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局安全生产整治月活动总结 为贯彻区委书记在2020年12月14日区安委会安全生产紧急会议上的指示精神,确保全局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区执法局从2020年12月14日开始,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月”活动,现将具体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措施 一是为安排部署好本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月”活动,区执法局于2020年12月14日上午,组织局属各部门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传达了本月12日通钢发生的一起工亡安全生产事故通报及区安委会安全生产紧急会议精神,并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月”活动的各项工作进行了部署。会上,局长强调,本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月”活动将重点针对我局涉及的冬季清雪、节前亮化施工、楼顶高空坠物及高层建筑消防整治、道路清扫及枯枝清理、打击非法营运、占道经营整治、门店商幌、牌匾及户外广告整治及各办公室安全运行等重点领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整改,局属各部门及科室一把手要坚持底线思维,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思想,确实负起责任,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不留死角。
二是制定了《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0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月活动方案》,并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同志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局属各部门及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全力推进本次活动。
二、活动开展情况 在《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0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月活动方案》中明确,本次活动共分三个阶段,即: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12月14日至12月16日)、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12月17日至2021年1月7日)和总结提升阶段(2021年1月8日至2021年1月15日),具体开展情况如下:
(一)动员部署阶段 局属各部门及相关科室能够迅速动员,认真落实好本次活动的各项工作任务,并结合实际,分别制定了本部门活动方案,在方案中明确了部门主管领导的主体责任、分管领导的分管责任及具体责任人的责任分工。区执法局也成立了督导小组,适时下沉到部门一线,开展明察暗访,督促各部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月”活动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组织实施阶段 局属各部门及相关科室能够采取第一周排查,第二周整改,第三周再排查再整改的方式,进行深入细致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将存在问题和整改措施及时梳理、上报,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1、组织实施阶段的第一周 局属各部门及相关科室共排查梳理问题隐患38项,具体如下:
执法大队排查安全隐患9项,分别为:(1)202办公室未张贴禁烟标识,桌面电线杂乱;
(2)206办公室电脑下班后未关闭;
(3)208办公室文件摆放不整齐,覆盖住电源;
(4)二号库桌面电线杂乱;
(5)四号库桌面电线杂乱;
(6)牌照为吉E88102的执法车未更换雪地胎;
(7)消防队附近牛肉面馆牌匾破损;
(8)大富豪商铺户外广告牌破损;
(9)复兴大桥桥头户外广告牌破损。
市政所排查安全隐患4项,分别为:(1)312办公室下班后未关好窗户,墙上未张贴禁烟标识;
(2)318办公室下班未锁门;
(3)个别工作人员室外施工未佩戴安全帽;
(4)牌照为吉EHN267的车辆刹车未及时保养。
后勤保障中心排查安全隐患1处,为库房门开启不灵活,遥控钥匙失灵。
环卫中心排查安全隐患18项,分别为:(1)会议室灭火器压力不达标;
(2)绿园公厕灭火器压力不达标;
(3)三位一体垃圾中转站灭火器压力不达标;
(4)转盘公厕灭火器压力不达标;
(5)心连心公园公厕灭火器压力不达标;
(6)博利公厕灭火器压力不达标;
(7)双龙公厕灭火器压力不达标;
(8)厨房个别插座老化,表面有油污;
(9)餐厅插排设置不合理;
(10)303办公室非工作时间办公室电脑、照明灯、插排关闭不及时;
(11)七台车辆未配备灭火器;
(12)工具库房物品摆放不够规范,未在显要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语;
(13)车队库房物品摆放不够规范,未在显要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语;
(14)公厕休息室物品摆放不够规范,未在显要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语;
(15)老环卫处库房物品摆放不够规范,未在显要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语;
(16)牌照为729及739的两台清雪滚刷车未及时架起支撑杆;
(17)牌照为020的车辆轮胎、钢圈老化磨损及刹车泵损坏;
(18)牌照为022的车辆液压缸损坏。
物业中心排查安全隐患6项,分别为:。
在此期间,为确保局属各部门及相关科室安排部署和隐患排查到位,2020年12月23日下午,区执法局副局长带队对环卫中心、市政所、物业中心、执法大队、公园管理处、园林绿化中心六个基层部门及后勤保障中心“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月”活动的安排部署和隐患排查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对个别部门存在的活动方案中未将责任细化到具体责任人等问题当场提出了整改意见,要求各部门进一步细化活动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做到不留死角,排查范围涵盖部门各个领域。
2、组织实施阶段的第二周 局属各部门及相关科室能够按照边查边改、立查立改的要求,对照排查出的问题隐患,逐条分析,统筹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认真落实整改。截止目前,所有隐患均已全部整改完毕。
在此期间,为确保全部隐患整改到位,2020年12月31日上午,局督查科对环卫中心、市政所、物业中心、执法大队、公园管理处、园林绿化中心六个基层部门及后勤保障中心开展明察暗访,全程督促各部门开展隐患整改。
3、组织实施阶段的第三周 局属各部门及相关科室能够结合部门工作实际,认真开展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改,进一步查缺补漏,固化工作成效。
在此期间,为确保隐患再排查再整改落实到位,2021年1月4日上午,区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同志及副局长同志率领相关部门及科室工作人员深入环卫中心、市政所、物业中心、执法大队、公园管理处、园林绿化中心六个基层部门及后勤保障中心,对各部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月活动”的隐患排查和整改、活动开展过程中各种内业资料的完善及室外施工现场安全措施是否到位等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并对各部门车辆安全、人员室外作业安全及安全防护措施等工作提出了具体意见,要求各部门要狠抓责任落实,确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月”活动顺利开展及市、区“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另外,在整个组织实施阶段,区执法局除按照《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0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月活动方案》分阶段部署推进外,还有针对性的下发了一系列文件和通知,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一是针对全区高层建筑消防及电梯安全隐患,向局属物业中心下发了《加强和改善安全管理意见书》,要求物业中心进一步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及电梯安全整治。二是针对柳河县时家店乡发生一起车辆落水事故,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加强人员和车辆管理的通知》,要求全体工作人员坚决做到不在冰面行走,不驾驶车辆穿越冰面,进一步加强人员和车辆管理。三是及时传达并转发了《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两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及《区安委办转发<省安委办关于做好寒潮降温天气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三份文件。
三、总结提升阶段 局属各部门及相关科室能够以开展本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月”活动为契机,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对本部门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加强和完善,对隐患问题进行跟踪,防止问题反弹,固化工作成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以开展本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月”活动为契机,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冬春火灾防控”及“安全生产大检查”等活动,加强安全生产常态化管理,全面加强区执法局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二是重点针对加强人员和车辆管理、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和电梯安全整治及督促外包企业加强冬季清雪安全管理等领域进行隐患排查治理,坚决杜绝各项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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