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公积金贷款条件5篇
佛山公积金贷款条件篇1
职工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应同时符合下列限额标准:
1.不高于按照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计算的贷款额度
(1)单位缴存职工的计算公式为: 账户余额×8+月缴存额×到退休年龄月数
(2)自愿缴存职工的计算公式为:日均账户余额×8+月均缴存额×到退休年龄月数
其中:日均账户余额=每日账户余额之和/缴存天数。
月均缴存额按自愿缴存期间实际发生汇缴的月均缴存额核定。
2.不高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一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
两人或两人以上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共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为每个申请人的贷款额度之和,最高额度为100万元。
3.不高于购房总价款×(1-最低首付比例)。所购住房为一手房的,购房总价款以房屋买卖网签合同价款为准;所购住房为存量房(二手房)的,共有产权住房的购房总价款以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总价款为准,其它住房的购房总价款以房屋买卖网签合同价款与房屋核查(评估)价中的较低者为准。最低首付比例按如下规定执行,如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调整的,以最新政策为准:
(1)购房人家庭无住房贷款(含商业性住房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下同)记录且在本市无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2)购房人家庭有已结清住房贷款记录且在本市无住房的,购买普通商品住房购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购买非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3)购房人家庭无住房贷款记录或者有已结清的住房贷款记录,且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的,购买普通商品住房购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
(4)购房人家庭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且对应的住房贷款未还清的,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5)购房人家庭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购买非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6)购房人家庭有1笔未结清住房贷款记录的,购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7)普通住房的认定标准依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8)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首付比例参照购买商品住房有关规定执行。
4.根据贷款额度计算得出的每月住房公积金贷款还贷额不超过申请人家庭收入的50%。缴存职工收入按以下标准认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未达本市当时缴存基数上限的,其个人收入以缴存基数为准;缴存基数达上限的,其个人收入以其缴存基数和工资两者之间的较高值为准,工资以缴存职工在公积金中心登记的数额为准。
佛山公积金贷款条件篇2
自受理贷款申请之日起公积金中心应于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其中中心资格审批3个工作日,中心放款审批3个工作日,放款1个工作日)。准予贷款的应通知受托机构办理贷款手续;不准予贷款的,应当说明理由。
备注:①缴存职工通过移动端自主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的,在通过中心资格审批后,应在签署借款合同时买卖双方及其配偶到职工在手机端递交申请时选择的受理网点现场提供申请材料原件核验。
②承办网点录入、承办网点上报放款资料,这两项均需职工提交的相关资料真实、完整、齐全后才能进行操作。
③由银行代收件的组合贷款,银行需在收齐资料后3个工作日内将资料交给承办网点及时录入。
④办理过户、抵押,及领取不动产权证和不动产登记证明的时限以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办理时限为准。
⑤中心审批的环节共3项,包括:中心资格审批、中心放款审批、放款,共计7个工作日。(如遇年度结息、年终结算等特殊原因,放款时间可能需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⑥公积金中心在综合考虑职工提取和贷款需求的情况下,根据中心资金流动性情况有序实施年度贷款发放额度,按照贷款办理的先后顺序受理和发放贷款。
佛山公积金贷款条件篇3
第一步 准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资料
第二步 提出贷款申请
(一)通过个人网上业务平台提出贷款申请
1.借款申请人登录个人网上业务平台,进入“我要贷款”功能;根据所购房屋选择“购买新建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购买二手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2.完成贷款网上具体申请操作:
(1)阅读办理须知;
(2)填写申请信息;
(3)选择业务办理部门及受委托银行;
(4)上传申请资料图片;
(5)提交贷款申请。
注:借款申请人提交贷款申请后,管理中心经办部门将通过电话、个人网上业务平台等渠道将业务办理情况及后续手续要求及时反馈借款申请人。
(二)通过贷款业务柜台提出贷款申请
1.借款申请人准备齐全申请资料后,与二手房卖方(新建住房开发商无需到场)一起于工作日到管理中心贷款经办部门提出贷款申请。
2.在管理中心贷款经办部门服务大厅,借款申请人在大厅引导员的协助下领取业务办理号等待办理业务。
3.借款申请人到受理窗口办理业务,管理中心贷款经办部门业务受理人员对拟申请的贷款金额、期限进行初步核定,并告知受理结论及下一步业务办理注意事项。
第三步 办理房屋评估(二手房贷款申请)
借款申请人无需自行办理房屋评估手续,无需交纳评估费,该环节由贷款经办部门内部核查。
第四步 借款合同签约
贷款申请审核通过后,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将拨打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联系电话通知办理借款合同签约手续。借款申请人可在接到电话通知后,在工作日至贷款经办部门办理借款合同签约手续,在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资料上签字。
第五步 签约后办理房屋过户等手续(二手房贷款申请)
借款申请人完成借款合同签约后,可与卖方办理交税、房屋过户及抵押登记手续。
第六步 贷款发放后领取资料
①对于申请二手房贷款的,在房屋抵押登记办理完毕后,受委托银行按照管理中心规定办理贷款发放手续,将贷款划入售房人名下银行账户,并根据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联系电话和地址通知领取或邮寄借款合同等个人资料。
②对于申请新建住房贷款申请的,借款申请人完成借款合同签约后,受委托银行按照管理中心规定办理贷款发放手续,将贷款划入售房人名下银行账户,并根据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联系电话和地址通知领取或邮寄借款合同等个人资料。
③借款人收到个人资料后,须认真阅读借款合同条款内容,重点了解每月还款日、最低还款额,并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日按期足额还款。
佛山公积金贷款条件篇4
尊敬的领导:
我是员工____,自___部门就职,为解决住自住住房等相关问题,请公司为我缴纳住房公积金。
本人已明确住房公积金相关知识,望有关负责领导审阅并批准我缴纳住房公积金为盼!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uexila
__年__月__日
佛山公积金贷款条件篇5
1、借款人向承办银行递交申请资料;承办银行5个工作日内把资料送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
2、市公积金管理部门5个工作日作出审核意见,并通知承办银行;
3、承办银行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和抵押合同,并由承办银行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4、公积金管理部门接承办银行送达的借款合同和抵押手续资料,2个工作日内把贷款资金划到承办银行贷款专户;
5、承办银行5个工作日内把贷款资金划到销售方(开发商)或承建商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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