理。要让群众关于秸秆禁烧认识入脑入心。
2 2 .建立工作机制,压实干部责任。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各村(社区)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建立秸秆禁烧逐级包保责任制,镇党政班子成员和镇直相关部门包村(社区),村(社区)两委干部包村民组,村民组包具体田块,做到空间覆盖无空白,责任落实无盲区,监督管理无缝隙。进一步强化网格化管理,切实形成“责任明确、上下互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责任体系。统筹好、调度好各种资源,依照各村(社区)上报的禁烧方案:机械还田地块确保收割粉碎,按要求保证留茬高度,收割后立即旋耕;秸秆收储地块,收割后即时打捆清运。确保道路两侧、沟塘路坝渠、坟头、田埂不堆放秸秆,划清值守人员责任范围,不留死角,特别是镇界、村界、沟渠路边。在规则时限前尚未清运的秸秆,镇政府将组织人员予以清运,产生的费用从各村(社区)禁烧奖补资金中扣除。镇综禁办实行 24 小时巡防、督查、监控,设立 24 小时举报电话:xxxx-xxxxxxx。镇农技、农机、安全、环保等部门要加强技术指导。
3 3 .加强日常监管,通报督查情况。各村(社区)要持
续保持严防死守的高压态势,实行全天候驻守、巡查和值班制度,组建应急小分队、设置值守点、组织流动哨、包保到户等方式(名单及联系方式上报镇综禁办备案),加强日常巡查和现场检查。包田责任人 24 小时驻守,保持手机畅通,一旦发现火情要即时扑灭、即时查处。各村(社区)在禁烧重点时段实行 24 小时值班,保证禁烧工作 24 小时有人管,遇到紧急情况能即时处理。关于重点区域实行 24 小时不间断巡查检查,关于发现违规焚烧秸秆行为的,立即制止和查处。镇抽调人员组成禁烧督查组,关于全镇焚烧秸秆工作进行督查,关于卫星火点和省、市、县、镇发现火点进行现场核查通报。
4 4 .分级分类处治,加大处罚力度。露天焚烧秸秆、落叶、荒草、垃圾等产生烟尘污染物质的,应立即制止,依法责令其停滞违法行为,依据各村(社区)按程序制定的村规民约,给予罚款等处罚;关于阻碍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 5 .帮扶困难群众,严防其他污染。积极应关于天气变化,即时调度农作物收割播种情况,集中人力、物力、财力组织旋耕播种,化解秸秆禁烧与农民抢收抢种的矛盾。关于农作物已收割,秸秆未即时离田开展综合利用的,各村(社区)要迅速组织人员帮助农户清运秸秆。加强秸秆堆放管理,防止集中焚烧、水体污染及火灾隐患。
(三)不断加大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奖补力度
一是落实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奖补资金。奖补资金依照“谁按规则作业、谁转化利用、谁得补助资金”的原则使用,将禁烧补贴款发放到位。
二是加强资金监管。切实强化关于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相关奖补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关于禁烧资金的筹集、拨付、使用、监督、管理实行全流程监管,奖补资金不得用于与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无关支出。坚持安全使用,严禁挤占、挪用,确保专款专用。
三、保证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领导、组织工作。各村(社区)和有关部门要切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摆上议事日程。认真落实秸秆禁烧工作责任,细化职责分工,明确目标任务,切实加强关于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领导。
(二)严格兑现奖惩。镇党委、政府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纳入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考核及村(社区)干部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关于禁烧工作不力的,年度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关于在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给予表彰。被省、市、县以上通报认定的火点并且被扣除奖补资金的,依照省、市、县扣减我镇标准,扣减火点所在村(社区)奖补资金,扣完为止。县级核查认定的火点,每个火点按奖补资金的 5%扣减所在村(社区)奖补资金,扣完为止;被镇督查认定的火点,根据焚烧面积每个火点按奖补资金 1%、
5%和 10%扣减所在村(社区)奖补资金,扣完为止。关于无火点村(社区)全额兑现奖补资金。关于出现以上处罚情形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同时启动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