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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干部监督工作创新几点思考 对监督工作的思考

时间:2022-05-10 14:30:03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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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干部监督工作创新几点思考 对监督工作的思考

新形势下干部监督工作创

新的几点思考

新形势下干部监督工作创新的几点思考

[兄弟院校]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经济成分、利益主体、社会组织和社会生活方式日益多样化,这对于做好新形势下的干部监督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如何顺应新形势、迎接新挑战,能动地把握干部监督工作的主动权,我们认为,必须从干部监督工作的创新入手,积极探索面向新世纪的干部监督工作的有效途径和方法。

一、从新的形势对干部监督工作新的要求着眼,进一步转换思想观念,逐步确立以“立体、宽带、刚性”为特征的干部监督工作新思路

当前,干部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干部监督工作要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的要求,必须摆脱传统的思想观念和固有的思维方式的束缚,放开视野,敞开思路,置身更高的层面、更大的空间、更宽的领域,多方位、多角度地思考新形势下干

部监督工作的全面创新。

1、监督的运行方式要从封闭式监督向开放式监督转变。近年来,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干部工作的民主化程度逐步提高。干部监督工作也应打破相对封闭的格局,步入开放式监督的轨道。一是监督的途径应由组织监督向执纪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不断拓展,形成立体式、全方位的监督网络,做到干部工作开展到哪里,干部的权力行使到哪里,领导活动延伸到哪里,监督工作就实施到哪里。二是监督的范围从工作圈向其生活圈、社交圈延伸,不断扩大有效监督的范围。三是监督形式要由相对单一的监督,向考察预告、专项调查、谈话诫勉、来信回复等多形式监督转化,让群众真正参与干部考察工作,让干部考察工作真正扎根群众,改变以往机械划定考察范围的工作方式,主动深入到所有“知情”群众中,对干部进行立体开放式考察,让更多的群众参与到考察工作中来,在更广泛的社会空间内“透视”考察对象,使干部接受群众的有效监督。

2、监督的运行程序由事后监督向事前、事中监督转化。长期以来,干部监督工作的重点主要体现在事后监督上,即干部出现了不良苗头或问题才去制止,去纠正,去查处。这种事后监督,实际上是一种被动消极的监督。那么,怎样才

能由被动监督转变为积极监督呢? 可以从四个方面去考虑:一是从加强党性锻炼和自身修养入手,开展思想监督;二是从引导领导干部正确运用手中权力入手,实施权力制约;三是从遏制贪污受贿、以权谋私行为等方面入手,强化组织监督;四是从增强权力运行透明度入手,引进群众监督。通过对干部行为的全方位规范和约束,可以起到超前防范性监督的作用。

3、监督渠道由单一型监督向复合型监督延伸。采取自我监督与纪律监督并重,制度监督与立法监督并用,公开监督与隐形监督并施,组织监督与社会监督并行,审计监督与审察监督并举等措施,逐步实行干部监督工作系统化、科学化,切实改进传统的单纯依赖纪律监督和组织监督的做法,弥补其“先天性”的不足。特别要进一步改进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办法,坚持任期审计与离任审计、定期审计与随机审计相结合,防止和克服干部在任虚假繁荣,离任留下窟窿的现象。

二、从激发内在活力、规范外在行为着眼,以正面导向为主,不断拓展组织行为和个人行为监督的新视野

不断赋予干部监督工作的时代内容,是增强干部监督工

作生机与活力的关键所在。因此,监督内容的创新,是干部监督工作创新的着力点。

1、干部学习教育的监督。加强对干部学习教育的监督,是干部监督工作不可忽视的一个重要内容。目前干部学习教育管理还缺少一定的刚性。各级干部教育主管部门应从实际出发,确定各级各类领导干部岗位知识的储备目标,明确其要达到的知识水平。组织部门对其通过学习后是否达到目标要求应实施职能监督,定期组织述学、评学和考学,把学习成绩作为提拔使用的依据之一。

2、干部工作绩效的监督。对干部政绩的监督是新时期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使命。对干部工作绩效的监督能否做到科学、严密、全面、准确,直接关系到干部监督工作质量的高低。当前在干部监督工作上存在着诸多误区。如:在干部个人操行上,只要安分守纪,即使工作业绩差一点,也能进入称职干部的行列;只要班子不出乱子,能够维持过去的,也能进入理想格次等等。这样容易形成误导,使一些干部不思进取,求稳怕乱。因此,在实施对干部绩效监督时,应进行刚性考核,具体应把握这样几点:一是考核内容的科学性。即:不仅要监督干部平时的操行是否规范,更要注重监督干部任期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为本地区、本部门经济

发展作出贡献的情况;二是考核手段的灵活性。按照目标要求,运用定性与定量、考察与考核、评议与审计等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综合考核。三是考核标准的可比性。按照分级分类的原则,细化量化标准,对在不同层次、不同地区、不同基础条件下所创造的工作业绩进行对照比较,主要看位次、看水平、看发展。

3、干部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的监督。针对干部工作的新情况,进一步拓宽考察渠道,既要监督干部的工作圈,又要监督干部的生活圈、社交圈。在方式上可采取公开考察、回访考察、审计考察、走访考察、民主测评、问卷调查等。通过对领导干部“三圈”的考察,更全面、更深入、更准确地了解干部的全面情况。

三、从强化干部监督效能着眼,实行组织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一体化,着力构建与多元化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相适应的干部监督管理新机制

建设一支高素质干部队伍,关键在于建立起一整套简易、便行、管用的干部监督管理机制,对各级干部实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

1、完善组织监督管理机制,充分发挥组织部门在干部监督工作中的主体作用。由于干部实行分级管理,各级党委组织部门直接承担考察选拔的各项具体工作。因此,组织部门必须在党委领导下,紧紧抓住干部工作的主要环节,实施有效的监督管理。坚持德才兼备标准,积极推行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把好“入口关”,把那些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年轻干部选拔出来。同时,建立领导干部预警教育制度,定期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情况尤其是思想政治素质状况进行分析研究,有针对性地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对那些群众反映较大的干部进行重点谈话诫免,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2、健全领导班子内部相互监督机制,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传统。一是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做到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凡属重大决策必须经集体讨论,不得由个人或少数人擅作主张。二是严格党内民主生活。坚持会前过堂、会中参与、会后督查等有效措施,提高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特别是要总结、借鉴这次集中开展“三讲”教育的经验,每次民主生活会着重解决领导班子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一两个突出问题。三是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为党员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创造条件,着力营造积极向上的民主氛围。

3、建立干部监督管理的群众参与机制,着力提高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建立健全群众监督制度,扩大群众参与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范围。一是严格选拔领导干部的民主推荐制度,凡未按程序进行民主推荐,组织部门一律不予考察,党组织一律不予讨论和审批。二是建立民主测评和民意调查制度。在搞好民主测评的基础上,探索建立领导干部的民意调查制度。通过发放调查问卷或建立测评网页等形式,在更大的范围内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也可以把这项工作与推进政务公开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工作透明度,帮助广大群众了解情况,实施监督。三是完善党政领导干部的信访、举报制度,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干部的监督管理。

4、建立横向联动机制,形成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合力。加强与相关监督管理部门的协调和沟通,力求形成合力,共同参与干部的监督管理,产生监督管理的叠加效应。一是与纪检(监察)部门的联合。组织部门与纪检(监察)部门联合考察干部,便于实施对干部的全面监督。同时,应注重运用考察成果,搞好选拔任用。对工作业绩突出,但廉政建设有问题的人员不能重用;群众反映较好,但工作平庸的不能重用,形成一种公开、公正、公平的选拔任用氛围。二是与宣传部门联合。加强新闻单位对党政领导干部的舆论监督。三是与

人大、司法、审计等部门联合。支持人大做好对政府组成人员的述职、评议工作,强化人大对“一府两院”工作的监督。定期与司法部门进行联系和沟通,把党内监督与司法监督有机结合起来。

4、建立横向联动机制,形成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合力。加强与相关监督管理部门的协调和沟通,力求形成合力,共同参与干部的监督管理,产生监督管理的叠加效应。一是与纪检(监察)部门的联合。组织部门与纪检(监察)部门联合考察干部,便于实施对干部的全面监督。同时,应注重运用考察成果,搞好选拔任用。对工作业绩突出,但廉政建设有问题的人员不能重用;群众反映较好,但工作平庸的不能重用,形成一种公开、公正、公平的选拔任用氛围。二是与宣传部门联合。加强新闻单位对党政领导干部的舆论监督。三是与人大、司法、审计等部门联合。支持人大做好对政府组成人员的述职、评议工作,强化人大对“一府两院”工作的监督。定期与司法部门进行联系和沟通,把党内监督与司法监督有机结合起来。

四、从提高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组织化和规范化程度着眼,以增强合力为重点,积极探索建立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新制度

做好新时期干部监督工作,必须要有一套比较规范的制度作保证。这样,才能有效避免一些人为因素的影响。

1、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组织部门牵头,每季与纪检、监察、检察院、法院、公安、审计等执纪执法部门联系一次,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综合分析干部队伍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解剖分析案例,研究相关对策,制定防范措施。对来信来访或举报中反映的比较严重的问题,由纪委、公安、检察等单位进行立案审查;对于匿名来信或一时难以查证的,或反映干部一般问题够不上立案审查的,由组织部门调查核实,进行诫勉谈话;对重要的或涉及面比较广的案件,经党委批准,组织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共同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

2、建立党委议事制度。各级党委担负着管理干部的重要责任。应定期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干部监督管理工作,总结经验,分析问题,研究对策。对干部监督管理工作不力的单位可进行黄牌警告,限期整改。坚决克服重提拔使用轻监督管理的现象,切实解决好不愿监督、不敢监督和不会监督的问题,特别是要研究解决好对“一把手”实施有效监督的问题。同时,要为那些在干部监督管理工作中事业心强、

工作力度大、得罪了不少人的干部撑腰壮胆,形成干部监督工作的良好氛围。

3、建立干部监督工作人员培训学习制度。党的三代领导核心历来高度重视干部监督工作,在长期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实践中,形成了一整套关于加强干部监督的理论。组织部门要组织干部监督管理工作人员认真学习相关理论和政策文件,提高业务理论素养。同时,还可以采取送出去、请进来的办法,组织干部监督工作人员到先进地区或部门进行考察学习,开阔眼界,拓宽思路,不断提高干部监督管理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4、建立干部监督工作责任制度。根据管人和管事相结合的原则,明确一级对一级的监督责任,上级要及时了解下级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下级存在的问题不闻不问,酿成严重错误,并造成重大损失的,应追究有关领导的失察之责。干部监督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在本级党委的领导下,努力做好本职工作,真正把干部监督工作的责任落到实处。

--摘自《东台党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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